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4365-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365-2012
中文名称:水溶性肥料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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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溶性
肥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4365-2012.Water soluble fertilizer.
1范围
HG/T 4365规定了水溶性肥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365适用于以水溶性的氮磷、钾基础肥料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用于滴灌施肥或喷灌施肥的二元或三元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水溶性肥料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95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 3597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氮试剂重量法
GB/T 3600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甲醛法
GB/T 6274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GB/T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569固体化学 肥料包装
GB/T 8572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3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GB/T 8574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
GB/T 8576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 烘箱法
GB/T 8577复混 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 费休法
GB/T 14540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GB 15063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 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 19203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 22923-2008 肥料中氮、磷、钾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GB/T 22924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
标准内容
ICS65.080
备案号:3861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365—2012
水溶性肥料
Watersolublefertilizer
2012-12-28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前言
HG/T4365-2012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标准的附录A、B、D、E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型肥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5/S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霞、杨一、刘刚、陶兴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水溶性肥料
HG/T4365—2012
本标准规定了水溶性肥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溶性的氮、磷、钾基础肥料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用于滴灌施肥或喷灌施肥的二元或三元肥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水溶性肥料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595
GB/T3597
GB/T3600
GB/T 6274
GB/T6679
GB/T6680
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蒸馏后滴定法氮试剂重量法
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
肥料中氨态氮含量的测定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术语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甲醛法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8572
GB/T8573
GB/T8574
GB/T8576
GB/T8577
GB/T14540
GB15063
GB18382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真空烘箱法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卡尔·费休法复混肥料中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192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3—2008肥料中氮、磷、钾自动分析仪测定法GB/T 22923
GB/T22924
GB/T23349
GB/T24890bZxz.net
GB/T24891
NY/T1108
NY/T1116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缩二脲含量的测定肥料中砷、锯、铅、铬、汞生态指标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
肥料中硝态氮含量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的测定NY/T1973大
EN 13366—2001 FertilizersTreatment with a cation exchange resin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chelatedmicro-nutrientcontentofthechelatedfractionofmicro-nutrients(肥料阳离子交换树脂法测定合微量养分的含量和微量养分的螯合分数)OECD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208 Terrestrial Plant Test:Seeding Emergence andSeedingGrowthTest(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208陆生植物生长试验出苗和苗生长试验)HG/T4365—2012
