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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3-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613-2011

中文名称: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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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土壤 物质 水分 测定 重量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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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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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613-2011.Soil-Determination of dry matter and water content- Gravimetric method.
1适用范围
HJ 613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
HJ 613适用于所有类型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ISO 11465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Soil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dry matter and water content on a mass basis-Gravimetric meth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干物质含量 dry matter content on a mass basis
指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土壤中干残留物的质量百分比。
3.2
水分含量 water content on a dry mass basis
指在105°C下从土壤中蒸发的水的质量占干物质量的质量百分比。
3.3
恒重 constant mass
指样品烘干后,再以4h烘干时间间隔对冷却后的样品进行两次连续称重,前后差值不超过最终测定质量的0.1%,此时的重量即为恒重。
注1: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土壤的干燥时间为16-24h,少数特殊土壤样品和大颗粒土壤样品需要更长时间。
4方法原理
土壤样品在105 士5°C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后的土样质量差值计算干物质和水分的含量,用质量百分比表示。
5仪器和设备
5.1 鼓风干燥箱: 105士5°C。
5.2干燥器: 装有无水变色硅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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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3-2011
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Soil-Determination of dry matter and water content-Gravimetric method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4-15发布
环境保护部
2011-10-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方法原理:
仪器和设备
分析步骤.
结果计算与表示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注意事项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对照..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TKAONiKAca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为修改采用《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含量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ISO11465:1993(E))。附录A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附录B给出了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目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4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警告:测定受污染样品时,应避免接触皮肤,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通风、排气等措施以防实验室环境或其他样品受到污染。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土壤中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166
ISO11465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质量干物质和水分基于质量的测定重量法(Soilquality-Determination of drymatter and water content on a mass basis-Gravimetric method)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千物质含量drymattercontentonamassbasis(wdm)指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土壤中干残留物的质量百分比。3.2
水分含量watercontentonadrymassbasis(w2o)指在105℃下从土壤中蒸发的水的质量占干物质量的质量百分比。3.3
恒重constantmass
指样品烘干后,再以4h烘干时间间隔对冷却后的样品进行两次连续称重,前后差值不超过最终测定质量的0.1%,此时的重量即为恒重。注1: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土壤的干燥时间为16~24h,少数特殊土壤样品和大颗粒土壤样品需要更长时间。
方法原理
土壤样品在105土5℃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后的土样质量差值计算干物质和水分的含量用质量百分比表示。
仪器和设备
鼓风干燥箱:105土5℃。
5.2干燥器:装有无水变色硅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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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分析天平:精度为0.01g。
5.4具盖容器:防水材质且不吸附水分。用于烘干风干土壤时容积应为25~100ml,用于烘干新鲜潮湿土壤时容积应至少为100ml,5.5样品勺。
样品筛:2mm。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166的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和保存。6.2试样的制备
6.2.1风干土壤试样
取适量新鲜土壤样品平铺在干净的糖瓷盘或玻璃板上,避免阳光直射,且环境温度不超过40℃,自然风干,去除石块、树枝等杂质,过2mm样品筛。将>2mm的土块粉碎后过2mm样品筛,混匀,待测。
6.2.2新鲜土壤试样
取适量新鲜土壤样品撒在干净、不吸收水分的玻璃板上,充分混勾,去除直径大于2mm的石块、树枝等杂质,待测。
注2:测定样品中的微量有机污染物不能去除石块、树枝等杂质。因此,测定其干物质含量时不剔除石块、树枝等杂质。
7分析步骤
7.1风干土壤试样的测定
具盖容器和盖子于105土5℃下烘干1h,稍冷,盖好盖子,然后置手干燥器中至少冷却45min,测定带盖容器的质量mo,精确至0.01g。用样品勺将10~15g风干土壤试样(6.2.1)转移至已称重的具盖容器中,盖上容器盖,测定总质量ml,精确至0.01g。取下容器盖,将容器和风干土壤试样一并放入烘箱中,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同时烘干容器盖。盖上容器盖,置于干燥器中至少冷却45min,取出后立即测定带盖容器和烘干土壤的总质量m2,精确至0.01g
7.2新鲜土壤试样的测定
具盖容器和盖子于105土5℃下烘干1h,稍冷,盖好盖子,然后置于干燥器中至少冷却45min,测定带盖容器的质量mo,精确至0.01g。用样品勺将30~40g新鲜土壤试样(6.2.2)转移至已称重的具盖容器中,盖上容器盖,测定总质量ml,精确至0.01g。取下容器盖,将容器和新鲜土壤试样一并放入烘箱中,在105土5℃下烘干至恒重,同时烘干容器盖。盖上容器盖,置于干燥器中至少冷却45min,取出后立即测定带盖容器和烘干土壤的总质量m2,精确至0.01g。
注3:应尽快分析待测试样,以减少其水分的蒸发。结果计算与表示
土壤样品中的干物质含量Wdm和水分含量WH20,分别按照公式(1)和(2)进行计算。Wam
(m2-mo)×100
(m-mo)
(m-mz)×100
(mz-mo)
式中:
土壤样品中的干物质含量,%:
土壤样品中的水分含量,%:
带盖容器的质量,g;
带盖容器及风干土壤试样或带盖容器及新鲜土壤试样的总质量,g:mi
带盖容器及烘干土壤的总质量,g。测定结果精确至0.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测定风干土壤样品,当干物质含量>96%,水分含量≤4%时,两次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9.1
应≤0.2%(m/m);当干物质含量≤96%,水分含量>4%时,两次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0.5%
9.2测定新鲜土壤样品,当水分含量≤30%时,两次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应≤1.5%(m/m);当水分含量>30%时,两次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5%。10注意事项
10.1试验过程中应避免具盖容器内土壤细颗粒被气流或风吹出。10.2一般情况下,在105土5℃下有机物的分解可以忽略。但是对于有机质含量>10%(m/m)的土壤样品(如泥炭土),应将干燥温度改为50℃,然后干燥至恒重,必要时,可抽真空,以缩短干燥时间。
10.3一些矿物质(如石膏)在105℃干燥时会损失结晶水。10.4如果样品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质,本方法不能准确测定其水分含量10.5如果待测样品中含有石膏、测定含有石子、树枝等的新鲜潮湿土壤,以及其他影响测定结果的内容,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10.6土壤水分含量是基于干物质量计算的,所以其结果可能超过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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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对照附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附表A.1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465:1993(E)章条编号对照本条编号
10.1~10.4
对应的国际标准章条编号
6的第一句
7.1.1~7.1.4
7.2.2~7.2.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0的a)、b)、c)
注2~注5
10的的d)和e)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附表B.1给出了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附表B.1本标准与ISO11465:1993(E)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本标准的章
条编号
5.6和5.7
技术性差异
两者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不同。在ISO11465:1993(E)基础上,增加了2mm土壤筛和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ISO11465:1993(E)没有这个章节,在其他章节规定了相关内容。
本标准中不涉及ISO11465:1993(E)中的第一个引用标准内容,同时在标准正文中规定了具体的试样制备方法,不需引用第二个标准。另外,本标准参照HJ/T166的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同时参照HJ168和ISO11465:1993(E)编写该标准。
制备风干土壤试样时需使用2mm土壤筛,另外还列举了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本标准根据HJ168规定的标准结构要素增加该条款,试样的制备与ISO11465:1993(E)规定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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