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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2-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612-2011

中文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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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建设项目 竣工 环境保护 验收 技术规范 石油 天然气 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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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612-2011.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Oil & natural gas exploitation Development for Check and Accept Completed Project.
1.适用范围
HJ 612规定了陆地、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方法及要求等。
HJ 612适用于陆地、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763.1海洋 调查规范
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378海洋监测规范
HJ/T 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 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HJ/T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 影响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油天然气开采 oil & natural gas exploitation and development
指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生产及油气田服务业,包括油气田的勘探、钻井、井下作业、采油(气)、油气处理、油气集输等作业过程。不含外输管线和独立的储油库、储气库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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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2-20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
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Oil&naturalgaexploitationDevelopmentforCheckandAcceptCompletedProject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2-11发布
环境保护部发布
2011-06-01实施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规定..
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附录A(规范性附录)调查报告编排结构及内容TTKoNiYKAca
HJ612-2011
HJ612-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1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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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滩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
GB3838
GB5468
GB8978
GB9078
GB12348
GB12763.1
GB13271
GB14554
GB15618
GB16157
GB16297
GB17378
HJ/T19
HJ/T55
HJ/T91
HJ/T164
HJ/T394
3.术语和定义
声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海洋调查规范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海洋监测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石油天然气开采oil&naturalgasexploitationanddevelopment指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生产及油气田服务业,包括油气田的勘探、钻井、井下作业、采1
TTKAONY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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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油气处理、油气集输等作业过程。不含外输管线和独立的储油库、储气库等建设项目。
3.2石油勘探oil&naturalgasexploitation指为了导找和查明油气资源,而利用各种勘探手段了解地下的地质状况,认识生油、储油、油气运移、聚集、保存等条件,综合评价含油气远景,确定油气聚集的有利地区,找到储油气的圈闭,并探明油气田面积,搞清油气层情况和产出能力的过程。3.3油田开发oil&naturalgasdevelopment指在认识和掌握油由地质及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在油藏上合理的分布油并和投产顺序,以及通过调整采油井的工作制度和其他技术措施,把地下石油资源采到地面的全过程。3.4井下作业boreholeoperation在油田开发过程中,根据油田调整、改造、完善、挖潜的需要,按照工艺设计要求,利用一套地面和并下设备、工具,对油、水井采取各种井下技术措施,达到提高注采量,改善油层渗流条件及油、水井技术状况,提高采油速度和最终采收率的目的的井下施工工艺技术过程。
4.1工作程序
4.1.1验收调查工作分准备、初步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5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
4.1.2验收调查工作结束后,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4.2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
4.2.1根据工程建设过程,验收调查时段一般分为勘探开发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时段。4.2.2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影响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实际情况,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4.3验收调查标准
4.3.1原则上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与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指标作用验收调查标准,如有口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则用其作为验收调查的标准。
4.3.2现阶段环境质量标准中暂时还没有的因子,可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现状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确定的因子和限值或区域背景值和本底值作为参照。4.3.3环境保护标准中没有该因子但设计文件已对其做出规定的,按设计文件指标进行验收。
4.4工程运行情况要求
4.4.1根据行业特征,在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正常运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成使用后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
4.4.2注明实际调查工况,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近期的设计能力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影响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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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分阶段开展验收调查、分阶段进行环境保护4.4.3
