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 HJ 2030-2013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0-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030-2013

中文名称: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337478

相关标签: 味精 工业废水 治理 工程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 2030-2013.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nosodium glutamate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1适用范围
HJ 2030规定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HJ 2030适用于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味精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9431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30-2013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monosodiumglutamateindustry wastewatertreatme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3-3-29发布
环境保护部发布
2013-7-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工艺设计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检测与过程控制
主要辅助工程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工程施工与验收
运行与维护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工商大学、山东十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味精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6
GB4284
GB12348
GB12801
GB14554
GB18599
GB19431
GB50009
GB50014
GB50015
GB50016
GB50019
GB50033
GB50046
GB50052
GB50054
GB50069
GB50093
GB50108
GB50168
GB50169
GB50187
GB50191
GB50194
GB50204
GB502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1
GB50236
GB50243
GB50254
GB50257
GB50268
GB50275
GB50303
GB50334
GBJ141
GB/T15562.1
GB/T18920
GB/T19923
GB/T50335
CECS97
CECS111
CECS162
HJ/T15
HJ/T91
HJ/T92
HJ/T96
HJ/T101
HJ/T212
HJ/T242
HJ/T251
HJ/T252
HJ/T262
HJ/T265
HJ/T266
HJ/T278
HJ/T279
HJ/T283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水污染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微孔曝气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格栅除污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刮泥机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吸泥机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推流搅拌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2
HJ/T335
HJ/T336
HJ/T354
HJ/T355
HJ/T369
HJ/T377
HJ2006
HJ2008
HJ2009
HJ2013
NY/T1220.2
NY/T122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排污泵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清洁生产标准味精工业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供气设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3术语和定义
计建设[1990]1215号
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环监[1996]470号
GB19431和HJ44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味精monosodiumglutamate
味精又名谷氨酸钠,化学名称:L-谷氨酸单钠一水化合物(或L-α-氨基戊二酸单钠一水化物),分子式:CsHgNO4Na·H2O。
3.2味精工业
monosodiumglutamateindustry
指以淀粉质、糖质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结品等工艺生产味精的工业。该类工业企业包括从淀粉质、糖质等原料经发酵制备谷氨酸(俗称麸酸),再由谷氨酸精制生产味精全过程的企业:也包括只从淀粉质、糖质等原料经发酵生产谷氨酸的企业:还包括仅从谷氨酸精制生产味精的企业。
3.3浓缩等电工艺和分离尾液condensetechniqueatisoelectricpointandwaste3
isolatedfermentationliquor
浓缩等电工艺是指发酵母液经浓缩至谷氨酸一定浓度后,再进行连续等电分离提取谷氨酸的过程。发酵母液浓缩分离谷氨酸后的废液称为分离尾液。3.4等电离交工艺和离交尾液ionexchangetechniqueatisoelectricpointandwastefermentationliquorfromionexchangeprocess等电离交工艺是指发酵母液经等电点法提取谷氨酸后,再经过离子交换二次分离谷氨酸的过程。离子交换分离谷氨酸后的流出液称为离交尾液3.5淀粉废水wastewaterfromstarchproduction指味精生产企业利用玉米、小麦加工制备淀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3.6谷氨酸废水wastewaterfromglutamateproduction指淀粉经制糖、发酵、分离提取制备谷氨酸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糖化罐、发酵罐、提取罐、分离机、滤布的洗涤水以及采用等电离交工艺时,离子交换柱需要冲洗处理再生产生的树脂洗涤水。3.7制糖废水wastewaterfromsugarproduction指淀粉经液化、糖化、浓缩、过滤制备葡萄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糖化罐及滤布的洗涤水、3.8精制废水wastewaterfrommonosodiumglutamateproduction指谷氨酸经中和、脱色、结晶等味精精制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色时粒状炭柱的冲洗废水。3.9污冷凝水condensationwastewater指发酵母液、分离尾液与离交尾液等浓缩过程中产生的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二次蒸汽冷凝水。3.10综合废水integratedwastewater指味精生产企业排入废水处理工程的各种废水混合后的废水,主要有谷氨酸废水、精制废水、污冷凝水、淀粉废水预处理(厌氧工艺)出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等。3.11预处理classificationtreatment指为减轻综合废水处理负荷,对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淀粉废水进行厌氧处理并将资源回收的过程。
