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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42.11-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0442.11-2017

中文名称: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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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厂 定期 安全 审查 指南 设备 合格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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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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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B/T 20442.11-2017.Guideline of periodic safety review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11: Equipment qualification.
1范围
NB/T 20442.11规定了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定期安全审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及过程。
NB/T 20442.11适用于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中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本部分规定的内容以压水堆核电厂为例,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使用。
2总则
2.1 审查目的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目的是确定安全重要设备在其使用寿期内是否可执行预定的安全功能。
2.2审查要点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要点包括:
a)鉴定设备清单及清单控制程序;
b)鉴定报告 和其他支持性文件(如设备合格鉴定技术要求、合格鉴定计划);
c)验证已安装设备 与经鉴定合格的设备的一致性;
d)在设备使用寿期内保持其鉴定合格的程序及执行记录;
e)保证设备 在老化过程中不严重劣化的监督大纲和反馈程序:
f)设备故障对设备合格性的影响分析及为保持设备合格性所采取的适当纠正行动和(或)安全改进;
g)监测实际的环境条件, 以及保护设备免受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
3审查范围和内容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范围包括鉴定设备清单审查、鉴定设备实际状态审查、设备合格鉴定维护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a)鉴定设备清单;
b)鉴定设 备实际状态:
1)设备 鉴定报告及其支持文件及相关记录;
2)鉴定 设备现场实际状态。
c) 设备合格鉴定维护:
1) 程序;
2)现场环境工况监督;
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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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20.99
备案号:59621—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442.11—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
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
Guideline of periodic safety review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1l: Equipment qualification2017-04-01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10-01实施
审查范围和内容
审查输入
审查方法
审查记录和报告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审查流程图(见图A.1)NB/T20442.11—2017
NB/T20442.11—2017
NB/T20442《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分为15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安全性能:
第3部分:程序:
第4部分:辐射环境影响:
第5部分:概率安全分析: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第6部分: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第7部分:经验反馈:
第8部分:老化:
第9部分:确定论安全分析:
第10部分:人因:
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
第12部分:设计:
第13部分:应急计划:
第14部分:灾害分析;
第15部分: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本部分为NB/T20442的第1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士朋、李琪、周富涛、田彬、刘二林、那福利、张攀、林家冰、王伟、韩雨、王群、谢永诚、沈小要。
NB/T20442.11—2017
核电厂运行的安全审查有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它们是安全验证的主要手段。常规安全审查包括对核电厂硬件和程序的修改、安全重要事件、运行经验、核电厂运行管理、人员资格等的审查。专项安全审查是在核电厂发生安全上的重大事件之后进行的审查。一般来说,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不是综合性的,不一定总是考虑安全标准和运行实践的改进、核电厂老化和修改的积累效应、运行经验反馈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全面掌握核电厂的实际安全情况,确定应该进行的合理可行的修改,使核电厂保持高的安全性,定期安全审查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定期安全审查以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运行核电厂的安全性进行系统性的再评价,以应对老化、修改、运行经验、技术更新和厂址方面的积累效应,目的是确保核电厂在整个使用寿期内具有高的安全水平。定期安全审查是对常规安全审查和专项安全审查的补充。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在HAF103一2004中第10章规定了“在核动力厂整个运行寿期内考虑到运行经验和从所有相关来源得到的新的重要安全信息,营运单位应根据管理要求对核动力厂进行系统的安全重新评价”,并且规定这种评价“必须采用定期安全审查的方式”。2006年,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发布了HAD103/11。按照HAD103/11的要求,运行核电厂应开展14个要素的定期安全审查工作。HAF103和HAD103/11虽提出了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的、管理流程和审查要点,但并未对如何具体开展各个要素的审查工作给出具体规定。为此,需要在HAF103和HAD103/11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系列标准NB/T20442,用以指导定期安全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III