验收。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入验收阶段,委托开展验收调查工作
研读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设计资料及批复文准备
件、工程峻工资料、其他基础资料了解工程概况和区域环境特点,明确有关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初步现场调查环境概况和
工程概况调查
生态影响
污染源和环境
敏感目标调查
确定验收调查范围、重点,执行标准及采用的技术方法制订峻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方案生态保护措施及
效果检查
生态影
响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含以
新带老)运行及效果检查
污染影
响分析
社会环境
影响分析
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含
以新带老)落实情况调查
确定验收调查和监测内容
社会影响
清洁生产和总
量控制分析
公众意
见分析
公众意见
补教措施
与建议
编写峻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图
4.5验收调查方法
宜采用近期资料调研、现场调查、现状监测和公众意见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如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航拍等。4.6验收调查内容
4.6.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TTKAONYKACa
4.6.2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变更及环境影响情况。4.6.3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HJ612-2011
4.6.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要求(含以新带老),以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4.6.5工程勘探开发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4.6.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预测结果与验收调查结果的符合度4.6.7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及有效性调查。4.6.8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调查,并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4.6.9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4.6.10清洁生产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4.6.11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4.6.12其他新发现的问题,如环境保护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要求变化等。5.技术规定
5.1工程调查
5.1.1工程建设过程
说明建设项目立项时间、审批部门,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完成时间、审批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完成时间、审批部门及审批时间,工程开工建设时间,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投入试运行时间等。5.1.2工程概况及变更情况调查
5.1.2.1说明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置、开发面积、组成、规模、工程量、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可列表)、主要生产工艺及流程、工程总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等情况,5.1.2.2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比说明工程实际建设内容,重点说明其变更内容,分析工程变更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变化等相关内容。5.1.2.3主要调查内容包括:
a)钻井、井下作业及采油气情况调查1)油气勘探开采井的具体数量、分布状况、开钻时间、完钻时间、完井井深、占地面积、土石方工程量、岩屑量、泥浆量;2)泥浆池及废水池的占地面积、防渗措施、处理方法(如固化),泥浆的处置方式:3)钻井废水产生量及其主要污染物、废水的处置方式及去向4)油气井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5)井下作业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调查;6)采油气及采油注水作业情况调查。b)地面工程及集输管线情况调查1)采油地面工程重点调查联合站、接转站、计量站、注水站、办公楼及道路网络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主石方工程量、设施建设前的土地类型等内容:采气地面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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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重点调查集气站、增压站、清管站、天然气处理厂(净化厂)、办公楼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和类型、土石方工程量等:2)地面工程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集油气管网及伴行道路的长度、宽度、土石方工程量、沿线经过的土地类型、采取的施工方式:
4)输油气管网事故污染情况调查。c)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和管理制度调查,包括生态、水、气、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措施、设施及管理制度。调查具体的措施内容,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的位置、规模、工艺、排放去向及效果等。
d)环境保护投资调查
列表分类详细列出,包括勘探开发期、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污染(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振动等)治理、场站绿化、临时占地恢复、水土保持(包括防止作业区域以及景响区域水土流失的工程费用、防风固沙费用、永久占地绿化费用等)、生态补偿、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及环境监理(监督)、HSE培训和管理等费用。5.1.3图件要求
提供适当比例的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布置图(集输管线给出线路走向示意图),明确比例尺,工程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注主要工程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敏感目标。5.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回顾5.2.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回顾应明确说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确定的主要环境影响要素、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5.2.2审批文件回顾应简述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5.3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5.3.1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3.2对比说明实际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的变化情况,对未全面落实的措施说明变化原因,并提出后续实施、改进的建议5.4建设过程环境影响调查
5.4.1调查方法
