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346-1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分析化学>>71.040.30化学试剂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学试剂>>G60化学试剂综合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20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4-12-2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北京化工厂
归口单位: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的技术要求、包装验收、贮存与运输。本标准不适用于MOS试剂、临床试剂、高纯试剂和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包装。 GB 15346-1994 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 GB15346-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装及标志
Chemical reagent
Packaging and marking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的技术要求、包装验收、贮存与运输。GB 15346-94
本标准不适用于MOS试剂、临床试剂、高纯试剂和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包装。2引用标准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638玻璃药瓶
GB4122
包装通用术语
GB/T4857.3包装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4857.5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GB/T 9174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4普通木箱
3'术语及符号
3.1包装单位(unitof package)每个内包装容器所装产品的净重(固体)或体积(液体)的数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分若干档次。3.2内包装形式inner package type)分为不加着色剂材料(NB)和加着色剂材料(NBY)制成的内包装容器,并附有内塞(垫)、外盖、封口物和内包装容器外附加的包装物如:黑纸、塑料袋等。在流通过程中主要起保护产品、方便使用和促进销售的作用。
3.3中包装(in-between type)
体积过小的内包装容器,在装入外包装容器前,先按一定数量组合装入一中间容器中,再将中间容器按定数量组合装入外包装容器中,此中间容器称为中包装。主要起保护产品、方便操作、便于运输和促进销售的作用。
3.4外包装(outer package)
产品的外包装,在流通过程中主要起保护产品、方便运输的作用。国家技术监警厨1994-12-22批准1995-10-01实施
3.5隔离材料(divider,separator)GB15346—94
用各种材料制造的,将容器空间分成几层或许多格子等的构件,如隔板、格子板等,其目的是将内装物隔开和起缓冲作用。
3.6 单瓦楞纸板(corrugated fibre board of single sheet type)由两层箱板纸和一层瓦楞纸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1。瓦拐纸
箱板纸
3.7 双瓦楞纸板(corrugated fibre board of double sheet type)由两层箱板纸、两层瓦楞纸和一层夹芯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2。mnmmnnnm
瓦楞纸
4包装分级
4.1-一般化学试剂运输包装
箱板纸
般化学试剂运输包装件应符合GB/T9174第2章总则的要求,必要时应按第5章做相应的性能试验。
4.2危险品化学试剂运输包装
危险品化学试剂运输包装件的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液压试验应符合GB12463之规定。
5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
5.1玻璃瓶
5.1.1热稳定性
耐急冷温差35℃无爆裂。试验方法按GB2638第四篇第9章之规定进行。5.1.2化学稳定性
将装有甲基红酸性溶液的药瓶,在水浴85℃保持30min,淡红色不消失。试验方法按GB2638第四篇第10章之规定进行。
5.1.3耐水性能
按GB6582执行。
5.1.4应力
白瓶允许呈紫红~淡黄色。
黄瓶允许呈紫红~淡绿色。
5.1.5外观
GB15346
光洁端正、色泽纯正、瓶口圆直、厚薄均匀、无裂缝、气泡少。5.2塑料瓶
不与内装物起理化作用,壁厚最薄处不得小于0.5mm。5.3塑料袋
不与内装物起理化作用,制袋薄膜厚度不小于0.06mm。5.4金属桶(听)
采用镀锡金属薄板制成,板厚0.15~0.20mm,接缝、接口严密不漏。5.5普通木箱(钉板箱)
木材质量应符合GB12464中6.1.1条、6.1.2条和6.1.3条的要求,板厚12mm以上,箱每面不多于三块木板,箱板最窄宽度不小于30mm,并置于拼合中间,每个箱面只允许一块。木箱四周上下十六根箱档,箱档宽度40mm以上,厚度15mm以上,木箱牢固密合。箱钉长度为40mm,箱钉数量从箱面宽度计,平均50mml只,要双排平行交叉布钉。箱外两道钢带加固,钢带用钢钉钉在木箱上钉距平均50mm-只,钉长40mm,钢带宽14~16mm,厚度0.3~0.4mm。5.6瓦楞纸箱(盒)
5.6.1单瓦楞纸箱(盒)
