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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1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011-2012

中文名称: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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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制浆 造纸 废水 治理 工程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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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011-2012.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
1适用范围
HJ 2011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HJ 2011适用于采用化学制浆、化学机械制浆、机械制浆及废纸制浆工艺的制浆和造纸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与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544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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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11-2012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03-19发布
2012-06-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5总体要求
6工艺设计
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8检测与过程控制
9主要辅助工程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1施工与验收.
12运行与维护
附录A(资料性附录)制浆造纸废水污染负荷附录B(资料性附录)制浆造纸废水典型治理工艺处理效率I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河南省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3月1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手采用化学制浆、化学机械制浆、机械制浆及废纸制浆工艺的制浆和造纸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与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544
GB4284
GB7251
GB12348
GB12801
GB14554
GB18599
GB50009
GB50014
GB50015
GB50016
GB50019
GB50033
GB50034
GB50046
GB50052
GB50053
GB50054
GB50055
GB50057
GB50069
GB50093
GB50108
GB50116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8
GB50169
GB50187
GB50204
GB50208
GB50231
GB50236
GB50243
GB50254
GB50257
GB50268
GB50275
GB50334
GB50336
GBJ125
GBJ141
GB/T15562.1
GB/T18920
GB/T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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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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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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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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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1220.2
NY/T1222
QB153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微孔曝气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格栅除污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刮泥机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排污泵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2部分:供气设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制浆造纸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3术语和定义
计建设(1990)1215号
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5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环监(1996)470号
GBJ125和GB3544中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制浆造纸废水pulpandpaperindustrywastewater指以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及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的统称。其中以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称为制浆废水,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称为造纸废水。3.2备料废水rawmaterialpreparationwastewater指制浆前对木材和非木纤维原料进行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cookingwasteliquon
3.3蒸煮废液
指备料后的植物原料经化学蒸煮后,在粗浆洗涤时与纤维分离提取产生的高浓度液体。碱法蒸煮后废液呈黑褐色称为黑液:酸法制浆后废液呈红棕色,称为红液。3
3.4洗选漂废水washingscreeningandbleachingwastewater指在浆料筛选、洗涤和漂白过程中排出的废水。3.5纸机白水
whitewaterfrompapermachine
指造纸过程中从纸机各部位脱出水的总称3.6综合废水
integratedwastewater
指制浆造纸企业产生的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内的各种废水的统称,主要有备料废水、洗选漂废水、纸机剩余白水、污冷凝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等。3.7污泥
sludge
指在制浆造纸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与水的混合物或胶体物。classificationtreatment
3.8预处理
指为减轻综合废水处理负荷,回收水资源或有用物质,对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含量高、回收价值大的废水进行初步净化的过程。3.9一级处理
primary treatment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以沉淀、气浮等固液分离措施为主体的初级净化过程。3.10二级处理secondarytreatment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经一级处理后以生化处理为主体的净化过程。tertiarytreatment
