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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760-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760-2015

中文名称: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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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固体废物 挥发性 有机物 测定 顶空 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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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760-2015.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 method.
1适用范围
HJ 760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一气相色谱法。
HJ 760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3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验证也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样品量为2g时,37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3 mg/kg ~0.04 mg/kg,测定下限为0.02 mg/kg ~0.2 mg/kg。固体废物浸出液体积为10 ml时,37 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 μg/L~10.2 μg/L,测定下限为2.4 μg/L ~40.8 μg/L
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3方法原理
在一定的温度下,顶空瓶内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向液上空间挥发,产生蒸汽压,在气液固三相达到热力学动态平衡后,气相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气相色谱分离,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5仪器和设备
5.1 气相色谱仪:具有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程序升温,具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5.2色谱柱:石英毛细管柱,柱1: 60mx 0.25 mm,膜厚1.4 um (6%腈丙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也可使用其它等效毛细柱。柱2: 30 mx 0.32 mm,膜厚0.25 um (聚乙二醇20M),也可使用其它等效毛细柱。
5.3自动顶空进样器:顶空瓶(22 ml)、密封垫(聚四氟乙烯/硅氧烷)、瓶盖(螺旋盖或一次使用的压盖)。
5.4 往复式振荡器:振荡频率150次/min, 可固定顶空瓶。
5.5 天平:精度为0.01 g。
5.6 采样瓶:具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的60ml或200ml的螺纹棕色广口玻璃瓶。
5.7采样器材: 铁铲和不锈钢药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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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60-2015
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Headspace-gaschromatographymethod(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10-22发布
境保护
2015-12-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方法原理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分析步骤
结果计算与表示
精密度和准确度·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物处理
注意事项·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辽阳市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0月2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固体废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一气相色谱法警告:试验中所使用的试剂和标准溶液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一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3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验证也适用于本标准固体废物样品量为2g时,37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3mg/kg~0.04mg/kg,测定下限为0.02mg/kg~0.2mg/kg。固体废物浸出液体积为10ml时,37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μg/L~10.2μg/L,测定下限为2.4μg/L~40.8μg/L。详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
HJ/T298
HJ/T299
HJ/T300
3方法原理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在一定的温度下,顶空瓶内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向液上空间挥发,产生蒸汽压,在气液固三相达到热力学动态平衡后,气相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气相色谱分离,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4试剂和材料
4.1实验用水:三次蒸馏水或通过超纯水仪制备的水。使用前需经过空白试验,确认在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区间内无干扰色谱峰出现。4.2甲醇(CH;OH):农残级或相当级别。通过空白试验,确认在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区间内无干扰色谱峰出现。
4.3氯化钠(NaCI):优级纯。
