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606.12-198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仪器、仪表>>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N50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检测仪器综合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T 11606.12-1989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长霉试验 GB/T11606.12-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长霉试验
The mcthod of cnvironmental test for analytical instrumcntsMould growthtes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1606.12-89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以下简称仪器)长霉试验的试剂、材料,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评定仪器在霉菌生长的条件下的长需程度和霉菌对它们引起的表面变化或性能影响。
本标准适用于在霉菌生长场所的仪器。2试剂与材料
2.1试验用菌种
2.1.1试验用表1所列菌种。所有菌种应同时使用。如果试验采用其他菌种,必须对它作详细说明并在试验记录卡中注明。
黑西霖
aspergillus niger
土曲群
aspergillus terrus
出芽短梗霖
aurcodasidium pullulans
黏色青霉
penicillium ochro-chloron
短柄录每
scopulariopsis breuicaulis
绿色木斑
trichoderma viride
表1菌种
对铜盐有抗性,
能侵蚀多种材料
侵蚀塑料
侵蚀油漆和涂料
对铜盐有抗性,
侵蚀塑料和织物
侵蚀橡皮
侵蚀纤维织物和塑料
2.1.2菌种应放在有琼脂作培养基的试管内。培养霉菌用的培养基见附录A(补充件)。2.1.3菌种应保存在510℃的冰箱内。2.1.4制备孢子悬液的霉菌,生长期一般为14~21天,但不得少于14天,多于28天。2.1.5未到制备孢子悬液时,不得拔去菌种容器的棉塞。每打开一支菌种管只供制备一次悬液。每次制备孢子悬液必须使用新培养的菌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3-25批准24
1990-03-01实施
GB11606.12-89
2.2孢子悬液的制备
2.2.1在培养管中在所需的菌种上注人10mL加有0.05%无杀菌作用的孢子湿润剂(如聚羟基乙烯油酸山醇酐,或聚羟基乙烯硬脂山梨醇酐)的蒸馏水。2.2.2用火焰灭菌过的铂丝环或镍铬丝环(接种环)小心地刮出孢子,2.2.3将各菌种的孢子悬液通过一层薄的无菌玻璃棉过滤到一无菌的玻璃瓶中。孢子混合悬液需进行离心沉淀,然后倒出浮在上层的液体。将沉淀物(孢子)掺加到无菌蒸馏水中,再进行离心沉淀,倒出浮在上层的液体,这个过程重复进行三次,然后将纯孢子和加有0.05%不会起杀菌作用的湿润剂的100mL无菌蒸缩水一起倒人一个无菌的玻璃瓶中并摇荡使孢子彻底混合。2.2.4孢子悬液必须在制备的当天内使用,不得储存待用。2.3对照纸条
2.3.1试验中所用的对照纸条应由纯净的白滤纸制成。2.3.2用于制备对照纸条的培养基溶液配方如下:0.7g
磷酸二氢钾(KHPO)
磷酸氢二钾(K,HPO)
硫酸镁(MgsO7H,O)
硝酸钠(NaNO,)
氯化钾(KCI)
硫酸亚铁(FeSO,:7H,O)
蒸馅水
1000mL
2.3.3纸条放入培养血内,并用上述培养基溶液覆盖。使用前把纸条取山滴干。2.3.4纸条应在当天制备。
2.3.5制备每批对照纸条,应采用新鲜制备的培养基溶液。2.4对菌种的要求bZxz.net
2.4.1菌种应由正式的菌学研究机构供应,2.4.2菌种在不断培养的过程中有可能对某些材料的侵蚀能力发生变化,鉴定这些变化需要有微生物学方面的经验。供应试验菌种的实验室,应保证供应适用本试验方法合格的相同的菌种3试验条件
3.1试验设备有效试验空间的各点温度在28~30℃之间,相对湿度大于90%,温度变化不大于ic/h.
3.2为了使试验设备内达到规定的温、湿度值,可使设备内空气强迫循环。3.3如果试验设备被污染,则需清洗杀菌4试验方法
4.1初始检验
4.1.1仪器应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一般不应进行任何清洁处理。4.1.2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4.2试验
4.2.1有关标准应规定仪器作霉菌生长的外观检查后是否还要作性能检验。若仅作外观检查,只需一组仪器,若作性能检验,应有两组仪器,4.2.2用于喷射孢子悬液的喷嘴孔径应不大于0.5mm。喷射出的悬液应成细雾状,并射到试验仪器25
的全部暴露表面。
GB11606.12--89
4.2.3取对照纸条三条和试验仪器悬挂在一起,喷上孢子悬浮液,同时暴露于个试验设备内。4.2.4仪器与对照纸条喷射后应在15min内放入试验设备中。从放人试验设备开始直到完成试验时间为止,不应受到干扰。
4.2.5第七天取出检查对照纸条,如有舞菌生长,表明试验条件适宜,醇菌是活的。若三条对照纸上都看不到霉菌生长,则这次试验无效,应重新喷菌试验。4.2.6若仅作外观检查,仪器连续暴露28天;若需作性能检验,则需连续暴露84天,或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时间进行。
4.2.7作性能检验的第二组试验仪器应喷射仅含有润湿剂而无孢子的水溶液。试验时应置于另试验箱内,如在同一试验箱内进行,应在做完喷有菌孢子液的一组仪器后,并在箱子经过清洗杀菌处理后再做。
4.3最后检验
4.3.1外观检查
4.3.1.1暴露结束后,取出的仪器需立即进行观察。4.3.1.2外观检查结束后,仔细地把菌丝从表面上擦去,用显微镜观紧仪器表面的物理俊蚀或蚀刻的性质(有必要时)。
4.3.2长霉的影响
4.3.2.1当试验结束后,要求仪器在潮湿状态下进行检验时,在检验完成之前仪器周围的湿度不允许过份地降低,
4.3.2.2当要求仪器在恢复后作检验时,仪器取出后,应在规定条件下恢复24h,然后进行检验。4.3.2.3检验后的仪器,仍然按4.3.1.1和4.3.1.2条作外观检查。4.3.3霉菌生长的程度和等级
长程度按下述规定进行鉴定与分级0级放大50倍观察不到霍菌生长。1级肉眼看不到长聋,但放大50倍长聋十分明显。2级肉眼明显看到长霉,但在仪器表面上的覆盖面积小于25%。3级明显长霉,在仪器表面上的覆盖面积大于25%。4.3.4三台仪器中以长霉等级相同的两台为准。若长评定等级分蔽性差2级及以上,则应重复试验,且其长等级以三台仪器中最严重者为准。5有关标准应用本标准时规定的细则a。是否仅作外观检查;
b。允许长霉等级和对表面腐蚀的要求;c。若要检验性能变化时,则要规定试验前的检验项目;d.试验时间;
e。最后检验,是在溯湿状态下进行还是恢复后进行,或在两种条件下都进行检验。26
A1查氏培养基
硝酸钠(NaNO,)
磷酸氢二钾(K,HPO,)
硫酸镁(MgSO,·7H,O)
氯化钾(KCI)
硫酸亚铁(FeSO47H,O)
蒸馏水
灭菌玉力
A2土豆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GB11606.12--89
附录A
培养霉菌用的各种培养基
(补充件)
15~20g
1000mL
108kPa/30min
土豆用水洗净,去皮挖去芽根,切成小块。称取200g,加蒸馏水100mL,加热煮沸1h,然后用双层纱布过滤,将滤液加蒸馅水1000mL,加入葡萄糖20g,琼脂20g加热熔化,然后灭菌,灭菌压力59kPa,时间维持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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