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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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989-2018.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一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
1适用范围
HJ 989提出了有色金属(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锡、锑、汞)工业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HJ 989适用于有色金属(铝、铅、锌、铜、镍、钴、镁、钛、锡、锑、汞)工业冶炼排污单位,对其在生产运行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上金属再生冶炼排污单位。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465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7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8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 面水环境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89-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Non-ferrousmetal metallurgyindustry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2-04发布
2019-03-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监测方案制定,
信息记录和报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及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提出并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本标准提出了有色金属(铝、铅、锌、铜、镍、钻、镁、钛、锡、锑、汞)工业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铝、铅、锌、铜、镍、钻、镁、钛、锡、锑、汞)工业治炼排污单位,对其在生产运行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上金属再生治炼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465
GB25466
GB25467
GB25468
GB30770
HJ/T91
HJ/T164
HJ/T166
HJ/T194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
GB25465、GB25466、GB25467、GB25468、GB307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铝冶炼排污单位aluminumsmelting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铝土矿为原料生产氧化铝或以氧化铝为原料生产电解铝的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
铅、锌冶炼排污单位lead and zinc smelting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铅精矿、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铅、锌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
铜冶炼排污单位copper smelting enterprise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原生矿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3.4
镍冶炼排污单位nickel smeltingpollutant emissionunit指以镍精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3.5
钻冶炼排污单位cobaltsmelter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钻精矿、含钻物料为主要原料的钻治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3.6
镁冶炼排污单位magnesiumsmelting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白云石为原料,采用硅热法冶炼工艺生产金属镁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3.7
钛冶炼排污单位titanium smelting 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钛精矿或高钛渣或四氯化钛为原料生产海绵钛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产品包括高钛渣、四氯化钛、海绵钛。3.8
锡冶炼排污单位tin smelting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锡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3.9
锑冶炼排污单位antimonysmelting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锑精矿为主要原料生产锑金属或以锑金属为原料生产氧化锑的冶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
汞冶炼排污单位mercury smeltingpollutantemissionunit指以含汞矿物为主要原料生产汞金属的治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2
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5
监测方案制定
5.1废水排放监测
5.1.1监测点位
排污单位均须在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生活污水单独排入水体的须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涉及监控位置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口。5.1.2监测指标与频次
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1执行。表1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行业类型
铝治炼
铅、锌冶炼
铜、镍、钴
镁、钛治炼
锡、锑、汞
监测点位
废水总排放口
废水总排放口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
废水总排放口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
废水总排放口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
废水总排放口
监测指标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氟化物
悬浮物、石油类、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总铅、总砷、总镉、总汞
总锌、总铜、总铬、总镍
悬浮物、氟化物、硫化物
总铅、总砷、总镉、总汞
总铬、总镍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总铅、总砷、总镉、总汞
总锌、总铜、总镍、总钴
悬浮物、氟化物、石油类、硫化物总铅、总砷、总镉、总汞
总镍、总钴
流量、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总铬、六价铬
悬浮物、石油类
总铬、六价铬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日(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日(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日(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日(自动监测a)
自动监测
日(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监测点位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
生活污水排放口
雨水排放口
监测指标
总铅、总砷、总镉、总汞
总锌、总铜、总锡d、总锑、六价铬悬浮物、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类总铅、总砷、总、总汞
六价铬
流量、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监测频次
注:表中所列监测指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需采取自动监测。“水环境质量中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磷需采取自动监测。水环境质量中总氮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总氮最低监测频次按日执行,待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后,须采取自动监测。
“设有煤气生产系统的铝治炼排污单位需监测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锡、锑冶炼排污单位废水监测项目“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日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5.2废气排放监测
5.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2执行。对于多个污染源或生产设备共用一个排气筒的,监测点位可布设在共用排气筒上,监测指标应涵盖所对应的污染源或生产设备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严格的执行。表2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行业类型
氧化铝
电解铝
铅治炼
湿法炼锌
监测点位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熟料中碎系统排气筒
氧化铝贮运系统排气筒
熟料烧成窑排气筒
氢氧化铝焙烧炉排气筒
石灰炉(窑)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电解质破碎系统排气筒
阳极组装及残极处理系统排气
电解槽排气筒
铸造系统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熔炼炉等)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铅口等)排气筒
熔铅(电铅)锅排气筒
还原炉、烟化炉排气筒
浮渣反射炉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沸腾炉等)排气筒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颗粒物
