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 HJ 749-2015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49-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749-2015

中文名称: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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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固体废物 测定 火焰 原子 吸收 光度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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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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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749-2015.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total chromium-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1适用范围
HJ 749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49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测定。
测定固体废物,样品量为0.2g,定容体积为50 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8 mg/kg,测定下限为30m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定容体积为50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3mg/L,测定下限为0.12 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HJ 491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3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浸出液或固体废物经酸消解后直接喷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的空气-乙炔火焰中,所形成的铬基态原子对357.9 nm或其他的共振线产生吸收,其吸光度值与铬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6仪器和设备
6.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6.2铬空心阴极灯。
6.3空气压缩机,应备有除水、除油和除尘装置。
6.4微波消解仪:具有温度控制和程序升温功能,温度精度可达士2°C。
6.5电热板:具有温控功能。
6.6天平:精度为0.0001g。
6.7天平:精度为0.01g。
6.8聚四氟乙烯坩埚。
6.9尼龙筛: 100目。
6.10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样品
7.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 20和HJ/T 298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7.2样品的制备
7.2.1固体废物样品
按照HJ/T 20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制备。对于固态废物或粘稠状的污泥样品,准确称取10g样品(m1精确至0.01g),自然风干或冷冻干燥,再次称重(m2精确至0.01 g),研磨,全部过100目筛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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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49-2015
代替GB/T15555.6-1995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olidWaste-Determinationoftotalchromium-Flameatomicabsorptionspectrometry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发布稿)
2015-08-21发布
2015-10-01实施
境保护部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分析步骤.
结果计算与表示..
精密度和准确度..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注意事项
废物处理
附录A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
(资料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体废物中总铬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55.6-1995)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一增加了固体废物中总铬含量的测定;一一规定了方法的检出限;
一增加了固体废物浸出液的微波消解预处理方法;一一细化了精密度和准确度:
一一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规定;一一增加了注意事项条款;
