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6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768-2015
中文名称:固体废物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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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固体废物
有机磷
农药
测定
色谱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 768-2015.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Gas Chromatography.
1适用范围
HJ 768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
HJ 768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当取样量为10.0 g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6 μg/kg~1.2 μg/kg,测定下限为2.4 μg/kg~4.8 μ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取样体积为100 ml时,12种 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2 μg/L~0.3 μg/L,测定下限为0.8 μg/L~1.2 μg/L。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3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或固体废物浸出液中的有机磷农药经有机溶剂萃取,萃取液经浓缩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当萃取液中含有干扰物时,可通过合适的净化方法去除干扰物,推荐净化方法见附录B.也可采用辅助色谱柱或气相色谱质谱(GC/MS)进一步定性, 辅助定性柱的特征和色谱参考条件见附录C。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物的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768-2015
固体废物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Gas Chromatograph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11-20发布
2015-12-15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分析步骤.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废物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附录B(规范性附录)样品的净化目次
附录C(资料性附录)辅助定性色谱柱参考条件附录D(资料性附录)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黄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1月2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固体废物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警告:试验中所用的有机溶剂、标准物质均为有毒物质,其溶液配制、前处理过程均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漠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测定固体废物,当取样量为10.0g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6μg/kg~1.2μg/kg,测定下限为2.4μg/kg~4.8μ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取样体积为100ml时,12种有机磷农药的方法检出限为0.2μg/L~0.3μg/L,测定下限为0.8μg/L~1.2μg/L。详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3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或固体废物浸出液中的有机磷农药经有机溶剂萃取,萃取液经浓缩定容后用气相色谱分离,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4干扰和消除
当萃取液中含有干扰物时,可通过合适的净化方法去除干扰物,推荐净化方法见附录B。也可采用辅助色谱柱或气相色谱-质谱(GC/MS)进一步定性,辅助定性柱的特征和色谱参考条件见附录C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物的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5.1正已烷(CeHi4):色谱纯
5.2丙酮(CH,COCHs):色谱纯,5.3二氯甲烷(CH2Cl2):色谱纯。5.4氯化钠(NaCI)
5.5正已烷一丙酮混合溶剂:9+1(v/v)。用正已烷(5.1)和丙酮(5.2)按9:1的体积比混合。5.6标准贮备液:p=200mg/L。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也可用标准物质配制,配制溶剂为正已烷(5.1)。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
5.7标准使用液:p=5.00mg/L。
在4ml棕色瓶中加入3900μl正已烷(5.1),再加入100μ标准贮备液(5.6),混匀。5.8无水硫酸钠(Na2SO4):在400℃下烘烤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转移至磨口玻璃瓶中于干燥器中保存。
5.9硅藻土:100目~400目,在400℃下烘烤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转移至磨口玻璃瓶中,于干燥器中保存。
5.10石英砂:20目~50目,在400℃下烘烤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转移至磨口玻璃瓶中,于干燥器中保存。
5.11滤纸:中速定性滤纸。
5.12纸质套简:与索氏提取装置配套。5.13氮气(N2):纯度≥99.999%5.14氢气(H2):纯度≥99.999%。6仪器和设备
