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N 287-1988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纺织>>印染制品>>W71棉与棉混纺织物印染品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N 287-1988 色织布标志和包装 GBN287-198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色织布标志和包装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色织布的包装、成包、标志。本标准适用于色织布的标志和包装。2包装
各类色织布的包装均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受损伤,便于贮存和运输。2.1色织布包装的分类
GBn 287-88
2.1.1色织布的内包装分为平幅折叠、卷板、卷筒三类。2.1.2色织布的外包装分为布包,硬纸板箱、瓦楞纸箱、钉合木箱和胶合板箱五类。色织布的内包装形式、技术要求及分类编码见表1。2.2
内包装形式
平幅折叠
平幅二折
平幅三折
平幅四折
单幅卷板
双幅卷板
技术要求
布匹折幅每幅为1m(或1yd),折叠时,必须布面平整,布边整齐,两端平整无折皱,采用包头式,包头长度不超过1m(或1yd),布的正面朝里,包没折叠口,防止沾污
按商定长度,将布匹卷绕在规定尺寸的卷板芯上,卷板须平整硬挺,布边整齐无折皱,布的正面朝外,内端折头不超过15cm。使用腰封的织物,两边腰封应对称不歪斜,腰封使用透明胶水带或胶水粘接
按商定长度将布匹卷绕在规定尺寸的卷轴上,“平整紧密,圆简卷装两边要整齐,两边进出差距不得超过2cm,无折皱,布的正面朝外。使用腰封的织物,两边腰封应对称不歪斜,腰封使用透明胶水带或胶水粘接
2.2.1出口织物在卷板和卷筒布上系的吊牌,必须放在固定位置上,吊牌的内容应遂项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吊牌线必须穿在布角上。2.2.2色织布的内包装装璜须符合要求,做到商标粘贴方正,胶水液适中不透层,印刷金印清晰不模糊。印刷位置按合同要求。
2.3包装材料的规格要求见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88-06-08批准1988-10-01实施
材料名称
牛皮纸
拖蜡纸
塑料薄膜袋
缝包线
捆扎绳
塑料捆扎带
金属捆扎带
材料规格
GBn 287-88
粗平布或使用性能相当的其他材料1号牛皮纸
吹塑聚乙烯或聚丙烯透明薄膜或袋棉线或使用性能相当的代用品
塑料绳
技术要求
断裂强力经向不低于294N,纬向不低于196N60~80g/m2,符合QB706—79《牛皮纸》要求符合订货单位要求
28tex12~21股
聚丙烯绳三股直径0.5cm及以上
符合SG234.81《塑料打包带》规定经防锈处理和外垫薄纸板、布条缠接口2.4布包包装
2.4.1布包的内包装应是同样规格的织物。花型和颜色的搭配由供需双方商定或按要货单规定执行。布匹装人包内需排列整齐。特殊要求的按协议规定执行。2.4.2装好的织物须进行加压打包。经收货方同意,短途运输可以不加压打包。2.4.3内包装的布匹应覆盖牛皮纸(或拖蜡纸)或塑料薄膜。色织布内包装在牛皮纸或塑料薄膜外增加瓦楞纸的具体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用包布将布匹包覆要做到内装布匹不外露,包布两边搭头交叉不少于10cm。包头布的边缘向下折进缝人包内,缝包从包角接头处开始至另一端包角。缝包时,缝线不能缝及内装布匹,缝包针距2.5~5cm。对缝包针距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合同和有关规定执行。
2.4.4布包的捆扎
2.4.4.1用捆扎绳沿着布包的横向捆扎,绳捆道数规定如下:a.幅宽100cm及以下:双转4道,b。幅宽100cm以上:双转5道及以上。2.4.4.2用绳捆时,捆绳距布包两端15~20cm,用金属带捆托时,应在金属带和布包之间有衬垫,用连接片将塑料带或金属带的两头连接起来,不能有突出毛刺。2.4.4.3经加压打包捆扎的布包应四角见方,落地平整。2.5纸箱或木箱包装
