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47-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547-2016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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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标志
产品
技术
家具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 2547-2016.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Furniture.
1适用范围
HJ 2547规定了家具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HJ 2547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厨柜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675.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 22048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28951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GB/T 28952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
HJ 5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
HJ 57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253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
HJ 254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HJ 254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纺织产品
HJ/T 29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
HJ/T 4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6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204号令)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联合公告(2013) 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家具 furniture
供人们坐、卧、支撑与贮存物品、间隔等功能的器具。
4基本要求
4.1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547-2016
代替HJ/T303-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Furniture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6-12-24发布
2017-02-01实施
环境保护部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技术内容.
检验方法
HJ2547-2016
HJ2547-201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家具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家具产品设计和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等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HJ/T303-2006)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一一调整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一一增加了对皮革和人造革原材料的要求;一一增加了生产过程中废物回收、处理的要求:一一调整了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一一增加了产品中可迁移元素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上海新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广西志光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2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J/T303-2006,HBC22-2004。
适用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HJ2547-2016
本标准规定了家具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厨柜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566
GB18581
GB/T16288
GB/T18455
GB/T22048
GB/T28951
GB/T28952
HJ2537
HJ2541
HJ2546
HJ/T296
HJ/T414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塑料制品的标志
包装回收标志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纺织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6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204号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联合公告(2013)6号)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家具furniture
供人们坐、卧、支撑与贮存物品、间隔等功能的器具。基本要求
4.1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
技术内容
5.1产品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
对木材的要求
HJ2547-2016
5.1.1.1国内木材原料应符合GB/T28951或GB/T28952的要求,进口木材原料应符合国家木材贸易及进出口的相关要求。
5.1.1.2来源于源生地天然生长的国产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5.1.1.3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的野生植物物种及其产品的(CITES豁免的除外),应符合CITES的规定;进口非CITES附录物种但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物种及其产品,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5.1.2
产品使用的木质板材应符合HJ571的要求对塑料部件的要求
5.1.3.1质量超过25g,且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部件应按照GB/T16288的要求进行标识。5.1.3.2塑料部件中不加入妨碍塑料回收的其它材料(如木材、金属)。5.1.3.3塑料部件表面不进行涂饰处理。5.1.4
对玻璃的要求
5.1.4.1玻璃部件应易于更换。
5.1.4.2玻璃不含铅。
占产品总质量1%以上的纺织品应符合HJ2546的要求。产品使用的胶粘剂应符合HJ2541的要求。对涂料的要求
5.1.7.1水性木器涂料应符合HJ2537的要求5.1.7.2溶剂型木器涂料应符合HJ/T414要求,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限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聚氨酯类
光泽(60)≥80
1光泽(60)<8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L≤
甲苯+二甲苯+乙苯,%≤
卤代烃,%
产品使用的皮革和人造革应符合HJ507的要求。20
产品使用的石材内、外照射指数应符合HJ/T296的相关要求HJ2547-2016
产品使用的金属件(小型金属部件如螺丝钉、铰链和插销等除外),其前处理过程不使用含磷的脱脂剂和皮膜剂:不使用六价铬、镍、锡及其化合物进行电镀(气体电镀除外):不使用卤代有机物去除油污或进行金属表面处理。5.1.11
对树脂填料的要求
5.1.11.1婴儿(3岁以下)用床垫填料的游离甲醛不超过30mg/kg,其它床垫填料的游离甲醛不超过100mg/kg。
5.1.11.2在填料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机氯漂白剂。5.1.11.3染料只可用于区别相同范围内不同密度的填充材料(如硬泡沫或软泡沫)。5.1.11.4不使用可分解成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可致癌染料,含铅、镉、六价铬、汞、锡及其化合物的染料。
5.1.11.5聚氨酯发泡材料的发泡剂应为二氧化碳5.1.11.6填料中不使用表2中列出的阻燃剂。表2填料中不使用的阻燃剂
中文名称
多溴联苯
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
三-(氮环丙基)-氧化膦
五溴二苯醚
八溴联苯醚
5.2产品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5.2.1
英文名称
Polybrominatedbiphenyles(PBB)Tri-(2,3-dibromo-propy)-phosphate(TRIS)Tris-(azir-idinyl)-phos-phinoxide(TEPA)Pentabromodiphenylether(pentaBDE)Octabromodiphenylether(octaBDE)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产品生产企业应对锯末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不直接排放。在涂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集气措施,并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5.3产品的环境保护要求
产品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3
锑(Sb)
砷(As)
钡(Ba)
镉(Cd)
铬(Cr)
铅(Pb)www.bzxz.net
汞(Hg)
硒(Se)
表3可迁移元素的限量要求
限量,mg/kg
HJ2547-2016
塑料家具中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王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的总量应不大于0.1%。5.4产品包装的环境保护要求
不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超过100mg/kg。应按照GB/T18455进行标识。
5.5产品说明的环境保护要求
产品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所依据的检测标准。b)如果家具或配件需要组装时,应有图示的组装说明。c)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不同材料的产品进行清洁和维护的说明。d)产品中所用材料及对环境有益的回收、处置方式的信息。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1.2的检测按照HJ57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2技术内容5.1.5和5.1.11.1的检测按照HJ254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3技术内容5.1.6的检测按照HJ254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4技术内容5.1.7.1的检测按照HJ253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5技术内容5.1.7.2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苯、二甲苯、乙苯、卤代烃的检测按照GB1858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按照HJ/T41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6技术内容5.1.8的检测按照HJ50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7技术内容5.1.9的检测按照GB656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8技术内容5.3.1中可迁移元素的检测按照GB6675.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9技术内容5.3.2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检测按照GB/T2204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4
6.10技术内容中的其他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5
HJ25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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