5.4.1.1收集分析建设项目勘探开发过程的有关文件,走访相关人员,估算污染物的实际发生量,分析其对环境的主要影响。5.4.1.2结合工程调查、环境监理(监督),通过走访当地环境保护和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态影响和水、气、声、固体废物的污染情况,以及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和居民环境保护投诉事件。5.4.1.3收集、利用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所在地的环境监测资料,结合建设项目勘探开发过程调查和公众意见调查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对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
5.4.2调查内容
5.4.2.1调查采油地面工程永久占地(包括联合站、接转站、计量站、注水站、办公楼、道路等)、采气地面工程永久占地(包括集气站、增压站、清管站、天然气处理厂或净化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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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道路等)和钻井、油气集输管网、材料堆放、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的数量、类型和恢复情况等,需特别注意对调查区域内特殊生境,如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地等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调查。
5.4.2.2调查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用水量、施工人数等相关参数,分析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产生量,调查其处理及排放情况;结合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资料和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分析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重点分析对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评价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采取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5.4.2.3调查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燃料种类、用量等相关参数,分析废气的产生量,调查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资料及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分析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5.4.2.4调查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及采取的降噪措施的情况;结合声环境质量的监测资料及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注意建设项目是否有夜间施工等问题),分析建设项自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及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5.4.2.5调查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岩屑、废弃钻井泥浆和落地油)、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和排放去向:结合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资料及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分析建设项目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影响及其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5.4.2.6调查了解工程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有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保护投诉事件发生,如有,应调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理结果,并对其应急处理措施有效性和环境影响后果进行分析。
5.5生态保护措施及影响调查
5.5.1调查内容
5.5.1.1自然环境概况
概括描述调查范围内自然环境基本特征,包括气象气候因素、地形、地貌特征、水资源、王壤资源、动植物资源、珍稀频危动植物的分布和生理生态特性、历史演化情况及发展趋势等:调查范围内勘探、开发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方式和强度、对生境的干扰破坏情况、生态系统演变的基本特征等:调查范围内生态敏感目标现状情况等。5.5.1.2工程占地影响调查
列表说明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的情况,包括占地位置、面积、占地类型与性质、用途等。5.5.1.3生态敏感目标调查
重点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确定的生态敏感自标,若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增的生态敏感目标,应进行补充说明与详细调查。提供工程与生态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图,必要时提供图片辅助说明工程前后生态敏感自标的变化情况,对工程建设前后因有关环境保护规划、功能区划调整而导致生态敏感目标的数量、位置、范围、敏感程度发生改变的须特别做出说明。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初步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并有可能造成较大生态影响的区域,应重新判定和识别生态敏感目标。5.5.1.4土壤环境影响调查
重点调查农田土壤的扰动情况,特别是配套集输管线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分层开挖、分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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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的有关要求:穿跨越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是否满足要求,钻井废物处理是否满足要求产生的(包括采油、井下作业、集输等)泥浆、落地油等对土壤的污染影响。5.5.1.5植被或水生生物影响调查对比分析工程建设前后区域内植被或水生生物的变化,主要包括植被或水生生物的类型、优势物种等。结合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工程建设对植被或水生生物的影响。5.5.1.6生态功能调查
调查建设项目建设前后生态敏感目标功能完整性的变化情况,结合工程采取的生态减免、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5.5.1.7水土流失影响调查
调查造成水土流失的类型和程度、危害以及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情况:同时调查建设项目采取工程、植物和管理措施后水土流失的控制情况,必要时辅以图表进行说明。若建设项目已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可适当参考其验收结果。5.5.1.8主要生态问题及采取的保护措施调查对比工程建设前后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变化情况,核查区域生态现状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测结论,是否在其可接受的变动范围之内,调查存在的问题、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划的要求。5.5.2调查方法
5.5.2.1文件资料调查
收集和分析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施工期监理记录和报告及工程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了解建设项自勘探开发期和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调查因工程建设占用士地(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和水域(滩涂等)产生的生态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与补偿措施。
5.5.2.2现场勘察
