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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5.6-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5.6-2019

中文名称: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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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污染 地下水 修复 风险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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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5.6-2019.Technical guideline for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and risk control of contaminated sites.
1适用范围
HJ 25.6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HJ 25.6适用于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制定参照HJ 25.4执行。
HJ 25.6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205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下水污染羽 groundwater contaminant plume
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
3.2
地下水修复 groundwater remediat 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
3.3
地下水风险管控 groundwater risk control
采取修复技术、工程控制和制度控制措施等,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防止对周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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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5.6—2019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and riskcontrolofcontaminatedsite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9-06-18发布
2019-06-18实施
生态环境部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5选择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6筛选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目次
7制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8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9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运行及监测10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11后期环境监管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适用性。附录B(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编制提纲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主要涉及的工艺技术参数.附录D(资料性附录)均值检验和趋势检验案例附录E(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编制提纲.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以下标准同属污染地块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南方科技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1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6月18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制定参照HJ25.4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2050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指南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下水污染羽groundwatercontaminantplume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3.2
地下水修复groundwaterremediation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降解、吸附、转移或阻隔地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或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阻断其暴露途径,满足相应的地下水环境功能或使用功能的过程。3.3
地下水风险管控groundwaterriskcontrol采取修复技术、工程控制和制度控制措施等,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防止对周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的过程3.4
地块概念模型conceptualsitemodel用文字、图、表等方式综合描述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污染物迁移途径、人体或生态受体接触污染介质的过程和接触方式等。3.5
目标污染物targetcontaminant
在地块环境中其数量或浓度已达到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具有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关注污染物。3.6
地下水修复目标groundwaterremediationgoa由地块环境调查或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不产生直接或潜在危害,或不具有环境风险的地下水修复终点。3.7
地下水风险管控目标groundwaterriskcontrolgoal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的阶段目标
地下水修复模式groundwaterremediationstrategy以降低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实现地下水修复目标为目的,对污染地块进行地下水修复的总体思路。
地下水风险管控模式groundwaterrisk controlstrategy以实现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为目的,对污染地块进行地下水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
制度控制institutionalcontrol通过制定和实施条例、准则、规章或制度,减少或阻止人群对地块污染物的暴露,防范和杜绝地块地下水污染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利用管理手段控制污染地块潜在风险。3.11
工程控制engineeringcontrol
采用阻隔、堵截、覆盖等工程措施,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降低和消除地块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的风险。2
修复极限remediationasymptoticcondition修复工程进入拖尾期后,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合理的时间和资金投入条件下,继续进行修复仍难以达到修复目标的情况,4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统筹性原则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应兼顾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统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防止污染地下水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影响4.1.2
规范性原则
根据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程序化、系统化方式规范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过程,保证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4.1.3可行性原则
