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轻工行业标准(QB) > QB/T 2055-1994 装饰灯泡
QB/T 2055-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055-1994

中文名称:装饰灯泡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177641

相关标签: 装饰 灯泡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055-1994.
5.12灯头的焊锡 高度应符合GB 1407和GB 1406的 规定。
5.13未涂 颜色前的透明玻壳或带颜色的彩玻璃玻壳,其质量应符合ZBK 70006规定。
6试验方法
6.1 灯泡的主要尺寸(4.1) 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查。
6.2 灯泡的外观(5.1) 装配质量(5.6) 和标志(8.1) 用外观法测量。
6.3 灯泡的电极引线与灯头的焊接质量(5.2) 用外观法和旋入或插入到标准灯座内进行检查。
6.4 插口灯泡的绝缘电阻(5.4)是将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燃点1 h后立即在灯头的壳体与灯头的电触点之间施加500 v直流电压1 s 后,用兆欧表测量。如果该项值处于0.5M 9和5MQ之间则该灯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炼1 h,然后测定的值不得低于5MQ,在老炼之前已达到至少5M。的灯无需再作进--步的试验。
6.5灯 泡的灯头电触点与外壳间的直接电连接情况(5.3) 用外观法或专用装置进行逐个检查。
6.6灯头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5.5)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逐渐增至规定值的扭力仪检查,扭力仪上的灯座应保证在旋转机构上与灯头同轴。
6.7灯头的潮湿试验(5.7) 是将灯泡放置在温度为40土2 C相对湿度为90 % ~ 95 %的恒温恒湿箱内,48h后用外观法检查灯头的底金属有无锈蚀现象。
6.8灯泡的瞬时电压冲击 (5.8) 是将灯泡直接接入115%额定电压下1 s进行燃点检查。
6.9灯泡的寿命试验(5.9) 应采用50Hz交流额定电压或110%额定电压检查。试验时,环境空气温度不应大于65C,灯头电触头上电压波动不应超过土2%,并且灯泡不应受到机械振动和碰撞。试验期间,灯泡的灯头应与灯座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试验时,灯泡应处于垂直位置,灯头在上。点灯的电源应每昼夜关闭两次,每次不少于15min。关闭的时间不应计入灯泡的燃点时间内。两次关闭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7 h。
用110%额定电压进行寿命试验的灯泡,应首先将电源电压调节至50%额定电压,使灯泡点燃后,再缓慢将电压上升到规定值进行燃点。
用110%额定电压试验时,灯泡的等效寿命L应按下式计算: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装饰灯泡
QB/T2055--94
本标准规定了装饰灯泡的尽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街道、门楼、商店,橱窗、舞厅及建筑物内外使用的供电电压为220~240V的装饰灯泡。
引用标准
GB10681
普通照明灯泡
GBn153
GB1406
GB1407www.bzxz.net
GB1483
GB1484
GB2796
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螺口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插口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螺口式灯头的量规
插口式灯头的量规
电光源型号命名方法
IEC432号
GB7250
GB7451
GB2828
GB2829
普通照明钨丝灯
灯头温升的测量方法
电光源名词
逐批检查计数描样程序及抽样表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ZBK70006
电光源玻壳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
本标准使用GB7451,GB10681中规定术语。4产品分类
4.1灯泡的主要尺寸和灯头型号应符合图1~图4和表1规定。中国轻工总会1995-01—05批准
1995-08—01实施
QB/T2055—94
灯泡型号
(按GB2796)
ZS220-10
ZS220--15
ZS225—25
ZS220--40
ZS220-60
