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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239-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5239-2018

中文名称:制鞋机械鞋面定型机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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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制鞋 机械 鞋面 定型机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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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5239-2018.Footwear machines- Uppers molding machine.
QB/T 5239规定了鞋面定型机的组成、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B/T 5239适用于制鞋生产中各式鞋面在结帮之前进行二次定型用的鞋面定型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 5226.1- -2008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32气动对系统及 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9969工业产 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标牌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048.5- 2008 低压开关设 备和控制设备第S-1部分: 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GB/T 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GB/T 16769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 24342- 2009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保护 接地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
GB/T 24343-2009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绝缘 电阻试验规范
GB/T 24344- 2009 工 业机械电气设备耐 压试验规范
QB/T 1525制鞋机械产 品型号编制方法
QB/T 1588.1轻工机械 焊接件用技术条件
QB/T 1588.2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3轻工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4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组成、型号和基本参数
3.1 组成
鞋面定型机主要由机身、鞋面定型装置、气动系统、加热装置和电气系统组成。
3.2型号
鞋面定型机的型号编制宜参照QB/T 1525的规定进行。
3.3基本参数
鞋面定型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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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1.080
分类号:Y99
备案号:63709-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5239-2018
制鞋机械
鞋面定型机
Footwear machines-Uppers molding machine2018-05-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09-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QB/T5239-2018
本标准由全国轻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革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1/SC1)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莞市航展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毛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衢州台威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炜、梁彩霞、童孝忠、孔培利。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制鞋机械
鞋面定型机
QB/T5239—2018
本标准规定了鞋面定型机的组成、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生产中各式鞋面在结帮之前进行二次定型用的鞋面定型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5标牌
GB/T13306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048.5一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GB/T16754
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GB/T16769
GB/T24342—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GB/T24343—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绝缘电阻试验规范工业机械电气设备耐压试验规范GB/T24344—2009
QB/T1525制鞋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轻工机械焊接件用技术条件
QB/T1588.1
QB/T1588.2
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1588.3
轻工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
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组成、型号和基本参数
3.1组成
鞋面定型机主要由机身、鞋面定型装置、气动系统、加热装置和电气系统组成。3.2型号
鞋面定型机的型号编制宜参照QB/T1525的规定进行。3.3基本参数
鞋面定型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基本参数
上模行程
定型压力
基本参数
QB/T5239—2018
定型温度
定型时间
气源压力
4要求
4.1基本要求
表1(续)
基本参数
100~200
4.1.1鞋面定型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1.2配套件及其他外购件应符合使用要求,并有合格证书:外协件进厂时应由厂质检部门依据标准或供需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1.3切削加工件应符合QB/T1588.2的要求,4.1.4焊接件应符合QB/T1588.1的要求。4.1.5涂漆件应符合QB/T1588.4的要求。4.1.6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4.2装配质量
4.2.1整机装配应符合QB/T1588.3的规定。4.2.2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排列整齐有序、布线清晰、固定可靠。4.2.3上、下模的中心平面应对齐,不应有明显视觉歪扭和偏移现象。4.3整机性能
4.3.1上模行程、定型压力、定型温度和定型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4.3.2定型温度应能在设计范围内任意调节,实际温度控制误差不应超过士1.5℃。4.3.3定型时间应能在设计范围内任意调节,实际时间控制误差不应超过土1s。4.3.4下模应可进行前后调节,调节距离不应小于50mm。4.3.5整机应运行平稳,正常运转时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0dB(A)。4.4电气安全
4.4.1急停装置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0.7和GB/T16754的规定。4.4.2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T24342一2009中6的规定。4.4.3绝缘电阻应符合GB/T24343一2009中6的规定。4.4.4耐压试验应符合GB/T24344一2009中7的规定。4.5外观质量
4.5.1电镀件应镀层均匀,不应有起皮、起泡等缺陷。4.5.2电泳、发蓝的零件表面不应有锈蚀、露底等缺陷。5试验方法
5.1基本要求
5.1.1目测检查产品相关技术文件以及配套件、其他外购件的检验合格单。5.1.2切削加工件按QB/T1588.2的要求检查;焊接件按QB/T1588.1的要求检查:涂漆件按QB/T1588.4的要求检查;气动系统按GB/T7932的要求检查。5.2装配质量
5.2.1按QB/T1588.3的有关规定检查机器。2
5.2.2目测检查4.2.2和4.2.3。
5.3整机性能
5.3.1上模行程用直尺测量。
QB/T5239-2018
5.3.2定型压力使用拉压力计测量。拉压力计支承于工作台面上,使上模低速下压直至达到最大压力,此时拉压力计示值即为最大定型压力5.3.3定型温度使用点温计测量。调整机器定型温度为最低,给上模通电加热30min,用点温计测量上模表面温度;再调整机器定型温度为最高,给上模继续加热30min,用点温计测量上模表面温度。5.3.4定型时间使用电子秒表测量。分别调整定型时间为最小和最大,开机进行试定型作业,用电子秒表测量上,下模完全闭合至开始打开时的实际时间。5.3.5在设计范围内任意设定5个定型温度,给上模通电加热至温度稳定(30min),每个设定温度加热后,用点温计测量上模表面温度,计算实测温度与设定温度之差,即为实际温度控制误差。5.3.6在设计范围内任意设定5个定型时间,开机进行定型作业,在每个设定时间下,用电子秒表测量上、下模完全闭合至开始打开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实测时间与设定时间之差,即为实际时间控制误差。
5.3.7对下模进行前后调节,用直尺测量调节距离。5.3.8整机噪声声压级按GB/T16769规定的方法试验。5.4电气安全
5.4.1急停装置按GB/T14048.5-2008附录K中K.8.3.6的要求试验。5.4.2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试验按GB/T24342一2009规定方法进行。5.4.3绝缘电阻试验按GB/T24343一2009规定方法进行。5.4.4耐压试验按GB/T24344一2009规定方法进行。5.5外观质量
目测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4.2.2、4.2.3、4.3.2~4.3.4、4.4和4.5。6.2.2每台产品均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6.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每24个月应周期性进行检验1次:产品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3型式检验的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0%,至少为1台。3
QB/T5239—2018
6.4判定与复验
6.4.1出厂检验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消除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因素,并经复验合格,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4.2型式检验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每台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应包括:a)
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主要技术参数:
生产日期及出厂编号: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每台产品应在相关位置安装有操作指示及安全警示标志。7.1.3
包装箱外壁应有包装标示,其包装储运图示标示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有关规定,在产品包装箱内应有以下技术文件:a
装箱单:
产品检验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其编写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d)
随机备件清单。
7.3运输
包装完成的产品应用可靠的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防止剧烈的冲击和震动,并防止雨淋、倒置等现象。
7.4贮存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产品应贮存在于燥、通风、防雨的场所,并应平稳放置。在规定的贮存期内,产品不应发生锈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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