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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08-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08-1993

中文名称:液晶数字式石英秒表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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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液晶 数字式 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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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1908-1993.
6.2.4型式检验各项目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样本总数应由检验部门确定。
6.2.5型式检验 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按CB 2829第4.11条规定执行。
6.2.6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B 2829第4. 12条规定执行。
6.2.7型式检验的周期, 一般为半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晶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表面或后盖.上必须有商标、产地。
7.2包装
7.2.1每只秒表必须附 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MC、标准号、检验员代号和生产年、月、产品代号、使用保养要求、制造厂名和厂址。
7.2.2包装应保证产品不相碰撞、不摩擦损坏。包装盒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MC和防湖、防震、耐振动性能,盒的封面上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商标、产品代号、数量和包装日期。
7.2.3大包装箱应具有防潮、 防震、耐振动性能,箱外要有“小心轻放”“怕湿”的标志。
7.3运输、 贮存
7.3.1秒表在运输过程中,须小心轻放,不能挤压、冲击和强烈振动,切忌受潮,应远离强磁场。
7.3.2秒表应避免与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物品存放在一起。
7.3.3贮存 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在5 ~ 30心之间,相对湿度不得高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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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液晶数字式石英秒表
QB/T1908—93
本标准规定了液晶数字式石英秒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石英谐振器的、分辨率为0.01s测量时段的、标称工作电压为DC1.55V或DC3.0V的扣式电池为能源的液晶数字式石英秒表(以下简称“秒表”)。2引用标准
GB2828
GB2829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钟表防水手表
QB/T1897
QB/T1898
QB/T1899
GB/T6044
GB7168
3产品分类
钟表防震手表
钟表防磁手表
指针式石英手表
锌银扣式电池
a,单时段测量
可带有计时、定时闹等附加功能。b。多时段测量
可带有计时、定时闹、多时段贮存与重显、递减计时等附加功能。4技术要求
4.1工作温度
秒表在工作温度为5~+50℃内各功能应显示完整、正常。4.2使用可靠性
秒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得停走,各功能显示及相互转换应正常,零、部、组件不得自行脱落,字段显示清晰,笔划应正确无误。4.3按钮可靠性
秒表按钮工作灵活可靠;手感或声感均与按钮同步,不发生误动作,且按钮使用寿命不少于20000次。
4.4时段测量精度4E
秒表在5.1.1条规定下,时段测量精度4E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1—06批准72—
1994-08—01实施
4.5走时精度
QB/T1908-93
秒表在5.1.1条规定下,走时精度用瞬时日差m表示,m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4.6平均温度系数Ctl、Ct2
温度由23℃变化到8℃时,平均每度引起秒表的瞬时日差变化量称为平均温度系数Ct1温度由23℃变化到38℃时,平均每度引起秒表的瞬时日差变化量称为平均温度系数Ct2。Ct1、Ct2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4.7电压系数Cv1或Cv2
供电电压由DC1.55V降为DC1.45V,电压每变化1V引起秒表的瞬时日差变化量称为电压系数Cv1供电电压由DC3.0V降为DC2.8V,电压每变化1V引起秒表的瞬时日差变化量称为电压系数Cv2。Cv1、Cv2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表1
运行时间
运行时
4.8耐湿热性能
-0.5~+0.5
-1.0~+1.0
Ct、Ct
s/(d.℃)
-0.10~+0.10
