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4-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2514-2012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尘器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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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标志
产品
技术
吸尘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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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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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2514-2012.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Vacuum cleaners.
1适用范围
HJ 2514规定了吸尘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HJ 2514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由电力驱动的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214.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真空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 21097.1-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
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QB 1562-1992真空吸尘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吸尘器 vacum cleaners
主要分为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其中真空吸尘器由电力驱动的用于吸除可能含有尘埃、线屑和纤维的器具。吸水式清洁器具是指用于吸除可能含有泡沫洗涤剂水溶液的器具。
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技术内容
5.1设计要求
5.1.1产品采用可拆解设计。
5.1.2 产品元件、材料的再生利用率至少应达到电器平均质量的50%。
5.1.3产品中塑料部件不得使用十溴二苯醚(DBDP0) 、短链氯化石蜡(SCCPs) 。
5.1.4产品外壳氯乙烯单体的含量不得大于1mg/kg.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14-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吸尘器
Technical requirement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Vacuumcleaners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03-30发布
境保护
2012-06-01实施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技术内容
6检验方法
HJOO0O-2010
HJ□□□-2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吸尘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吸尘器的生态设计、能耗、噪声、使用材料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包装、标识、公开信息资料和回收等提出相应的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3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吸尘器
HJ OO-201O
本标准规定了吸尘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由电力驱动的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214.2-2008
GB/T16288
GB/T18455
GB/T21097.1-2007
GB/T26572
QB1562-1992
3术语和定义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真空吸尘器的特殊要求塑料制品的标志
包装回收标志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真空吸尘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吸尘器vacuumcleaners
主要分为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其中真空吸尘器由电力驱动的用于吸除可能含有尘埃、线屑和纤维的器具。吸水式清洁器具是指用手吸除可能含有泡沫洗涤剂水溶液的器具。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技术内容
5.1设计要求
5.1.1产品采用可拆解设计。
5.1.2产品元件、材料的再生利用率至少应达到电器平均质量的50%5.1.3产品中塑料部件不得使用十溴二苯醚(DBDPO)、短链氯化石蜡(SCCPs)。5.1.4产品外壳氯乙烯单体的含量不得大于1mg/kg。5.1.5产品外壳塑料部件应按照GB/T16288的要求进行标识。5.2生产过程要求
HJ□□-201□
5.2.1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以下溶剂进行清洗:氢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H3Cl3),三氯乙烯(C2HCl)、二氯乙烷(CH,CHCl2),三氯甲烷(CHCl3)、正已烷(C6H14)、溴丙烷(C,H,Br)、甲苯(C,Hg)、二甲苯(CeH4(CH3)2)5.2.2产品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5.3产品要求bZxz.net
5.3.1产品吸入效率应大于25%。5.3.2产品声功率级/噪声不得大于76dB(A)。5.3.3产品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六类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GB/T26572的要求。5.4产品包装要求
5.4.1氯乙烯单体的含量不得大于1mg/kg。5.4.2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5.4.3应按照GB/T18455进行标识。5.5产品说明的要求
产品说明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1)当集尘器或集尘袋充满时需要替换或清空。(2)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3)有关各种保养程序的信息。(4)产品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相关信息。6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1.2中的计算按照GB/T21097.1-200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2技术内容5.3.1中的计算按照QB1562-199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3技术内容5.3.2中的检测按照GB/T4214.2-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6.4技术内容中其他指标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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