ZS220--100
ZS220—15
ZS220—25
ZS220-10
ZS220-15
ZS220—25
ZS220—40
ZS220-60
ZS220-100
ZS220-25
QB/T2055--94
表1,灯泡的主要尺寸和灯头型号主要尺
玻壳型号
螺口式灯头
插口式灯头
灯头型号:
按GB1406
GB1407)
E27/27或
B22d/25x26
E27/27或
B22d/25.x26
QB/T.2055--94
5.11灯泡的灯头与玻壳应在同一条轴上,其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表4规定。表4灯头允许的同轴度偏差
玻壳直径
灯头充许的同轴度度偏差
5.12灯头的焊锡高度应符合GB1407和GB1406的规定。mm
5.13未涂颜色前的透明玻壳或带颜色的彩玻璃玻壳,其质量应符合ZBK70006规定。6试验方法
6.1灯泡的主要尺寸(4.1)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查。6.2灯泡的外观(5.1)装配质量(5.6)和标志(8.1)用外观法测量。6.3灯泡的电极引线与灯头的焊接质量(5.2)用外观法和旋入或插人到标准灯座内进行检查。
6.4插口灯泡的绝缘电阻(5.4)是将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燃点1h后立即在灯头的壳体与灯头的电触点之间施加500V直流电压1s后,用兆欧表测量。如果该项值处于0.5M和5MQ之间则该灯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炼1h,然后测定的值不得低于5MQ,在老炼之前已达到至少5M0的灯无需再作进一步的试验。6.5灯泡的灯头电触点与外壳间的直接电连接情况(5.3)用外观法或专用装置进行逐个检查。
6.6灯头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5.5)用能保证扭力矩从零逐渐增至规定值的扭力仪检查,扭力仪上的灯座应保证在旋转机构上与灯头同轴。6.7灯头的潮湿试验(5.7)是将灯泡放置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内,48h后用外观法检查灯头的底金属有无锈蚀现象。6.8灯泡的瞬时电压冲击(5.8)是将灯泡直接接入115%额定电压下1s进行燃点检查。6.9灯泡的寿命试验(5.9)应采用50Hz交流额定电压或110%额定电压检查。试验时,环境空气温度不应大于65℃,灯头电触头上电压波动不应超过土2%,并且灯泡不应受到机械握动和碰撞。试验期间,灯泡的灯头应与灯座保持良好的电接触。试验时,灯泡应处于垂直位置,灯头在上。点灯的电源应每昼夜关闭两次,每次不少于15min。关闭的时间不应计人灯泡的燃点时间内。两次关闭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应少于7h。用110%额定电压进行寿命试验的灯泡,应首先将电源电压调节至50%额定电压,使灯泡点燃后,再缓慢将电压上升到规定值进行燃点。用110%额定电压试验时,灯泡的等效寿命L应按下式计算:L.=L(
式中:U试验电压,V;
U-额定电压,V:
QB/T2055—94
L在额定电压下灯泡的寿命,h
L在110%额定电下灯泡的等效寿命,h:一寿命试验指数:对真空灯泡为13,对充气灯泡为14。当灯泡燃点至平均寿命为12536或表5所列的加速寿命试验的等效时间,则认为寿命试验结束。
个别灯泡寿命
寿命试验持续时间
灯泡类别
真空灯泡
充气灯泡
真空灯泡
充气灯泡
真空灯泡
充气灯泡
真空灯泡
充气灯泡
灯泡的寿命
在颖定电压下燃点
平均寿命按每个灯泡寿命的算术平均值计算,验
在110%额定电压下燃点
寿命试验时,由于机械损坏或电源连接错误而损坏的灯泡不应计算在寿命试验结果内并允许补试。灯泡的寿命如已符合要求则可不必补试。在规定的工作位置和试验电压下进行寿试的灯泡中,如果在20只灯泡中有1只玻壳爆炸,则认为该批灯泡的寿命不合格。6.10灯泡的光电参数(4.2)按GBn153检查,测试时灯泡的光电参数应用透明玻壳装配后来测定,其光电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6.11灯头的温升(5.10)按GB7250测量。6.12灯头与灯泡的同轴度(5.11),用测试灯泡同轴度的专用装置进行检查,方法见GB10681(6.12)
6.13灯泡及内外包装箱上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8.3和8.4)用外观法进行检查,灯泡标志的牢固度(8.1),在用湿纱布拭标志三次后,灯泡的标志仍清晰和易于辨认。6.14灯头的焊锡高度(5.12)用GB1483和GB1484规定的量规检查。6.15外涂装饰灯泡的涂层牢固度(5.1),用湿纱布擦拭涂层三次,涂层不掉皮,无擦伤为合格。
6.16灯泡的玻壳质量(5.13)按ZBK70006检查。75-
7检验规则
QB/T2055-94