氟化物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电炉炼锌
竖罐炼锌
密闭鼓风
冶炼(ISP)
铜治炼
监测点位
回转窑排气筒
多膛炉排气筒
浸出槽排气筒
净化槽排气筒
感应电炉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沸腾炉等)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锌口等)排气筒
烟化炉(回转窑)排气筒
锌精馏系统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沸腾炉等)排气筒
焦结蒸馏系统排气筒
旋涡熔炼炉排气筒
锌精馏系统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烧结机头排气筒
制酸系统(烧结机等)排气筒
烧结料破碎系统排气筒
熔炼备料系统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铅口等)排气筒
熔铅(电铅)锅排气筒
锌精馏排气筒
烟化炉排气筒
反射炉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熔炼炉、吹炼炉等)排气筒
硫酸雾
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
硫酸雾
颗粒物
颗粒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氟化物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镍治炼
钻治炼
镁冶炼
钛治炼
锡治炼
监测点位
口、出铜口等)排气筒
阳极炉(精炼炉)排气筒
电解槽、电解液净化系统排气筒电积槽及其他槽排气筒
真空蒸发器、脱铜电积槽排气筒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制酸系统(熔炼炉、吹炼炉等)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镍口等)排气筒
贫化炉排气筒b
电解槽、电解液净化系统排气筒浸出槽、电积槽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熔炼炉、焙烧炉等排气筒
浸出槽排气筒
除铁槽排气筒
萃取槽排气筒
电积槽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煤磨排气筒
硅铁破碎机排气筒
球磨机排气筒
压球机排气筒
缎烧窑炉排气筒
还原炉排气筒
精炼炉排气筒
精炼、铸锭机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钛渣破碎系统排气筒
钛渣熔炼电炉排气筒
四氯化钛制备尾气处理(氯化
炉、精馏塔等)排气筒
电解槽等排气筒
精炼炉等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粉煤制备排气筒
炼前处理排气筒
监测指标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氟化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氟化物
硫酸雾
硫酸雾
硫酸雾
颗粒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氟化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氟化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氟化物
硫酸雾、氯气
硫酸雾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硫酸雾、氟化物
硫酸雾
硫酸雾、氯气、氨气
硫酸雾、氨气。
氯气4
硫酸雾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颗粒物、氯气、氯化氢
颗粒物、氯气、氯化氢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镐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锑冶炼(以
锑精矿为
原料)
锑冶炼(以
铅锑精矿
为原料)
监测点位
还原熔炼系统排气筒
挥发熔炼系统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锡口等)排气筒
精炼系统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挥发熔炼系统(包括前床)排气挥发焙烧系统排气筒
还原熔炼系统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锑口等)排气筒
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
沸腾焙烧系统排气筒
烧结系统排气筒
还原熔炼系统排气筒
精炼系统排气筒
吹炼系统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锑口等)排气筒
锦冶炼(以原料制备及输送系统排气筒氟化物
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氟化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氟化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氟化物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颗粒物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行业类型
锑金精矿
为原料)
锑治炼(以
精锑为原
汞治炼
监测点位
挥发熔炼系统(包括前床)排气筒
灰吹系统排气筒
还原熔炼系统排气筒
环境集烟(各炉窑进料口、出渣口、出锑口等)排气筒
炼金系统排气筒
锑白炉排气筒
蒸馏炉排气筒
马弗炉排气筒
监测指标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汞乘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锑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注1:废气监测需按照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烟气参数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
注2:表中所列监测指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需采取自动监测。注:“适用于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区域。其他地区选测,按季度执行。部分排污单位贫化炉烟气送制酸系统。“适用于氨皂化工艺。
适用于氯化钻电积工艺
适用于硫酸钻电积工艺。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5.2.2
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3执行。表3
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行业类型
氧化铝
电解铝
铅、锌冶炼
铜治炼
镍、钴冶炼
镁治炼
钛冶炼
锡治炼
锑治炼
汞治炼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氧化硫、颗粒物bzxZ.net
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
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氧化硫、颗粒物
氧化硫、颗粒物、氯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
5.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设置应遵循HJ819中的原则,主要考虑噪声源在厂区内的分布情况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间噪声监测,夜间生产的排污单位须监测夜间噪声。周边有敏感点的,应提高监测频次。5.4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5.4.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仅限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相关环境管理政策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5.4.2无明确要求的,若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对周边水、土壤、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测。可参照HJ2.2、HJ664、HJ/T194、HJ610、HJ/T164、HJ/T166等标准中有关规定设置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影响监测点位,对于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或海水的排污单位可参照HJ/T2.3、HJ/T91、HJ442等标准中相关规定设置周边地表水、海水环境影响监测点位。
表4有色金属工业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目标环境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地下水
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铅、其他特征污染物等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总铜、总锌、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铅、总镍、总钻、总锑等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总铅、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镍、总钻等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铜、锌、铅、砷、镉、汞、六价铬、总铬、镍等
pH值、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总镍、总锌等注:排污单位应根据原辅料使用等实际生产情况,确定具体的监测指标a每次连测3天
5.5其他要求
监测频次
5.5.1除表1~表3中的污染物指标外,5.5.1.1和5.5.1.2中的污染物指标也应纳入监测指标范围,并参照表1~表3和HJ819确定监测频次。5.5.1.1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仅限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相关环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定实际排放的,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5.5.2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HJ819中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提高监测频次。
5.5.3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HJ819相关要求执行。5.5.4监测方案的描述、变更按照HJ819规定执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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