1范围
NB/T20442.11—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11部分:设备合格鉴定NB/T20442的本部分规定了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定期安全审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及过程。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中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本部分规定的内容以压水堆核电厂为例,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使用。2总则
2.1审查目的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目的是确定安全重要设备在其使用寿期内是否可执行预定的安全功能。2.2审查要点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要点包括鉴定设备清单及清单控制程序:a)
鉴定报告和其他支持性文件(如设备合格鉴定技术要求、合格鉴定计划):b)
验证已安装设备与经鉴定合格的设备的一致性:在设备使用寿期内保持其鉴定合格的程序及执行记录:d)
保证设备在老化过程中不严重劣化的监督大纲和反馈程序:设备故障对设备合格性的影响分析及为保持设备合格性所采取的适当纠正行动和(或)安全改进:
监测实际的环境条件,以及保护设备免受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设备的实际状态和功能能力。
3审查范围和内容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范围包括鉴定设备清单审查、鉴定设备实际状态审查、设备合格鉴定维护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a)鉴定设备清单;
b)鉴定设备实际状态:
1)设备鉴定报告及其支持文件及相关记录:2)鉴定设备现场实际状态。
设备合格鉴定维护:
1)程序;
现场环境工况监督:
组织机构:
经验反馈:
备品备件采购与贮存控制。
NB/T20442.11—2017
4审查输入
4.1基准文件
基准文件包括定期安全审查大纲确定的核电厂设备合格鉴定相关的法规、导则、标准、技术文件等。4.2核电厂文件和记录
核电厂文件和记录包括(不限于):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系统设计文件:a)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设备运行维修文件;b)
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
设备分级清单;
鉴定设备清单;
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鉴定相关文件;程序(维修大纲和规程、监督大纲、培训大纲、改造与替代管理程序、经验反馈管理程序、备品备件采购和贮存管理程序等):记录(大修总结报告和相关维修记录、定期试验记录、事件记录和报告、改造与替代记录、安h)
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改造文件包、老化专项评估报告、不符合项记录、环境工况监测记录等)。
4.3经验反馈
经验反馈包括:
a)核电厂外部经验反馈:
b)国内、外核电厂的定期安全审查成果。4.4其他安全要素的审查反馈
核电厂设备合格鉴定要素与设计、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实际状态、确定论安全分析、概率安全分析、老化、灾害分析、安全性能、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应急计划等要素存在接口。其他安全要素的审查反馈是其审查中发现的与设备合格鉴定有关的偏差项。5审查方法
5.1鉴定设备清单
5.1.1鉴定设备清单完整性审查
根据运行核电厂安全分级清单、现行安全标准、外部经验反馈等对鉴定设备清单进行审查,确认其完整性。审查组中应关注机械鉴定设备清单与电气鉴定设备清单的匹配性。5.1.2运行期间设备鉴定清单维护情况审查通过审查近十年来的替代与改造记录,确定是否有一些鉴定设备被替代或被新引入,同时检查鉴定设备清单,确认该清单是否及时反映了现场的这些变化。5.2鉴定设备实际状态
NB/T20442.11—2017
通过对鉴定报告及其他支持文件及相关记录审查确定鉴定设备满足相应的鉴定要求。通过对鉴定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进行检查,以确认现场使用鉴定设备实际状态及其环境条件与鉴定设备清单和鉴定报告中鉴定要求是否一致。考虑安全壳内环境的恶劣性,在确定检查对象时应以设备的可达性为前提,推荐采用如下筛选原则确定检查对象:
a)对位于安全壳内在设计基准事故情况下执行安全功能的阀门进行100%检查:对位于安全壳外在设计基准事故情况下执行安全功能的阀门进行抽样检查(按类别进行抽样检b)
查,安全2级设备的抽样比例应大于安全3级设备):对位于安全壳内在设计基准事故情况下以及设计基准事故后执行安全功能的仪表进行100%检c)
查,对位于安全壳外在设计基准事故情况下执行安全功能的仪表进行抽样检查:对电缆和电缆连接件进行抽样检查,安全壳内的比例大于安全壳外:d)
对机柜和控制台屏进行抽样检查:e)
对蓄电池进行100%检查:
对安全2级泵及其电动机进行100%检查,对安全3级泵、风机及其驱动电动机进行抽样检查:g
h)对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实际状态进行现场检查:i)对根据其他专项审查结果及相关经验反馈确定的需要关注的鉴定设备,进行100%检查。5.3设备合格鉴定的维护
通过对影响设备合格鉴定的活动的管理程序(如工程改造、物项替代、维修、定期试验等)、现场环境工况监督、组织机构、经验反馈、备品备件采购与贮存控制进行审查,检查上述内容中是否包含了能够维护设备合格鉴定状态的管理要求,并且审查上述管理要求在核电厂运行、维修和试验等活动中的落实情况。
5.4审查流程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的审查流程参见附录A。6审查记录和报告
在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审查过程中,对于支撑审查结论的必要依据,应形成书面的记录。审查结果应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审查报告应以事实依据、分析计算结果及相应的审查记录为基础。报告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3
NB/T20442.11-2017
鉴定设备清单
现场目视检查
改造反馈
现场环境工况监测
备品备件
采购贮存控制
组织机构
经验反馈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审查流程图(见图A.1)对比审查
确定偏差项
对经总体评价后确定的弱
项提出改进建议
编写审查报告
图A.1设备合格鉴定要素审查流程图原有安全基准
现行安全基准
适用的最新安全标准和安
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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