用B型单瓦楞纸板制作,板厚不小于2.5mm,用单钉斜角牢固钉接或粘接,钉距不大于45mm。箱面印刷图字清晰、位置准确。
5.6.2双瓦楞纸箱(盒)
用A-B型双瓦楞纸板制作,板厚不小于6mm。用双钉斜角牢固钉接或粘接,钉距不大于60mm。箱面印刷图字清蜥、位置准确。
5.6.3单、双瓦楞纸板以及加工瓦楞纸板使用的箱板纸和瓦楞原纸(夹芯)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瓦楞纸板、箱板纸、瓦楞原纸技术性能指标名称
耐破强度不小于
环压强度不小于
(横向)
边压强度不小于
戳穿强度不小于
含水率
5.7气泡塑料薄膜
定量:≤3 rn2/kg。
5.8标签用纸
定量:≥70g/m2,双胶板纸。
双瓦纸板
单瓦榜纸板
箱板纸
300±15
瓦楞原纸(夹芯)
GB 15346--94
其他包装材料质量要求可根据本企业情况与商品收购部门、用户协商制订,或按有关的国家标准执6产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6.1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应由质检部门出具产品质量合格报告单才可进行包装。6.2产品包装作业应严格按照产品包装操作规程和包装规范进行。6.3产品包装环境应保持清洁、于燥、采光充分。操作有毒、有尘产品应有排毒、排尘装置。产品包装应在室温条件下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环境中进行(吸潮产品环境湿度另行规定)。6.4产品包装时要防止产品间的互相干扰,确保产品包装后不降低产品质量。瓶外应清洁,不得有产品残留物。
6.5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必须清洁、干燥,不与内装物发生理化反应。6.6除本标准规定的包装形式和包装材料外,经充分试验与有关部门协商后,也可采用更先进的包装形式和包装材料。
6.7遇特殊情况时,产品的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和贮运应由生产经营、贮运和需货单位共同协商,按达成的协议执行。
6.8化学试剂内包装容器封口应有严密的启封后无法复原的封口材料。属于剧毒、贵重产品内包装、中包装和外包装均应有生产厂家专用封签、封条等封口物。6.9见光易氧化、分解的产品应采用不透光的内包装容器。透光的内包装容器应采取避光措施,如:包黑纸、套黑塑料袋等。
7包装
根据化学试剂的性质,由表2表6选择内包装、中包装和外包装的包装形式、包装材料和包装单位等。
7.1内包装形式
根据化学试剂的性质,按表2规定选择适当的内包装形式。表2内包装形式
内包装形式
广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火棉胶帽封口广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塑料热缩胶帽封口
广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火棉胶帽或塑料热缩胶帽、烫石膏蜡封口
广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封口广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广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烫白蜡、套火棉胶圈封口
广口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封口广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广口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烫白蜡、套火棉胶圈封口
」广口螺塑料瓶、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封口无色
NBY-10
GB15346
续表2
内包装形式
广口螺口塑料瓶、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套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广口螺口塑料瓶、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烫白蜡、套火棉胶圈封口广口防盗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防盗塑料螺旋盖广口防盗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防盗塑料螺旋盖、烫白蜡封口广口防盗螺口塑料瓶、防盗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广口防盗螺口塑料瓶、防盗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烫白蜡封口小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火棉胶帽封口小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塑料热缩胶帽封口
小口磨口玻璃瓶、磨口玻璃塞、瓶口包塑料薄膜小线扎口、套火棉胶帽或塑料热缩胶帽、烫石膏蜡封口
小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封口小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塑料热缩胶萄封口小口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烫石膏蜡封口小口螺口玻璃瓶、发泡聚乙烯衬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密封垫、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封口