一增加了废物处理的规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年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55.6-1995)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8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警告:消解操作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服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测定。测定固体废物,样品量为0.2g,定容体积为50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8mg/kg,测定下限为30mg/kg。测定固体废物浸出液,定容体积为50m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3mg/L,测定下限为0.12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
HJ/T298
HJ/T299
HJ/T300
3方法原理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固体废物浸出液或固体废物经酸消解后直接喷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的空气-乙炔火焰中,所形成的铬基态原子对357.9nm或其他的共振线产生吸收,其吸光度值与铬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4干扰和消除
4.17%以上的HCI、HCIO4对铬的测定有正干扰;HNO3和H3PO4产生负干扰。在空气-乙炔火焰中产生负干扰的金属元素及干扰顺序为Cu>Ba>AI>Mg>Ca、Na、Sr、Zn、Sn。且这些干扰情况与铬的存在形态(Cr3+,Cr2O72-)无关。4.2Fe3+产生负干扰,而对Cr6+有正干扰;Mn、Ni仅对Cr3+产生负干扰,而不干扰Cr6+的测定。当使用贫燃性空气-乙炔火焰时,Fe和Ni的干扰变小,但铬测定的灵敏度明显降低。在试样中加入1%~2%的氯化铵可以消除Fe、Ni、Mn等金属元素和HCI、HNO3等酸类干扰。加入1%焦硫酸钾也可消除共存金属成分的干扰。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5.1重铬酸钾(K2Cr2O):基准试剂。5.2过硫酸铵【(NH4)2S2Os]
5.3氯化铵(NH4CI)。
5.4焦硫酸钾(K2S2O7)
5.5硝酸:p(HNO3)=1.42g/ml,优级纯,5.6盐酸:P(HCI)=1.19g/ml,优级纯。5.7过氧化氢:p(H202)=1.11g/ml,优级纯。5.8氢氟酸:p(HF)=1.18g/ml,优级纯。5.9过硫酸铵溶液:((NH4)2S2Og)=5%,称取5.0g过硫酸铵(5.2)溶解于100ml水中。
5.10氯化铵溶液:@(NH4CI)=10%,称取10.0g氯化铵(5.3)溶解于100ml水中。5.11焦硫酸钾溶液:@(K2S20z)=1%,称取1.0g焦硫酸钾(5.4)溶解于100ml水中。5.12硝酸溶液:1+99(V/V),用浓硝酸(5.5)配制。5.13硝酸溶液:1+1(V/V),用浓硝酸(5.5)配制。5.14盐酸溶液:1+2(V/V),用浓盐酸(5.6)配制。5.15铬标准贮备液:p(Cr)=1000mg/L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有证标准样品,或准确称取0.2829g基准重铬酸钾(5.1),用少量水溶解后,转移入100ml容量瓶中,实验用水定容后摇匀,常温保存6个月。5.16铬标准使用液:p(Cr)=50.0mg/L准确量取铬标准备液(5.15)5.00ml于100ml容量瓶中,实验用水定容摇匀。5.17燃气:乙炔,纯度≥99.0%。5.18助燃气:空气,进入燃烧器之前应经过适当过滤以除去其中的水、油和其他杂质。6仪器和设备
6.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6.2铬空心阴极灯。
6.3空气压缩机,应备有除水、除油和除尘装置。6.4微波消解仪:具有温度控制和程序升温功能,温度精度可达土2℃。6.5电热板:具有温控功能。
6.6天平:精度为0.0001g。
6.7天平:精度为0.01g
6.8聚四氟乙烯埚。
6.9尼龙筛:100目。
6.10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7样品
7.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20和HJ/T298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7.2样品的制备
7.2.1固体废物样品
按照HJ/T20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制备。对于固态废物或粘稠状的污泥样品,准确称取10g样品(m,精确至0.01g),自然风干或冷冻干燥,再次称重(m2,精确至0.01g),研磨,全部过100目筛备用。7.2.2固体废物浸出液样品
按照HJ/T299、HJ/T300和HJ557的方法制备固体废物浸出液样品。7.3试样的制备
7.3.1固体废物试样
7.3.1.1电热板消解法
称取0.2g(m3,精确至0.0001g)固体废物样品(7.2.1)于50ml聚四氟乙烯埚,用水润湿后加入10ml浓盐酸(5.6),于通风橱内的电热板上50℃加热,使样品初步分解,待蒸发至约剩3ml左右时,加入5ml浓硝酸(5.5),5ml氢氟酸(5.8),加盖后于电热板约120~130℃加热0.5~1h左右,开盖冷却加入2ml过氧化氢(5.7),再加盖150~160℃加热1h左右,然后开盖,驱赶白烟并蒸至内容物呈不流动状态的液珠状(热观察)。可视消解情况,再补加3ml浓硝酸(5.5),3ml氢氟酸(5.8),1ml过氧化氢(5.7),重复以上消解过程。取下稍冷,加入1ml硝酸溶液(5.13),温热溶解可溶性残渣,将所有试液移至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实验用水定容(Vo),待测。注1:30%过氧化氢的总加入量不得超过10ml。7.3.1.2微波消解法