-0.4~+0.4
-0.8~+0.8
-1.0~+1.0
-0.4~+0.4
秒表在温度为40±1℃,相对湿度为85%~95%的条件下经24h耐湿热性能试验,各功能应显示完整、正常;试验前后秒表瞬时日差的变化量为RH,RH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4.9防磁性能
有“防磁”标记的秒表,其防磁性能应符合QB/T1899中第4.2条的规定。没有“防磁”标记的秒表,置于1600A/m直流磁场中3min各功能应显示完整、正常,防磁性能试验前后的瞬时日差变化量为RM,RM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4.10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秒表,其防震性能应符合QB/T1898中第4.1条,4.2条的规定。没有“防震”标记的秒表,受末速度为3.13m/s的冲击锤冲击后,应显示完整、正常,零、部、组件不得松动、脱落。秒表冲击试验前后的瞬时日差变化量为Rs,R。不得超过表173-
中的规定。
QB/T1908-93
4.11耐振动性能
秒表受到加速度为19.6m/s2,频率为30120Hz,扫描周期为1min的连续扫频振动60min后,各功能应显示完整、正常,试验前后秒表瞬时日差的变化量为Rv,R不得超过表1中的规定。
4.12防水性能
有“防水”标记的秒表,其防水性能应符合QB/T1897中第4章的规定。4.13电池更换周期L
电池更换周期L应大于一年。
4.14耐光照性能
经5.3.14条试验后,秒表液晶屏各功能应显示完整、正常。4.15外观质量
机心在表壳组件中应稳固,液晶屏显示清晰、表玻璃透明无伤、印字清楚正确、表壳与表玻璃后盖的配合应紧密,不得有明显的缝隙;表壳外棱角无锋利感;镀层无气泡,不脱落。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试验环境
除有特殊要求外,试验温度为23±1℃,相对湿度为55%~65%。5.1.2试验秒表的供电电源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秒表的供电电压为标称工作电压DC1.55V或DC3.0V;要求供电电源接地良好。
5.1.3预运行时间
测试前秒表应在5.1.1条试验环境中至少运行60min。5.2试验仪器、设备及精度
试验仪器、设备及精度要求见表2。表2
试验仪器与设备
数字式频率计
日差测试仪
标准时计
直流稳压电源
电流测试仪
频率稳定度
频率稳定度
分辨案
频率稳定度
电源电压波动10%
分辨率
≥±2×10-
≥±2×10-7
≤0.04s/d
±1×10-#
输出电压波动≤10mV
试验仪器与设备
石英秒表精度鉴定仪
恒温恒湿箱
低温箱
防水试验仪
防磁试验仪
防震试验仪
振动试验台
5.3试验项目
5.3.1工作温度试验
QB/T1908—93
频率稳定度
温度波动
相对湿度波动
温度波动
泄漏量测试误差
磁场波动
摆幅从10°自由衰减到2°时的摆动次数N
工作台漏磁
≥±2×10~7
±1℃
±1℃
≤5ug/min
≥800次
≤800A/m
按GB/T6044中第4.3.1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条规定。5.3.2使用可靠性试验
用标准时计比对秒表,用手按动按钮,变换各功能,观察液晶屏色泽,试验结果应符合4.2条规定;若缺功能或功能不正常者,均以停表计。5.3.3按钮可靠性试验
用频率不大于2Hz的专用仪器连续按动按钮,其操作频率应不大于2Hz,并操作在表按钮结构行程的范围内,试验结果应符合4.3条规定。5.3.4时段测量精度4E试验
在5.1.1条规定下,将秒表以CH位置置于鉴定仪10s量程档,测秒表的时段测量精度,共测五次,取其绝对值的平均值;用1h的量程档测量两次,取其绝对值的平均值;用2h的量程档测量一次,所得值均应符合4.4条规定。5.3.5走时精度试验
在5.1.1条规定下,将秒表以FH位置放在频率计或日差测试仪的传感台上,在传感信号最强时测得的瞬时日差应符合4.5条规定。5.3.6平均温度系数Cti、Ct2试验按GB/T6044中第4.3.3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6条规定。5.3.7电压系数Cvl或Cv2试验
Cv试验按GB/T6044中第4.3.4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7条规定。Cv2试验如下:
分别测出秒表在供电电压为DC3.0V和DC2.8V时的瞬时日差m3.0和m2.8,Cv2按(1)式计算。试验结果应符合4.7条规定。75
QB/T1908—93
Cv2=ms.0-m2.8
式中:Cv2——DC3.0V到DC2.8V的电压系数,s/(d.V);m3.o-
一电压为DC3.0V时的瞬时日差,s/d;电压为DC2.8V时的瞬时日差,s/d。5.3.8耐湿热性能试验
按GB/T6044中第4.3.5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8条规定。5.3.9防磁性能试验
按GB/T6044中第4.3.6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9条规定。5.3.10防震性能试验
按GB/T6044中第4.3.7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0条规定。5.3.11耐振动性能试验
按GB/T6044中第4.3.8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1条规定。5.3.12防水性能试验
有“防水”标记的秒表,其防水性能试验方法按QB/T1897第4章规定执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条规定。
5.3.13电池更换周期L1.55或Ls.0试验L1.55试验按GB/T6044中第4.3.9条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3条规定。Ls..试验如下:
