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868-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868-1993
中文名称:聚酯(PET)软饮料瓶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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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 1868-1993.
5.2.7 垂直载压性能
取样瓶5个,在23土2C下放置2 h以上,在试验机上以100m m/min的恒速对样瓶垂直施压,记录最大载荷,取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 N。
5.2.8底座粘结性能
取10个有底座的样瓶,在23土2 C下放置2 h以上,然后分别做下列试验。
a.拉脱性能.
把样瓶放置在试验机夹具中,上夹具夹住瓶颈,用单钩钩住底座边,以100mm/min的恒 速进行拉伸,记录其拉脱的最大值。取5个样瓶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 N。
b.扭脱性能
把瓶的底座固定在试验机上,用均匀的力使瓶体沿圆周方向扭动,记录最大扭矩。取5 个样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1N. m。
5.2.9跌落性能
按5.2.6.1要求制备试样10个,分成两组,其中一组在23 +2C下存放24h,另一组在4土
1 C下存放24h,分别在混凝土地面进行跌落试验,跌落高度2m,瓶口向上,使瓶的轴线与铅垂方向成30°角自由下落,检查瓶体、底座损伤情况,并做记录。
5.2.10热稳定性
按5.2.6.1要求制备试样5个,在23土2C下放置24h,测量瓶高、瓶体直径、注液高度后,置于38土1 C下恒温24h,取出观察瓶体、底座是否松脱、破裂,并测量瓶高、瓶体直径、液面高度,按式(8)、(4)、(5)计算高度偏差、直径偏差和液面下降。同时按
6.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 4.2.2,4.2.3, 4.3表6中的2、8项。
6.4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
b.正式生产后,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而又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样本单位的 判定
外观、规格按4.1, 4.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样本单位合格。
6.5.2合格 批的判定
外观、规格采用GB 2828中正常检查- -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 -4,AQL为4,0,判定数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聚酯(PET)车
软饮料瓶
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软饮料瓶(以下简称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原料,采用注塑、拉伸、吹塑一步法或二步法工艺生产的瓶。产品主要用于碳酸饮料和矿泉水饮料包装。2'引用标准
GB2410
GB2828
GB2829
GB10792
GB13113
3产品分类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碳酸饮料
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的卫生标准3.1按用途分为可充气瓶和不可充气瓶。3.1.1可充气瓶主要用于各种碳酸饮料的包装。
不可充气瓶主要用于矿泉水饮料的包装。
3.2按结构分为有底座瓶和无底座瓶,见图1。
3.3按规格分为
330~500ml
501~1000ml
1001~1250ml
1251~1500ml
1501~2000ml
技术要求
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
4.2规格及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11—13批准C
A一上肩部;B一肩部;C瓶壁D—根部,E一底部F—注塑口;G一底座H一支撑环,I-螺纹图
:1994-07—01实施
F0QF99
有底座
无底座
QB1868-93
瓶口端面应平整,螺纹应圆滑、无崩缺,溢料毛边不超过0.13mm戊型饱满,无气泡、生料、冷斑、污点及雾状发白,色泽均勾色泽均勾,底座注塑口不超过底平面,无明显飞边注塑口不超过底平面
瓶口规格及偏差应符合图2规定。27.56±0.13
24.94±0.13
0.95±0.06
28.00±0.13
4.2.2高度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2
150≤300
4.2.3壁厚
各部位最小壁厚应符合表3规定。-2
极限偏差
330~500
垂直度
501~1000
QB1868-93
1001~1250
1251~1500
瓶体中心线对瓶底平面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表4规定。表4
150≤H≤220
4.2.5容量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表5
公称容量
330~500
501~1000
1001~1250
1251~1500
1501~2000
极限偏差
1501~2000bzxZ.net
极限偏差
生产后放置72h
极限偏差
注:生产后放置72h的指标由生产厂控制。+8
各种规格的
不可充气瓶
平均偏差
QB'1868-—93
4.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6、表7规定。表
密封性能
底座粘结性能
跌落性能
注:有色瓶不考核透光率。
直径偏差
高度偏差
液面下降
垂直度
4.4化学性能
内装物重量损失率
二氧化碳损失率
有底座瓶
无底座瓶
330~500
乙醛含量应符F合表8规定。
无色瓶
有色瓶
瓶体不破裂,底座不破裂、不松脱,站稳瓶体不破裂
501~1000
平均值
卫生性能应符合GB13113规定。
1001~1250
1251~1500
1501~2000
最大值
5试验方法
QB1868--93
5.1外观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测,并将试样瓶口置于放大倍数至少为10倍的投影仪定位架上,对瓶口端面及螺纹进行检验。
5.2规格
5.2.1瓶口
用放大倍数为10倍的投影仪测量。5.2.2高度
用精度为0.02mm的量具测量。
5.2.3壁厚
用精度为0.01mm的量具,在瓶上每一个部位任选4个以上的测量点测量,记录最小值。5.2.4垂直度
取样瓶5个,每个瓶注人三分之二瓶的水,置于垂直度测试仪中,以支撑环做测量点,瓶底部贴近夹具底部,转动360°,找出最小值,然后把表指针调整到零位,再次转动瓶360°记录指针偏转最大值。见图3。
千分表,B一瓶子,C一夹具,D一测试仪架图3
5.2.5容量
取样瓶5个,分别盛水至注点,称取瓶内的水重量,精确到0.1g,按水的密度换算成容量。
注:注点是指从瓶口端面至液面的距离,由设计图纸规定。5.2.6密封性能
5.2.6.1.内装物重量损失率
QB1868-93
取样瓶5个,灌注在23℃时为4.00.05体积的二氧化碳水溶液,封盖,称取重量,在室温下贮存24个星期,按下式计算重量损失率。W。-W.
