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K71
备案号3785-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450-99
飞机灯泡
1999-07-12发布
国家轻工业局
2000-01-01实施
QB/T2450-99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为制造厂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保证质量而制定的。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本标准列出产品的振动试验仍沿用原行业标准,对机械强度和环境适应性能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另行制定企业标准或技术协议书,以利于国产飞机灯泡的性能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宝鸡北方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涂泉、王明哲、杨华。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450—99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灯泡的型号、主要尺寸、灯头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飞机上作照明和信号指示用的小型白炽灯泡。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
GB/T15043-94
GB2797-94灯头总技术条件
GB2828-87
GB2829-87
QB2218-96
QB2274-96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灯头、灯座的型号命名方法
电光源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方法型号、主要尺寸和基本参数
灯泡的型号、主要尺寸和灯头型号应符合表1及图1~图30的规定。表1
灯泡型号
FJ2.5-1.5
FJ5-0.115
FJ6.3-0.1
FJ6.3-0.25
FJ6.3-1.4
bZxz.netFJ7.5-1.5G
FJ7.5-1.5P
FJ26-0.14
寸,mm
光中心高度H
最大外径D
最大全长L
国家轻工业局1999-07-12批准
灯头型号
BA15s/19
BA9s/14
BA15s/19
BA15s/19
E10/13
玻壳表面
2000-01-01实施
灯泡型号
FJ26-0.15
FJ26-5
FJ26-10
FJ26-15
FJ26-25
FJ26-70
FJ27-18
FJ27-25
FJ27-28B
FJ27-28
FJ28-0.04
FJ28-0.05
FJ28-0.05T
FJ28-0.06
FJ28-0.06T
FJ28-0.07
FJ28-0.17
FJ28-5Y
FJ28-0.62
FJ28-5G
FJ28-10
FJ28-10L
FJ28-10M
FJ28-15
FJ28-20
FJ28-20F
FJ28-24H
FJ28-24W
FJ28-25
FJ28-38/38
FJ28-59
FJ28-60
FJ28-70
FJ28-70A
FJ30-0.05
FJ30-0.07
FJ30-0.17
QB/T2450-—99
表1续完
要尺寸,mm
最大外径D
最大全长L
注:1.有*者为QB2218中未列入的非标准灯头。光中心高度H
灯头型号
E10/13
BA15d/19
BA15d/19
BA15d/19
BA15d/19
BA15s/19
B12s/12
BA15d/19
BA15s/19
BA15s/19
BA7s/11
BA9s/14
BA9s/14
BA15d/19
BA15d/19
BA15d/19
BA15d/19
BA15s/19
BA15s/19
BA15d/19
BA15d/19
BA15s/19
BAY15s/19
BA15d/19
BA15d/19
BA15d/19
BA15s/19
BA20d/25
BA20d/25
BA15s/19
BA7s/11
BA9s/14
玻壳表面
2.型号中的第四部分字母表示:“G”球形玻壳;“p”梨形玻壳;
“T”特殊灯头:
玻壳;“M”磨砂玻壳:“Y”圆柱形玻壳:“A”区别于同型号灯泡;航行灯泡:“W”尾灯泡。
3.“BA15s/19”灯头可根据用户要求用“BA15d/19”灯头代替。图号
“L”蓝色
“F”防撞灯泡;
“H”
3.2灯泡的光电参数和寿命应符合表2规定,其中个别灯泡的寿命不得低于额定寿命的70%。
灯泡型号
FJ2.5-1.5
FJ5-0.115
FJ6.3-0.1
FJ6.3-0.25
FJ6.3-1.4
FJ7.5-1.5G
FJ7.5-1.5P
FJ26-0.14
FJ26-0.15
FJ26-5
FJ25-10
FJ26-15
FJ26-25
FJ26-70
FJ27-18
FJ27-25
