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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69-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569-2010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箱包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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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标志 产品 技术 箱包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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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J 569-2010.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ases and bags.
1适用范围
HJ 569规定了箱包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HJ 569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标准
GB/T 22866-2008皮 革五金配件镍释放量的测定
GB/T 22931-2008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增塑剂的测定
HJ 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
HJ/T 22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HJ/T 3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箱包 cases and bags
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用于盛装物品和便于携带的各种容器。
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工作。
5技术内容
5.1产品要求
5.1.1面料要求
1)纺织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HJ/T 307的要求,且不得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MFu) 和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2)皮革、合成革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HJ 507的要求。
3)聚氯乙烯(PVC)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表1要求。
5.1.2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要求
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的镍(Ni) 释放量不得超过0.5μg/ (cm2.周)。
5.1.3气味
产品的气味等级不得大于HJ 507-2009 标准附录E中表E.1规定的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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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69-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forenvironmental labelingproductsCases and bags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5-04批准
环境保护部
2010-07-01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技术内容
6检验方法.
.....................
邻苯二甲酸酯,
附录A(规范性附录)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箱包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箱包产品(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气味等级)、生产过程、箱包生产的包装、储运阶段的禁用物质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新秀集团有限公司、达派(中国)箱包有限公司、广州狮岭皮革皮具产业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斐高箱包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恩博土皮革皮具设计研究所、广州汇顺展手袋有限公司、广州奥王达皮具有限公司、广州大西王拉链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5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箱包
本标准规定了箱包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675-2003
GB21550-2008
GB/T22866-2008
GB/T22931-2008
HJ507-2009
HJ/T220
HJ/T307
3术语和定义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标准
皮革五金配件镍释放量的测定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增塑剂的测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生态纺织品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箱包 cases and bags
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用于盛装物品和便于携带的各种容器。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工作。5技术内容
5.1产品要求
5.1.1面料要求
1)纺织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HJ/T307的要求,且不得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MFu)和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2)皮革、合成革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HJ507的要求。3)聚氯乙烯(PVC)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满足表1要求1
可萃取的
重金属
增塑剂
(见附录A)
表1PVC面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铅(Pb),mg/kg≤
(Cd),mg/kg≤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总量邻苯二甲酸二异王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总量
残留氯乙烯单体,mg/kg
5.1.2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要求与人体皮肤接触的五金件的镍(Ni)释放量不得超过0.5μg/(cm2·周)。5.1.3气味
产品的气味等级不得大于HJ507-2009标准附录E中表E.1规定的3级。5.2生产过程的要求
5.2.1不得使用氟氯化碳(CFCs)、氢氟氯化碳(HCFCs)、四氯化碳(CC1)和三氯乙烷(CH.CCla)作清洗剂。
5.2.2胶黏剂应符合HJ/T220的要求5.2.3油墨中可迁移的重金属限量(以干基计)应满足表2要求。表2油墨中可迁移的重金属限量(以干基计)项目
铅(Pb)、镉(Cd)、铬(Crt)、汞(Hg)总量铅(Pb)
镉(Cd)
铬(Crt)
汞(Hg)
5.3包装、储运要求
单位:mg/kg
包装、储运过程中不得使用富马酸二甲酯(DMFu)、四氯苯酚(TCP)和五氯苯酚(PCP)。6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1.1面料要求中纺织面料的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按照HJ/T307规定的方法进行。6.2技术内容5.1.1面料要求中皮革、合成革的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按照HJ507规定的方法进行。6.3技术内容5.1.1PVC面料要求中可萃取的重金属、残留氯乙烯单体限量的检测按照GB21550-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6.4技术内容5.1.1PVC面料要求中增塑剂限量的检测按照GB/T22931-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6.5技术内容5.1.2中镍释放量的检测按照GB/T22866-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2
6.6技术内容5.1.3中气味等级的检测按照HJ507-2009中附录E规定的方法进行,试样准备按以下步骤进行。
样品开封后,立即从箱包上截取(150土5)cm的面料样品,其尺寸应根据样品厚度进行换算,如1.0mm厚度的样品,尺寸应约为39cm×39cm。包覆类面料应作为一种整体面料进行测试。6.7技术内容5.2.2中胶黏剂的检测按照HJ/T220规定的方法进行。6.8技术内容5.2.3中油墨中可迁移的重金属限量的检测按照GB6675-2003中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
6.9技术内容中其他指标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验证。中文名称
邻苯二甲酸二异王酯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邻苯二甲酸酯
英文名称
Di-iso-nonylphthalate
Di-n-octylphthalate
Di-(2-ethylhexy)-phthalate
Di-isodecylphthalate
Butylbenzylphthalate
Dibutylphthalate
CA登录号
28553-12-0
117-84-0
117-81-7
26761-40-0
85-68-7
8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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