式中:Xw——内装物重量损失率,%,W。—5个试样的平均原重量,g,W,——贮存后5个试样的平均重量,g。5.2.6.2二氧化碳损失率
按5.2.6.1要求制备试样10个,在室温下平衡24h后,取5个试样测出压力、温度,按GB10792中的表查出相应的体积,并记录;其余的试样在23±1℃下按以下规格存放。a。1000ml(含1000ml)以下的试样存放6星期;b。1000ml以上的试样存放12星期。然后进行测试,按下式计算二氧化碳损失率。X。=_Co-C,
式中:X。—二氧化碳损失率,%C。—平衡24h后,5个试样的平均体积数;C1——贮存后,5个试样的平均体积数。5.2.7垂直载压性能
取样瓶5个,在23±2℃下放置2h以上,在试验机上以100mm/min的恒速对样瓶垂直施压,记录最大载荷,取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N。5.2.8底座粘结性能
取10个有底座的样瓶,在23±2℃下放置2h以上,然后分别做下列试验。a.拉脱性能
把样瓶放置在试验机夹具中,上夹具夹住瓶颈,用单钩钩住底座边,以100mm/min的恒速进行拉伸,记录其拉脱的最大值。取5个样瓶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1N。b。扭脱性能
把瓶的底座固定在试验机上,用均勾的力使瓶体沿圆周方向扭动,记录最大扭矩。取5个样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o。1N·m。5.2.9跌落性能
按5.2.6.1要求制备试样10个,分成两组,其中-组在232℃下存放24h,另一组在4土1℃下存放24h,分别在混凝土地面进行跌落试验,跌落高度2m,瓶口向上,使瓶的轴线与铅垂方向成30°角自由下落,检查瓶体、底座损伤情况,并做记录。5.2.10热稳定性
按5.2.6.1要求制备试样5个,在23±2℃下放置24h,测量瓶高、瓶体直径、注液高度后,置于38土1℃下恒温24h,取出观察瓶体、底座是否松脱、破裂,并测量瓶高、瓶体直径、液面高度,按式(3)、(4)、(5)计算高度偏差、直径偏差和液面下降。同时按6
5.2.4测出瓶的垂直度,并记录。XH
式中:XH-—高度偏差,%:
QB1868-93
H。—试验前样瓶高度,mm,
H,——试验后样瓶高度,mm。
式中:XD
直径偏差,%:
试验前瓶体直径,mm;
D,-—试验后瓶体直径,mm。
AF-F。
式中:AF
液面下降,mm:
F。—试验前液面高度,mm,
F,—试验后液面高度,mm。
5.2.11透光率
按GB2410规定进行。
5.3化学性能
乙醛含量测试步骤如下:
(3)
(4)
。取5个样瓶,用纯度为99.9%的氮气冲洗并赶走样瓶内的空气,然后迅速用带有橡胶隔膜的盖子盖上,置于23土2℃条件下恒温24h。b,取3个1L(或其它容量)的玻璃瓶;用99.9%的氮气冲洗并赶走瓶内的空气,迅速用带有橡胶隔膜的盖子盖上,注入4μl(或其它量)的已知浓度(约1mg/ml)的乙醛溶液,在40℃左右温度下,待其完全挥发,然后从瓶中抽取5m1气体注入气相色谱仪内,可得到一已知浓度标样峰的面积,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c。从已放置24h的待测样瓶中抽出5ml气体注入气相色谱仪内,得到一待测浓度的峰面积,按式(6)计算乙醛含量。
式中:C-
一待测样瓶中的乙醛含量,μg/L;一已知浓度标样瓶内的乙醛含量,ug/L一待测样瓶中乙醛含量的峰面积:Sa
一已知浓度标样瓶内乙醛含量的峰面积。5.4卫生性能
按GB13113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6.1组批
QB1868—93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原料、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不超过50方个。
6.2抽样
采用随机抽样。规格、外观抽样按表9规定。物理机械性能以批为单位,在每批中抽取50个样瓶进行检验。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
35001~150000
150001~500000
≥500001
出厂检验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2,4.2.3,4.3表6中的2、3项。6.4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不合格判定数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b。正式生产后,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而又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a。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项目。6.5判定规则
6.5.1样本单位的判定
外观、规格按4.1,4.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样本单位合格。
合格批的判定
外观、规格采用GB2828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一4,AQL为4,0,判定数18-
QB1868—-93
组见表9。物理机械性能检验结果,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整批为合格。化学、卫生性能检验结果,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判整批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如下标志。
。产品名称、规格、本标准号
b.商标:
c.净重和毛重:
d。数量:
e:外形尺寸(长×宽×高)
f。运输与贮存注意事项的标志:9.生产厂全称及厂址;
h。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
7.2包装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受外来物污染。7.3运输
在运输途中应防止重压、倒置、摔跌及坚硬物体碰撞,应尽量避免在高温下运输。7.4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害、有毒物品污染的仓库内,贮存期从生产日期起不超过半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珠海市湾仔工业公司中富瓶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延忠、容亦斌、黄乐夫、卢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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