3.11三级处理
指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中采用混凝沉淀、氧化等措施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净化过程。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1废水水量
4.1.1废水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O-Eqim
式中:
Q综合废水量(m2/d);
Q生产废水量(m2/d);
Q其他废水量(m2/d),包括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应参照GB50015、GB50336等标准确定:
qi—单位产品生产废水量(m2/t产品),可参照附录A.1确定;m各类制浆造纸产品生产量(t产品/d),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确定。4.1.2最大日最大时废水量等于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废水量与变化系数的乘积变化系数应根据企业生产和废水排放情况确定,无相关资料时,可取1.1-1.4。4
4.2废水水质
4.2.1废水水质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x1000
W-Ewim;
c制浆造纸废水污染物浓度(mg/L):W,生产废水污染物负荷(kg/d);W,其他废水污染物负荷(kg/d),应参照GB50014、GB50336等标准确定;(3)
wi单位产品生产废水污染物负荷(kg/t产品),可参照附录A.2和附录A.3确定;4.2.2典型制浆造纸废水水质可参照表1。表1典型制浆造纸废水水质范围
废水种类
化学浆(1)(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化学机械浆(15
机械浆(\)
废纸浆(2)
脱墨废纸浆(2)
造纸废水(2)
250-1500
1800-3800
850-2000
800-1800
450-3000
250-1300
1200-2500
6000-16000
3200-8000
1500-5000
1200-6500
500-1800
水质指标
350-800
1800-4000
1200-2800
550-1500
350-2000
180-800
AOX总氮3
氨氮(3
说明:(1)除pH,木浆取中低值,非木浆取高值:(2)除pH,国产小型纸机取中低值,进口纸机取高值;(3)氨法化学浆废水氨氮和总氮指标分别为55-150mg/L和60-160mg/L。(4)化学浆水质指标为制浆废液经化学品或资源回收后的指标:(5)化学机械浆水质指标为高浓度制浆废水未进行蒸发燃烧处理的指标。4.2.3当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时,废水污染物浓度应考虑回用水中污染物的累积效应。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制浆造纸企业应根据生产原料和产品种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量回收能量、化学品、纤维原料和其他副产物,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废水污染负荷。5.1.2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统筹废水预处理与集中处理、现有与新(扩、改)建的关系。5.1.3厂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位于水体保护要求高或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宜对地面污染较大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5.1.4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GB3544和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要求。
5.1.5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应配套建设二次污染的预防设施,保证恶臭、噪声等满足GB14554和GB12348等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5.1.6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废水排放口,设置符合GB/T15562.15
要求的废水排放口标志,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5.2建设规模
5.2.1建设规模应根据废水现有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现有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应根据原料种类、产品类别生产工艺、回用废水的治理程度和回用量,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确定。5.2.2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a)格栅渠、集水井、纤维回收间等调节池前的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计算;
b)调节池及其后的生化池、二沉池等废水治理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流量计算;
c)回用水工程应根据可利用水的水质、水量和回用环节,经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d)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应按最大日平均时(生产设计负荷)污泥量计算。5.3项目构成
5.3.1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构成5.3.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废水预处理工程、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回用水工程、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沼气利用工程和恶臭处理工程:a)废水预处理工程包括备料废水预处理工程、机械浆和化学机浆废水预处理工程等:b)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包括废水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系统;c)回用水工程包括回用水贮存和输配系统:d)污泥处理与处置工程包括污泥减量处理和最终处置系统:e)沼气利用工程包括沼气净化、贮存和利用系统;f)恶臭处理工程包括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5.3.3辅助工程包括电气、供排水和消防、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结构等系统、5.3.4生产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室等。5.4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
5.4.1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GB50187和GBJ22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5.4.2厂址选择应与企业总体布局统筹规划,设置在企业排水系统下游区域,并满足下列要求:
a)厂区应不受洪涝灾害影响,便于废水汇集和排放;b)厂区应布置在附近居民生活集中区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c)厂区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d)厂区应方便交通运输,便于水电等能源介质的接入。6
5.4.3总体布置应根据区内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厂址地形、气候和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a)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满足施工、维护和管理等要求,并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的余地;
