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880-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880-2007
中文名称:硅铝炭黑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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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炭黑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2880-2007.Silica-alumina carbon black.
1范围
HG/T 2880规定了硅铝炭黑定义及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HG/T 2880适用于橡胶用的硅铝炭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T 2797.1硅铝炭黑第 1部分:筛余物的测定水冲洗法
HG/T 2797.2硅铝炭黑第2 部分:吸碘值的测定(HG/T 2797.2-1996,eqv ISO 1304 : 1985 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 black-Determination of iodine adsorption number)
HG/T 2797.3硅铝炭黑 第3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收值的测定
HG/T 2797.4硅铝炭黑 第4部分: pH值的测定
HG/T 2797.5硅铝炭黑 第5部分:杂质的检查
HG/T 2797.6硅铝炭黑 第6部分:倾注密度的測定(HG/T 2797-1996,eqvISO 1306 : 1987 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 black ( pelletized)-Determination of pour density)
HG/T 2797.7硅铝炭黑第7部分:加热减量的测定(HG/T 2797-1996,eqvISO 1126 : 1992,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 black-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heating)
3定义
硅铝炭黑指用煤矸石为原料,经过筛选、粉碎、焙烧(包括活化改性)等工艺制造的,以硅、铝元素的氧化物和碳等元素为主要成分,在橡胶中具- -定填充性能的粉状物质。
硅铝炭黑以其三种主要成分硅铝碳的元素符号第1个字母的组合(SAC)来命名。
标准内容
ICS83.040.20
备案号:2227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880—2007
代替HG/T2880—1997,HG/T2796—1996硅铝炭黑
Silica-aluminacarbonblack
2007-09-22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
HG/T2880—2007
本标准是根据国内炭黑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对化工行业标准HG/T2880--1997《硅铝炭黑技术条件》和HG/T2796—1996《硅铝炭黑包装、运、采样及验收方法》整合修订而成。本标准代替HG/T2880—1997《硅铝炭黑技术条件》和HG/T2796—1996《硅铝炭黑包装、运、采样及验收方法》。
本标准与HG/T2880—1997和HG/T2796—1996版本相比的主要变化为:修改了标准名称。
按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进行了重新编排。对检验规则中“6.3采样”章进行编辑性修改。按GB/T1.3--1997《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将两标准进行了整合。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黑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SC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炭黑工业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代传银,余艳。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G/T2796—1996,2003年复审确认;HG/T2880—1997,2003年复审确认。1范围
硅铝炭黑
HG/T2880-—2007
本标准规定了硅铝炭黑定义及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橡胶用的硅铝炭黑。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G/T2797.1硅铝炭黑第1部分:筛余物的测定水冲洗法HG/T2797.2硅铝炭黑第2部分:吸碘值的测定(HG/T2797.2—1996,eqvISO1304:1985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black—Determinationof iodineadsorptionnumber)HG/T2797.3硅铝炭黑第3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收值的测定HG/T2797.4硅铝炭黑第4部分:pH值的测定HG/T2797.5硅铝炭黑第5部分:杂质的检查HG/T2797.6硅铝炭黑第6部分:倾注密度的测定(HG/T2797—1996,e9vISO1306:1987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black(pelletized)Determination of pour density)HG/T2797.7硅铝炭黑第7部分:加热减量的测定(HG/T2797—1996,eqvISO1126:1992,Rubber compounding ingredients---Carbon black-Determination of loss on heating)3定义
硅铝炭黑指用煤研石为原料,经过筛选、粉碎、焙烧(包括活化改性)等工艺制造的,以硅、铝元素的氧化物和碳等元素为主要成分,在橡胶中具一定填充性能的粉状物质。硅铝炭黑以其三种主要成分硅铝碳的元素符号第1个字母的组合(SAC)来命名。4技术要求