小口螺口玻璃瓶、发泡聚乙烯衬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密封垫、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小口螺口玻璃瓶、发泡察乙烯衬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密封垫、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烫石膏蜡封口
小口螺口双密封玻璃瓶、塑料内塞、铝盖(内衬发泡聚乙烯垫)、滚压封口、电木(玉)或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或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防盗塑料螺旋盖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发泡聚乙烯衬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密封垫、防盗塑料螺旋盖
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防盗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塑料内塞、防盗塑料螺旋盖、烫石膏蜡封口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发泡聚乙烯衬聚四氟乙烯薄膜复合密封垫、防盗塑料螺旋盖、烫石膏蜡封口
小口防盗螺口玻璃瓶、防盗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烫石膏蜡封口小口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或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小口螺口塑料瓶、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围或塑料热缩胶圈封口小口螺口塑料瓶、泄压塑料内塞(垫)、带孔塑料螺旋盖、外套黑塑料袋橡皮筋扎口
小口防盗螺口塑料瓶、塑料内塞、防盗塑料螺旋盖小口防盗螺口塑料瓶、防盗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小口防盗螺口塑料瓶、泄压塑料内塞(垫)、带孔防盗塑料螺旋盖、外套黑塑料袋橡皮筋扎口
NBY-11
NBY-12
NBY-13
NBY-14
NBY-15
NBY-16
NBY-17
NBY-18
NBY-19
NBY-20
NBY-21
NBY-22
NBY-23
NBY-24
NBY-25
NBY-26
NBY-27
NBY-28
NBY-29
NBY-30
NBY-31
NBY-32
NBY-33
NBY-34
NBY-35
NBY-36
NBY-37
NBY-38
玻璃安、热熔封口
GB 15346-94
续表2
内包装形式
直管粉针玻璃瓶、热熔封口、装聚苯乙烯管(管底内垫泡沫塑料垫)、塑料螺旋盖
钳口螺口玻璃瓶、内外一体塑料螺旋盖、蘸火棉胶封口钳口玻璃瓶、内外一体塑料盖、蘸火棉胶封口模(管)制抗菌素玻璃瓶、橡胶塞、套火棉胶帽或塑料热缩胶帽封口瓷瓶、翻边橡胶塞、套火棉胶帽或塑料热缩胶帽封口螺口瓷瓶、盖天然软木内塞衬聚乙烯薄膜、烫白蜡、塑料螺旋盖、套火棉胶圈或塑料热缩胶圈封口
牛皮纸袋、钉口、再装塑料袋热合封口塑料袋、热合封口
塑料袋、小线扎口
螺口塑料桶、塑料内塞、塑料螺旋盖。螺口塑料桶、泄压塑料内塞、带孔塑料螺旋盖7.2包装单位
根据化学试剂性质和使用要求,按表3规定选择适当的包装单位。表3包装单位
面体产品包装单位,
0.1,0.25,0.5,1
5,10,25
50,100
1 000,2 500,5 000
液体产品包装单位,ml
5,10,20,25
50,100
1000,2500,3000,5000
注:①根据要在保证贮存、运输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采用5000g或5000mL以上的包装单位②个别密度较大或包装单位较小不易计量的液体产品,如:乘等,可按质计量。7.3内包装容器的预留容量
7.3.1包装固体产品,预留容量应不大于内包装容器满口容量的20%。7.3.2包装液体产品,预留容量应为内包装容器满口容量的10%~20%。7.4中包装
7.4.1—-般规定
NRY-39
NRY-40
NBY-41
NBY-42
NBY-43
NBY-44
NBY-45
NBY-46
NBY-47
NBY-48
NBY-49
NBY-50
内包装容器为100mL(包括100mL)的广口瓶或50mL(包括50mL)的小口瓶以下规格时,必须有中包装(单独或集合形式),以便于运输包装的操作和携带,并保证贮存、运输的安全。用安包装的液体产品,其包装单位大于50mL(包括50mL)时,每个安均应有单独的中包b.
装。包装时安封口端向上,在下端均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c.生化试剂及其他特别易潮解的产品,在中包装容器内应放入适量吸潮剂。7.4.2中包装容器
根据化学试剂的性质和所选用的内包装形式,按表4规定选择适当的中包装容器。498
中包装容器
单瓦楞纸盒(B型瓦楞)
双瓦楞纸盒(A-B型瓦楞)
纸板盒
防震塑料桶
金属桶(听)
广口(防盗)螺口塑料瓶
广口螺口玻璃瓶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盒
5外包装
10kg。
一般规定
15346--94bzxz.net
中包装容器
适用范围
150mL以下(包括150mL)广口、小口玻璃和塑料瓶150mL以下(包括150mL)广口、小口玻璃瓶60mL广口玻璃瓶、安颜、钳口瓶、直管粉针玻璃瓶、模(管)制抗菌素玻璃瓶
外套塑料袋的小口玻璃瓶
外套塑料袋的小口玻璃瓶,简内再装吸收材料塑料袋
塑料袋
各种规格广口、小口玻璃瓶、汞瓶等符号
安瓶做内包装容器时,包装单位不得大于250g或250mL,每个外包装件之净重不大于b.
