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9706.206-2020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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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医用
电气设备
微波
治疗
设备
安全
性能
专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9706.206-2020.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6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microwave therapy equipment.
201.1范 围、目的和相关标准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标准”第1章适用。
201.1.1范围
替换:
GB 9706.206规定了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治疗设备(在201.3.204中定义)的安全要求。
注:在“专用指南和解释”部分对一些较为重要的要求作了注解.参见附录AA。与附录AA中注解相对应的条款或子条款以星号(* )进行标注。
201.1.2目 的
替换:
GB 9706.206的目的是建立201.3.204中定义的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1.3并 列标准
补充:
本部分引用通用标准第2章所列适用的并列标准。
IEC 60601-1-2按第202章修改后适用。IEC 60601-1-3不适用。
201.1.4专 用标准
替换:
本部分是GB 9706系列标准中的一个专用标准。专用标准可修改、替换或删除通用标准或并列标准中包含的要求以适用于所考虑的ME设备,也可增加其他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要求。
专用标准的要求优先于通用标准的要求。
本部分中将GB 9706.1称为通用标准。并列标准用它们的标准编号表示。
本部分中章和条的编号通过加前缀“201”与通用标准对应(例如,本部分中201.1对应通用标准第1章的内容),或者通过加前缀“20x”与适用的并列标准对应,此处x是并列标准对应国际标准编号的末位数字(例如,本部分中202.4对应并列标准IEC 60601-1-2中第4章的内容,本部分中203.4对应并列标准IEC 60601-1-3中第4章的内容,等等)。对通用标准文本的变更,规定使用下列词语:
“替换”是指通用标准或适用的并列标准的章和条完全由本部分的条文取代。
“补充”是指本部分的条文对通用标准或适用的并列标准要求的补充。
“修改”是指按照本部分条文的说明对通用标准或适用并列标准的章和条的修改。
作为对通用标准补充的条、图和表格从201.101开始编号。然而,由于通用标准中定义的编号从3.1至3.139,因此,本部分中补充的定义从201.3.201开始编号。补充附录的编号为AA、BB等,补充列项的编号为aa) .bb)等。
标准内容
ICS 11.040.60
C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706.206—2020
代替 GB 9706.6—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6: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microwave therapy equipment (IEC 60601-2-6:2016 MOD)
发布日期:2020-07-23
实施日期:2023-05-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录
201.1 范围、目的和相关标准
20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1.3 术语和定义
201.4 通用要求
201.5 ME设备试验的通用要求
201.6 ME设备和ME系统的分类
201.7 ME设备标识、标记和文件
201.8 ME设备对电击危险的防护
201.9 ME设备和ME系统对机械危险的防护
201.10 对不需要的或过量的辐射危险(源)的防护
201.11 对超温和其他危险(源)的防护
201.12 控制器和仪表的准确性和危险输出的防护
201.13 ME设备危险情况和故障状态
201.14 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PEMS)
201.15 ME设备的结构
201.16 ME系统
201.17 ME设备和ME系统的电磁兼容性
202 电磁骚扰
附录 A 要求和试验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ME设备和ME系统标记和标签要求指南
附录 AA (资料性附录) 专用指南和解释
参考文献
前言
GB 9706《医用电气设备》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第2-1部分:能量为1MeV至50MeV电子加速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及高频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3部分:短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4部分:心脏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8部分:能量为10kV至1MV治疗X射线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1部分:射束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2部分:重症护理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3部分:麻醉工作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6部分: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7部分:自动控制式近距离治疗后装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19部分:婴儿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4部分:输液泵和输液控制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5部分:心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6部分:脑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8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29部分:放射治疗模拟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36部分:体外引发碎石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39部分:腹膜透析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43部分: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44部分: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45部分:乳腺X射线摄影设备和乳腺摄影立体定位装置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54部分:X射线摄影和透视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60部分:牙科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63部分:口外成像牙科X射线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65部分: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第2-66部分:听力设备及听力设备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本部分为GB 9706的第2-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9706.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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