6.1气相色谱仪:具有分流/不分流进样口,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FPD)。6.2色谱柱:30m×0.25mm×0.25μm,超低流失(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30mx0.32mm)0.25μm,(14%氰基-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其他等效毛细管柱。6.3提取设备:索氏提取器或加压流体萃取仪。6.4浓缩装置:氮吹浓缩仪或其他浓缩装置。2
6.5分液漏斗:具聚四氟乙烯(PTFE)活塞。6.6微量注射器:10μl、25μl、100μl、250μl、500μl和1000μl。6.7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样品
7.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20和HJ/T298的相关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样品采集后,必须密封储存于预先洗净烘干的棕色玻璃瓶中,尽快分析。若不能立即分析,应在4℃以下冷藏避光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7d。样品提取液避光冷藏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40d。注1:样品采集时尽量避免搅动,以免造成固体废物中有机磷农药的降解或挥发7.2试样的制备
7.2.1固体废物浸出液试样的制备7.2.1.1浸出
按照HJ/T299或HJ/T300的相关规定制备固体废物浸出液试样。7.2.1.2萃取
取固体废物浸出液(7.2.1.1)100ml于分液漏斗(6.5)中,加入适量氯化钠(5.4)摇匀,加20ml二氯甲烷(5.3)充分振荡、静置,有机相经过装有适量无水硫酸钠(5.8)的漏斗除水,用二氯甲烷(5.3充分洗涤硫酸钠,收集有机相。按上述步骤重复萃取二次,合并有机相,收集于浓缩管中,待浓缩。注2:可根据有机污染物含量适当减少浸出液的取样量,浸出液应立即萃取,注3:萃取液出现乳化现象可采用机械技术分离或离心方法进行破乳。7.2.1.3浓缩和净化
7.2.1.3.1浓缩
使用氮吹仪浓缩时,水浴温度为35℃。浓缩至10ml,加入10ml正已烷(5.1),继续浓缩至1.0ml,亦可使用K-D浓缩、旋转蒸发浓缩等其他合适的浓缩方法。7.2.1.3.2净化
若样品中存在基体干扰,可采用硅胶层析柱和硅胶固相萃取小柱进行净化,详见附录B。若通过验证,亦可采用其他合适的净化方法。7.2.2固体废物试样的制备
7.2.2.1水性液态固体废物
称取10.0g(精确到0.1g)样品,加入90ml水,混匀后全部转入分液漏斗(6.5)中,其余按7.2.1.2和7.2.1.3步骤进行。
7.2.2.2油状液态固体废物
称取10.0g(精确到0.1g)样品,加入30ml二氯甲烷(5.3),混匀后全部转入分液漏斗(6.5)中,加100ml水,其余按7.2.1.2和7.2.1.3步骤进行。7.2.2.3固态和半固态废物
7.2.2.3.1脱水
称取10.0g(精确至0.1g)样品,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5.8),将样品干燥拌匀至流砂状,备用。若使用加压流体萃取仪,则用硅藻土(5.9)脱水。注4:试样制备后应立即进行萃取,以减少有机磷农药的降解损失。不适宜采用风干、研磨、破碎等方式制备样品,对于无法搅拌,只能采取破碎等方式处理的坚硬的固体废物样品,应考虑到有机磷农药的降解。注5:取样量可根据样品类型、污染物含量、萃取方法进行调整。对于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样品,可适当减少取样量。
7. 2. 2. 3. 2 萃取
将7.2.2.3.1的固体废物试样全部转移至纸质套筒(5.12)中,加入100ml正已烷一丙酮混合溶剂(5.5),提取16h~18h,回流速率控制在6次/h左右。提取液收集于浓缩管中,待浓缩。若通过验证,亦可使用其他适合的萃取方法。
注6:超声波萃取不适合本方法。7.2.2.3.3浓缩和净化
7.2.2.3.3.1浓缩
使用氮吹仪浓缩时,水浴温度为35℃。将提取液浓缩至1.0ml,待测。亦可使用K-D浓缩、旋转蒸发浓缩等其他合适的浓缩方法。注7:氮吹浓缩时,萃取液浓缩到1.0mI左右即停止。若继续浓缩,随着萃取液体积的减少,应考虑有机磷农药的损失。
注8: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样品,可适当增大浓缩定容体积,7.2.2.3.3.2净化
同7.2.1.3.2的净化步骤。
8分析步骤
8.1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柱箱升温程序:60℃保持0.5min,以70℃/min升温到100℃,以45℃/min升温到180℃,以20℃C/min升温到200℃并保持6.5min,以45℃/min升温到280℃并保持10min;进样口温度:200℃;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FPD检测器温度:250℃。气体流量:氮气1.5ml/min、氢气75ml/min、空气300ml/min。
8.2校准
分别取一定量的标准使用液(5.7),用正已烷(5.1)稀释定容使目标化合物浓度分别为0.00μg/L、20μg/L、100μg/L、250μg/L、500μg/L、1000μg/L和2000μg/L。在推荐色谱条件(8.1)下进行测定,以各组分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以该组分的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注9:根据样品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校正曲线范围。8.3参考色谱图
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8.1)分析,12种有机磷农药在超低流失(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色谱柱上的参考色谱图见图1。
15C pA 3
出峰顺序:1-丙溴磷:2-甲拌磷;3-乐果:4-二嗪农:5-乙拌磷:6-异稻瘟净:7-甲基对硫磷:8-马拉硫磷;9-毒死蜱;10-对硫磷:11-稻丰散:12-乙硫磷。图112种有机磷农药参考色谱图
8.4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样(7.2)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8.5空白试验
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称取100.0g石英砂(5.10),按照7.2.1步骤制备试样,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固体废物空白:称取10.0g石英砂(5.10),按照7.2.2步骤制备试样,按照气相色谱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9结果计算与表示
9.1目标化合物定性
根据标准物质各组分的保留时间进行定性。如对结果有疑问,可采用第二根色谱柱或气相色谱-质谱(GC/MS)进一步定性确认,辅助定性柱上12种有机磷农药的色谱图见附录C。9.2结果计算
9.2.1固体废物浸出液中组分浓度计算目标化合物用外标法定量,固体废物浸出液中的目标化合物浓度p(μg/L)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