a)调查区域与调查对象应基本覆盖调查区域和主要调查对象的50%以上。b)核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的位置、面积、类型。c)勘察建设项目勘探开发对生态敏感目标、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情况及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情况。
d)勘察建设项目勘探开发对植被的影响情况及目前的恢复情况,如植被覆盖率、主要植被类型、植物种类等。
5.5.2.3样方调查及土壤监测
a)对于产生重大生态影响和涉及生态敏感目标影响的建设项目须进行植物样方或水生生态调查。
1)选择有代表性植物的区域,在施工迹地布设1个调查样带(具体样方数和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1个对照调查样带(距施工迹地30m以外,具体样方数和大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水生生态调查重点为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如果开展水生生态监测可选择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同的监测点位和因子开展工作,但如环境影响评价时未进行监测或工程变更导致影响位置发生变化,除在影响范围内布设监测点外,还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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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影响区设置对照测点。监测因子和采样分析方法按GB12763.1和GB17378.1~7有关规定执行。
b)判断建设项目配套集输管线是否执行了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和钻井废物处理是否满是环境保护要求,必要时需进行生壤环境质量监测。1)原则上在植物调查样带选择有代表性的施工迹地布设1个监测点(施工迹地的上方)和1个对照点(距施工迹地外30m),并可根据土壤变化情况,加密调查点位。2)调查建设项目试运行中落地油对土壤的影响,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井场,在井场及井场周围10m、20m、30m、50m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3)监测因子
配套集输管线监测主要为pH、有机质、速效磷、总氮等4项因子,钻井废物处理场监测主要为pH、石油类、铅、六价铬等4项因子,井场监测主要为pH、石油类、挥发酚等3项因子。
4)采样及分析方法
每个监测点梅花法分别取2个样,采样深度根据可能造成的污染情况确定,原则上最深不超过50cm,集输管线处测点土壤剖面的开挖深度在建设项目安全允许的范围内。分析方法按GB15618有关规定执行。
5.5.2.4其他技术方法
建设项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技术方法进行生态评价的,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调查阶段也应采用该技术进行生态制图,并尽量选择相同的季节时段,以反映工程建设前后油气由用地类型的变化、生态分布的情况等内容,该技术方法必须配合必要的现场勘察验证工作进行。5.5.3调查结果分析
5.5.3.1从植被类型、盖度、人类活动引起景观变化等角度分析工程占地、土地使用类型改变对原有生态系统的影响:根据土壤和植被调查结果分析临时占地生态影响及恢复的效果分析建设项目占地对农业生产的影响。5.5.3.2分析生产井、配套集输管网等在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生态系统,尤其是土壤和植被的影响。
5.5.3.3分析由于油气田开发导致的人类活动的增加,对区域生态系统长期、潜在的影响。5.5.4:生态保护措施及对策建议根据生态调查及分析的结果,对已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采取恢复及保护措施建议。
5.6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调查5.6.1水污染源及环境保护措施调查5.6.1.1调查对象
油田重点调查联合站、办公区、公寓等处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气田重点调查天然气处理厂、办公区、公寓等处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5.6.1.2调查内容
废(污)水产生量、排放量,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废(污)水处理方法、排放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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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处理设施的设计单位、设计参数、工艺流程、施工单位及完工时间、运行效果等。5.6.1.3调查方法
可采用现场监测与已有资料收集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数据,其中环境保护设施排放口须进行现场监测,其余定量分析数据可视情况依据现场监测获取或收集利用已有资料。5.6.1.4监测要求
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对污水处理设施效率有明确要求的,应在污水处理或回用设施的进、出口及污水总排口设置监测点,否则可只在污水处理或回用设施的出口及污水总排口设置监测点位,并提供监测点位图。b)生产废水监测因子主要包括pH、COD、BODs、氨氮、SS、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等,生活污水监测因子主要包括pH、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等。
c)监测频次、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GB8978、HJ/T91的要求进行。5.6.2环境影响调查
5.6.2.1调查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名称、与工程关系(包括废水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必要时须调查地下水分布、流向、用途、影响因素等内容。5.6.2.2原则上选择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相一致的地表水监测段面及监测因子进行监测,可根据建设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和影响的情增减5.6.2.3地下水监测一般视情况选择地下水并(如固体废物处理场周围)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主要有pH、石油类、挥发酚、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铜、砷、六价铬等:根据油藏特征,可适当补充铁、锰、氯、硫等离子。5.6.2.4监测频次、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GB3838、HJ/T91和HJ/T164的要求进行。5.6.3监测结果达标分析
5.6.3.1统计监测结果,分析达标情况。5.6.3.2明确污水处理设施效果。5.6.3.3分析污水排放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包括影响程度、范围及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的可达性。
5.6.4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及建议5.6.4.1根据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分析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5.6.4.2分析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的可能性,评估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5.6.4.3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补救措施与建议。5.7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调查5.7.1大气污染源及环境保护措施调查5.7.1.1调查对象
联合站、天然气处理厂和基地锅炉排放的烟气,联合站加热炉排放的烟气,天然气处理厂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装置排放的废气,集气站产生的废气,燃烧伴生气的火炬所排放的污染物,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损失的烃类气体等。5.7.1.2调查内容
废气排放量,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温度;废气处理设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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