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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28-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628-2011

中文名称: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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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生物 遗传 资源 采集 技术规范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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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628-2011.Regulation for the collec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
1适用范围
HJ 628规定了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
HJ 628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动物、植物、大型真菌等)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函[1988]144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 -批)》(国函 [1999]9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物遗传资源 genetic resources
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价值)的,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包含物种及物种以下的分类单元(亚种、变种、变型、品种、品系、类型),包括个体、器官、组织、细胞、染色体、DNA片段和基因等多种形态。
3.2 非损伤性取样 non-invasive sampling
在不捕获甚至不看到动物的情况下,通过收集脱落的毛发、羽毛、粪便、食物残渣、卵壳、蛹壳等样品的取样方法。
3.3 非伤害性取样 non-destructive sampling
通过捕获动物来采集血液、毛发、羽毛、鳞片、脚趾等组织,不对其生理机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取样方法。
3.4 伤害性取样 destructive sampling
通过严重伤害甚至杀死动物而获得新鲜肌肉、器官等组织样品的取样方法。
4基本原则
4.1
合法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集之前应按相关规定向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
4.2
保护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时应首先选择非损伤性取样,其次是非伤害性取样,除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伤害性取样。应控制采集样品的量,尽量减少对生物体的影响和伤害。不得因为采集活动破坏物种的种群和栖息环境。
4.3
来源披露原则
所采集的生物遗传资源必须披露其确切来源,包括采集的时间、地点、分类地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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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28-2011
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Regulationforthecollectionofgeneticresource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9-09发布
2012-01-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工作程序,
采集前的准备
采集人员,
采集工具和材料
采集方式和对象
采集的数量
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贮存
采集动物的后处理,
伦理规范,
安全措施
重复采集
TTKAONIKACa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范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采集,加强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促进生物遗传资源的研究和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9月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动物、植物、大型真菌等)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wwW.bzxz.Net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函1988|144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批)》(国函199992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物遗传资源geneticresources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价值)的,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包含物种及物种以下的分类单元(亚种、变种、变型、品种、品系、类型),包括个体、器官、组织、细胞、染色体、DNA片段和基因等多种形态。
3.2非损伤性取样non-invasivesampling在不捕获甚至不看到动物的情况下,通过收集脱落的毛发、羽毛、粪便、食物残渣、卵壳、蛹壳等样品的取样方法。3.3非伤害性取样non-destructivesampling通过捕获动物来采集血液、毛发、羽毛、鳞片、脚趾等组织,不对其生理机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取样方法。