3.12一级处理primarytreatment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以均质调节等措施为主体的初级处理过程。3.13二级处理secondarytreatment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经一级处理后以二级生化处理为主体的净化过程。3.14三级处理tertiarytreatment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等措施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净化过程。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废水来源及污染物
4.1.1味精企业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谷氨酸废水、精制废水和污冷凝水,含有淀粉生产的味精企业还包括淀粉废水
4.1.2味精企业生产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s)、氨氮(NH3-N)和总氮(TN)。
4.2废水水量
4.2.1废水水量宜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排放总量进行实际测量确定,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宜逐一进行废水排放量测量,废水排放量测量应符合HJ/T91的要求。4.2.2废水水量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味精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4.2.3以全厂取水量估算时,废水水量宜取全厂取水量的90%~95%。4.2.4没有实测及类比数据时,废水水量可参考表1按下式计算:Q=Q+Q
式中:
综合废水量(m/d);
生产废水量(m/d):
(2)
Q—其他废水量(m/d),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应参照GB50015等标准确定;qi
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m/t产品),可参照表1确定;-味精产品生产量(t产品/d),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确定。表1典型味精企业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产品
谷氨酸
注1:1t谷氨酸可生产1.23t~1.26t味精;原料
玉米、小麦、大米
淀粉、糖蜜bZxz.net
玉米、小麦、大米
淀粉、糖蜜
谷氨酸
注2:采用等电离交工艺取高值,浓缩等电工艺取中低值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t)
4.2.5设计水量应考虑一定的裕量,设计裕量宜小于等于废水水量的20%。4.3废水水质
4.3.1废水水质宜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进行取样化验,各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水质宜逐一进行取样化验,水质取样化验应符合HJT91的要求。4.3.2废水水质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相同原料及产品、相同生产工艺味精企业的排放数据确定。4.33没有实测及类比数据时,味精工业生产过程废水水质可参考表2,不同产品及不同原料的混合废水水质按不同废水类型混合比例确定。5
废水种类
淀粉废水
谷氨酸废水
精制废水
污冷凝水
综合废水
化学需氧量
9000~15000
5000~9000
700~1200
1200~1600
750~2000
说明:①数值较低,一般不作为监测指标。表2典型味精生产废水水质
生化需氧量
5000~8000
3000~6000
300~700
600~800
400~1200
氨氮NHs-N
60~230
400~1700
80~150
70~250
150~400
总氮TN
300~500
500~2000
100~200
70~250
150~500
单位:mg/L
800~1500
800-1500
200~600
200~800
总磷TP
②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谷氨酸废水和综合废水,pH值取中低值,其他水质指标取中高值;采用浓缩等电工艺的谷氨酸废水和综合废水,pH值取中高值,其他水质指标取中低值,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味精生产企业应按照HJ444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废水污染负荷。
5.1.2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遵循“三同时”制度,并以企业生产情况及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废水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现有工程和新(扩、改)建工程的关系。
5.1.3厂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位于水体保护要求高或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宜对地面污染较大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5.1.4发酵与提取过程产生的分离尾液和离交尾液应进行综合利用,不得直接排入废水处理系统。5.1.5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处理后的废水应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其他工业用水和环境保洁的水质应根据再生利用环节参照GB/T19923和GB/T18920执行:5.1.6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排放水质、水量应符合GB19431和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要求。5.1.7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采取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恶臭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分别符合GB14554和GB18599的规定。5.1.8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噪声应符合GB3096和GB12348的规定,对建筑物内部设施噪声源控制应符合GBJ87中的有关规定。5.1.9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2.1的要求,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5.1.10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采用符合HJ/T15、HJ/T96、HJ/T101、HJ/T377等标准规定的监测仪器,运行和数据传输应执行HJ/T355和HJ/T212的规定。5.2建设规模
5.2.1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现有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根据原料种类、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的治理程6
度和使用量,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确定5.2.2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格栅渠、集水井等调节池前的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计算:b)调节池及其后的生化池、二沉池等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计算:c)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应按最大日平均时污泥量计算。5.3工程构成
