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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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10.1-2016.Radi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guidelines Content and forma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s evaluation document for nuclear technology application facilities.
1.适用范围
HJ 10.1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HJ 10.1适用于从事核技术利用(包括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在项目新建(含搬迁)、改建、扩建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特殊的,对于需要单独提交辐射安全评估文件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可适当简化安全分析相关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电 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887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
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X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
5.环境 影响评价资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且评价机构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评价机构应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所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持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由业主自行编制,也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有能力编制的机构编制。
6.内容和格式要求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是独立、完整、正式的文件,须单独成册。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0.1-2016
代替HJ/T10.1-1995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guidelinesContent and forma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s evaluation document for nucleartechnologyapplicationfacilities(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6-03-29发布
环境保护
2016-04-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6内容和格式要求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9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11
-YKi自HIKAa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和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采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及《辐射环境保护导则核技术利用项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一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中相关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秦皇岛环境干部管理学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规范了各类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格式与内容。2、增加了辐射防护与安全分析内容。3、增加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的评价内容。4、对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提出。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03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04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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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核技术利用(包括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在项目新建(含搬迁)、改建、扩建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特殊的,对于需要单独提交辐射安全评估文件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可适当简化安全分析相关内容。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GB1887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文件。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
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5.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且评价机构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价机构应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所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持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由业主自行编制,也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有能力编制的机构编制。
6.内容和格式要求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是独立、完整、正式的文件,须单独成册。-Y KiHIKAea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7.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建设单位全名称并盖章)年
环境保护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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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YyiEHikAa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缩印件)评价单位(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环评项目负责人:
编制人员情况
证书编号
负责章节
-Y Ki i KAea
环评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
环评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HYKiBHIKAa
第一章概述
主要描述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点、项目概况等,介绍项目适用的评价依据,确定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1.1项目名称、地点
给出建设项目名称、地点以及地理位置图,并做简要说明。1.2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情况,说明建设项目性质,提出的背景、意义、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和规模,明确项目是否属于国家有关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允许范围。简述项目所在地的周边环境条件,并附项目的周边环境关系图改、扩建项目还应说明原有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附相关文件等。1.3编制依据
列出评价的依据,包括评价使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影响环境的辐射源或设备的技术参数文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等。当项目涉及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的,还应给非放射性污染相应的评价依据。1.4评价标准
给出国家标准及本项目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约束值,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污染物浓度(比活度)、剂量率等控制水平。当项目涉及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的应列出相应的评价标准。1.5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描述评价范围内人员或敏感点的情况。以项目实体边界为中心,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项目(放射性药物生产除外)的评价范围半径不小于3km;放射性药物生产及其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的评价范围,甲级取半径500m的范围,乙、内级取半径50m的范围。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蔽物边界外50m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100m的范围),对于I类放射源或1类射线装置的项目可根据环境影响的范围适当扩大。当评价项自涉及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的应参照非放射性评价的规范要求进行评价,并增加相应章节。实施放射性物质野外示踪的项目应视周边情况以及可能潜在影响的范围确定评价范围。对于固定的示踪剂配置场所,按照非密封工作场所级别确定评价范围;对示踪现场,按照核素在环境中的迁移情况确定评价范围。
叙述评价范围内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规模、人口分布等情况,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的方位、距离和保护要求。第二章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状况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说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和辐射水平现状,并对场址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2.1自然环境状况