3.4伤害性取样destructivesampling通过严重伤害甚至杀死动物而获得新鲜肌肉、器官等组织样品的取样方法4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集之前应按相关规定向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4.2保护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时应首先选择非损伤性取样,其次是非伤害性取样,除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伤害性取样。应控制采集样品的量,尽量减少对生物体的影响和伤害。不得因为采集活动破坏物种的种群和栖息环境。4.3来源披露原则
所采集的生物遗传资源必须披露其确切来源,包括采集的时间、地点、分类地位等信息。
-TTKANIKACa
5工作程序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的基本程序包括:采集前的准备、实施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贮存、记录等。
6采集前的准备
6.1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的遗传资源(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需在自然保护区内采集遗传资源,应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6.2采集重点保护和濒危生物的遗传资源之前应充分研究其形态、生理和分布,避免达采集活动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6.3采集之前应制定完备的采集方案,了解野生生物的分布区域,根据当地自然情况制定采集路线图,避免漫无目的的采集活动破坏自然栖息地。6.4采集路线应采用从生物种群(居群)的分布边缘向中心地带推进的方式,优先采集种群(居群)边缘分布的个体。如在保护区内采集,应按照实验区、缓冲区的顺序行进,7采集人员
应对采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掌握目标采集物种的分类学、形态学知识以及生活习性、栖息环境和捕提技巧等。采集工具和材料
8.1捕捉工具包括:捕捉网、自制陷阱和麻醉枪(针)等,应根据采集对象进行选择。8.2处理器材包括:剪刀(医用或科学级的)、解剖刀、镊子、带帽塑料试管(或离心管)、带帽广口瓶、滴管、封口塑料袋、锡箔盒、乳胶手套、手摇离心机等。器材应事先洗净并消毒,避免污染组织和传染疾病。8.3记录工具包括:记号笔、标签纸、铅笔等。8.4
处理和贮存材料包括:蒸馏水、液氮、干冰、90%~100%乙醇、DNA缓冲液、抗凝剂等。
9采集方式和对象
9.1基本要求
遗传资源采集时应首先选择非损伤性取样,可通过收集动物脱落的毛发或羽毛、粪便、食物残渣、卵壳、壳等样品,从样品残留的细胞中提取遗传资源。在无法进行非损伤性取样或需要较高质量的遗传资源时,可采用非伤害性取样。除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伤害性取样。各生物类群的常用非伤害性取样方式见9.2-9.7。2
9.2哺乳动物
大型哺乳动物可用麻醉枪击捕捉;小型哺乳动物如啮齿类等可采用捕笼活捕,然后用麻醉针麻醉。捕到哺乳动物后,采集带有毛囊的毛发或自颈(耳)静脉采血。采集对象以成熟个体为主,尽量不捕获幼体和繁殖期、哺乳期的母体。9.3鸟类
鸟类可用网捕,网眼大小根据鸟类体型变化。依据鸟类习性选择在其出没的林缘、水域、草地等地点设网。捕到鸟类后,采集羽毛或翅(腿)静脉采血。9.4两栖、爬行动物
两栖、爬行动物可采用陷、网具、套索等方法捕捉,捕获后剪取其脚趾或尾尖9.5鱼类
鱼类采用渔网捕捞,网具选择和网眼大小根据鱼类体型来定。捕获后剥离鳞片或剪取鳍条。
9.6无脊椎动物
应根据无脊椎动物的类群及其生活习性制定采集方法。对于飞行昆虫可采用网扫、灯诱捕捉:爬行的昆虫和软体动物等可采用陷阱捕获;水生和底栖的软体动物、扁形动物和节肢动物等可采用抄网、拖网、采泥器等工具捕捞。获得无脊椎动物后,采集翅、壳、肌肉等组织。
9.7植物和大型真菌
植物和大型真菌的采集应参照动物非伤害性取样的原则,可采集新鲜的叶、芽、花、种子、子实体等组织,尽量不采集地下的根、茎。10采集的数量
应尽量采集少量的样本,一般50μ1血液或200mg组织即可。如果研究或开发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采集量,但不得对生物体正常生长、繁殖和活动造成影响。需严格控制重点保护和频危物种的采集量。
11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购存
11.1采集时应戴经过消毒的乳胶手套,使用镊子夹取样本,样本采集后用蒸馏水冲洗11.2动物组织放入干净的塑料管或广口瓶中,密封后放入液氮或干冰中贮存,也可滴入90%~100%的乙醇或DNA缓冲液将组织浸泡保存。11.3血液样品中应加入抗凝剂充分混匀,然后等待其自然沉降或使用手摇离心机进行离心,将血细胞和血浆分离,弃去血浆,将血细胞放入液氮或干冰中贮存。11.4植物组织放入塑料袋中,按1:10的比例加入硅胶,然后挤出其中的空气,袋口封闭后放入锡箔盒中避光保存。
11.5采集的样本至少要分两份贮存,以规避风险。样品应在1周内送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或长期保存。
TTKANYKACa
12采集动物的后处理
对于采集完遗传资源的动物不能弃之不顾,应对其创口进行止血和消毒,等待其完全苏醒后原地释放。不得将动物带到原栖息地之外释放。13伦理规范
对活体动物进行处理时,操作应快速、谨慎,尽量减轻其痛苦。14安全措施
采集野生动物遗传资源时要做好充分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捕捉和处理猛兽、毒蛇等危险性动物时要注意安全,避免为其所伤。对于潜在疫源动物如啮齿类、鸟类等,应注意防疫保护,必要时进行免疫注射。15记录
15.1采集的遗传资源样本要及时进行编号标记,做好详细的档案记录,以便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保护区备案。
15.2档案记录的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1)采集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所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2)审批部门和审批文号:
(3)采集的目的(写明所采集遗传资源的使用目的):(4)采集的时间:
(5)样本编号:
(6)采集的地点信息(地理位置、植被类型、栖息地状况、经纬度坐标、海拔高度、温度、湿度、照片等);
(7)采集遗传资源基本信息(中文名、学名、分类地位、采集形态、采集数量等)。16重复采集
一般地,采集者重复采集时必须再次提交申请。但是对于科研目的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签订一定期限的采集计划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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