5.3.1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构成5.3.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废水预处理工程、综合废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沼气利用工程和恶臭处理工程:
a)废水预处理工程包括淀粉废水预处理(庆氧工艺)工程等:b)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包括废水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系统;c)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包括污泥减量处理和最终处置系统:d)沼气利用工程包括沼气净化、贮存和利用系统:e)恶臭处理工程包括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5.3.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供排水和消防、采暖通风与空调等。5.3.4生产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室等5.4厂址选择
5.4.1味精废水治理工程厂址选择应纳入味精工业生产企业建设规划,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
5.5总平面布置
5.5.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
5.5.2废水治理工程总体布置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和处理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5.3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紧,满足施工、维护和管理要求,并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5.5.4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高差,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重力排放、降低能耗,5.5.5加药间、污泥处理间等运输量较大的建筑物应靠近道路,并远离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5.5.6沼气利用工程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足够的防护距离。5.5.7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并确保不合格的放空水或污泥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5.5.8当废水治理工程分期建设时,废水治理工程占地面积应按总体处理规模预留场地,并进行总体布置,管网和地下构筑物宜一次建成。6工艺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在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试验。6.1.2应选用技术成熟、处理效率高、节约能源、投资省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水治理工程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6.13宜将牛化处理单元设计成平行的2个系列6.2废水减量化技术要求
6.2.1味精生产系统应采用冷却水和冲洗水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6.2.2分离尾液和离交尾液应采用絮凝气浮和蒸发浓缩等技术生产饲料和肥料,以降低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量。
6.2.3等电离交工艺产生的初期较高浓度树脂洗涤水宜进行综合利用。6.3工艺路线选择
6.3.1味精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淀粉废水→
预处理
谷氨酸废水-
精制废水一
污冷凝水一
厂区生活污水一
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池
达标排放
-级处理
废水处理
二级处理
三级处理→达标排放
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
污泥处置
恶臭处理
图1味精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6.3.2有淀粉生产的味精企业产生的淀粉废水宜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排出的淀粉废水应与制糖废水混合,并采用以厌氧为主体的工艺预处理后,其出水再与其他废水一起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6.3.3二级处理工艺应采用具有脱氮功能的生物处理工艺,并考虑其生物除磷功能6.3.4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性质及排水去向确定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深度,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6.3.5废水处理效率应通过试验或类比数据获取,当无资料时可参照表3。表3典型废水治理工艺单元处理效率处理级别
预处理
处理方法
厌氧生化
水质水量调节
生化脱氮
主要工艺
IC,UASB
格栅,调节池,pH调整
A/O工艺,ASND工艺
处理效率/%
处理级别
处理方法
混凝沉淀
6.4工艺设计要求
6.4.1淀粉废水预处理
主要工艺
混凝沉淀
混凝沉淀、过滤
处理效率/%
6.4.1.1淀粉废水预处理的工艺设计要求可参照以玉米、小麦为原料生产淀粉的淀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厌氧处理单元的相关要求。6.4.1.2淀粉废水预处理应采用厌氧为主体的处理工艺,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pH和水温调节)和厌氧处理单元。6.4.1.3格栅、提升泵房的工艺设计要求见6.4.2.2和6.4.2.3。6.4.1.4用于玉米、小麦淀粉废水预处理的调节池停留时间不应小手8h,工艺设计要求见6.4.2.46.4.1.5淀粉生产废水应设置pH调节设施,工艺设计要求见6.4.2.5。6.4.1.6淀粉生产废水应设置温度调节设施,并满足以下要求:a)废水加热可采用池外加热或池内加热,池外加热可采用热交换器和热水循环加热方式,池内加热宜采用热水循环加热方式;b)热交换器选型应根据废水特性、介质温度和热交换后温度确定。热交换器换热面积应根据热平衡计算,并留有10%~20%的余量。6.4.1.7厌氧处理单元可采用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等工艺,其技术要求如下:
a)当选用IC时,容积负荷宜为10kgCOD/(m2·d)~25kgCOD/(m2·d),污泥浓度宜为20g/L~40g/L,水力停留时间宜为6h~12h,当选用UASB时,容积负荷宜为5kgCOD/(m2·d)~10kgCOD/(m2·d),污泥浓度宜为10g/L~20g/L,水力停留时间宜为12h~20h;b)IC反应器高度不宜超过25m,单座体积不宜超过1500m2,UASB的有效高度一般为5m~7m,不宜超过10m,单座体积不宜超过2000m:c)厌氧进水的pH值宜为6.5~7.5,CODc/SO4的比值宜不小于10,悬浮物的含量宜小于1500mg/L:
d)厌氧处理宜采用中温厌氧技术,温度宜为32℃~35℃;e)厌氧出水应满足后续二级生化脱氮处理要求,BODs/TN比值宜大于4:f)UASB工艺设计要求可参照HJ2013。6.4.2综合废水一级处理
6.4.2.1一级处理主要包括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pH调节设施等。6.4.2.2应设置细格栅,是否需在细格栅前增设粗格栅可根据排水系统情况确定,格栅渠的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a)粗格栅宜采用机械清污格栅,格栅间隙应为5mm~10mm,设置在水泵前应满足水泵要求;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