已具有内包装的织物可用硬纸板箱、瓦楞纸箱、钉合木箱或胶合板箱进行外包装。具体外包装形式按合约或有关协议的规定执行。纸箱或木箱包装的要求:2.5.1在箱内四周和上、下整齐地垫放一层牛皮纸、拖蜡纸或塑料薄膜。2.5.2内装布匹须紧密地放置在箱内,避免运输过程中箱内布匹移动。2.5.3用塑料或金属捆扎带捆扎纸箱,用连接片将塑料或金属捆扎带的两头连接起来扎紧,用手指难以插进,捆扎带间距要均衡,不能有突出毛刺。2.5.4用钉子将木箱钉牢,钉子不要钉在标志的字上,不穿人箱内,防止损坏布匹。20
GBn 287-88
2.5.5凡以集装箱形式运输的布包和布箱,其外廊尺寸应符合集装箱运输的有关规定。3成包(件)规定
3.1成包(件)时,应按品等分别成包。3.2成包重量
色织布的成包(件),分整匹布和拼件布两种,每包(件)重量不得超过85kg。3.3包装形式
平幅折叠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内包装形式,为提高包装质量便利销售和服装加工,应逐步向卷板、卷筒形式过渡。
3.4每包(件)布的长度及段数规定见表3。表3
织物种类
被单布
厚型织物
中厚型织物
中型织物
薄型织物
每件布长度
整匹布
匹/件
拼件布允许
最多段数
段/件
特轻和特重织物的成件长度和重墅可根据便利操作的原则予以增减。3.5拼件布段长规定
拼件布中允许搭配段数
5 ~~9. 9 m
3.5.1每件布除允许有规定的5~9.9m及10~17.9m搭配段数外,其余各段均在18~50m之间。3.5.2假开剪及特殊定长开剪布匹的段长,成包(件)段数按合约和有关协议执行。3.6零布及疵零布长度规定
大零布:10~17.9m。
中零布:5~9.9m。
小零布:1~4.9m(不允许有一处评4分的严重疵点)。零疵布:0.2~0.9m及布面疵点特别严重的布段。3.7优等品、一等品包内和批内色差 3.7.1优等品、一等品包内,段(匹)与段(匹)之间的色差3~4级。3.7.2优等品、等品在批布内,包与包之间色差3级。3.7.3如购货方对包内和批内色差另有要求,按双方协议规定执行。4
标志要求明确、清晰、耐久,便于识别。21
4.1成品说明书
GBn 287— 88
每匹或每段色织布成品上,均须粘贴“成品说明书”,格式规定如图1。4.1.1
长度:
经、纬纱号数
(英制支数)
经、纬密度
(根/10cm):
)等品
缩水率,经向%,纬向
(内在质量降等标志)
长度:
4.1.2成品说明书用白纸,表格线条色泽规定用:m
优等品:紫色。一等品:红色。二等品:绿色。三等品:蓝色。等外品:黑色。4.1.3成品说明书应粘贴在反面布角处。4.1.4每匹或每段布的反面两端布角处5cm以内,须加盖清晰的厂梢印,拼匹时须在两端布连接处加盖骑缝印。梢印不能渗透到布的正面,并能经水洗净为宜。22
4.2拼件单
GBn287-88
拼件布包装内必须附有段长记录单,格式如图2。市(县)x
拼件人
复查人
注:拼匹布在同一格子内填两段布的各自长度。4.3包外标志
)等品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3.1包(箱)外标志必须清晰易辨,不退色。格式及内容如图3。23
幅宽:
总长度:
体积,×bxh,
GBn 287-88
市 (县)
毛重:
注:“等品”色泽:优等品用红字,一等品用照字,其他等品用蓝字。4.3.2包外标志刷在包(箱)两端(侧),标志下端空白处作为商业部门及运输部门刷标志之用。4.3.3刷唛两端(侧)必须相同(在包内或箱内放拼件单的一端加刷“拼件单在这一端”)4.3.4包外标志尺寸可按不同色织布的成包(箱)体积,适当调整,但格式及内容不得随意变动。4.3.5对标志和包装有特殊要求的,经供需双方确认后,按协议执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色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无锡纺织丝绸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无锡市纺织工业局、无锡纺织丝绸检验所、上海新联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市色织工业公司负责起草。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纺织工业部部标准FJ515一82《色织涤棉混纺布》中标志、包装部分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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