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688-2014
中文名称:醇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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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醇类
物质
泄漏
处理
处置
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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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688-2014.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alcohols spill.
1范围
HG/T 4688告知了醇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醇类物质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HG/T 4688适用于在GB 12268 - 2012中列明的醇类物质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268 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8664 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20266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4536 200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 6101 橡胶耐油于套
3理化性质
危险性类别不同的代表性醇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A。
4危害性
4.1危险性类别
按GB 12268 2012第 6章的规定,醇类物质危险性类别参见附录B。
4.2健康危害
醇类物质的健康危害参见附录C。
4.3环境危害
如果流散到河流、湖泊、水渠、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污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4 燃爆危害
属于第3类的醇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蒸气与空气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4.5腐蚀危害
属于第8类的醇类物质具有腐蚀性,会对机器、管道、设备、设施等造成腐蚀。
5泄漏时的紧急措施
标准内容
HG/T 468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醇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alcohols spill
发布日期:2014-07-14
实施日期:2014-11-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汕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炳胜、丁灵、陈衍车、武峰、刘键、而庭宇、弓创周。
1 范围
醇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本标准告知了醇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醇类物质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 GB 12268-2012 中列明的醇类物质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20266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 6101 橡胶耐油手套
3 理化性质
危险性类别不同的代表性醇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 A。
4 危害性
4.1 危险性类别
按 GB 12268-2012 第 6 章的规定,醇类物质危险性类别参见附录 B。
4.2 健康危害
醇类物质的健康危害参见附录 C。
4.3 环境危害
如果流散到河流、湖泊、水渠、水库等水域,则造成水污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4 燃爆危害
属于第 3 类的醇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4.5 腐蚀危害
属于第 8 类的醇类物质具有腐蚀性,会对机器、管道、设备、设施等造成腐蚀。
5 泄漏时的紧急措施
5.1 报警
发生醇类物质泄漏,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状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如果有人员中毒或伤亡还应拨打 120 急救电话。
5.2 隔离与疏散
5.2.1 建立隔离区
根据醇类泄漏扩散的情况或火焰热辐射所涉及的范围设置隔离泄漏区。如果为大量泄漏,在初始隔离距离的基础上加大下风向的疏散距离。易燃易爆的醇类应设置防火区。防火区内不能存在引火作业和设备。在污染范围不明的情况下,醇类物质发生泄漏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醇类物质泄漏的初始隔离距离及下风向疏散距离
醇类物质名称 | 初始隔离距离/m | 下风向疏散距离/m
甲醇 | 100 | 500
乙醇 | 100 | 500
氯乙醇 | 100 | 500
烯丙醇 | 300 | 1000
5.2.2 紧急疏散
迅速将隔离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抢险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应向侧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扩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5.3 个体防护
5.3.1 一般防护要求
5.3.1.1 发生泄漏时,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
5.3.1.2 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
5.3.1.3 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适用条件。急救措施参见附录 1。
5.3.2 人身防护
5.3.2.1 现场救险人员应按 GB/T 24536-2009 第 4 章的要求选择防静电化学防护服,宜穿气密型化学防护服。应穿符合 GB 20266 要求的橡胶靴、戴符合 AQ 6101 要求的橡胶耐油手套。
5.3.2.2 如果在身体防护时未做到呼吸系统的防护,应按 GB/T 18664-2002 第 4 章规定的原则和方法选用呼吸防护用品。建议操作人员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
5.3.2.3 如果在身体防护或呼吸系统防护时未做到眼睛的防护,则应戴防烟尘护目镜。
5.4 泄漏源的控制
5.4.1 断源
5.4.1.1 关闭管道阀门时,应在开启水枪或喷雾水枪的保护下进行。操作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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