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287-2012
中文名称: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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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石油
化工企业
能源
管理体系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287-2012.Management system for energy in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Requirements.
1范围
HG/T 4287规定了石油和化工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
HG/T 4287适用于石油和化工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也适用于第二方或第三方评价组织或机构,评价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的符合情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6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 12497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234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GB/T 13462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346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 15317工业 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GB/T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954工 业锅炉经济运行
GB/T 20901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TSG 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 2333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
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能源审计单位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评价。
3.2
能效对标 energy efficiency landmark
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节能实践活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287-2012
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觐桐、刘玉香、姚芩、逢华、杨春玲。
1 范围
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和化工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和化工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也适用于第二方或第三方评价组织或机构,评价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的符合情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 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 15317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GB/T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T 20901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TSG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33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
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能源审计单位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评价。
3.2 能效对标 (energy efficiency landmark)
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节能实践活动。
4 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石油和化工企业应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以GB/T 23331为基础的能源管理体系。
4.2 能源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
4.2.1 能源管理机构
企业应形成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能源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能源管理网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需要的工作人员,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
4.2.2 职责和权限
主要领导应对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做出规定,形成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a) 能源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能源管理的组织、监督、考核工作;
b) 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c) 组织编写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建议;
d) 组织实施有关节能方面的工作,如: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新机制的建立等工作;负责与能源管理体系工作相关的外部联系;
e) 其他与能源管理相关的工作。
4.3 能源规划与能源目标、指标
4.3.1 能源规划
4.3.1.1 企业能源规划的时间段应与国家相关规划的时间段相一致。
4.3.1.2 企业能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
b) 企业能源消费现状分析;
c) 能源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d) 能源需求及节能降耗目标;
e) 实现节能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4.3.2 能源目标与指标
企业制定能源目标、指标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规划期内年消耗的能源量和累计消耗的能源量的一致性;
b) 制定的能源目标、指标应落实到单位产值能耗(工业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指标上;
c) 企业单位产值能耗(工业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各项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个基层部门;
d) 当国家已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时,企业制定的目标、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e) 当行业已有标杆、能效对标数值时,企业在制定自己的目标和指标时应进行参考,制定出既符合企业自身发展又符合产业政策的目标、指标。
4.4 能源采购和能源储存管理
4.4.1 企业在制定能源采购方面的管理制度时,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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