测出电压为DC3.0V时的秒表整机平均工作电流T3.0,L3.按(2)式计算,试验结果应符合4.13条规定。
式中:L.—DC3.0V电池更换周期,aQs.0-DC3.0V电池的放电容量,mAh;x103
T3..——DC3.0V秒表的平均工作电流,μA;t——年工作时间,h/a。
注:①一年工作时间按8760h计算。②DC1.55V电池放电容量按GB7168有关规定换算。DC3.0V电池放电容量按附录A(补充件)有关规定换算。5.3.14耐光照性能试验
(2)
将秒表玻璃表面紧贴8W/6V白炽灯,照射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4.14条规定。5.3.15外观质量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距被检表面30cm处用正常视力或校正后相应视力检查,应符合4.15条规定。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QB/T1908—93
6.1.1出厂检验采用GB2828-次抽样方案。6.1.2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AQL)、检查水平(IL)见表3。6.1.3
批的组成、批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不合格分类
使用可靠性
时段测量精度AE
走时精度
外观质量
对应条款
检查严格度按GB2828第4.6条确定。6.1.4
根据6.1.2~6.1.4条确定的各项,在GB2828表8~表14中检索抽样方案,确定样6.1.5
本小和判定数组。
6.1.6出厂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按GB2828第4.11条规则进行。6.1.7
出厂检验后的处置按GB2828第4.12条规则进行。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采用GB2829判别水平(DL)Ⅱ和一次抽样方案。6.2.1
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样本大小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见表4。根据不合格质量水平和判别水平,按GB2829检索抽样方案,确定判定数组(见表4)。表4
不合格
使用可靠性
时段测量精度
走时精度
按钮可靠性
工作温度
外观质量
平均温度系数Ct1、Ct2
电压系数C、C2
耐湿热性能
防磁性能
防震性能
对应条款
不合格
耐振动性能
防水性能
电池更换周期L
耐光照性能
QB/T1908-93
续表4
对应条款
6.2.4型式检验各项目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样本总数应由检验部门确定。
6.2.5型式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按GB2829第4.11条规定执行。6.2.6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B2829第4.12条规定执行。型式检验的周期,一般为半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6.2.7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表面或后盖上必须有商标、产地。7.2包装
7.2.1每只秒表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MC、标准号、检验员代号和生产年、月、产品代号、使用保养要求、制造厂名和厂址。
7.2.2包装应保证产品不相碰撞、不摩擦损坏。包装盒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MC和防潮、防震、耐振动性能,盒的封面上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商标、产品代号、数量和包装日期。7.2.3大包装箱应具有防潮、防震、耐振动性能,箱外要有“小心轻放”“怕湿”的标志。7.3运输、贮存
7.3.1秒表在运输过程中,须小心轻放,不能挤压、冲击和强烈振动,切忌受潮,应远离强磁场。
7.3.2秒表应避免与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物品存放在一起。7.3.3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在5~30℃之间,相对湿度不得高于65%。-78-
放电容量要求
QB/T1908—93
附录A
锂一二氧化锰一次电池放电容量试验(补充件)
按A2试验放电容量时,其值应高于表A1中的规定值。A2放电容量试验方法
A2.1放电开始时,应在20±2℃的温度下放置8h以上。放电温度及湿度:20±2℃、60%±20%。A2.2
负荷电阻:按表A1中的规定。
放电方式:按表A1中的规定。
放电终止时,负荷电压首次低于表A1中规定的终止电压时。试验结果应符合A1要表A1
CR2450
CR2430
CR2330
CR2320
CR2032
CR2025
CR2016bZxz.net
CR2012
CR1616
CR1220
CR1216
CR1025
CR-1/3N
开路电压
3.00+g.70
放电容
初始性能
12个月贮存后
注:以上根据JISC8512—88《锂一二氧化锰一次电池》。能
量试验
放电条件20±2℃、60%±20%
连续放电
负荷电阻kQ
终止电压
附加说明:
QB/T1908-93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手表五厂、轻工业部钟表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小燕、马葵林。本标准于1985年5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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