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063-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10063-2018
中文名称:工业糖浆检测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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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糖浆
检测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10063-2018.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Industrial Syrup Testing.
1范围
NB/T 10063规定了工业糖浆的感官和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储存。
NB/T 10063适用于用青鲜(甜)高粱秸秆、青鲜(甜)玉米秸秆、甘蔗、甜菜及其茎叶等提汁浓缩的、并最终作为发酵生产乙醇、丁醇等生物能源化工产品生产原料的高浓度糖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 总数测定
GB 5009.4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 、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3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品酸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糖浆syrup
含有高浓度可发酵糖的流体或半流体物质。
3.2工业糖浆industrial syrup
主要用于发酵生产乙醇.丁醇等能源产品或生产乳酸、柠檬酸、乙酸等化工产品的高浓度糖浆称为工业糖浆。以区别于食用糖浆和制糖工业的废糖蜜。
4工业糖浆的感官和质量要求
4.1 感官要求
外观为棕黄色至褐色的均匀浓稠液体,无夹杂物,无异臭味,无发酵迹象。
4.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见表1。
标准内容
ICS65.020.99
备案号:65936—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10063—2018
工业糖浆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Industrial Syrup Testing2018-10-29发布
国家能源局发布
2019-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业糖浆的感官和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
检验规则
运输储存
NB/T10063—2018
NB/T10063-—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能源行业非粮生物质原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天地日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道清、余方、路明、顿宝庆、岳国君、朱青、乔映宾、林海龙、王智、夏蕊蕊。1范围
工业糖浆检测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糖浆的感官和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储存。NB/T10063—2018
本标准适用于用青鲜(甜)高粱秸秆、青鲜(甜)玉米秸秆、甘蕉、甜菜及其茎叶等提汁浓缩的、并最终作为发酵生产乙醇、丁醇等生物能源化工产品生产原料的高浓度糖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铜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家syrup
含有高浓度可发酵糖的流体或半流体物质。3.2
industrial syrup
工业糖浆
主要用于发酵生产乙醇、丁醇等能源产品或生产乳酸、柠檬酸、乙酸等化工产品的高浓度糖浆称为工业糖浆。以区别于食用糖浆和制糖工业的废糖蜜。4工业糖浆的感官和质量要求
4.1感官要求
外观为棕黄色至褐色的均匀浓稠液体,无夹杂物,无异臭味,无发酵迹象。4.2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工业糖浆质量要求
总可发酵糖(果糖、葡萄糖、蔗糖和麦芽糖等)含量,%酸度,mg/g
总灰分(硫酸灰分),%
铜(以Cu计),mg/kg
菌落总数,CFU/g
30~70
≤5×105
检测方法
GB5009.239
GB5009.13
总可发酵糖(果糖、葡萄糖、煎糖、麦芽糖)含量在30%~70%均为达标,可由工业糖浆生产方和使用方共同商定。结算时以含可发酵糖50%为准计算。计算方法为:含50%可发酵糖的工业糖浆重量=工业糖浆重量×可发酵糖含量/50%NB/T10063—2018
5检测方法
5.1总可发酵糖(果糖、葡萄糖、蔗糖和麦芽糖)按GB5009.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酸度
按GB5009.23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总灰分
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4铜
按GB5009.1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5菌落总数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原料、同配方和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以一次投料为一批,最大批量不得超过班产量。每批产品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6.2抽样
6.2.1按表2的规定抽取样本。
表2批量样本数目抽取对应表
批量范围,桶
50~100
6.2.2槽车装产品每车必检。
6.2.3桶装和槽车装产品应液面10cm以下处抽取样品。抽取样本数,桶
6.2.4槽车装产品每份取样量应不少于2kg,桶装产品每份取样量应不少于1kg6.2.5抽取的样品混匀后分作2份,签封。粘贴标签,在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批号、取样日期及地点、取样人姓名。一份送化验室进行检验,另一份封存,保留半个月备查。6.3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前,有质检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并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6.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总可发酵糖(果糖、葡萄糖、蔗糖和麦芽糖等)、酸度、总灰分、铜和菌落总数。
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2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5交收检验
NB/T10063—2018
6.5.1每一次交货的工业糖浆为一个交收批,每批工业糖浆应附有产地、原料的质量证书。收货方凭质量证书收货,但交收双方均有权提出在现场抽验或抽样封口保存。日后若有质量争议,以符合储存条件保管的封存样品作为仲裁检验样品,由质量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该批工业糖浆仲裁检验结果。
6.5.2工业糖浆的每个交收批为一个检验批。6.6合格判定
检验结果如有1项或以上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2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运输储存
运输和储存工具应干净、清洁,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储,3
NB/T10063-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
能源行业标准
工业糖浆检测技术规程
NB/T10063-2018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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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mmX1230mm1/16
印张0.5
字数10千字bzxZ.net
2019年7月第1版
2019年7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6109·4812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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