称取0.2g(m3,精确至0.0001g)固体废物样品(7.2.1)于微波消解罐中,用少量水润湿后加入3ml浓硝酸(5.5)、1ml浓盐酸(5.6),参照表1进行消解,冷却后将内容物全部移至50m聚四氟乙烯,加盖,置于电热板上,微沸状态下驱赶白烟,至白烟不再产生,取下稍冷,加入2ml实验用水、3ml氢氟酸(5.8)和2ml过氧化氢(5.7),继续加热,分次加入1ml过氧化氢(5.7),至反应稳定,持续加热至内容物呈粘稠状。取下稍冷,加入3ml盐酸溶液(5.14),温热溶解可溶性残渣,全量移至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实验用水定容(V),待测。注2:微波消解后如果消解液已澄清,则不用再加入氢氟酸和过氧化氢,赶酸后直接定容。表1微波消解仪参考条件
第一步
第二步
升温时间(min)
7.3.2固体废物浸出液试样
(1)电热板消解法
消解温度
室温~170℃
170℃~175℃
保持时间(min)
量取50.00ml(V2)浸出液样品(7.2.2)于150ml三角瓶中,加入2ml浓硝酸(5.5)和5ml过硫酸铵溶液(5.9),摇匀。在三角瓶口插入小漏斗后置于电热板上加热,煮沸至试液体积约20ml时取下,冷却。如试液呈粘稠状,应补加2ml浓硝酸(5.5),继续加热,重复上述操作,至试液澄清或颜色保持不变。用少量实验用水冲洗小漏斗和三角瓶内壁,将所有试液全部移至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实验用水定容(V,),待测。3
(2)微波消解法
量取5.00~10.00ml浸出液样品(7.2.2)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1ml浓硝酸(5.5)和1ml过硫酸铵溶液(5.9),参照表1进行消解,冷却后将溶液移至50ml容量瓶中,用少量实验用水冲洗微波消解罐,将试液全部移至50ml容量瓶中,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实验用水定容(Vr),待测。注3:微波消解方法不适合于消解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样品,如浸出液中含有较高有机物,建议使用电热板法。
7.4空白试样的制备
7.4.1固体废物空白试样
按照7.3.1.1步骤制备固体废物空白试样。7.4.2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试样
按照7.3.2.1步骤制备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试样。分析步骤
8.1仪器参考条件
不同型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最佳工作条件不同,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本标准推荐仪器参考条件如下。表2参考测量条件
测定波长(nm)
通带宽度(nm)
火焰性质
次灵敏线(nm)
燃烧器高度(mm)
富燃性火焰
359.0;360.5;425.4
使空心阴极灯光斑通过亮蓝色部分注4:点燃乙炔-空气火焰后,应使燃烧器温度达到热平衡后方可进行测定8.2校准
分别量取0、0.50、1.00、2.00、3.00、5.00ml铬标准使用液(5.16)于50ml容量瓶中,分别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用硝酸溶液(5.12)定容至标线,混匀。此标准系列浓度分别为:0、0.50、1.00、2.00、3.00、5.00mg/L。按照参考测量条件(8.1),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测定标准系列的吸光度。以零浓度校正吸光度为纵坐标,以铬的浓度(mg/L)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注5:当样品基体成分复杂或者不明时,或加标回收率超过本方法质控要求范围时,应采用标准加入法进行试样测定并计算结果,参见附录A,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见附录B,8.3样品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料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仪器分析条件进行测定。当试料浓度超过校准曲线最高浓度时可减少样品量或增加稀释倍数。8.4空白试验
将制备好的空白试样7.4按照仪器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结果计算与表示
9.1固体废物测试的结果计算
9.1.1固态和粘稠状的污泥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总铬的含量の(mg/kg)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po)xVxm2×f
式中:@
固体废物中总铬的含量,mg/kg;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空白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消解后定容体积,ml:
固体样品的质量,g:
干燥后固体样品的质量,g:
研磨过筛后试样的质量,g;
f稀释倍数。
9.1.2液态和半固态(粘稠状污泥除外)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总铬的含量の(mg/kg)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Po)××f
式中:の
固体废物中总铬的含量,mg/kg: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Po—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空白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Vo消解后定容体积,ml:
称取样品的质量,g:
f稀释倍数。
固体废物浸出液测试的结果计算9.2
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浓度p(mg/L),按照公式(3)进行计算。(er-Po)x×f
式中:P
