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332-2012
中文名称:三氯异氰尿酸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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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三氯
氰尿酸
泄漏
处理
处置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332-2012.Treatment and disposal for 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 spill.
1范围
HG/T 4332告知了三氯异氰尿酸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三氯异氰尿酸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HG/T 4332适用于三氯异氰尿酸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20266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4536-200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 6102-2007 耐酸(碱)手套
3理化性质
三氯异氰尿酸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A.
4危害性
4.1 危险性类别
按GB 12268-2005 的规定,三氯异氰尿酸属于第5. 1项氧化性物质。
4.2健康危害
4.2.1受热或 遇水能产生含氯或其他毒气浓厚烟雾。其危害主要来自遇水分解产生的氯气。
4.2.2皮肤接触会引起严重的刺激和灼伤。重复接触可能会造成皮肤组织腐蚀性破坏。
4.2.3眼睛接触会受到严重的刺激和灼伤,可能会导致视力减退和角膜损伤。
4.2.4吸入三氯异氰尿酸能刺激鼻子、嘴喉咙和肺部。它也可能导致呼吸道灼伤,肺部水肿的出现。可能导致气短、哮喘、窒息、胸痛和肺功能损害。吸入高浓度的该物质会导致永久性的肺腐蚀性损伤。
标准内容
ICS 13.030.10
Z 05
备案号:38737—2013
HG/T 4332—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三氯异氰尿酸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Treatment and disposal for 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 spill
发布:2012-12-28
实施:2013-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国强、杨裴、郭永欣。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三氯异氰尿酸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三氯异氰尿酸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三氯异氰尿酸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与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20266 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 6102—2007 耐酸(碱)手套
3 理化性质
三氯异氰尿酸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A。
4 危害性
4.1 危险性类别
按GB 12268—2005规定,三氯异氰尿酸属于第5.1项氧化性物质。
4.2 健康危害
4.2.1 受热或遇水能产生含氯或其他毒性烟雾,其危害主要来自遇水分解产生的氯气。
4.2.2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和灼伤,重复接触可能导致皮肤组织腐蚀性破坏。
4.2.3 眼睛接触会造成严重刺激和灼伤,可能导致视力减退和角膜损伤。
4.2.4 吸入可刺激鼻、口、咽喉及肺部,可能导致呼吸道灼伤、肺水肿、气短、哮喘及肺功能损害,高浓度吸入可造成永久性肺损伤。
4.2.5 误服会对消化道造成刺激或灼伤,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出血或组织溃疡,严重时可导致穿孔。
4.3 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鱼类和水生生物有害。
4.4 腐蚀危害
遇水分解产生的氯气具有强氧化性,可对钢铁、不锈钢、铅、铝等材料及设备造成严重腐蚀。
4.5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有强刺激性。
5 泄漏紧急措施
5.1 报警
发生泄漏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设置警戒线并疏散无关人员。在救援人员到达前,应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
5.2 个体防护
5.2.1 一般防护要求
泄漏环境中未采取防护措施时人员不得暴露于危险环境;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说明书使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穿戴防护装备,离开后需洗消处理。
5.2.2 身体防护
应选择符合GB/T 24536—2009的化学防护服,建议穿气密型化学防护服(ET型),穿GB 20266规定的橡胶靴,戴AQ 6102—2007耐酸碱手套。在粉尘或氯气大量逸出时应使用全包覆式防护服。
5.2.3 呼吸防护
应依据GB/T 18664选择呼吸防护用品。在粉尘环境下应佩戴防氯气及防尘过滤式呼吸器;必要时使用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5.2.4 眼睛防护
(内容在原文中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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