根据污染地块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造成的危害,合理选择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因地制宜制定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使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切实可行。4.1.4安全性原则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时,要确保工程实施安全,应防止对施工人员、周边人群健康和生态受体产生危害。4.2工作程序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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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程序倍草费上利期
4.2.1选择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确认地块条件,更新地块概念模型。根据地下水使用功能、风险可接受水平,经修复技术经济评估,提出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确认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要求,结合地块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特征、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等,明确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
4.2.2筛选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根据污染地块的具体情况,按照确定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初步筛选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通过实验室小试、现场中试和模拟分析等,从技术成熟度、适用条件、效果、成本、时间和环境风险等方面确定适宜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4.2.3制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根据确定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采用一种及以上技术进行优化组合集成,制定技术路线,确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工艺参数,估算工程量、费用和周期,形成备选技术方案。从技术指标、工程费用、环境及健康安全等方面比较备选技术方案,确定最优技术方案。
4.2.4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根据确定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开展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设计根据工作开展阶段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根据专业划分为工艺和辅助专业设计。工程施工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过程应同时开展环境管理。4.2.5: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运行及监测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完成后,开展工程运行维护、运行监测、趋势预测和运行状况分析等。工程运行中应同时开展运行监测,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运行监测数据进行趋势预测。根据地下水监测数据及趋势预测结果开展工程运行状况分析,判断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的目标可达性。4.2.6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制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布点和采样方案,评估修复是否达到修复目标,评估风险管控是否达到工程性能指标和污染物指标要求。对于地下水修复效果,当每口监测井中地下水检测指标持续稳定达标时,可判断达到修复效果。若未达到评估标准但判断地下水已达到修复极限,可在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对残留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若地块残留污染物对受体和环境的风险可接受,则认为达到修复效果:若风险不可接受,需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优化或提出新的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风险管控效果,若工程性能指标和污染物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则判断风险管控达到预期效果,可对风险管控措施继续开展运行与维护:者工程性能指标或污染物指标未达到评估标准,则判断风险管控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优化或调整。5
4.2.7后期环境监管
根据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实施情况与效果评估结论,提出后期环境监管要求。5选择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5.1确认地块条件
5.1.1核实地块资料
根据前期按HJ25.1和HJ25.2完成的地块环境调查和按HJ25.3完成的污染地块风险评估等资料,重点核实污染地块基本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受体与周边环境情况、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特征等
5.1.2现场踏勘
考察地块现状,特别关注前期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后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周边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等受体的变化情况。考察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施工条件,特别关注地块用电、用水、交通、地下水监测井等情况,为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区布局提供基础信息。
5.1.3补充技术资料
通过核查地块已有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特征等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如发现已有资料不能满足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设计要求,应补充相关资料。必要时应补充开展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和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与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进一步明确地下水埋藏和补径排条件,识别地下水污染程度、范围和空间分布状态,界定边界条件,开展参数识别和模型验证等,相关技术要求参照HJ25.1、HJ25.2、HJ25.3和HJ610执行。
5.2更新地块概念模型
结合5.1收集的地块资料,分析地块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特征、受体与周边环境情况等,对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构建的地块概念模型进行更新,重点关注地下水污染羽的变化。
地块概念模型宜包括下列信息:a)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层分布及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系统结构、地下水分布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等。b)地下水污染特征:污染源、自标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污染物迁移途径、非水溶性有机物的分布情况等。
c)受体与周边环境情况:结合地块地下水使用功能和地块规划,分析污染地下水与受体的相对位置关系、受体的关键暴露途径等。地块概念模型可采用文字、图、表等方式,便于指导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提出、方案制定。
5.3提出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5.3.1确认目标污染物
确认前期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提出的地下水修复目标污染物,根据地块及受体特征、规划、地下水使用功能和地质因素等,确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污染物。5.3.2提出修复目标值
