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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60-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060-2018

中文名称: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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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冶炼 废气 治理 工程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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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060-2018.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gas control of copper smelting.
1适用范围
HJ 2060规定了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HJ 2060适用于以铜精矿为主要原料兼顾协同处置废杂铜的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
HJ 2060不适用于再生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含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6.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 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20424重金属精矿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T 22580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25467铜、 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
GB 50015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工 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2供配电 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7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93自 动化仪表施工验收规范
GB 50141给 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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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60-2018
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forwastegas control ofcoppersmelting(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12—28发布
2019—03—01实施
生态环境部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5总体要求
6工艺设计
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8检测及过程控制.
9主要辅助工程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1施工与验收,
12运行与维护
HJ2060-2018
HJ2060-201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规范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矿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2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03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适用范围
铜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0000-2010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铜精矿为主要原料兼顾协同处置废杂铜的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含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6.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20424重金属精矿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T22580特殊环境条件高原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25467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009
GB50011
GB50015
GB50016
GB50019
GB50052
GB50053
GB50054
GB50057
GB50059
GB50057
GB50093
GB50141
GB50168
GB5016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自动化仪表施工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94
GB50204
GB50231
GB50236
GB50243
GB50254
GB50257
GB50268
GB5027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HJ□O0O-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44
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30
GB50753
GB50880
GB50988
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有色金属冶炼厂除尘设计规范
冶炼烟气制酸工艺设计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
HJ/T4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9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179
HJ/T32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除尘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J/T328
HJ/T33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HJ/T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2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
HJ544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63.3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铜冶炼HJ2020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2