概要给出建设项目所在地地形、地貌、地质和地震(涉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还需简要说明所在地的土壤、水文、气象)等自然情况。附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图,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
2.2社会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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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给出项目评价区域内的人口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对于评价范围内的居民聚集区须重点叙述。2.3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给出评价范围内的辐射水平现状。对甲级、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I类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利用建设项自还需给出大气、水体(含地下水、地表水)、主壤等环境介质中与该项目相关的放射性核素含量及贯穿辐射现状水平:对其他射线装置、放射源应用项目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应提供评价范围内贯穿辐射水平。
2.4场址适宜性评价
结合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对场址适宜性进行总结性说明和评价。第三章工程分析与源项
重点对项目的应用过程进行分析,通过介绍建设项目规模与基本参数、项目涉及的设备及其工艺分析项目污染源项及可能产生的废弃物情况。3.1项目规模与基本参数
说明项目建设的规模与基本参数。对于放射源说明核素名称、活度、数量、包封情况、泄漏性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给出核素名称、活度(比活度)、物理状态、操作时间、日最大操作量及等效操作量、毒性、操作方式、暂存方式、年操作量等(如其对环境介质可能造成污染,则应叙述它在介质中可能转移和浓集等情况);射线装置说明名称、型号、类型、射线种类、电压、束流强度、能量、有用线束范围、额定辐射输出剂量率和泄露射线剂量率等技术参数。3.2工程设备与工艺分析
描述建设项自包含的设备组成及工作方式,叙述项目的工作原理及工艺流程,明确工艺流程中的没源环节及各个环节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工艺操作方式和操作时间等内容,叙述并图示项目涉及的人流和物流的路径规划,对有放射性三废排放或可能有放射性潜在影响的工作流程要重点阐述。改、扩建项目还须对原有工艺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工艺的改进情况进行分析。3.3污染源项
识别和分析环境影响因子,并给出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存在潜在危害的源项(放射性的和非放射性的)相关数据。重点对运行期的污染源项进行分析3.4废弃物
叙述废弃物(气态、液态、固体)的种类、来源、产生量,含放射性的还应给出活度浓度、排放总量等。
第四章辐射安全与防护
重点对项目工作场所的布局与屏蔽设计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设置和功能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三废治理能力进行评价。对于需要单独编制辐射安全评估文件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内容可以简化分析,给出安全分析的评价结论。4.1场所布局与屏蔽
描述项目的布局情况,给出项目的平面布局图、剖面图以及周围毗邻关系图,并说明各场所的用途及功能、工作区域的分区原则及其区域划分。说明项目的屏蔽设计情况,在附图中标注相关参数4.2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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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环保相关设施及其功能,包括设施组成、位置(安全设施位置应标于平面布局图上)、安全保护功能及实现过程,并给出辐射安全联锁的逻辑关系图。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项目可能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的场所还应该叙述工作区域的气流组织,卫生通过间及其防止或清除污染措施的设置或设计(标于平面布局图上)。评价这些设施设置的多元性、完余性、独立性以及它们在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辐射安全所起到的效用。4.3三废的治理
叙述三废治理的设施或三废的处理、处置方案,并对其效果和可行性进行评估。给出废旧放射源的处理方案或送贮计划安排。4.4服务期满后的环境保护措施
对达到使用寿期依法应实施退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说明服务期满后场所退役和物料解控等计划。
第五章环境影响分析
主要分析项目建设阶段、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对于需要单独编制辐射安全评估文件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本章内容可以简化分析,给出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5.1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阐述项目在施工建设阶段噪声、扬尘、废水等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分别进行评价。
5.2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评价建设项目正常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重点评估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后项目对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影响(改、扩建项目应考虑原有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与新评价项目的辐射剂量叠加效果等内容)。
对于实施放射性物质野外示踪的项目,按照实际应用情况分析其环境影响。对固定的示踪剂配置场所,按照非密封工作场所级别分析其环境影响;对示踪现场,按照核素在环境中的迁移情况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
5.2.1场所辐射水平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分析项目运行可能产生的辐射照射途径,如贯穿外照射、气态以及液态等途径。根据分析的辐射照射途径、场所屏蔽和污染防治情况,说明采取的计算模式,给出计算方法的依据、计算公式、参数以及必要的示意图,估算项目工作场所及周围主要关注点的辐射水平,分析其理论计算值是否满足确定的工作场所表面污染、污染物浓度(比活度)、剂量率等控制水平的要求。建设项自如与已建成运行的项自具有类比条件时,可以采取类比实测方法进行评价,但是应对类比合理性进行分析,建设项目在安全设施、项目布局、实体屏蔽、三废排放等方面与类比项目同等规模、同类性质或优于类比项目,且实测数据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对于改、扩建项目,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报告。根据实测数据,推算改扩建后项目工作场所及周围主要关注点的辐射水平。5.2.2人员受照剂量
根据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辐射照射途径(如外照射、气态途径以及液态途径等),结合项目工艺流程涉源操作环节、工艺操作方式、操作时间、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等因素,估算辐射工作人员和HYKiBHIKAa
项目周围关注点人员所受最大年有效剂量,分析项目所致的辐射剂量是否满足确定的剂量约束值。改、扩建项目应根据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和其它资料,推算改、扩建后辐射工作人员和项目周围关注点人员所受最大年有效剂量,与理论计算结果进行对比、验证。5.3事故影响分析
分析项目运行中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说明预防措施。第六章辐射安全管理
主要对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价,重点是提出项目实施需要落实的人员、机构、规章制度和辐射监测要求等。6.1机构与人员
叙述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明确辐射防护负责人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人员及辐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或计划。6.2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简述建设项目运行有关的辐射安全规章制度名录,包括辐射防护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三废处理等,对这些制度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对于改、扩建项目,还应说明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并评价各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6.3辐射监测
叙述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时的辐射监测方案。包括工作场所、流出物、环境、个人剂量监测方案,从监测的量、时间、频次、方法和程序以及参考水平和超过参考水平时应采取的行动等方面评估具体的监测方案。如果项目运行还将产生非放射性的流出物,则应当增加对非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的情况分析,说明建设项目运行需配置的辐射监测设备情况,并评价是否满足建设项目需要。对改、扩建项目,说明现有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监测的开展情况,提供上一年度个人剂量、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辐射监测报告并进行分析评价。6.4辐射事故应急
介绍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机构的设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等计划,并作出评价。对改、扩建项目,说明现有核技术利用项目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第七章利益-代价简要分析
主要根据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分析建设项目带来的利益和代价,评价项目的正当性,7.1利益分析
结合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估算项目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价值并将其纳入建设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作为判断项目环境可行性的依据之一。7.2代价分析
以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影响预测与环境现状进行比较,从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等各方面说明项目实施付出的代价。
7.3正当性分析
从代价和利益方面分析项目的正当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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