在马弗炉(或箱式电炉)中400℃灼烧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转移至磨口玻璃瓶中保存。
4.4磷酸(H;PO4):优级纯。
4.5饱和氯化钠溶液
量取500ml实验用水(4.1),滴加几滴磷酸(4.4)调节pH≤2,加入180g氯化钠(4.3),溶解并混匀。于4℃下保存,可保存6个月。4.6标准贮备液:p=1000mg/L~5000mg/L。1
可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也可用标准物质配制。4.7标准使用液:p=10mg/L~100mg/L目标物的标准使用液保存于密实瓶中,保存期为一个月,或参照制造商说明配制。4.8石英砂:分析纯。20目~50目。使用前需通过检验,确认无目标化合物或目标化合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4.9载气:高纯氮气(≥99.999%),经脱氧剂脱氧、分子筛脱水。4.10燃气:高纯氢气(≥99.999%),经分子筛脱水。4.11助燃气:空气,经硅胶脱水、活性炭脱有机物。注1:以上所有标准溶液均以甲醇为溶剂,配制或开封后的标准溶液应置于密实瓶中,4℃以下避光保存,保存期一般为30d。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混匀。5仪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仪:具有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程序升温,具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5.2色谱柱:石英毛细管柱,柱1:60m×0.25mm,膜厚1.4um(6%腈丙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也可使用其它等效毛细柱。柱2:30m×0.32mm,膜厚0.25μm(聚乙二醇20M),也可使用其它等效毛细柱。5.3自动顶空进样器:顶空瓶(22ml)、密封垫(聚四氟乙烯/硅氧烷)、瓶盖(螺旋盖或一次使用的压盖)。
5.4往复式振荡器:振荡频率150次/min,可固定顶空瓶5.5天平:精度为0.01g
5.6采样瓶:具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的60ml或200ml的螺纹棕色广口玻璃瓶。5.7采样器材:铁铲和不锈钢药勺。5.8便携式冷藏箱:容积20L,温度4℃以下。5.9一次性巴斯德玻璃吸液管。
5.10微量注射器:5μl、10μl、25μl、100μl、500μl、1000μl。5.11棕色密实瓶:2ml,具聚四氟乙烯衬垫和实芯螺旋盖。5.12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6样品
6.1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6.1.1按照HJ/T20和HJ/T298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采集样品的工具应用铁铲和不锈钢药勺(5.7)。所有样品均应至少采集3份代表性样品。6.1.2用铁铲和不锈钢药勺(5.7)将样品尽快采集到采样瓶(5.6)中,并尽量填满。快速清除掉采样瓶(5.6)螺纹及外表面上粘附的样品,密封采样瓶(5.6)。置于便携式冷藏箱(5.8)内,带回实验室。
6.1.3样品送入实验室后应尽快分析。若不能立即分析,在4℃以下密封避光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14d。样品存放区域应无有机物干扰。注2:当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大于1000μg/kg时,视该样品为高含量样品。注3:样品采集时切勿搅动固体废物,以免造成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挥发,2
注4:必要时,可在采样现场使用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便携式仪器对样品进行浓度高低的初筛。6.2试样的制备
6.2.1固体废物低含量试样
实验室内取出采样瓶(5.6),待恢复至室温后,称取2g(精确至0.01g)样品置于顶空瓶(22ml)中,迅速向顶空瓶(22ml)中加入10.0ml饱和氯化钠溶液(4.5),立即密封,在往复式振荡器(5.4)上以150次/min的频率振荡10min,待测。6.2.2固体废物高含量试样
如果现场初步筛选挥发性有机物为高含量或低含量测定结果大于1000μg/kg时,应视为高含量试样。高含量试样制备如下:取出采样瓶(5.6),待恢复至室温后,称取2g(精确至0.01g)样品置于顶空瓶(22ml)中,迅速向顶空瓶(22ml)中加入10.0ml甲醇(4.2),立即密封,在往复式振荡器(5.4)上以150次/min的频率振荡10min。静置沉降后,用一次性巴斯德玻璃吸液管(5.9)移取约1ml提取液至2ml棕色密实瓶(5.11)中。该提取液可置于冷藏箱内4℃下保存,保存期为14d在分析之前将提取液恢复到室温后,向空的顶空瓶(22ml)中加入2g(精确至0.01g)石英砂(4.8)、10.0ml饱和氯化钠溶液(4.5)和0.010~0.100ml甲醇提取液。立即密封,在往复式振荡器(5.4)上以150次/min的频率振荡10min,待测。注5:若甲醇提取液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可通过加入甲醇进行适当稀释注6:若用高含量方法分析浓度值过低或未检出,应采用低含量方法重新分析样品。6.2.3固体废物浸出液试样
称取干基质量为4050g固体废物样品,按照HJ/T299方法制备固体废物水浸出液试样,称取干基质量为20~25g固体废物样品,按照HJ/T300方法制备固体废物醋酸浸出液试样。取10.0ml浸出液移入顶空瓶(22ml)中,立即密封,待测。6.3空白试样的制备
6.3.1固体废物运输空白试样
采样前在实验室将10.0ml饱和氯化钠溶液(4.5)和2g(精确至0.01g)石英砂(4.8)放入顶空瓶(22ml)中密封,将其带到采样现场。采样时不开封,之后随样品运回实验室,在往复式振荡器(5.4)上以150次/min的频率振荡10min,待测。6.3.2固体废物低含量空白试样
称取2g(精确至0.01g)石英砂(4.8)代替低含量样品,按照6.2.1步骤制备低含量空白试样。
6.3.3固体废物高含量空白试样
称取2g(精确至0.01g)石英砂(4.8)代替高含量样品,按照6.2.2步骤制备高含量空白试样。
6.3.4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试样
按照HJ/T299或HJ/T300的浸提方法,取10.0ml浸提剂置于顶空瓶中,立即密封,待测。
7分析步骤
7.1仪器参考条件
不同型号顶空进样器和气相色谱仪的最佳工作条件不同,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本标准推荐仪器参考条件如下:7.1.1顶空进样器参考条件
加热平衡温度85℃:加热平衡时间50min;取样针温度100℃:传输线温度110℃:传输线为经过去活处理,内径0.32mm的石英毛细管柱;压力化平衡时间1min;进样时间0.2min;拔针时间0.4min。
注7:也可以采用其它进样方式。7.1.2气相色谱仪参考条件
程序升温:40℃(保持5min)8℃/min、100℃(保持5min)6℃/min、200℃(保持10min):进样口温度:220℃;检测器温度:240℃:载气:氮气;柱流量:1.0ml/min氢气流量:45ml/min;空气流量:450ml/min;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10:1。7.2校准曲线绘制
