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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4-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4-2014

中文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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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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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4-2014.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roject.
1适用范围
HJ 24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HJ 24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 面水环境
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 态影响
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81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DL/T 1089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量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输变电工程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 ibut ion project
将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交流或直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项目。本标准所指输变电工程可以分为交流输变电工程和直流输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或开关站、串补站),直流输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换流站和接地极系统。
3.2 输电线路 transmission line
用于电力系统两点间输电的导线、绝缘材料、杆塔等组成的设施。
3.3 变电站 substation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其功能是变化电压等级、汇集配送电能,主要包括变压器、母线、线路开关设备、建筑物及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备。
3.4 开关站 switching substation
有开关设备,通常还包括母线,但没有电力变压器的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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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4-2014
代替HJ/T24-199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electricpowertransmissionanddistributionproject(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10-20发布
境保护
2015-01-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公众参与
附录A(规范性附录)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设置和编制要求附录B(规范性附录)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和要求附录C(资料性附录)高压交流架空输电线路下空间工频电场强度的计算附录D(资料性附录)高压交流架空输电线路下空间工频磁场强度的计算HJ24—20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合成电场强度的简化理论计算程序和计算步骤.....30
HJ24—201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污染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自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一1998)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8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方交通大学,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覆盖了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土1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
增加了直流输电工程评价内容要求;增加了生态、声、水、公众参与等因素的评价内容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2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HJ24—2014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6
GB8702
GB12348
HJ/T169
DL/T1089
声环境质量标准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建设项自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量方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输变电工程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roject将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交流或直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项目。本标准所指输变电工程可以分为交流输变电工程和直流输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或开关站、串补站),直流输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换流站和接地极系统,3.2输电线路transmissionline
用于电力系统两点间输电的导线、绝缘材料、杆塔等组成的设施,3.3变电站substation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其功能是变化电压等级、汇集配送电能,主要包括变压器、母线、线路开关设备、建筑物及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备。3.4开关站switchingsubstation有开关设备,通常还包括母线,但没有电力变压器的变电站。1
3.5串补站series compensator stationHJ24——2014
实现电力系统输电线路串联补偿的电力设施。站内安装有串联补偿成套装置和相关辅助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
3.6换流站converterstation
安装有换流器且主要用于将交流转换成直流或将直流转换成交流的变电站。一般由安装在一个地点的一个或多个换流器,与相应的建筑物、变压器、电抗器、滤波器、无功补偿设备、控制、监视、保护、测量设备和辅助设备组成。
3.7接地极系统earthelectrodesystem在直流输电工程中,为实现正常运行或故障时以大地或海水作电流回路运行而专门设计和建造的组装置的总称。它主要由接地极线路、接地极馈流线和接地极组成。3.8电磁环境敏感目标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sensitivetarget电磁环境影响评价需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
3.9工频电场powerfrequencyelectricfield随时间作50Hz周期变化的电荷产生的电场。度量工频电场强度的物理量为电场强度,其单位为优特每米(V/m),工程上常用千伏每米(kV/m)。3.10工频磁场 power frequencymagnetic fiel随时间作50Hz周期变化的电流产生的磁场。度量工频磁场强度的物理量既可以用磁感应强度也可以用磁场强度,它们的单位分别为特斯拉(T)和安培每米(A/m),工程上磁感应强度单位常用微特斯拉(μT)。
3.11合成电场totalelectricfield直流带电导体上电荷产生的电场和导体电晕引起的空间电荷产生的电场合成后的电场。度量合成电场强度的物理量为电场强度,其单位为伏特每米(V/m),工程上常用千伏每米(kV/m)。3.12标称电场nominalelectricfield直流带电导体上电荷产生的电场(不包括空间电荷形成的电场)。度量标称电场强度的物理量为电场强度,其单位为伏特每米(V/m),工程上常用千伏每米(kV/m)。4基本规定
4.1工作程序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图1所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工作内容较编制报告书工作内容可适当简化。4.2评价依据
HJ24——2014
4.2.1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城乡规划相关资料、工程资料,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如有)相关资料等开展。4.2.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环境功能区划。4.2.3环境保护相关标准,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质量标准、国家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等相关标准。4.2.4行业规范,主要包括输变电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有关规范4.2.5城乡规划相关资料,包括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4.2.6工程资料,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意见、综合经济部门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意见、工程相关勘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委托书等。4.2.7电网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如有),特别是涉及工程选线选址、线路走向、架线方式等规划方案的指导性意见。4.2.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附当地有关部门关于同意选线选址的意见,当工程方案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时,应有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工程沿线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需附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适用标准的相关文件。4.3评价内容
