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9745-1995

中文名称:航空轮胎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Aviation tir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12-20

实施日期:1996-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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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航空 轮胎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轮胎>>83.160.20飞机轮胎

中标分类号:化工>>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G41轮胎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9745-1988

采标情况:=ISO 3324/1-93 =TSO-C62d-9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1, 字数:22千字

标准价格:12.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9-05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盛保信、张庆曾、王惠宁

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曙光橡胶工业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和保管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航空轮胎。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GB9745-1995

标准内容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Aircraft Tyre) 前言 本标准依据国际标准ISO 3324/1—1993《航空轮胎与轮辋 第1部分:规范(新轮胎)》以及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技术标准TSO-C62d《航空轮胎》(1990年版)对GB 9745—1988进行修订。 由于ISO 3324/1—1993主要规定航空轮胎的标志及尺寸配合等内容,本标准在相关方面与其等效。同时,为满足民用航空产品适航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民用航空管理法规,在轮胎性能指标方面等效采用TSO-C62d标准的规定。 此外,本标准保留了GB 9745—1988中经实践证明适合我国情况且不影响国际通用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9745—1988。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并由化学工业部曙光橡胶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曙光橡胶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保信、张庆曾、王惠宁。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9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轮胎(以下简称轮胎)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及保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航空轮胎。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通过引用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8—1992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 GB/T 6326—1994 轮胎术语 GB/T 9746—1995 航空轮胎系列 GB/T 11191—1989 航空轮胎爆破压力试验方法 GB/T 11192—1989 航空轮胎静负荷性能试验方法 GB/T 11193—1989 航空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11194—1989 航空无内胎轮胎气密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652—1992 航空轮胎表面质量 GB/T 13653—1992 航空轮胎X射线检测方法 GB/T 13654—1992 航空轮胎全息照相检测方法 GB/T 13655—1992 航空轮胎静平衡差度试验方法 GB/T 13656—1992 航空轮胎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HG 2195—1991 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最大充气尺寸(maximum inflated tyre dimensions) 指轮胎安装在规定轮辋上,充气至额定内压,在室温下停放至少12小时后,再调整至额定内压所测得的相应部位尺寸。 3.2 低速轮胎(low-speed tyre) 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93 km/h的轮胎。 3.3 高速轮胎(high-speed tyre) 额定速度大于193 km/h的轮胎。 3.4 其他定义 其他术语应符合GB/T 6326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及尺寸 4.1.1 规格表示方法及新轮胎充气尺寸应符合GB/T 9746的规定。 4.1.2 除GB/T 9746规定外,轮胎最大胎肩尺寸按下式确定: Ws = 0.9W Hs = 0.9H 其中: Ws——充气轮胎最大胎肩宽; W——充气轮胎最大断面宽; Hs——充气轮胎最大胎肩高; H——充气轮胎最大断面高。 注:最大断面宽包括胎侧标志、防擦线及装饰线等凸起高度,但不包括前轮轮胎导水胶棱的高度。 4.2 材料 轮胎材料应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其适用性应通过充分使用经验或动态试验予以验证。 4.3 额定值 4.3.1 额定负荷 4.3.1.1 轮胎额定负荷应符合GB/T 9746的规定。 4.3.1.2 经本标准鉴定的轮胎可用于直升机,其最大额定负荷为正常轮胎额定负荷的1.50倍,充气内压亦相应增加1.50倍,无需附加鉴定试验。 4.3.2 额定充气内压 轮胎额定充气内压应符合GB/T 9746的规定。 4.3.3 负荷半径 轮胎公称负荷半径应符合GB/T 9746的规定,并应确定其公称值、公差及实际负荷半径。 4.4 温度要求 4.4.1 环境条件 应通过适当试验或分析证明,轮胎材料在不高于-40℃和不低于71℃的环境温度下暴露至少24小时后,其物理性能不低于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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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 GB 9745-1995 航空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