HJ2028电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JB/T6407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建设(1990)1215号)HJUDD-201L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铜治炼废气wastegasofcoppersmelting指铜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害物质的各类气体。3.2环境集烟fugitivegascollecting指通过工艺设计,对治金炉窑的加料口、出料口、渣放出口、电极孔、溜槽、包子房等处泄漏的烟气进行收集的过程。3.3火法铜冶炼工艺废气wastegasofcopperpyrometallurgy指在高温从硫化铜精矿中提取金属铜或其化合物的过程中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3.4湿法铜冶炼工艺废气wastegasofcopperhydrometallurgy指在常温常压或高压下用溶剂或细菌浸出矿石或焙烧矿的过程中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污染物来源与分类
4.1.1火法铜冶炼工艺废气来源及分类按照废气污染物特征,火法铜冶炼工艺废气可分为含尘废气、含二氧化硫(SO2)废气及含硫酸雾废气。含尘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制备及输送过程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二氧化硫废气主要包括精矿干燥、熔炼、吹炼、精炼、烟气制酸、环境集烟等过程产生的含有二氧化硫的炉窑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等。含硫酸雾废气主要包括电解过程电解、净液工序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火法铜治炼废气中污染物来源及分类见表1。4.1.2湿法铜冶炼工艺废气来源及分类湿法铜治炼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硫酸雾废气。湿法铜治炼废气中污染物来源及分类见表2。3
原料制
备及输
渣选矿
原料制
备及输
产排污节点
精矿上料、精矿
出料、转运,抓
斗卸料、定量给
料设备、皮带输
送设备转运过程
干燥窑
熔炼炉
吹炼炉
阳极炉
制酸尾气
排放口
原料制
备排气
备料排
干燥窑
排气筒
阳极炉
(精炼)
排气筒
烟气制
表1火法铜冶炼废气中污染物来源及分类颗粒物
主要污染物
颗粒物
颗粒物
颗粒物、SO2
颗粒物(含重金属镉、铅、
砷、汞)、SO2
颗粒物(含重金属镉、铅、
、汞)、SO
颗粒物、SO2、NOx、硫酸
雾、铅及其化合物、砷及
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
氟化物。
颗粒物、SO2、NOx、硫酸
浓度(mg/m)
1000-10000
1000~10000
20000~80000
50000~130000
40000-100000
200~3000
二氧化硫
(mg/m)
50~600
120000~
500000
120000~
430000
氮氧化物
(mg/m)
100~200
100~200
100~200
20~100
硫酸雾
(mg/m2)
20~200
铅及其
化合物
(mg/m)
60-800
砷及其
化合物
(mg/m*)
HJ 000-2010
汞及其
化合物
(mg/m2)
10~100
镉及其
化合物
(mg/m2)
渣贫化
渣贫化
熔炼、吹炼、精
炼及渣贫化过程
各炉窑进料口、
出渣口、出铜口
电解槽及循环槽
真空蒸发器
及脱铜电解槽
酸排气
渣贫化
排气筒
环境集
烟排气
车间排
气简筒
车间排
注:熔炼炉和吹炼炉产生的工艺烟气直接制酸废气类别
含硫酸雾废气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
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
氟化物。
颗粒物、SO2、NOx、硫酸
雾、铅及其化合物、砷及
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及其化合物、硫酸雾、
氟化物。
颗粒物、SO2、NO、硫酸
雾、铅及其化合物、砷及
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硫酸雾、
氟化物。
8000~30000
300~2000
50~200
表2湿法铜冶炼废气中污染物来源及分类产排污节点
浸出、萃取、电积
排放口
车间排气筒
主要污染物
硫酸雾
HJ 0000-2010
污染物浓度(mg/m)
4.2污染负荷
HJ □OOO-201D
4.2.1应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收集烟气参数等原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烟气量(正常值、最大值、最小值):b)烟气温度及变化范围(正常值、最大值、最小值及露点温度);c)烟气中气体成分及浓度(SO2、NOx、氧气、氟化氢等);d)烟气颗粒物浓度及成分(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e)烟气压力、含湿量:
f)产生污染物设备情况及工作制度。4.2.2现有铜治炼企业生产过程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废气,其废气量及污染物浓度可通过实际测量确定。
4.2.3新建铜冶炼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废气量及污染物浓度可以工程设计为依据,也可通过实际测量后确定。
4.2.4若无实际测量数据时,废气量及污染物浓度可参照HJ863.3表2中同等生产规模、同类原料及产品或相近工艺的排放数据确定。4.2.5设计负荷和设计裕量应根据污染物特性、污染强度、排放标准、漏风率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综合确定,并应充分考虑污染负荷在最大和最不利情况下的适应性。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铜治炼企业废气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5.1.2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1.3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应选择安全、环保、节能的工艺和装备5.1.4铜冶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处理后废气排放应满足GB25467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并符合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的要求。
5.1.5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GB5085.3的有关规定,采用GB5086.1所列的技术方法对其性质进行鉴别和类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应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5.1.6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后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5.1.7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噪声和振动控制的设计应符合GB50087和GB50040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6
HJDD-201