FJ27-28B
FJ27-28
FJ28-0.04
FJ28-0.05
FJ28-0.05T
FJ28-0.06
FJ28-0.06T
FJ28-0.07
FJ28-0.17
FJ28-5Y
FJ28-0.62
FJ28-5G
FJ28-10
FJ28-10L
FJ28-10M
FJ28-15
FJ28-20
FJ28-20F
FJ28-24H
FJ28-24W
FJ28-25
FJ28-38/38
QB/T2450-99
光通量
480/480
不大于
不大于
40.6/40.6
光通量
不小于
406/406
寿终光
不小于
灯泡型号
FJ28-59
FJ28-60
FJ28-70
FJ28-70A
FJ30-0.05
FJ30-0.07
FJ30-0.17
QB/T2450-99
表2续完
光通量
不大于
注:1.寿终光通量即灯泡燃点时间达到额定寿命时的光通量2.*为参考值
极限值
不大于
光通量
不小于
寿终光
不小于
QB/T2450-99
QB/T2450-99
Φ
[email protected]SZI-s'si
4技术要求
QB/T2450-99
30~中32
4.1玻壳应洁净透明,无影响照明特性的缺陷。若玻壳镀有镜面反射层或其它涂层,则镀层应光滑明亮,无显著针孔和剥落现象,镀层位置应符合规定。对具有镜面反射层或其它涂层的灯泡在寿命试验过程中镜面反射层不允许产生变色、发暗等影响使用特性的缺陷。4.2导丝应牢固地焊接在灯头上,焊点不应防碍灯泡插入标准灯座,也不应破坏灯头的防锈层。对不装灯头的灯泡,其外导丝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4.3灯头与玻壳的连接应牢固,在连接处应承受从零逐渐增加到表3规定值的扭力矩。对标称直径小于9mm的卡口式、螺口式及圆简式灯头,应能承受插入或旋入标准灯座30次而无松动现象。
灯头型号
BAY15s
BAYI5d
4.4灯泡不应有影响正常使用的装配缺陷。扭力矩N-m
4.5灯头质量应符合GB2797的规定。其灯头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6灯泡应能承受115%额定电压的瞬时过电压冲击。4.7灯泡的环境适应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4.7.1灯泡在经受-55℃~+80℃环境温度的突然变化时,应能正常工作。4.7.2灯头经潮湿试验后,表面不应有锈蚀现象。4.7.3灯泡在2.48×10°Pa气压下应能正常工作。4.8灯泡的机械强度应能满足下列要求。4.8.1抗振稳定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各频率点的振动时间不小于1min。7
QB/T2450—99
加速度m/s2
4.8.2抗振强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其中FJ27-25灯泡应在三个频率点上各通电振动5h后仍能承受表5规定的断电振动。频率Hz
振幅mm
加速度m/s2
灯泡在额定电压下
振动时间h
灯泡断电
注:括号内的数字为寿命低于50h的灯泡之振动时间。50
20(10)
4.8.3耐机械冲击性能:灯泡在通以额定电压的工作状态下应能承受加速度为39.2m/s2频率为Hz1~1.67Hz的10000次冲击而不损坏。4.8.4耐加速度:灯泡在通110%额定电压时,应能经受加速度为78.4m/s2,时间为1min的加速度试验。
5试验方法
5.1灯泡的尺寸(3.1)应用精确度不低于土0.05mm的通用量具或样板检验,灯头尺寸(4.5)采用量规测量。
5.2玻壳质量(4.1),焊接质量(4.2),灯头质量(4.5),灯泡及内外包装上标志的正确和清晰度(7.1,7.2和7.3)和灯泡的装配缺陷(4.4)用外观法检验。5.3灯头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4.3)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逐渐增至表3规定值的扭力仪或标准灯座检验。
5.4灯泡的过电压试验(4.6)是将灯泡直接接入115%额定电压下1min后检查。5.5灯泡的初始光电参数(3.2)按GB15043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前灯泡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练30min。测量时灯泡应处于垂直位置,灯头在上。玻壳为镀铝的灯泡,其窗口应背向挡光板。
5.6灯泡的寿命(3.2)试验是将灯泡接在直流或50Hz交流的额定电压下燃点。试验时电源电压的波动应不大于2%,每昼夜应关闭电源两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不小于15min,关闭时间不计入灯泡的寿命内。若采用110%额定电压进行加速寿命试验时,其等效寿命按公式8
((1)计算。
QB/T2450-99
式中:Lo—在额定电压下的寿命;L
在加速寿命试验电压下的寿命;Vo—额定电压:
Vi-—加速寿命试验电压;
一寿命试验指数,真空灯泡为13,充气灯泡为14。n
