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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384-202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384-2024

中文名称: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etting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 in tourist attraction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3-15

实施日期:2024-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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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旅游 景区 公共信息 导向 系统 设置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20专用设备用图形符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31384-201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彩图】

标准价格:7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单钢新、吴科锋、张夕宽、张亮、何燕、牟琳、郭元、陈莉珊、宫凤启、杨彦峰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构成、总体要求、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的要求以及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导向系统设计和设置。 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子导向、语音导向和动态导向要素的设计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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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1.080.20
CCs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384—2024
代替GB/T31384—2015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Settingspecificationsforpublicinformationguidancesystemsintouristattractions
2024-03-1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7-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旅游景区导向系统
子导向系统
4.2导向要素
4.3主要信息
总体要求
导向要素的设计
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平面示意图
街区导向图
信息索引标志
便携印刷品
说明类标志
6.9安全标志
6.10行为指示标志
7导向要素的设置
7.2周边导入系统
7.2.1构成
7.2.2周边主要道路
7.2.3旅游景区停车场
7.2.4周边公共交通站点
7.3游览导向系统
7.3.1构成
7.3.2信息分级
7.3.3游客中心
7.3.4入口
7.3.5售票处
GB/T31384—2024
GB/T31384—2024
7.3.6游览步道
7.3.7主要交叉路口
7.3.8旅游景点
7.3.9公共设施及其他
7.4景区导出系统
7.4.1构成
7.4.2主要交叉路口
7.4.3出口
7.4.4停车场
证实方法
附录A(资料性)
附录B(资料性)
旅游景区导向要素设计示例
旅游景区导向要素设置示例
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位置标志设计示例根据游客行进方向和实际场景情况设计的位置标志示例代表性图形在旅游区标志中应用的示例代表性图形在行人导向标志中应用的示例图A.1
旅游景区导向标志集合设计的示例旅游景区导向标志与导览图组合设计的示例旅游景区全景图设计示例
旅游景区导览图设计示例
旅游景区游览线路图设计示例(与全景区示意图组合设置)旅游景区周边导向图设计示例
旅游景区介绍设计示例
旅游景区周边交叉路口处的行人用导向标志和机动车用旅游区标志设置示例旅游景区入口区域的标志设置示例旅游景区内交叉路口处的导向标志设置示例(导向标志柱式设置)图B.4
旅游景区内交叉路口处的导向标志设置示例(导向标志与导览图组合设置)日
GB/T31384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1384—201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与GB/T31384—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第1章“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a)
将导向要素中信息板”更改为信息索引标志”(见4.2、6.6.2015年版的4.2、6.5);b)
增加了“说明类标志”及其设计要求(见4.2、6.8);c)
增加了“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及其设计、设置要求(见4.2、6.9、7.3.8.5);e)
将“劝阻标志”更改为“行为指示标志”(见4.2、6.10,2015年版的4.2、6.8);f)
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5章);将总则”更改为\通则”(见6.1、7.1,2015年版的第5章);g)