4.3.1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并覆盖施工与运营的全部过程、范围和活动。
4.3.2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应考虑电磁、声、废水、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等方面的内容。报告书的专项设置及编制要求见附录A,报告表的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录B。4.3.3在进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按评价工作程序对工程推荐方案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工程选线选址、架设方式、设备选型与布局,以及建设方案的环境可行性。4.3.4当工程穿越已建成或规划的居住区、文教区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时,报告书中需增加线路方案比选及替代方案的环境可行性论证的内容。通过工程造价、环保投资、主地利用等方面的综合对比,进行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工程可行性分析,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并进行替代方案环境影响评价。4.3.5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说明电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如有)审查意见及其落实情况,并根据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进行工程方案的符合性分析。4.3.6改扩建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应按评价工作程序的基本要求,说明本期工程与已有工程的关系。报告书应包括前期工程的环境问题、影响程度、环保措施及实施效果,以及主要评价结论等回顾性分析的内容。若前期工程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还应包括最近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结论。
4.3.7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总结论是全部评价工作的结论,需概括和总结全部评价工作,可包括环境正面影响(如架空线路改造为地下电缆时电磁影响降低)的评价内容4.3.8包含在已批复的规划环评中的输变电工程,在进行工程环评时可依据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适当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一阶段
第三阶段
与初步环
境状况调
查相比有
重大变化
环境现状调
查、监测及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1.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3.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标准和工作等级3.明确各专项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制定工作方案
1.环境影响预测
2.规划相符性分析
3.方案比选和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国家和地方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政策标准、产
业政策及相关规
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2.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
(环评信息告知)
与初步工
程分析相
比有重大
公众参与
(报告书简本公示)wwW.bzxz.Net
公众参与
(公众意见征询)
图1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内容HJ24-2014
4.4评价因子
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表1输变电工程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表评价
施工期
运行期
声环境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叠间、夜间等效声级,Le
工频电场
工额磁场
合成电场
昼间、夜间等效声级,Le
地表水
pH、COD、BODs、NHs-N、石油类a:pH值无量纲。
4.5评价标准
dB(A)
dB(A)
预测评价因子
叠间、夜间等效声级,Le
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合成电场
昼间、夜间等效声级,Leq
HJ24——2014
dB (A)
dB (A)
pH、COD、BODs、NH-N、石油类
4.5.1环境质量评价的标准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要求执行相应环境要素的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4.5.2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优先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执行标准应符合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4.5.3当建设项目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国内尚未制定,在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照执行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外相关标准。4.6评价工作等级
4.6.1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价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2。
开关站、串补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表2中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确定:换流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以直流侧电压为准,依照表2中的直流工程确定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时,如工程涉及多个电压等级或涉及到交、直流的组合时,应以相应的最高工作等级进行评价。4.6.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参照HJ19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输变电工程中架空线路工程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为点位间隔式,架空线路工程(含间隔)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可在依据HJ19判断的基础上,结合HJ2.1中有关评价工作等级调整的原则,评价等级向下调整不超过一个级别,并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4.6.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按照HJ2.4的规定执行。5
电压等级
220~330kV
500kV及以上
±400kV及以上
变电站
变电站
变电站
表2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条件
户内式、地下式
户外式
1.地下电缆
HJ24—2014
评价工
作等级
2.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10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10m范围内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户内式、地下式
户外式
1.地下电缆
2.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15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15m范围内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户内式、地下式
户外式
1.地下电缆
2.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20m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20m范围内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架空线二级
注:根据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确定开关站、串补站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直流侧电压等级确定换流站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4.6.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按照HJ/T2.3的规定执行。4.7评价范围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3。
表3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
电压等级
220~330kV
500kV及以上