OECD 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Chemicals 227 Terrestrial Plant Test:Vegetative Vigour Test(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227陆生植物生长试验一—植物活力试验)3术语和定义
GB/T6274、GB15063界定的和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水溶性肥料watersolublefertilizer以氮、磷、钾为主的,完全溶解于水,用于滴灌施肥和喷灌施肥的二元或三元肥料,可添加中量元素、微量元素等。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primarynutrient:macronutrient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GB15063中3.5]
中量元素(次要养分)secondaryelement;nutrient对元素钙、镁、硫等的通称。
[GB15063中3.6]
微量元素(微量养分)traceelement;micronutrient植物生长所必需的,但相对来说是少量的元素,例如,硼、锰、铁,锌、铜、钼或钻等。[GB15063中3.7]
尿素态氨(酰胺态氨)ureicnitrogen以酰胺基形态存在的氮素,是一种有机态的氮素。3.6
铵态氨ammoniacalnitrogen
以铵根(NHI)形态存在的氮素。3.7
硝酸态氨nitricnitrogen
以硝酸根(NO)形态存在的氮素,是一种无机态的氮素。3.8
微量元素的整合分数chelatedfractionofmicro-nutrients肥料中整合态的微量元素占微量元素总量的百分率。4要求
4.1外观:粒状固体,粉状固体或液体产品,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4.2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要求,并应符合产品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的标明值。项
表1水溶性肥料的要求
固体(粉状和粒状)
总养分(总N+水溶性P,O,+K2O)的质量分数/%标明的单一微量元素
中、微量元素的质量分数b
(以单质计)/%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标明的微量元素总量
标明的单一中量元素
粒度(1.00mm~4.75mm或3.35mm~5.60mm)d/%砷的质量分数/%
销的质量分数/%
铅的质量分数/%
铬的质量分数/%
汞的质量分数/%
缩二脉的质量分数/%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未标“含氛”的产品
标识“含氯”的产品
HG/T4365—2012
不做要求
不做要求
a产品应含,磷、钾中的至少两种养分,标明的单一养分应不小于4.0%,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5%。不同形态氮的实测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1.0%。包装容器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时检测本项目。钼的含量应不高于0.5%。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
粉状产品粒度不做要求。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尿素态氮时检测本项目,未标明尿索态氮时本项目不做要求,e
安全性要求
含有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基础肥料或添加物原料的产品应进行陆生植物生长试验(试验方法参见附录A和附录B)。
试验方法
5.1外观
目视法测定。
5.2氮含量
5.2.1总氮含量
按GB/T8572或GB/T22923进行。含氮量大于40%的产品,仅可按GB/T8572中的方法进行测定,以GB/T8572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2.2铵态氛含量
按GB/T3595或GB/T3600进行。以GB/T3600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2.3硝酸态氮含量
按NY/T1116或GB/T3597或GB/T22923中3.2.2进行。以GB/T22923中的方法为仲3
HG/T4365—2012
裁法。
5.2.4尿素态含量
方法1:用差值法,即尿素态氮含量=总氮含量一铵态氮含量一硝酸态氮含量方法2:按GB/T22923—2008中3.2.1测定的氮含量一铵态氮含量。以方法2为仲裁法
5.3磷含量
按GB/T8573或GB/T22923中水溶性磷的测定进行。以GB/T8573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4钾含量
按GB/T8574或GB/T22923进行。以GB/T8574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5中、微量元素
5.5.1试样溶液的制备
固体:称取约5g试料(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容量瓶中,加水约150mL,置于25C±5℃的振荡器中,振荡30min。取出后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勾后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待测。液体:称取约5g试料(精确至0.0001g)置于250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后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待测。
5.5.2测定
按GB/T19203和GB/T14540的规定进行。5.6微量元素的螯合分数
按EN13366(译文参见附录D)进行。5.7水不溶物
按NY/T1973进行。实验室环境温度为20℃±10℃。试料加水搅拌3min后,在室温下静置的时间为15min士3min。
按NY/T1973进行。
5.9水分
按GB/T8577或GB/T8576进行测定。以GB/T8577中的方法为仲裁法。5.10粒状产品的粒度
按GB/T24891进行。
5.11砷、镉、铅、铬、汞
按GB/T23349进行,试样溶液的制备按5.5.1进行。5.12缩二脲
按GB/T22924进行。以液相色谱法为仲裁法。5.13氯离子
按GB/T24890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表1中总养分含量、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比、水不溶物、氯、水分、粒状产品的粒度、PH值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中的所有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测定:
投产时、停产后重新开始生产时;连续生产时,原料、工艺发生变化连续生产时,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验;4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t。6.3采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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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袋装或箱装固体产品最少采样单元数的确定不超过512袋或512箱时,按表2确定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大于512袋或512箱时,按式(1)计算结果确定采样袋数或箱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箱装产品每箱采样2袋6.3.2散装固体产品