5.1.8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1.9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应安装合格的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系统,在线监测设施应按要求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5.1.10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应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要求设置排气口,安装计量和自动监控系统。
5.2源头控制
5.2.1铜治炼工程应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好的先进治炼工艺,且必须配置烟气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5.2.2铜治炼企业对入炉铜精矿中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GB20424的要求,燃料宜采用清洁能源。
5.2.3铜精矿、辅料、烟(粉)尘等粉状物料的输送设备要密封或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污染环境。
5.2.4除尘系统捕集的烟尘中,铅、神、汞等有害元素含量过高时,不宜返回治炼系统,应进行综合利用或根据其性质进行安全处置。5.2.5硫化铜精矿火法冶炼必须配套烟气制酸等硫元素回收利用设施,5.3工程构成
5.3.1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5.3.2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酸雾净化系统。5.3.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土建、暖通空调、消防、仪表及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化验分析系统等。
5.3.4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蒸汽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工艺水及循环水系统等。
5.4总平面布置
5.4.1一般规定
5.4.1.1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总平面布置应满足GB50187、GB50544等相关规定。5.4.1.2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应有较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并应有检修场地5.4.2总图布置
5.4.2.1总平面布置应与主体工艺布局相协调,并遵循节能降耗原则5.4.2.2铜治炼废气脱硫工程吸收塔宜布设在烟窗附近,吸收剂制备贮存及脱硫副产物处理应根据工艺流程和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5.4.2.3吸收剂、脱硫副产物等消耗量或产生量大的物料,其贮存间的布置应靠近厂内主要运输通道。
5.4.3管线综合布置
HJ 0000-2010
5.4.3.1管线综合布置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管内介质、施工及维护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5.4.3.2管线综合布置应与企业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同时进行。管线之间、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做到相互协调、紧凑合理。5.4.3.3管线综合布置应满足安全使用、维护检修和施工要求,并满足最短敷设长度和所需的最小合理间距要求。
5.4.3.4管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管线内气体的性质、空间组织的要求、通道宽度、施工和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5.4.4竖向设计
5.4.4.1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且应与厂区内现有和规划的运输道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
5.4.4.2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废气产生节点、输送管线敷设、防洪、排水、及土(石)方工程量等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6工艺设计
6.1—般规定
6.1.1铜治炼废气治理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可行、运行稳定的工艺,并优先采用具备有价金属回收、余热综合利用功能的先进工艺。6.1.2铜治炼废气治理工程应对主体生产设施工况变化有较强的适应性,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能力。
6.1.3根据烟气性质、运行工况、烟气量及铜冶炼主体工程对废气治理工程的要求,废气治理设施同步检修必须和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进行,检修同步率应达到100%。6.1.4废气治理设施必须留有施工安装和检修场地、消防通道,必须保证人员操作的安全性和设备维护的便利性。
6.2工艺选择
6.2.1含尘废气除尘
6.2.1.1铜冶炼含尘废气除尘工艺见图1和表3。含尘废气除尘宜选用电除尘或袋式除尘工艺旋风除尘和重力沉降室仅可做为预除尘工艺,需和电除尘或袋式除尘结合使用6.2.1.2采用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等干式除尘装置时,应有防止烟气结露的措施。含尘
旋风除尘
重力沉降室
电除尘
袋式除尘
图1除尘工艺选择图
达标排放或进入后
续生产单元
产排污节点
表3除尘工艺组合
处理工艺
精矿上料、精矿出料、
原料制
备及输转运,抓斗卸料、定量
渣选矿
原料制
备及输
给料设备、皮带输送
干燥窑烟气
载流干燥烟气
顶(底)吹熔炼炉
熔炼烟气
闪速炉熔炼烟气
吹炼烟气
阳极炉烟气
制酸尾气
熔炼、吹炼、精炼及渣
贫化加料口、粗铜放出
口、渣放出口、喷枪口、
溜槽、包子房等处泄漏
产尘点一袋式除尘器一
产尘点一袋式除尘器一
干燥窑→袋式除尘器→
载流管→重力沉降室→
旋风除尘器→风机→袋
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
熔炼炉→余热锅炉一电
除尘器→风机→制酸
熔炼炉→余热锅炉一电
除尘器—风机→制酸
转炉→余热锅炉电收
尘器一风机→制酸
阳极炉→+余热锅炉一烟
气换热器一冷却烟道一
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
器)→风机→制酸(或
脱硫处理)
制酸尾气一风机一脱硫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一
风机一脱硫处理
HJ-201
系统总除尘效率
注:含SO2废气中如含尘量较高不能满足后续脱硫或制酸烟气进口要求应先予以除尘。6.2.2含二氧化硫废气脱硫
6.2.2.1烟气制酸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除尘器操作温度
80~200
80~200
<400并高于烟气露
点温度30℃以上
<400并高于烟气露
点温度30℃以上
≤400并高于烟气露
点温度30℃以上
≤150(袋式除尘器)
并高于烟气露点温
度30℃以上
≤120袋式除尘
a)熔炼、吹炼过程高浓度SO2工艺烟气应进入制酸系统制酸;其它如环境集烟烟气等,可按实际情况优先与制酸烟气就近配气后,再进入制酸系统。不能制酸的废气应经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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