±100kV及以上
变电站、换流站、
开关站、串补站
站界外30m
站界外40m
站界外50m
站界外50m
架空线路
地下电缆
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m
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m
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50m
极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50m
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
外延5m(水平距离)
4.7.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HJ24—2014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场围墙外500m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0m内的带状区域,涉及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1000m内的带状区域。4.7.3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按照HJ2.4的相关规定确定;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参照表3中相应电压等级线路的评价范围;地下电缆可不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
4.8环境保护目标
附图并列表说明评价范围内各要素相应环境敏感区的名称、功能、与工程的位置关系以及应达到的保护要求。
应给出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名称、功能、分布、数量、建筑物楼层、高度、与工程相对位置等情况。应给出生态保护目标的名称、级别、审批情况、分布、规模、保护范围,说明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并附生态敏感区的功能区划图。4.9评价重点
各要素评价等级在二级及以上时,应作为评价重点。4.10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4.10.1一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其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和典型线位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对实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分析现有电磁源的构成及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结合的方式。
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其评价范围内临近各侧站界的敏感自标和站界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并对实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现有电磁源的构成及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4.10.2二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其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敏感自标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非敏感自标处的典型线位电磁环境现状可实测,也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3年内的监测资料,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结合的方式。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其评价范围内临近各侧站界的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站界电磁环境现状可实测,也可利用已有的最近3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4.10.3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和典型线位的电磁环境现状,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3年内的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采用模式预测的方式。输电线路为地下电缆时,可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和站界的电磁环境现状,7
HJ24—2014
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3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式。5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5.1工程概况
5.1.1工程一般特性
包括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线路路径、站址、电压、电流、布局、塔型、线型、设备容量、跨越情况、职工人数等内容,并应附区域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示意图、线路路径示意图(应明确线路与环境敏感区相对位置关系)等。工程组成中应包括相关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内容。直流工程应说明接地极系统情况。5.1.2工程占地及物料、资源等消耗包括永久和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的情况也应列表说明。说明主要物料、资源的数量、来源、储运方式等情况。5.1.3施工工艺和方法
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方法等。5.1.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包括投资额、建设周期、环保投资等。5.1.5已有工程情况
按本标准4.3.6条要求,说明已有工程情况。5.2与政策、法规、标准及规划的相符性从可持续发展战略角度出发,分析评价输变电工程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及所涉地区的相关规划(包括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相符性:分析是否满足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对工程提出的基本要求;一分析工程线路形式(单回路或多回路等)、线路路径、站址及总平面布置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工程是否尽量避开居住区、文教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分析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必要时给出工程线路、站址选择或调整的避让距离要求。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在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可仅作意见符合性分析。5.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对工程在施工期的噪声、废水、扬尘、弃渣、生态影响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以正常工况为主。分析各环境影响因素,包括电磁、生态、噪声、废水等的产生、排放、控制情况。
对电磁及噪声源应说明其源强及分布,对废水排放源应说明种类、数量、成分、浓度、处理方式,排放方式与去向等。
HJ24—2014
在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期和运行期的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参数。5.4生态环境影响途径分析
对施工期,主要从选线选址、施工组织、施工方式、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等方面分析工程生态影响途径。
对运行期,主要从运行维护角度分析工程的生态影响途径5.5可研环境保护措施
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按环境要素分类予以描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区域概况
包括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区域地势、交通等,并附地理位置图。6.2自然环境
6.2.1地形地貌
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工程所涉区域的地形特征、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平原、河网等)。若无可查资料,应做必要的现场调查。6.2.2地质
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工程所涉区域的地质状况。6.2.3水文特征
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输变电工程所涉水体与工程的关系及其水文特征。6.2.4、气候气象特征
利用工程所在地气象台(站)的现有统计资料,概要说明所涉区域的气候、气象特征。6.3社会环境
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工程所涉地区人口数量、交通运输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等情况。6.4电磁环境现状评价
6.4.1监测因子
a)交流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b)直流工程:合成电场;
c)换流站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合成电场。6.4.2监测点位及布点方法
监测点位包括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输电线路路径和站址。敏感目标的布点方法以定点监测为主:对手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输电线路,需对沿线电磁环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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