增加了无障碍需求的导向要素设计的规定(见6.1.2);i)
删除了无障碍设施的位置标志设计要求(见2015年版的6.1.5);更改了导向标志中“箭头”设计要求的表述(见6.3.5,2015年版的6.2.5);更改了“全景图”的设计要求[见6.4a),2015年版的6.3a];更改了“导览图”的设计要求,并将“导览图”中的“辅图”改为“概览图”[见6.4b),2015年版的6.3b)];
增加了“线路图”的设计要求[见6.4c)]m)
删除了周边导向图中旅游景区出入口到覆盖范围边界的水平距离的规定[见2015年版的6.4b)] ;
更改了“信息索引标志”的内容(见6.6.2015年版的6.5):p)
更改了疏散路线标志的设计要求[见6.9f,2015年版的6.7d)];增加了按照实际方位设置平面示意图和街区导向图的规定(见7.1.6);更改了游览导向系统的构成(见7.3.1,2015年版的8.1);更改了游客中心位置标志、导向标志、服务功能或设施的设置要求(见7.3.3.1、7.3.3.3,2015年版的8.8.1);
增加了旅游景区大门的位置标志和主要交叉路口导向标志的设置要求(见7.3.4.3、7.4.2);增加了信息索引标志的设置要求(见7.3.9.2);u
V)删除了\宜在旅游景区主要入口处向游客提供导游手册等资料”的要求(见2015年版的8.3.6)。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单钢新、吴科锋、张夕宽、张亮、何燕、牟琳、郭元、陈莉珊、宫凤启、杨彦峰。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年首次发布为GB/T31384—2015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GB/T313842024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构成、总体要求、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的要求以及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导向系统设计和设置。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子导向、语音导向和动态导向要素的设计和设置。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00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
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15566.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16766
第1部分:总则
第9部分:旅游景区
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充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GB/T23809(所有部分)
设置原则与要求
应急导向系统
GB/T25895(所有部分)水域安全标志和海滩安全旗GB/T31015
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GB/T31382
2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31523.1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第1部分:标志术语和定义
GB/T15565、GB/T16766和GB/T3138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旅游景区导向系统
4.1子导向系统
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由以下子导向系统构成:1
GB/T31384—2024
一周边导入系统;
一游览导向系统;
一景区导出系统。
4.2导向要素
旅游景区导向系统主要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一位置标志: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等参观游览场所和公共设施(如卫生间、出入口、停车场等)的位置标志,用以明确目的地所在位置;一导向标志:包括行车用旅游区标志和行人用导向标志,用以指示通往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行进方向;一平面示意图:包括全景图、导览图、线路图等,用以显示旅游景区内旅游景点、游客中心和各类公共设施的位置分布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的电话号码等信息;一街区导向图:包括地理信息图和周边导向图,用以提供旅游景区周边主要自然地理信息、公共设施位置分布信息和导向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的电话号码等信息;一信息索引标志:主要包括室内旅游景区(如博物馆、海洋馆等)各楼层的信息索引标志,用以显示各楼层的游览、服务、公共设施的位置或功能信息;一便携印刷品:包括导游图、游览手册、门票等,用便于携带和随时查阅的导向资料向游客提供旅游景区游览信息、公共设施信息,以及旅游景区的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的电话号码等信息;一说明类标志:包括旅游景区简介、景观(景点)说明、游览须知、科普宣传等标志,用以向游客提供参观游览信息;
一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疏散路线标志,用以传递安全信息;
一行为指示标志:包括请保持安静、请勿踩踏等行为指示标志,用以提示游客良好的行为。4.3主要信息
旅游景区为游客提供的公共信息主要有:一游览信息:与游客的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旅游活动直接相关的信息,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和游客中心等信息;一公共设施信息:为游客正常旅游活动提供支持的信息,包括旅游景区出入口、售票处、停车场卫生间、无障碍设施、游览车站或游船码头、休息区、母婴设施、公用电话和其他公共设施(如固定文化活动场所、餐饮场所、购物场所、急救场所)等信息;一说明类信息:为游客提供参观游览的各类说明信息,包括旅游景区简介、景观(景点)说明、游览须知、科普宣传等信息;