b)竖向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尽可能做到土方平衡,减少提升次数,降低运行电耗;
c)加药间、污泥处理间等运输量较大的建筑物应靠近道路,并远离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
d)沼气利用工程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足够的防护距离:
e)应合理布置超越管线和维修放空设施,并确保不合格的放空水或污泥得到要善处理和处置:
f)厂区道路的设置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绿化及各种管线的敷设要求。6工艺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在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试验。
6.1.2应选用技术成熟、处理效率高、节约能源、投资省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水治理工程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6.1.3宜将生化处理单元设计成平行的2条线。6.2废水减量化技术要求
6.2.1化学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能源和化学品回收、循环工艺用水等措施降低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6.2.1.1碱法化学浆黑液应采用燃烧法碱回收技术回收碱,其工艺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a)应设置各种浓缩液体和高温液体的存储调节设施,有效控制制浆废液的偶然排放和事故排放,确保碱回收系统稳定运行;b)碱回收系统产生的清洁冷凝水应回用于制浆或造纸生产,降低废水排放量:c)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白泥应妥善处理和处置,草浆碱回收白泥宜进行综合利用,可用手生产精制碳酸钙或企业内部锅炉的烟气湿法脱硫等,木浆碱回收系统所产生的白泥应采用石灰再生工艺生产石灰或用于生产精制碳酸钙,6.2.1.2亚硫酸铵法化学制浆废液宜采用蒸发浓缩、干燥等技术提取木质素磺酸盐,生产减水剂、粘结剂等综合利用产品,并设置浓缩液体和高温液体的存储调节设施,降低废水污染物的排放。
6.2.1.3应选用多段逆流洗涤、筛选净化和漂白工艺及先进的配套设备,对洗选漂废水进行分级逆流回用,降低制浆工段排水量。6.2.2机械制浆和化学机械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高效洗涤、水循环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提高废水污染物浓度:其中高浓度化学机械制浆废水可采用蒸发燃烧技术进行处理,降低废水污染负荷。
6.2.3废纸制浆生产系统应采用清污分流、水循环、纤维回收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6.2.4造纸生产系统应采用白水回收、纸机白水封闭循环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6.3处理工艺选择
6.3.1制浆造纸综合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备料废水预处理
机械浆和化机浆废水
预处理
其他废水
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池
可选处理工艺
推荐处理工艺
达标排放
一级处理→二级处理
三级处理→达标排放
除臭污泥处理
1.污泥处置
污泥处理
废水处理
图1制浆造纸综合废水处理工程工艺流程6.3.2宜根据企业排水情况选用预处理技术降低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负荷:恶臭处理
a)宜将备料工段排出的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备料,剩余部分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工程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
b)当综合废水处理工程未设厌氧处理单元时,宜将机械浆和化机浆废水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进行好氧和三级处理:当综合废水处理工程设置厌氧处理单元时,可将机械浆和化机浆废水直接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6.3.3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性质及排水去向确定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处理深度,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a)执行GB3544表1和表2标准的制浆和制浆造纸企业可选择一级+二级或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工艺:
b)执行GB3544表3标准的制浆和制浆造纸企业应选择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工艺:c)执行GB3544标准的造纸企业宜选择一级+二级处理工艺。6.3.4废水处理效率应通过试验或类比数据获取,当无相关资料时,可参照附录B。6.4废水处理工艺设计
6.4.1备料废水预处理
6.4.1.1备料工段排出的废水应先进行格栅和筛网过滤,去除废水中大颗粒杂质,再采用沉淀或混凝沉淀技术进行处理,以蔗渣为制浆原料的备料废水也可采用厌氧处理技术进行处理。6.4.1.2采用沉淀工艺时,表面负荷应为0.8-1.2m/m~h,水力停留时间应为2-4h。6.4.1.3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时,混合区宜采用G值300-600s,混合时间30-60s;反应区宜采用G值30-60s,反应时间5-10min;沉淀区应采用表面负荷1.0-1.5m/m2h,水力停留时间2-3h。
6.4.1.4厌氧单元的工艺要求参见6.4.4.2条和6.4.4.4条。6.4.2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废水预处理6.4.2.1机械浆和化学机械浆预处理应采用厌氧为主体的处理工艺,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格栅、提升泵房、纤维回收、初沉池、调节池、水温调节和庆氧处理单元。6.4.2.2格栅、提升泵房、纤维回收、初沉池、调节池的工艺要求见6.4.3条。6.4.2.3水温调节的工艺要求见6.4.4.3条6.4.2.4厌氧单元的工艺要求见6.4.4.2和6.4.4.4条6.4.3综合废水一级处理
6.4.3.1一级处理主要包括格栅渠、提升泵房、纤维回收间、初沉池(混凝沉淀池或气浮池)和调节池等。
6.4.3.2应设置粗格栅渠,当不设置纤维回收间或为提高回收纤维质量时,应设置细格栅渠格栅渠的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a)粗格栅宜采用机械清污格栅,格栅间隙应为10-20mm,过栅流速宜为0.6-1.0m/s;b)细格栅宜选用具有自清能力的机械格栅,格栅间隙应为2-5mmc)格栅渠上部应设置工作平台,其高度应高出格栅前最高设计水位0.5m,工作平台上应有安全和冲洗设施。
6.4.3.3当来水高程无法满足自流进入后续处理构筑物时,应设置废水提升泵站,泵站包括水泵间、集水池和出水设施,其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a)集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设计流量、水泵能力和水泵工作情况等因素确定,水力停留时间宜采用10-30min;
b)集水池池底应设集水坑,倾向坑的坡度不宜小于0.01,池壁应设置爬梯;c)集水池宜设置事故溢出口,将事故排水排入事故池;d)集水池应设冲洗装置,宜设清泥装置;e)集水池应设置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f)自然通风条件差的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6.4.3.4当废水中纤维含量较高时,应设置纤维回收间,安装滤筛装置,分离并回收纤维,其工艺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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