5.3.2.1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污染地块位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补给区优先采用已划定的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选择GB/T14848中III类限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对于GB/T14848未涉及的目标污染物,按照饮用地下水的暴露途径计算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风险控制值按照HJ25.3确定。当选择GB/T14848中Ⅲ类限值或按照HJ25.3确定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内污染地块的修复目标值低于地下水环境背景值时,可选择背景值作为修复目标值。5.3.2.2其他区域
5.3.2.2.1具有工业和农业用水等使用功能的地下水污染区域,按照GB/T14848要求,制定修复目标值。对于GB/T14848未涉及的目标污染物,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计算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风险控制值按照HJ25.3确定。5.3.2.2.2不具有工业和农业用水等使用功能的地下水污染区域,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计算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风险控制值按照HJ25.3确定。5.3.2.2.3当地下水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土壤和地表水体等,根据GB36600和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基于污染模拟预测、风险评估结果,同时结合5.3.2.2.1或5.3.2.2.2情形从严确定地下水修复目标值。
5.3.2.2.4当选择相关标准或按照HJ25.3确定的其他区域的污染地块修复自标值低于地下水环境背景值时,可选择背景值作为修复目标值。5.3.3提出地下水风险管控目标
当污染地块位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补给区优先采用已划定的准保护区)时,应同步制定风险管控自标,阻断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阻止污染扩散,经修复技术经济评估,无法达到5.3.2提出的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应制定地下水风险管控目标作为地下水修复的阶段目标。在5.3.2.2中采用风险评估方法确定修复目标值的污染地块,应制定风险管控目标。5.3.4确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范围根据HJ25.1确定的地下水污染空间分布,结合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确定地下水的修复和风险管控范围。
5.4选择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与地块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确认对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要求,如土地利用规划,修复周期、预期经费投入等,结合污染地块特征、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等,明确总体7
思路,选择降低污染物毒性、迁移性、数量与体积的修复技术,阻断暴露途径和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的工程控制措施,或限制受体暴露行为的制度控制措施中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当地块地下水与土壤污染区域重叠时,应统筹考虑地下水与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土壤修复参照HJ25.4执行。
6筛选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6.1技术初步筛选
根据污染地块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特征和确定的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等,从适用的目标污染物、技术成熟度、效率、成本、时间和环境风险等,分析比较现有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的优缺点,重点分析各技术工程应用的适用性,常见技术的适用性可参见附录A。可采用对比分析、矩阵评分和类比等方法,初步筛选一种或多种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6.2技术可行性分析
6.2.1实验室小试
实验室小试应针对初步筛选技术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制定实验室小试方案,采集污染地下水和含水层介质,按照不同的技术或组合试验效果,确定最佳工艺参数和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估算成本和周期等。实验过程需有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6.2.2现场中试
现场中试应根据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特点,结合地块条件、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类型和空间分布特征等,选择适宜的单元开展中试,获得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工程参数确定现场中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可采用相同或类似污染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的应用案例进行分析,必要时可现场考察和评估应用案例实际工程。现场中试过程中需实施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6.2.3模拟分析
建立地下水水流模型和溶质运移模型,利用解析法或数值法开展模拟预测,选择目标污染物作为模拟因子,根据不同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的设计情景,评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的工程实施效果和修复周期等,优化并获得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工程参数。常用地下水水流模型和溶质运移模型可参照HJ610。6.3技术综合评估
基于技术可行性分析结果,采用对比分析或矩阵评分法对初步筛选技术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种或多种可行技术。
制定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7
7.1制定备选技术方案
7.1.1制定技术路线
根据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模式,采用技术筛选确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优化组合集成,结合地块管理要求等因素,制定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应反映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方式、工艺流程等,还应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应急安全计划等。
7.1.2确定工艺参数
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的工艺参数通过总结实验室小试、现场中试和模拟分析结果确定,技术的工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抽出或注入的流量、影响半径,修复药剂的投加比、投加方式和浓度,工程控制措施的规模、材料、规格等,地上处理单元的处理量、处理效率等。
7.1.3估算工程量
根据技术路线,按照确定的单一技术或技术组合的方案,结合工艺流程和参数,估算不同方案的工程量。
7.1.4估算费用和周期
费用估算应根据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程量确定。费用估算包括建设费用、运行费用、监测费用和咨询费用等。周期估算应根据工程量、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时间、效果评估和后期环境监管要求等确定。
7.1.5形成备选技术方案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技术路线、工艺参数、工程量、费用和周期等,制定不少于2套的备选技术方案。7.2比选技术方案
对备选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工程费用、环境及健康安全等比选,采用对比分析或矩阵评分等方法确定最优方案,比选内容包括:a)主要技术指标:结合地块地下水污染特征、修复和风险管控目标,从符合法律法规,效果、时间、成本和环境影响等方面,比较不同备选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的可操作性、有效性。
b)工程费用:根据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的工程量,估算并比较不同备选技术方案费用,比较不同备选技术方案产生费用的合理性。c)环境及健康安全:综合比较不同备选技术方案的二次污染排放情况以及对施工人员,周边人群健康和生态受体的影响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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