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513-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Technical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labelingproductsVideo cameras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03-30发布
2012-06-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技术内容.
检验方法.
附录A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
塑料部件中禁用的邻苯二甲酸酯.限制使用的多环芳香族化合物(PAHs)HJ□□-201
HJ□□□-2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摄像机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摄像机产品组件如光学镜片、电池、充电器、塑料部件、金属部件以及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公开信息中应包含的内容提出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3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HJ OD0-2010
摄像机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盘等,不适用手广播级摄像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0943
GB/T16288
GB/T18455
GB/T26572
SJ/T11415
3术语和定义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塑料制品的标志
包装回收标志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非广播用数字摄录一体机通用规范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摄像机videocamera
通过影像和声音传感器,将光和声音的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通过一系列的处理过程,将图像和声音记录在存储介质中(如磁带、磁盘或存储卡、光盘、硬盘等)的电子设备。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SJ/T11415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
技术内容
5.1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易于拆解设计
产品采用可拆解设计。
2易于回收设计
5.1.2.1.质量超过25g,或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部件应使用单一类型的聚合物或者共聚合物。
5.1.2.2.产品中使用的聚合物、共聚合物或者聚合混合物的种类不得超过4种,且易于分解。5.1.2.3.质量超过25g,且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零部件应按照GB/T16288的要求进行标识。5.1.3
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
HJOOO-201
5.1.3.1、产品外壳不得使用含氯、含溴的聚合物,不得添加含有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的阻燃剂。
5.1.3.2.产品外壳不得使用附录A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塑料部件不得添加短链氯化石蜡(SCCPs)、十溴二苯醚(Deca-BDE),其中短链氯化石蜡5.1.3.3.
(SCCPs)含量不得超过该塑料部件总量的0.1%。5.1.3.4.产品外壳,手持护带中苯并(a)芪的含量不得超过1mg/kg,附录B中所列的16项多环芳香族化合物(PAHs)总和不得超过10mg/kg。5.1.3.5.产品配套使用的光学镜片不得使用铅(Pb)及其化合物作为配方成分。5.2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光学镜片的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二氯甲烷(CHCI2)作为清洁溶剂。零部件组装过程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H,Cl),三氯乙烯(CHCl,)、二氯乙烷(CH,CHCl2),二氯甲烷(CHCl,)、三氯甲烷(CHCls)、四氯化碳(CCI4)、溴丙烷(C,H,Br)等物质作为清洁溶剂。5.2.3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5.3产品要求
5.3.1产品中有害物质要求
产品中铅(Pb)、(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含量应符合GB/T26572的要求
5.3.2产品配套电池及适配器要求5.3.2.1.产品配套的电池中的重金属应满足表1的要求。表1电池中重金属的限值
重金属
铅(Pb)
镉(Cd)
单位:mg/kg
汞(Hg)
5.3.2.2.产品电源电池在充放电300次后,其剩余容量仍应大于其额定容量的80%。5.3.2.3.配有适配器的产品,其适配器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应满足表2的要求。表2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
输出功率标称值(Po)/W
0
1≤Po49
49最小平均效率
输出电压大于等于6V
0.480xPo+0.140
0.0626xln Po+ 0.622bzxz.net
输出电压小于6V
0.497×Po+0.067
0.0750xln Po+0.561
5.3.2.4.配有适配器的产品,其适配器在空载状态下的能效限定值应满足表3的要求。表3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
输出功率标称值(P。)/W
空载状态下的最大有功功率
交流-交流适配器
交流-直流适配器
5.4产品包装要求
1≤Po<49
49≤Po≤250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0.5
HJ D0-2010
包装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得超过100mg/kg应按照GB/T18455进行标识。
5.5产品回收阶段要求
企业应建立废弃产品回收、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提供产品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信息。5.6产品说明的要求
产品说明需同产品一起销售,应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适用的使用条件:
(2)产品使用保养说明;
(3)产品节电模式、待机模式说明:(4)产品使用电池的回收和处理建议:(5)产品回收信息及相应渠道。6
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3.2.3、5.3.2.4的检验按照GB20943规定的方法进行。6.2技术内容中的其他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验证。6
中文名称
邻苯二甲酸二异王酯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产品外壳中禁用的邻苯二甲酸酯英文名称
Di-iso-nonylphthalate
Di-n-octyl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i-(2-ethylhexy)-phthalate
Di-isodecylphthalate
Butylbenzylphthalate
Dibutylphthalate
HJO□O-2010
中文名称
1,2-苯并菲
苯并(a)蒽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限制使用的多环芳香族化合物(PAHs)英文名称
Naphthalene
Acenaphthylene
Acenaphthene
Fluorene
Phenanthrene
Anthracene
Fluoranthene
Pyrene
Chrysene
Benzo[a]anthracen
苯并(b)荧葱
苯并(k)荧蕙
苯并(a)花
二苯并(a,h)蒽
节并(1,2,3-cd)
苯并(g,h,i)苝(二萘嵌苯)
Benzo[b]fluoranthene
Benzo[k]fluoranthene
Benzo[alpyrene
Dibenzo[a,h]anthrancene
Indeno[1,2,3-cd]pyrene
Benzo[g,h,ilperylene
HJ 0D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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