7.1为了检查灯泡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制造厂应对灯泡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制造厂所生产的灯泡,必须全部进行安全性能(5.3和5.8)检查,从中剔除不合格品。7.3每批灯泡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型号为一批。7.3.1出厂检验的灯泡应按GB2828的规定进行检查,采用次抽样方案。出厂检验的分组、试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检查水平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
玻壳洁净、颜色、牢固度
灯泡引出线的焊接质量
灯泡的主要尺寸和灯头型号
灯泡标志的正确、牢固性
包装箱标志的正确性和牢固性检查灯泡的装配质量检查
玻壳的型式、尺寸和质量
灯泡功率的检查
灯头与灯泡的同轴度
灯头焊锡高度检查
灯头与玻壳固定的牢固度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方案检查水平5.1
合格质量水平
若出厂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应立即隔离,对不合格品进行100%的检验,剔除不7.3.2
合格品后再次提交验收。再次提交验收只允许进行一次,并应附有该批产品不合格的数量及原因的简要说明。
若该批再次提交经检验后不合格,则应停止交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该批产品的办法。
7.4型式检验应按GB2829的规定进行检查,采用一次抽样方案。7.4.1型式检验的灯泡应从经试验合格的灯泡中均勾地抽取,试验分组、试验项目、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样本量、判定数组应符合表7的规定。序
试验项目
平均寿命
个别寿命
灯头的潮湿试验
灯头的温升试验
寿试后扭力矩
QB/T2055-94
不合格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别水平抽样方案质量水平(ROL)
按5.9条和6.9条检查和判别
按表3规定,如果初验的5只灯中,每只灯都不超过表3的单独数值时,或如果有超过时,应对其余15只进行测量,
而20只灯的平
均温升不超过表3平均值时,
均可判合格
型式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灯泡为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验收。已验收的灯泡停7.4.2
止出厂,经研究采取措施达到本标准要求后方能恢复生产和验收。7.4.3型式检验每半年不少于次。每当灯泡的结构、制造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灯泡的性能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灯泡上或灯头上应有清晰而牢固的下列标志:。制造厂商标,
b。灯泡的型号:
C。生产日期(年、季或月)
注:由于灯泡外形小而不能直接在灯泡上进行标志者,可改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包装物上标明。8.2灯泡应有良好的减振和防潮包装。8.3灯泡的包装盒上应标明: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灯泡名称、规格型号和玻壳颜色c.灯泡数量;
d。灯头型号,
e.本标准编号:
f.使用说明(可标在内包装套上)8.4灯泡外包装箱上应注明
,制造厂名称、厂址和商标
b。灯泡名称、规格型号和玻壳颜色:c.灯泡数量;
d。灯头型号:
e。生产日期(年、月):
f.本标准编号;
9.符合GB191有关规定的标志。
QB/T..2055-94
8.5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灯泡名称和型号;
c.本标准编号:
d。检验日期:
e.检验员签章。
8.6灯泡在运输时,应避免雨雪的淋袭和强烈的机械振动。8.7灯泡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干燥通风库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贮存时,灯泡包装物的垛高不得超过3m,灯泡的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太原灯泡厂编写小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永富、刘玉芬、侯居忠、张爱兰。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标准QB887一83《装饰灯泡》作废。7.8-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