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
6.3.3液体产品
按GB/T6680的规定进行。
表2最少采样单元数的确定
总袋数或箱数
82~101
102-125
126151
152~181
式中: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全部袋数或箱数
n=3×V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N一每批产品总袋数或总箱数。
6.4样品的采取缩分
总袋数或箱数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394
395~450
451~512
最少采样袋数或箱数
固体袋装产品,取样时用不锈钢取样器从袋口一边斜插至对边袋深3/4处采取均匀样品,所取试料总量不得少于2kg。固体箱装产品:从箱中随机抽取两袋。然后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试料缩分至约1kg,再缩分一次,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并带有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配合式、批号或生产日期、批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分析:另一瓶密封保存二个月,备查。
液体产品:按GB/T6680的规定进行,盛装样品的容器应清洁、干燥、不与样品发生反应。6.5试样制备
固体样品:由6.4中取一瓶500g缩分的固体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孔径筛(如样品潮湿,可以通过1.00mm孔径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瓶中,作成分分析。余下实验室样品供粒度测定。液体样品:经多次摇动后,迅速取出约100mL,置于洁净、干燥、不与样品发生反应的容器中待用。6.6结果判定
6.6.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8170-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6.6.2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5
HG/T4365—2012
6.6.3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时: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6.6.4生产企业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批量、净含量、总养分、单一养分含量、尿素态氮含量、硝态氮含量、铵态氮含量、缩二脲含量、氯离子含量、水分含量、其他指标含量及本标准编号。不属于出厂检验的项目标明值应为最近一次型式检验时的检测值。7标识
7.1应在包装容器正面以质量分数标明总养分含量、单一养分含量,总养分含量标明值应为配合式中单养分含量之和。应分别标明各种形态的氮含量,总氮含量标明值应等于各种形态氮含量标明值之和。7.2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水不溶物含量、pH值。pH值以单一数值标注,保留到整数。7.3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2.0%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正面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及氯含量,而不是标注“氯”“含CI\或“CI”等。标明“含氯”的产品,包装容器上不应有忌氯作物的图片,也不应有“硫基”等容易导致用户误认为产品不含氯的标识。有“含氯”标识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正面标明“使用不当会对作物造成伤害”的警示语。7.4若添加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应按中量元素、微量元素(以元素单质计)两种类型分别标明各单养分含量。标明微量养分为董合态时,应标明鉴合剂名称和整合分数。7.5产品中若添加了本标准中未规定检测方法的添加物,可在包装容器上标明相应含量,此时还应标明含有添加物检测方法的在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方法应是国内、国外文献中的该添加物的权威检测方法。
7.6若声明除提供养分外的其他作用,应有充分可信的数据证明。7.7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产品使用说明(示例参见附录E),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适用区域、土壤作物、生长阶段(也可标明不适用的区域、土壤、作物、生长阶段):用法用量:与其他物料的相容性(肥料相容性表见附录C)、不相容的物质、对灌溉水质的特殊要求等;警示说明(使用上的、基于产品本身危险特性的)。
7.8每袋净含量应标明单一数值,如10kg。7.9其余应符合GB18382。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50kg、40kg、25kg、10kg、5kg规格固体产品的包装材料应按GB8569中对复混肥料产品的规定进行。1000g500g、250g、50g规格固体产品可用塑料袋外加纸盒或纸箱包装,允许的短缺量为净含量标明值的1%,平均每袋(盒、箱)的净含量分别不低于50kg、40kg、25kg、10kg、5kg、1000g500g、250g、50g。当用户对每袋净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合同规定为准。8.2粉状或超微细粉末状产品,应采用铝塑复合袋热合封口,袋体热合宽度大于15mm8.3液体产品包装的技术要求应符合NY/T1108的规定。8.4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人包装袋中。
8.5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液体产品贮存温度不宜过低。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6
A.1范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OECD208译文
HG/T4365—2012
本方法用于评价在一次性施用后,土壤中固态和液态的化学物质对植物幼苗和早期生长的潜在毒性效应。本方法不能给出由受试物蒸发所造成的可能伤害结果,也未测定由于直接接触植物所产生的伤害。
A.2术语和定义
幼苗露出土壤表面。
用植物的重量来表达
半数致死浓度(LC5o)
使受试物半数死亡的毒物剂量。A.2.4
半数效应浓度(ECso)
引起受试对象50%个体产生一种特定效应的药物剂量A.3原理
在播种的土壤中假如不同浓度的受试物。记录出苗数目,在对照组的出苗达到50%后至少两周的时候,采集试验植物并称重。
A.4试剂、材料和设施
A.4.1温室。
生长容器:塑料器血或瓷盆钵。A.4.2
试验环境要求
温度、湿度条件应适合在测试期间植物的正常生长。6试样、溶液的制备
A.6.1准备
土壤无须消毒。过0.5cm的筛子,去除粗大杂物,碳含量不超过1.5%(3%的有机物)。细颗粒(小于20um)应占10%~20%,pH值在5.0~7.5之间。可用任何处理方法使受试物在土壤中分散均匀,但不能使用表面活性剂。A.6.2供试植物
试验中至少应采用3种植物。可以在谷类作物、蔬菜、经济作物三类植物中各选一种,也可选用其他对区域生态学或农业有重要价值的植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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