当灯泡燃点至额定寿命的125%时,则认为寿命试验结束。平均寿命按每个灯泡寿命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寿命试验时,由于人为原因而损坏的灯泡不应计算在寿命试验结果内,并允许补试。5.7灯泡的低气压性能(4.7.3)是将灯泡放在真空度为2.48×103Pa的试验箱中,接通额定电压30min进行检查。
5.8灯泡的环境温度突变性能(4.7.1)的检查方法是按温度冲击试验参数控制图进行三个各周期的试验,如图31,试验时,灯泡在非工作状态下交替放入低温(-55土5)℃及高温(80士5)℃试验箱内,保温时间自箱内温度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温度时算起。在每次低、高温保温时间的最后10min给灯泡通上额定电压。试验前后都应对灯泡进行通电检验。5.9灯泡的抗振稳定性能(4.8.1)和抗振强度(4.3.2)是将灯泡沿水平方向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按表4和表5的规定进行试验,在进行抗振稳定性能试验时,给灯泡通以额定电压。振动加速度,振幅及频率之间的关系按公式(2)换算。Q=0.0392A
振动加速度,m/s2:
式中:a
A-——振幅(单峰值),mm;
频率,Hz。
保温60min
通电10min
通电10min
保温60mini5min|保温60min5min第一个周期
时间1
图31温度冲击试验参数控制图
5.10灯泡的耐机械冲击(4.8.3)性能,是将灯泡沿水平方向紧固在冲击试验台上,并通以额定电压,按4.8.3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5.11灯泡的耐加速度(4.8.4)性能,是将灯泡沿垂直方向紧固在试验台上,并通以110%9
QB/T2450-99
额定电压,按公式(3)调整转速n进行试验。a-0.0108Rn?..
式中:α—耐加速度,m/s2:
R——试验台旋转中心至受试灯泡几何中心的距离,m;n—试验台转速,r/min。
·(3)
5.12灯泡的耐潮湿性能(4.7.2)是将灯泡放置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内48h后,用外观法检验灯头的底金属是否有锈蚀现象。5.13灯泡的包装质量(7.5)是将内部装有灯泡的包装箱固定在卡车上,在三级公路上以35km/h的速度行驶300km后检查灯泡有无机械损伤和能否正常燃点。6检验规则
6.1为了检验灯泡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制造厂应对灯泡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制造厂所生产的灯泡,必须全部进行115%额定电压的瞬时过电压冲击,从中剔除不合格品。
6.3每批灯泡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型号灯泡为一批,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合格条件及转移规则应符合GB2828的规定。单项检查采用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全项检查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表6
检验项目
主要尺寸
玻壳质量
标志、包装
导丝与灯头的焊接质量
灯泡的装配质量
灯泡的光通量检查
灯泡的电参数检查
灯头与玻壳牢固度检查
灯泡的过电压强度检查
技术要求
7.17.27.37.4
试验方法
检查水平
一般检查
水平1
特殊检查
水平S-3
一般检查
水平Ⅱ
6.4型式检验灯泡的抽样方案应采用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查,型型式检验的检
验项目及合格判定条件应符合表7规定。6.5型式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灯泡为不合格,此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验收,已验收的灯泡应停止出厂,同时应研究生产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灯泡的性能达到了本标准的要求,以及得到新的合格试验结果后,才能恢复生产和验收。6.6型式检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都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灯泡的结构、制造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灯泡性能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1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