一安全和行为指示信息:为确保游客安全进行各项旅游活动提供的信息,包括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消防、行为指示以及旅游景区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的电话号码等信息5总体要求
5.1应对旅游景区导向系统进行整体和系统的规划设计。5.2应保证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功能性、实用性和美观性。5.3应确保旅游景区导向系统中各子导向系统的相互衔接。5.4应具有整体形象性并符合旅游景区的自然与文化属性。2
6导向要素的设计
6.1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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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设计应与旅游景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并应结合旅游景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特点进行设计。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遗产地及自然保护地的旅游景区在建立旅游景区导向系统时,应同时遵守文物单位、遗产地及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规定。6.1.2旅游景区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遵守GB/T20501(所有部分)的规定,无障碍需求的导向要素设计应遵守GB/T31015的规定,行车用旅游区标志的设计应遵守GB5768.2的规定(导向要素设计示例见附录A)。
6.1.3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符号,且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所有部分)的规定。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GB/T25895.1和GB/T31523.1的规定。6.1.4导向要素中的文字宜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可根据当地少数民族聚居情况和主要旅游客源情况,增加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或其他语种的文字。文字的语种不宜多于三种。中文应使用简体汉字,并宜使用黑体。英文宜使用等线体,且除介词、连词外,单词的首字母宜大写。6.1.5导向要素的造型、颜色、外观、尺寸、材质等应与旅游景区的定位、风格、环境等相协调。导向要素应设计精美,有文化气息,并突出旅游景区特色。6.1.6宜充分利用旅游景区常见的信息载体和票据(如导游图、游览手册、门票等)设计各类导向要素,为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和公共设施信息。6.1.7可根据需要,在导向要素(如平面示意图、街区导向图、便携印刷品等)中附加景区二维码,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
6.2位置标志
6.2.1位置标志的设计应遵守GB/T20501.1和GB/T20501.2的规定。位置标志的版面构成有单一图形符号、单一文字、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三种形式,其中:一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位置标志(见图1)由图形符号、边框[见图1a)]和(或)衬底色[见图1b)]构成,宜仅用于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如卫生间、电梯、楼梯等;一单一文字形式的位置标志由文字、衬底色构成,宜仅用于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的位置标志;一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形式的位置标志由图形符号、文字、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是位置标志的常用形式。
a)由图形符号和边框构成
b)由图形符号和村底色构成
图1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位置标志设计示例6.2.2出口、入口、楼梯、卫生间等含有方向性的图形符号,在设计时应根据实际设置位置、设置方式和游客行进方向对图形符号进行调整,使图形符号的方向与实际场景保持一致:一出口、入口:当采用忌臂式安装、标志与墙面垂直时,出口、入口图形符号中的箭头方向应与实际场景中的游客行进方向相一致[见图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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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梯:当采用忌臂式安装、标志与墙面垂直时,楼梯图形符号中的楼梯倾斜方向应与实际场景中楼梯的倾斜方向相一致[见图2b)];一卫生间:卫生间符号中的男、女图形的位置应与实际场景中男、女卫生间的位置相一致。注:对图形符号进行旋转、镜像,以使调整图形符号的方向。入口
a)入口的位置标志设计示例
b)楼梯的位置标志设计示例
