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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520-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520-2012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重型汽车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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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标志 产品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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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520-2012.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eavy-duty vehicles.
1适用范围
HJ 2520规定了重型汽车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HJ 2520适用于重型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476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V阶段)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V、 V阶段)
GB/T 18697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GB/T 19515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HJ/T 293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 业(涂装)
JT 711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 719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重型汽车 Heavy-duty vehicles
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M类和N类车辆的定义按GB/T 15089的规定。
3.2 M1、M2、M3、N2和N3类汽车
M1、M2、 M3、N2和N3类汽车[GB/T 15089定 义]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000kg 的载客车辆。
M3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N2类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3.3 最大总质量(GVM) Gross Vehicle Mass
指汽车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3.4 可回收利用率 Recover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回收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GB/T 19515定义]。
3.5 可再利用率 Recyclability rate
新车中能够被再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GB/T 19515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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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20-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重型汽车Technical requirement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Heavy-dutyvehicle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7-3发布
2012-1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技术内容.
6检验方法
HJ2520-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重型汽车在生产、使用及报废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能耗、回收和再利用、汽车涂装生产等提出相应的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重型汽车HJ2520-2012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ⅢI、IV阶段)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17691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ⅢI、IV、V阶段)
GB/T18697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GB/T19515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HJ/T293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JT711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重型汽车Heavy-dutyvehicles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M类和N类车辆的定义按GB/T15089的规定。3.2Mi、M2、M3、Nz和N.类汽车
Mi、M、M3、N和N.类汽车[GB/T15089定义]M,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HJ2520-2012
Ms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Nz类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N类车指最大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3.3最大总质量(GVM)GrossVehicleMass指汽车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3.4可回收利用率Recoverabilityrate新车中能够被回收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GB/T19515定义]。
3.5可再利用率Recyclabilityrate新车中能够被再利用和/或再使用部分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GB/T19515定义]。
4基本要求
4.1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4.2产品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5技术内容
5.1排气污染物
5.1.1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排气污染物应符合GB17691现实施阶段的下一个阶段的要求。
5.1.2汽油车排气污染物应符合GB14762现实施阶段的下二个阶段的要求。5.2噪声
5.2.1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表1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
汽车分类
M,(GVM>3.5t)
噪声限值dB(A)
M(3.5t5t)
P<150kW
P≥150kw
N(3.5t12t)P<75kW
75kW≤P<150kW
P≥150kw
注:P—额定功率(kW)
5.2.2匀速行驶车内噪声
M类汽车的50km/h勾速行驶车内噪声不应超过69dB(A)。N类汽车的50km/h匀速行驶车内噪声不应超过75dB(A)。5.3燃料消耗量
M类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应符合JT711中第二阶段的要求。N类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应符合JT719中第二阶段的要求。5.4可回收利用率和可再利用率
可回收利用率和可再利用率不应低于表2规定。表2可回收利用率和可再利用率限值限值
可回收利用率
可再利用率
5.5涂装清洁
第一阶段Www.bzxZ.net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涂装清洁生产水平技术指标应达到HJ/T293中的一级。6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1.1的检测按照GB17691规定的方法进行。技术内容5.1.2的检测按照GB14762规定的方法进行。6.2技术内容5.2.1的检测按照GB1495规定的方法进行。3
HJ2520-2012
第二阶段
(2015年1月1日起)
技术内容5.2.2的检测按照GB/T18697规定的方法进行。HJ2520-2012
6.3技术内容5.3的检测M类汽车按照JT711规定的方法进行,N类汽车按照JT719规定的方法进行。
6.4技术内容5.4的计算按照GB/T19515规定的方法进行。6.5技术内容5.5条的评定按照HJ/T293的规定进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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