7.2.1固体废物的校准曲线绘制
分别向5支顶空瓶(22ml)中依次加入2g(精确至0.01g)石英砂(4.8)、10.0ml饱和氯化钠溶液(4.5),再向各瓶中加入一定量的标准使用液(4.7),立即密封,配置目标化合物质量分别为0.10μg、0.20μg、0.50μg、1.00μg和2.00μg的5点校准曲线系列。将配置好的校准曲线系列样品在往复式振荡器(5.4)上以150次/min的频率振荡10min,按照仪器参考条件(7.1)依次进样分析,以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质量(μg)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7.2.2固体废物浸出液的校准曲线绘制分别向5支顶空瓶(22ml)中加入10.0ml浸提剂,再向各瓶中加入一定量的标准使用液(4.7),立即密封,配置目标化合物分别为10.0μg/L、20.0μg/L、50.0μg/L、100μg/L和200μg/L的5点校准曲线系列。按照仪器参考条件(7.1)依次进样分析,以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浓度(μug/L)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7.3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样(6.2)置于自动顶空进样器(5.3)上,按照仪器参考条件(7.1)进行测定。
7.4空白试验
将制备好的空白试样(6.3)置于自动顶空进样器(5.3)上,按照仪器参考条件(7.1)进行测定。
8结果计算与表示
8.1:定性分析
配制目标物浓度为0.200mg/L的标准溶液,使用色谱柱1进行分离,按照自动顶空进样器和气相色谱仪参考条件进行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色谱柱1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色谱图见图1,色谱柱2分析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色谱图见图2。当使用本方法无法定性时,4
可以采用色谱柱2或GC/MS进行辅助定性。000
293031
1-氯乙烯:2-1.1-二氯乙烯:3-二氯甲烷:4-反-12-二氯乙烯:5-11-二氯乙烷:6-顺-1.2-二氯乙烯;7-氯仿:8-1,1.1-三氯乙烷;9-四氯化碳:10-1,2-二氯乙烷+苯:11-三氯乙烯;12-1,2-二氯丙烷:13-溴二氯甲烷:14-甲苯;15-1,1,2-三氯乙烷:16-四氯乙烯:17-二溴一氯甲烷:18-1,2-二溴乙烷:19-氯苯:20-1,1,1,2-四氯乙烷;21-乙苯:22-间-二甲苯+对-二甲苯:23-邻-二甲苯+苯乙烯;24-溴仿:25-1,1,2,2四氯乙烷:26-1,2,3-三氯丙烷;27-1,3,5-三甲基苯:28-1,2,4-三甲基苯;29-1,3-二氯苯:30-1,4-二氯苯:31-1,2-二氯苯;32-1,2,4-三氯苯;33-六氯丁二烯;34-萘图1柱1分析37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色谱图uVxl.o
1-氯乙烯;2-顺-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烯:3-反-12-二氯乙烯:4-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5-1,1-二氯乙烷:6-二氯甲烷:7-苯:8-三氯乙烯:9-四氯乙烯:10-氯仿:11-甲苯:12-1,2-二氯丙烷:13-1,2-二氯乙烷:14-乙苯:15-对-二甲苯:16-间-二甲苯:17-溴二氯甲烷:18-邻-二甲苯:19-氯苯:20-1,3,5-三甲基苯:21-1,2-二溴乙烷;22-苯乙烯;23-1,1,1,2-四氯乙烷:24-1,2,4-三甲基苯+1,1,2-三氯乙烷:25-二溴一氯甲烷:26-1,3-二氯苯:27-1,4-二氯苯:28-溴仿:29-1,2,3-三氯丙烷:30-1,2-二氯苯:31-六氯丁二烯:32-1.1,2,2-四氯乙烷:33-1,2.4-三氯苯:34-蔡图2柱2分析37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色谱图5
8.2定量分析
目标化合物使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按公式(1)和公式(2)进行计算。
8.3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结果计算8.3.1低含量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mg/kg),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m
式中:—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含量,mg/kg;mo—根据校准曲线计算出目标化合物的质量,ug:样品量(湿重),g。
8.3.2高含量固体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mg/kg),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10.0x
式中:の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含量,mg/kg;mo——根据校准曲线计算出目标化合物的质量,ug;10.0提取液体积,ml:
ml—样品量(湿重),g:
V。用于顶空测定的甲醇提取液体积,ml;f萃取液的稀释倍数。
8.3.3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结果计算(1)
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样品时,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直接从校准曲线查得,以μg/L表示。8.4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小数位数和方法检出限保持一致,最多保留三位有效数字。精密度和准确度
9.1: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0.25mg/kg(0.1mg/kg)和1.0mg/kg(0.5mg/kg)的固体废物样品进行了精密度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1.5%~38.9%、1.1%~32.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5.1%~26.8%、1.5%~29.8%;重复性限范围分别为:0.008mg/kg~0.05mg/kg、0.06mg/kg~0.3mg/kg;再现性限范围分别为:0.008mg/kg~0.1mg/kg、0.06mg/kg~0.4mg/kg。六家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50μg/L(20μg/L)和200μg/L(100μg/L)的固体废物水浸出液样品进行了精密度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1.0%~9.9%、0.7%~9.2%;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0.3%~15.1%、0.1%~9.1%;重复性限范围分别为:1.2μg/L~6.5μg/L、4.1μg/L~22.6μg/L;再现性限范围分别为:27.6μg/L104μg/L、146μg/L~447μg/L。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50μg/L(20μg/L)和200μg/L(100μg/L)的固体废物6