图2根据游客行进方向和实际场景情况设计的位置标志示例楼梯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2.3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的位置标志由中英文名称构成,其中中文名称可使用手写体等特殊字体(见附录B的图B.2\晴鸿公园”)。6.2.4停车场位置标志由图形符号、停车场中英文名称构成。停车场的名称应包括旅游景区名称(名称较长可以用简称),如“晴鸿公园停车场”。6.2.5当入口、售票处的数量较多或者有多种功能时(如有团队入口、散客入口和无障碍入口或者各售票处出售不同种类的门票),应附加辅助文字或者采用编号的方式设计位置标志。6.3导向标志
6.3.1导向标志分为行车用旅游区标志和行人用导向标志。a)
行车用旅游区标志分为旅游区方向标志、旅游区距离标志和旅游符号三种形式,具体设计要求应符合GB5768.2的规定。
行人用导向标志的设计应遵守GB/T20501.1和GB/T20501.6的规定。行人用导向标志分b)
为单一图形符号、单一文字、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三种形式:单一图形符号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宜仅用于认知度、理解度高的图形符号,包括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单一文字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中文或中英文、衬底色构成,可根据需要附加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信息;
图形符号和文字组合形式的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或代表性图形)、文字、衬底色和(或)边框构成,可根据需要附加当前位置到目的地的距离信息,是导向标志的常用形式。6.3.2
在导向标志中使用代表性图形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
图形应在标志中位于显著位置【见图3a)、图4a)];图形宜反映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特点;图形应为平面图形,并且不应使用旅游景区(或旅游景点)照片或商业性质的图形[见图3b)、图4b)]:
图形的尺寸不应大于箭头与文字(中英文名称)区域尺寸之和[见图4b)。4
云居寺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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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错误
图3代表性图形在旅游区标志中应用的示例晴鸿公园
QingHongPark
a)正确
b)错误
图4代表性图形在行人导向标志中应用的示例晴鸿公园
noHongPark
6.3.3停车场导向标志由箭头、图形符号、停车场中英文名称构成,也可附加当前位置到停车场的距离信息。停车场的名称应包括旅游景区中英文名称(名称较长可以用简称)和“停车场”中英文,如“晴鸿公园停车场”。
6.3.4当导向标志需提供较多的信息时,应按照信息的分级(见7.3.2)优先提供一级和二级信息,导向标志可集合设计(见图A.1),也可与导览图组合设计(见图A.2)。6.3.5导向标志中的箭头不应指向图形符号和(或)文字,其中箭头指引的方向为游客的行进方向。6.4平面示意图
平面示意图分为全景图、导览图和线路图三种,其设计均应遵守GB/T20501.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全景图由图名、全景区示意图、线路图(或游览线路推荐文字)和图例构成(见图A.3)。全景区示意图应位于全景图的显著位置,其余部分应位于全景区示意图区域之外。线路图(或游览线路推荐文字)与图例的帽面尺寸之和不应超过全景区示意图的幅面尺寸:全录区示意图内应标注图形符号、文字、观察者的位置和指北符号。全景区示意图外宣给出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救援电话的信息,并可附加景区二维码。导览图由图名、局部景区示意图、概览图和图例构成(见图A.4)。局部景区示意图应位于导览b)
图的显著位置;局部景区示意图应为大比例尺示意图,并提供所在位置周边500m范围内的旅游景点和公共设施以及出口方向等信息;局部景区示意图内应标注图形符号、文字、观察者的位置、指北符号及概览图。概览图应为小比例尺的全景区示意图,所占面积不宜超过局部景区示意图总面积的10%;概览图中应标注导览图覆盖区域所在的位置。局部景区示意图外宜给出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救援电话的信息,并可附加景区二维码。c)
线路图由图名、线路示意图和图例构成。线路示意图应位于线路图的显著位置,线路示意图内应标注游览线路、游览车站点信息,宜标注主要的旅游景点和公共设施信息。不同的游览线路(如全日游览线路、半日游览线路、夜间游览线路、游览车线路等)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标注。线5
GB/T31384—2024
路示意图外宜给出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救援电话的信息,并可附加景区二维码。当线路示意图与全景区示意图组合设置时(见图A.3),可省略线路示意图中的旅游景点和公共设施信息(见图A.5)。
6.5街区导向图
街区导向图分为地理信息图和周边导向图两种,其设计均应符合GB/T20501.4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地理信息图应在较小比例尺的图上示意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并提供环境和交通信息。图的覆盖范围宜根据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常用抵达方式等确定,例如可涵盖周边主要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等、可涵盖邻近公交站点、可涵盖城市主要出入地点(如火车站、码头、机场等)。地理信息图应突出旅游景区所在的位置,图中应标注图形符号、文字、观察者的位置、指北符号,并宜标注比例尺。
