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33-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633-2012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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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空气质量
指数
技术
规定
试行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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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 633-2012.Technical Regulation on Ambient Air Quality Index (on tial).
1适用范围
HJ 633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级方案、计算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与类别,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发布格式和其他相关要求。
HJ 633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实时报和预报工作,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HJ/T 193环境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 年第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空气质量指数 air quality index (AQI)
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3.2
空气质量分指数 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 (IAQI)
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3.3
首要污染物 primary pollutant
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3.4
超标污染物 non- attainment pollutant
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
5日 报和实时报的发布
5.1发 布内容
5.1.1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包括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各污染物的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报告时说明监测指标和缺项指标。日报和实时报由地级以上(含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环境监测站发布。
5.1.2
日报时间周期为24小时,时段为当日零点前24小时。日报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一氧化碳(CO)的24.小时平均,以及臭氧(O3) 的日最大1小时平均、臭氧(O3)的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共计7个指标。
标准内容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TechnicalRegulation on AmbientAir QualityIndex (on trial)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2-02-29发布
2016-01-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HJ63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2年第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2012)同步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
2012年02月29日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空气质量指数计算方法
5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
其他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示颜色
HJ633—2012
HJ633—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2月29日批准。本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一—2012)同步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633—2012
1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级方案、计算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与类别,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发布格式和其他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实时报和预报工作,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3.2
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airqualityindex(IAQI)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primarypollutant
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3.4
超标污染物non-attainmentpollutant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空气质量指数计算方法
4.1空气质量分指数分级方案
空气质量分指数级别及对应的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见表1。空气质量
分指数
(IAQI)
说明:
二氧化硫
24小时
平均/
(μg/m)
空气质量分指数及对应的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表1
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
颗粒物
二氧化硫
1小时
平均/
(μg/m)
二氧化氮
24小时
平均/
(μug/m)
二氧化氮
1小时
平均/
(ug/m))www.bzxz.net
(粒径小
于等于
10μm)
24小时
平均/
(μg/m)
一氧化碳
24小时
平均/
(mg/m)
一氧化碳
1小时
平均/
(mg/m)
HJ633—2012
颗粒物
臭氧(O)
臭氧(O3)
1小时
平均/
(μg/m)
8小时滑
动平均/
(μg/m)
(粒径小
于等于
2.5μm)
24小时
平均/
(μg/m2)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仅用于实时报,在日报中
需使用相应污染物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2)二氧化硫(SO,)1小时平均浓度值高于800μg/m的,不再进行其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二氧化硫(SO2)空气质量分指数按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的分指数报告。(3臭氧(O,)8小时平均浓度值高于800μg/m的,不再进行其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臭氧(O,)空气质量分指数按1小时平均浓度计算的分指数报告。4.2空气质量分指数计算方法
污染物项目P的空气质量分指数按式(1)计算:_IAQIm-IAQL(C,-BPL)+IAQI
IAQI,=
BPH-BPLo
式中:IAQI
污染物项目P的空气质量分指数:污染物项目P的质量浓度值;
表1中与C,相近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的高位值:BPL
表1中与C相近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低位值;IAQIh——表1中与BPH对应的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L一表1中与BPL,对应的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根据表2规定进行划分。(1)
HJ633—2012
空气质量
51~100
101~150
151~200
201300
空气质量
指数级别
表2空气质量指数及相关信息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及
表示颜色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褐红色
对健康影响情况
建议采取的措施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活动
较弱影响
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外锻练,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现症状
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空气质量指数及首要污染物的确定方法4.4.1
空气质量指数计算方法
空气质量指数按式(2)计算:
AQI=maxAQIAQI,AQIAQI
式中:IAQI—空气质量分指数;n
污染物项目。
4.4.2首要污染物及超标污染物的确定方法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污染物为首要污染物。若IAQI最大的污染物为两项或两项以上时,并列为首要污染物。
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为超标污染物。5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
5.1发布内容
5.1.1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包括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各污染物的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报告时说明监测指标和缺项指标。日报和实时报由地级以上(含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环境监测站发布。HJ633-2012
5.1.2日报时间周期为24小时,时段为当日零点前24小时。日报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um)、一氧化碳(CO)的24小时平均,以及臭氧(O3)的日最大1小时平均、臭氧(O,)的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共计7个指标。
5.1.3实时报时间周期为1小时,每一整点时刻后即可发布各监测点位的实时报,滞后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实时报的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二氧化氮(NO)、臭氧(O)、一氧化碳(CO)、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和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的1小时平均,以及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和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的24小时滑动平均,共计9个指标。5.1.4计算每个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指数时,各项污染物空气质量分指数和空气质量指数使用该点位的各项污染物浓度、表1中浓度限值、式(1)和式(2)进行计算。5.1.5日报和实时报数据由空气质量指数日报软件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实时报及日报数据仅为当天参考值,应在次月上旬将上月数据根据完整的审核程序进行修订和确认。5.2发布数据的格式
5.2.1空气质量指数日报数据格式应符合表3的要求。5.2.2空气质量指数实时报数据格式应符合表4的要求。6其他要求
6.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涉及的监测点位布设与调整、监测频次的设定、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处理等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和HJ/T193等相关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6.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的计算结果应全部进位取整数,不保留小数。6.3本标准与GB30952012同步使用6.4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状况时,应依据GB3095中的规定进行。HJ633—2012
二氧化硫
24小时平均
浓度/
(μg/m)
分指数
二氧化氮
24小时平均
浓度/
(μg/m3)
分指数
注:缺测指标的浓度及分指数均使用NA标识。二氧化硫
城市点位
名称名称
1小时平均
浓度/
(μg/m)
二氧化氮
1小时平均
浓度/
(μg/m2)
表3空气质量指数日报数据格式
时间:200口年口口月日
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
10μm)
24小时平均
浓度/
(μg/m)
-氧化碳
24小时平均
浓度/
分指数
(mg/m)
臭氧(O,)
臭氧(O,)
最大1小时平均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
分指数
(μg/m)
分指数
浓度/
(μg/m*)
4空气质量指数实时报数据格式
时间:200口年00月00日00时
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颗粒物(粒
径小于等
于10μm)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
10μm)
1小时平均24小时滑动平均
浓度/
(μg/m2)
注:缺测指标的浓度及分指数均使用NA标识浓度/
(μg/m2)
一氧化碳
1小时平均
浓度/
(mg/m2)
臭氧(03)
1小时平均
浓度/
(μg/m)
臭氧(0,)
分指数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
2.5μm)
24小时平均
浓度/
(μg/m)
颗粒物(粒
径小于等
8小时滑动平均于2.5μm)
分指数
颗粒物
空气质
量指数
(AQI)
(粒径小于等于
2.5μm)
1小时平均24小时滑动平均
浓度/
(μg/m*)
浓度/
(μg/m2)
浓度/
(μg/m)
空气质
量指数
空气质
量指数
空气质量
指数类别
类别颜色
空气质量
指数类别
类别颜色
HJ633-2012
(规范性附录)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示颜色
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示颜色应符合表A.1中的规定空气质量指数类别表示颜色的RGB及CMYK配色方案表A.1
注:RGB为电脑屏幕显示色彩,CMYK为印刷色彩模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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