醋酸浸出液样品进行了精密度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1.1%~9.8%0.5%~9.7%;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0.02%~13.5%、0.8%~20.7%;重复性限范围分别为:1.5μg/L~7.3μg/L、2.8μg/L~24.7ug/L;再现性限范围分别为:28.7μg/L~105μg/L、138μg/L~428μg/L。9.2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基体加标样品进行了测定,样品加标含量为0.25mg/kg(0.10mg/kg),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13.0%~116%;样品加标含量为1.0mg/kg(0.5mg/kg),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13.0%~106%。六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水浸出液基体加标样品进行了测定,样品加标含量50μg/L(20μg/L),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90.7%~108%;样品加标含量200μg/L(100μg/L),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98.5%~108%。六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醋酸浸出液基体加标样品进行了测定,样品加标含量50μg/L(20μg/L),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93.1%~110%:样品加标含量200μg/L(100μg/L),对应37种目标物的加标回收率范围为89.2%~105%。精密度和准确度汇总数据详见附录B。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校准曲线
根据目标物的浓度和响应值绘制校准曲线,其相关系数应大于0.99,若不能满足要求,需更换色谱程或采取其他措施,然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0.2校准确认
每批样品分析前或24h之内,利用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进行校准确认,目标化合物的测定值与标准值间的相对偏差应≤20%,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0.3样品
10.3.1实验室空白试验分析结果中所有待测目标化合物浓度均应低于方法检出限。否则,应查明原因,及时消除,至实验室空白测定结果合格后,才能继续进行样品分析。10.3.2每批样品至少应采集一个运输空白样品。其分析结果应满足空白试验的控制指标(10.3.1),否则需查找原因,排除干扰后重新采集样品分析。10.3.3每一批样品(最多20个)应测定一个空白加标样品、基体加标样品和基体加标平行样品,实验室空白加标回收率在80.0%~120%之间,浸出液样品的加标回收率在70.0%~120%之间。若固体废物样品回收率较低,说明样品存在基体效应,但平行加标样品回收率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5%。
11废物处理
实验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危险废物应集中保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12注意事项
12.1为了防止通过采样工具污染,采样工具在使用前要用甲醇、纯净水充分洗净。在采集其他样品时,要注意更换采样工具和清洗采样工具,以防止交叉污染。7
12.2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沾污,样品应放在密闭、避光的便携式冷藏箱(5.8)中冷藏贮存。
12.3在分析过程中必要的器具、材料、药品等事先分析,确认其是否含有对分析测定有干扰目标物测定的物质。器具、材料可采用甲醇清洗,通过空白检验是否有干扰物质。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当固体废物取样量为2g时,
分析37种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表A.1:当固体废物样品浸出液为10ml时,
分析37种目标物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表A.1。附表A.1
化合物名称
英文名称
氯乙烯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固体废物
检出限
(mg/kg)
vinyl chloride
1,1-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
反-1,2-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烷
顺-1,2-二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四氯化碳
1,2-二氯乙烷+苯
三氯乙烯
1,2-二氯丙烷
溴二氯甲烷
1,1,2-三氯乙烷
四氯乙烯
二溴一氯甲烷
1,2-二溴乙烷
1,1,1,2-四氯乙烷
间-二甲苯+对-二
邻-二甲苯+苯乙
1,1,2,2-四氮乙烷
1,2,3-三氯丙烷
1,3,5-三甲基苯
1,2,4-三甲基苯
1,1-dichloroethene
methylene chloride
trans-1,2-dichloroethene
1,1-dichloroethane
cis-1,2-dichloroethene
chloroform
1,1,1-trichloroethane
carbon tetrachloride
1,2-dichloroethane+
benzene
trichloroethylene
1,2-dichloropropane
bromodichloromethane
toluene
1,1,2-trichloroethane
tetrachloroethylene
dibromochloromethane
1,2-dibromoethane
chlorobenzene
1,1,1,2-tetrachloroethane
ethylbenzene
m-xylene+p-xylene
o-xylene+ styrene
bromoform
1,1,2,2-tetrachloroethane
1,2,3-trichloropropane
1,3,5-trimethylbenzene
1,2,4-trimethylbenzene
测定下限
(mg/kg)
固体废物浸出液
检出限
(μg/L)
测定下限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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