b)周边导向图应在较大比例尺的图上示意旅游景区所在位置并提供周边环境和交通信息。周边导向图应突出旅游景区的所在位置,图中应标注图形符号、文字、观察者的位置、指北符号,并宜给出比例尺(见图A.6)。
6.6信息索引标志
信息索引标志应提供各楼层的游览、服务、公共设施的位置或功能信息。该标志通常用于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水族馆、海洋馆等室内旅游景区。信息索引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7的要求。
6.7便携印刷品
便携印刷品分为导游图、游览手册和门票三种,其设计应符合GB/T20501.5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导游图应包括旅游景区简介、全景区示意图、著名旅游景点介绍等,并宜根据旅游景区特点和游览时间向游客推荐游览线路,如半日游、一日游及夜景游览线路等;游览手册应包括旅游景区简介、全景区示意图、旅游景区基本信息(如历史、文化、地理相关信b)
息)、实用资讯(如周边交通、购物、餐饮、娱乐场所介绍),并宜根据旅游景区特点、游览时间向游客推荐游览线路,如半日游、一日游及夜景游览线路等;门票除了在正面明示种类、票价、涵盖景点(或项目)、有效期等信息外,还宜利用门票背面提供c)
全景区示意图、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救援电话等信息,并可附加景区二维码。6.8说明类标志
说明类标志包括旅游景区简介、景观说明、游园须知、售票须知、安全须知、游乐设施说明、科普宣传等。
旅游景区简介应包括旅游景区的概况、主要旅游景点说明,使用语种应包括中英文,并宜根据a)
当地少数民族聚居情况和主要旅游客源市场情况选用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或其他语种的文字;可向游客介绍游览主要景点需花费的时间并推荐最佳游览时间(如早上、晚上、中午等)。b)景观说明应突出不同类型旅游景点的自身特色,以下列出了常见的旅游景点的景观说明内容:自然景观类:应说明自然风光特点、地质地貌性质、构造特征、形成年代、科学价值、环境价·
值等,高原地区应说明海拨高度;,历史文化类:应说明年代、背景、发展历程、文化内涵、保护等级等,涉及建筑与文物古迹的,应说明建造年代、结构特点、背景、文化内涵、建造者、保护等级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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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类应说明动植物的拉丁名、科属、原生态环境、外观形态特征、习性、珍稀程度、保护等级等;
,游乐设施类:应说明设施的运行方式、运行时间、可能产生的感观效果、安全注意事项等,并提示不宜参与的人群;
,科普类应说明科普对象的名称、内容、功能、特点、功效、价值等;,演艺类:应说明演艺节自的名称、节自类型(舞蹈、器乐、音乐剧等)、演出时间等、:观景台类应说明环境、地貌、动植物、天象特征、最佳观景时间等;,拍摄点类:应说明最佳拍摄时间等。6.9安全标志
旅游景区常用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路线标志六类,具体要求如下。
a)禁止标志:禁止游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其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有关规定。禁止标志应带有文字辅助标志,并位于图形标志的下方或右侧。b)
警告标志:提醒游客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的图形标志,其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有关规定。警告标志应带有文字辅助标志,并位于图形标志的下方或右侧。c
指令标志:强制游客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有关规定。指令标志应带有文字辅助标志,并位于图形标志的下方或右侧。d)
提示标志:提示安全行为或标示安全设备、疏散设施所在位置的图形标志,其设计应符合GB/T2893.1的有关规定。提示标志应带有文字辅助标志,并位于图形标志的下方或右侧。消防安全标志: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标志,其设计应符合GB13495.1的有关e)
规定。
疏散路线标志是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指引游客沿着疏散路线到达安全位置的标志。室内和室外疏散路线标志的设计应分别符合GB/T23809.1和GB/T23809.2的有关规定。6.10行为指示标志
行为指示标志由图形符号和文字构成,其中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8的规定,文字应位于图形标志的下方或右侧。
7导向要素的设置
7.1通则
7.1.1旅游景区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和GB/T15566.9的规定。行车用旅游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5768.2的规定。7.1.2应根据游客需求及需要导向的信息内容,整体规划各类导向要素及其设置位置(导向要素设置示例见附录B),使游客方便自如地参观和游览。导向要素应布局合理,并在设置时确保a)导向信息的连续性,即导向系统的导向信息应与周边其他系统相衔接(如公共交通系统),并应从旅游景区入口开始恰当地重复呈现导向信息:导向内容的一致性,即在不同导向要素上呈现的表示同一信息的图形符号、文字、颜色等应保6)
持一致;
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即同类导向要素应在同类节点、相同高度上设置,重要的导向要素应在醒自的位置设置:
设置数量的合理性,即导向要素的数量应依据实际的导向需求确定。所有节点(出入口、路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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