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976-2016
中文名称:C.I. 溶剂黄 114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30 MB
相关标签:
溶剂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976-2016.C. I. Solvent yellow 114.
1范围
HG/T 4976规定了C.I. 溶剂黄 114 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976适用于C.I. 溶剂黄 114 的产品质量控制。
相对分子质量: 289. 28 (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7576-65-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2013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 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 3049-2006工业用化工产品 铁含 量测定的通用方法1, 10-菲哕啉分光光度法
GB/T 6678-2003化工产 品采样总则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688-2008染料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037.1-1997热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试样的制备第1部分: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试样和长条试样的制备
GB 20814-2014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1876-2008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灰分的测定
3要求
C. I. 溶剂黄 114 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ICS 71.100.01;87.060.10
G57
备案号:54411—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969—2016
荧光增白剂230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230
2016-04-05 发布 2016-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马艳丽、姬兰琴、蔡定汉、范约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230(C.I.荧光增白剂23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230的产品质量控制。
结构式:
so,Na-NH-N-CH2CH2OH-C42H44N14.Na2O1nS2
相对分子质量:1014.10(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27344-06-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374—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 GB/T 21882 液体染料黏度的测定
- GB/T 23979.2—2009 荧光增白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纸张染色法)
3 要求
荧光增白剂230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外观:透明的琥珀色液体
(2)紫外吸收:125±5
(3)增白强度:100±2
(4)色光:近似~微
(5)黏度(25℃±0.5℃):未列出具体数值
(6)pH值(25℃±2℃):9.0~11.0
4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 GB/T 6678—2003 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避免外界杂质进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00 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避光容器中,并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及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2008 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5.3和5.4测定时,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受光照影响测定结果。
5.2 外观的评定
把样品充分搅拌均匀,取20 mL样品,置于25 mL清洁、干燥的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目视评定。
5.3 紫外吸收的测定
5.3.1 仪器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应符合 GB/T 2374—2007 第4章的规定。包括:
- 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分析天平:精度0.0001 g
- 容量瓶:100 mL、1000 mL棕色容量瓶
- 移液管:10 mL
- 石英比色皿:光程长10 mm
5.3.2 分析步骤
称取约0.5 g荧光增白剂230试样(精确至0.0001 g),置于烧杯中,用适量0.3 g/L碳酸钠溶液稀释后,转移至1000 mL棕色容量瓶中,并用0.3 g/L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10 mL,置于100 mL棕色容量瓶中,用0.3 g/L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用10 mm石英比色皿,在25℃±5℃下,以0.3 g/L碳酸钠溶液为参比溶液,在最大吸收波长(350 nm)处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值A。
5.3.3 结果表述
荧光增白剂230的紫外吸收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