-固体废物浸出液中总铬的浓度,mg/L;Pi——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Po
由校准曲线上查得的空白试样中总铬的浓度,mg/L;浸出液消解后定容体积,ml;
V2消解时取浸出液的体积,ml;稀释倍数。
9.3结果表示
当固体废物样品测定结果小于100mg/kg时,保留至整数位;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100mg/kg时,保留3位有效数字。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样品测定结果小于1mg/L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1mg/L时,保留3位有效数字。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精密度
对于固体废物,六家实验室分别对质量浓度为135.5mg/kg和125.0mg/kg的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泥样品、工业污泥样品和锌渣标准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6.0%~11.5%、5.4%~12.7%、3.6%~7.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4.9%、6.0%4.2%,重复性限r分别为78mg/kg、68mg/kg、17μg/g,再现性限R分别为389mg/kg、356mg/kg、128μg/g
对于固体废物浸出液,六家实验室对总铬质量浓度分别为0.25mg/L、1.20mg/L和2.20mg/L的浸出液样品进行了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在0.2~3.0%、0.2~3.3%、0.2~1.6%: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7%、4.3%、5.5%;重复性限r为0.02mg/L、0.10mg/L和0.07mg/L;再现性限R为0.02mg/L、0.17mg/L和0.35mg/L。10.2准确度
对于固体废物,六家验证实验室对锌渣标准物质进行测定,相对误差在0.45~8.6%,相对误差最终值为4.4%土5.2%。对于固体废物浸出液,六家实验室对浸出液中总铬质量浓度为0.25mg/L和1.20mg/L的浸出液样品进行了加标测定,加标回收率分别为:95.0~117%和95.0~106%:加标回收率最终值:103%±15.0%和99.4%±8.0%。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每批样品应做空白试验,其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每分析20个样品应进行一次零浓度样品分析。如测定结果高于方法检出限,校准曲线零点,重新测定样品。11.2每次样品分析应绘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999。11.3每20个样品应分析一个校准曲线的中间点浓度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校准曲线该点浓度的相对偏差应小于等于10%。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11.4每批样品应至少做10%的平行样品测定(样品数量少于10至少做一个),两次平行样品分析结果相对偏差应小于20%。11.5每批样品应至少做10%加标回收样品试验(样品数量少于10至少做一个),加标回收率应在85~120%之间。
12注意事项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12.1实验所用玻璃容器先用10%硝酸溶液浸泡24h,然后用自来水和实验用水依次冲洗干净,放在干净的环境中晾干。整个清洗过程不得使用重铬酸钾洗液。12.2燃烧器高度对铬的灵敏度有明显影响。测定时需将燃烧器高度调至最佳。这时不仅测定灵敏度高,读数稳定,且干扰较小。12.3铬的测定波长比较多,以357.9nm线最为灵敏,可测定低含量的铬。359.4、360.5nm线灵敏度稍低于357.9nm线,也可以使用。但测定高含量的铬时,建议使用425.5nm,427.5nm或429.0nm线。它们都处于可见光区,受分子吸收等光谱干扰较小,灵敏度比357.9nm低3~5倍。
12.4如固体废物经酸消解后的液体呈绿色,在电热板消解过程中加入5ml过硫酸铵溶液(5.9)。
12.5在消解过程中不得将溶液蒸干且煮沸过程要防止样品喷溅。如果蒸干或喷溅,应重新取样进行消解。
13废物处理
实验样品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应分类收集,集中保存,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A.1校准曲线的绘制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
分别量取等量的适量待测试样溶液四份,配制总体积均为50ml的四份溶液,第1份不加标准溶液,第2、3、4份分别按比例加入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溶液浓度分别为:CxCx+Co、Cx+2Co、Cx+3Co:加入标准溶液Co的浓度应约等于0.5倍量的试样浓度即Co~0.5Cx,再在每份溶液中各加入5ml氯化铵溶液(5.10),用硝酸溶液(5.12)定容。用空白溶液调零,在相同测定条件下依次测定吸光度,以加入标准溶液的浓度为横坐标,相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曲线反向延伸与浓度轴的交点即为试样溶液中待测元素的浓度。该方法只适用于浓度和吸光度呈线性的区域。(加入标准溶液的体积所引起的误差不超过0.5%)。待测元素浓度与对应吸光度的关系,见附图A.1。Cx
注意事项
2Co3Co
附图A.1待测元素浓度与对应吸光度的关系浓度(mg/L)
采用标准加入法只能消除基体效应带来的影响,不能消除背景吸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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