硅铝炭黑分为SAC-I、SAC-IⅡI两个品种,应符合表1中相应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5试验方法
5.1试样在测定前,除杂质的检查外,均需通过850um筛。5.2吸碘值的测定按HG/T2797.2执行。5.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收值的测定按HG/T2797.3执行。5.4加热减量的测定按HG/T2797.7执行。5.5150μm筛余物的测定按HG/T2797.1执行。5.6杂质的检查按HG/T2797.5执行。5.7pH值的测定按HG/T2797.4执行。5.8倾注密度的测定按HG/T2797.6执行。HG/T2880—2007
吸麒值/(g/kg)
邻苯二甲酸二丁酪吸收值/(10-5m2/kg)加热减量/%
150μm筛余物/(mg/kg)
倾注密度/kg/m3
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表1硅铝炭黑技术指标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的各项检验,其项目包括吸碘值、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吸收值、加热减量、150um筛余物、杂质共计5项。
6.2例行检验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按表1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生产中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周期性进行检验,以考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有较大的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例行检验要求时;顾客提出例行检验要求时。
6.3采样
6.3.1采样工具
不锈钢勺。
6.3.2样品容器
能盛2kg炭黑样品的旋盖广口瓶或其他不污染炭熏的容器。6.3.3采样单元
当总体物料的单元数小于500时,采样单元数的选取按表2的规定进行;当总体物料单元大于500时,采样单元数为总体单元数立方根的三倍即3(N)1/3(N为总体单元数)。若遐小数时则进为整数。
6.3.4采样总量
总体物料单元数N
82~101
102~125
126~151
152181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394
395~450
451~512
不少于2kg(包括保留样)。
6.3.5采样方法
表2选取采样袋数的规定
HG/T2880—2007
选取的最小单元数
打开炭黑包装袋的缝合口或取样口,小心扒开表面深约100mm的炭黑,用洁净的不锈钢采样勺以每单元大约均等的数量取样于样品容器中,取样后将包装袋口或取样口还原。为使采集的样品能够代表该批产品的质量,应将采取的全部样品充分混合均匀。6.3.6样品标签
样品盛人容器后随即在容器外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a)样晶类别及编号。
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
生产单位。
样品量。
采样地点。
采样日期。
采样者姓名。
6.3.7样品保存
6.3.7.1样品应保存在温、湿度适宜的样品室内。:样品保存期至少为6个月。
6.4验收
6.4.1产品验收应根据到货批号按出厂检验规定进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未达到该产品规定的技术指标,则允许进行双倍量一次性复验(杂质除外),经复验仍不符合指标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6.4.2验收期限为产品到达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30天内完成。6.4.3当供需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共同采样并签封,送(寄)到国家炭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仲裁。
7包装、贮存和运输
7.1包装
7.1.1生产过程结束时,产品可采用袋装,包装袋形式为扁平长方体,每包产品净重宜为(25土0.2)kg。也3
HG/T2880-2007
可采用其他合适的包装形式。
7.1.2产品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潮、防污染的能力,并能进行醒目的标识。7.1.3包装袋的结构:
a)内袋是三层80g/m2牛皮纸,外袋是内壁涂一层塑料薄膜的塑料编织袋。内袋是聚乙烯袋,外袋为塑料编织袋。b)
复合编织袋。
符合用户要求的其他包装袋。
包装袋的缝合及缝合材料:
棉线或合成纤维线缝合材料。
合适的黏合剂黏合。
热压合(内袋应缝合)。
真空自动封口。
7.1.5标志
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志,内容包括:a)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编号。
c)注册商标。
d)净重。
e)产品质量等级。
生产厂名和厂址。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以及“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标志。g)
7.2熟存
7.2.1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潮的仓库内,严防破包造成污染。7.2.2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袋损坏的物品混存。7.2.3凡漏出包外的产品,一律不得再返回包内。7.2.4按产品型号、品级分开堆放,堆放应整齐、清洁,包装标识应清晰辨认,严禁重压。7.3运输
7.3.1运输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等一律遮篷。7.3.2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破损的物品在同一车厢(船舱)内混放、混运。7.3.3装卸时要严防包装袋的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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