p=px×
式中:P浸出液中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μg/L;P.—由校准曲线计算得到的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ugL:V.萃取液浓缩定容体积,ml;
V浸出液取样体积,ml。
9.2.2固体废物中组分含量计算
目标化合物用外标法定量,固体废物中的目标化合物含量の(ug/kg)按公式(2)进行计算。V
の=px×
式中:—目标化合物的含量,ug/kg;Px由校准曲线计算得到的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μg/L:V萃取液浓缩定容体积,ml;
m—固体废物样品质量(湿重),g。9.3结果表示
9.3.1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当测定结果小于100μg/L,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100ug/L,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9.3.2测定固体废物,当测定结果小于100μg/kg,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100μg/kg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有机磷农药浓度为2.0μg/kg、10.0μg/kg和25.0μg/kg的石英砂(5.10)加标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0.55%~24%、0.84%~23%和1.7%~21%;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9.0%~15%、5.0%~23%和3.8%~14%;重复性限范围分别为0.4μg/kg~0.7ug/kg、2.0μg/kg~3.4μg/kg和4.6μg/kg~7.1μg/kg;再现性限范围分别为0.7μg/kg~1.0μg/kg、2.7μg/kg~7.2μg/kg和4.9μg/kg~13.7μg/kg
标准主编单位对有机磷农药浓度为0.5μg/L、2.0μg/L和10.0μg/L的固体废物浸出液进行了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11%~18%、6.8%~16%和11%~16%。10.2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灰渣和污泥固体废物样品进行基体加标测定。加标量为10.0μg/kg,目标化合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67.3%~93.0%;目标化合物的加标回收最终值为67.3%±12%~93.0%±25%标准主编单位对灰渣浸出液进行基体加标测定,加标量为5.0μg/L,目标化合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43.5%~86.8%。
精密度和准确度汇总数据详见附录D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校准曲线
用线性拟合曲线进行校准,其相关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999,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1.2校准核查
每批样品(最多20个样品)分析前用校准曲线中间点浓度进行校准曲线核查,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控制在30%以内,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1.3空白
每批样品(最多20个样品)应做一个实验室空白,空白结果中目标化合物浓度应小于方法检出限11.4平行样测定
每批样品(最多20个样品)应至少进行1次平行测定,平行样品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11.5实际样品加标和加标平行
每批样品(最多20个样品)应至少进行1次实际样品加标和1次加标平行。实际样品加标回收率应在50%~140%之间,加标平行样的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若加标回收率达不到要求,而加标平行符合要求,则说明样品存在基体效应,需在结果中注明。12废物处理
试验中产生的所有废物应按有关规定集中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7
化合物
丙溴磷
甲拌磷
二嗪农
乙拌磷
异稻瘟净
甲基对硫磷
马拉硫磷
毒死蜱
对硫磷
稻丰散
乙硫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附表A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固体废物
检出限(μg/kg)
测定下限(μug/kg)
固体废物浸出液
检出限(μg/L)
测定下限(μg/L)
B.1试剂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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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样品的净化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分析纯试剂。B.1.1正已烷(C6Hi4):色谱纯。B.1.2乙酸乙酯(CHCOoC,H,):色谱纯B.1.3二氯甲烷(CH2Cl2):色谱纯。B.1.4甲醇(CH,OH):色谱纯。B.1.5无水硫酸钠(Na2SO4):分析纯,在400℃下烘烤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转移至磨口玻璃瓶中,于干燥器中保存。
B.1.6硅胶吸附剂:100目~200目。用甲醇(B.1.4)将硅胶吸附剂洗净,待甲醇挥发完全后,将硅胶吸附剂在蒸发Ⅲ中摊开,厚度小于10mm,130℃下活化至少16h。活化后放入干燥器冷却30min,装入磨口玻璃瓶中,于干燥器中保存。B.1.7玻璃层析柱:内径20mm,长10cm~20cm,带聚四氟乙烯阀门,下端具筛板。B.1.8石英玻璃棉:400℃下烘烤1h。B.1.9固相萃取柱:1g,硅胶填料。B.2净化步骤
当样品需净化时,推荐使用硅胶层析柱和硅胶固相萃取小柱两种净化方式。亦可使用其他适合的净化方法。
B.2.1硅胶层析柱净化
B.2.1.1硅胶层析柱的制备
将石英玻璃棉(B.1.8)填入玻璃层析柱(B.1.7)底部,加入10mm厚的无水硫酸钠(B.1.5),加入10g硅胶吸附剂(B.1.6),轻敲层析柱壁,使硅胶吸附剂填实,再加入10mm厚无水硫酸钠,最后加入二氯甲烷(B.1.3)直至充满层析柱,轻敲层析柱壁,避免填料中存在明显的气泡,放出二氯甲烷。待用。
B.2.1.2硅胶层析柱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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