爆炸品的外包装件每件净重不得大于10kg。除1000g或1000mL以上的包装单位外,个别产品如不规则形状的金属,密度太大或太小的产品,每个外包装件的组装量可做适当调整。d.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产品的每个外包装件之净重不得超过20kg。每个外包装件体积不应小于0.02m,盒装和密度大的产品除外。外包装容器内应放产品装箱(盒)单(内容包括工号、厂名、厂址、电话和邮编等)和产品合格证。外包装组装量
根据产品的包装单位,按表5规定选择适当的外包装组装量。表5外包装组装量
包装单位
固体产品
8外包装容器
液体产品
2500(3000)
内包装数量
瓶、桶、袋
60~100
60~100
100~200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组装量
10~~20
GB 15346-94
根据化学试剂性质和所选用的内包装容器及组装量,按表6规定选择适当的外包装容器。表6外包装容器
外包装容器
普通木箱(钉板箱)
双瓦榜纸盒
双瓦楞纸箱
7.5.4外包装容器封口方式
适用范围
广口、小口玻璃瓶和塑料瓶、安、直管粉针玻璃瓶、钳口瓶、模(管)制抗菌素玻璃瓶、瓷瓶、塑料袋、塑料桶
广口玻璃瓶和塑料瓶
广口玻璃瓶和塑料瓶、塑料袋
外包装容器封口形式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a.
普通木箱用长度为40mm圆钉,钉封箱盖。钢带搭接对正,钉距不得大于80mm,但箱每侧不得少于三个钉子。
b.十瓶装对口瓦楞纸盒用胶带封盒底、盒盖或盒底钉封、盒盖用胶带封口,再用聚丙烯捆扎带横打两道。插口盒可不用胶带封盒底、盒盖,只用聚丙烯捆扎带横打两道或用胶带封盒底、盒盖不用捆扎。C、二十瓶装和带有中包装的瓦楞纸箱用胶带封箱底、箱盖或箱底钉封、箱盖用胶带封口,再用聚丙烯捆扎带纵横各打两道呈“井”字形。8隔离材料
8.1一般规定
除特殊要求外,内包装容器为塑料瓶、塑料袋和塑料桶装入普通木箱时,一般瓶(袋、桶)间不用a.
隔离材料,只在普通木箱内表面衬一层双瓦楞纸板,b。内包装容器为玻璃、瓷质容器时,容器间必须有隔离材料。8.2隔离材料的选择
根据化学试剂性质和所选用的内包装容器,按表7规定选择适当的隔离材料。表 7 隔离材料
单瓦榜纸板
隔离材料
双瓦榜纸板
气泡塑料薄膜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垫
蛭石、碳酸钙粉、颗粒状石灰等9产品包装标志
适用范围
150mL以下(包括150mL)广口、小口玻璃瓶
250mL以上(包括250mL)广口、小口玻璃瓶
250mL以上(包括250mL)广口、小口玻璃瓶
各种规格广口、小口玻璃瓶、瓷瓶各种玻璃瓶和塑料瓶
化学试剂产品每个内包装容器及其避光层、中包装容器均需贴有产品标签。外包装容器应标打、悬挂、喷刷或粘贴本标准规定的标志内容(纸箱、纸盒做为外包装容器可粘贴产品标签代替部分标志内容)。
9.1标签
标签文字必须印刷清楚、整齐。除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可采用标打方式外,其他内容不得采用标打、500
GB15346—94
书写等方式。标签及各种标志粘贴时要保证牢固、端正、完整、清洁,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9.1.1标签内容
品名(中文、英文);
化学式或示性式;
相对原子质量或相对分子质量;质量级别;
技术要求;
产品标准号;
生产许可证号;
净重或体积(液体产品还应注明相应的质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生产厂厂名及商标;
危险品按GB190之规定给出标志图形;需特殊保管的化学试剂应加印简单性质说明、警示和贮运条件;要求注明有效期的产品,应注明有效期。9.1.2
标签外形尺寸
标签的外形尺寸应与包装容器的外形尺寸相匹配,不得过大或过小。9.1.3标签颜色
按下列条文规定的标签颜色,标记化学试剂等级和化学试剂门类。9.1.3.1通用试剂
优级纯
b.分析纯
化学纯
9.1.3.2基准试剂
深绿色
金光红色
中蓝色
深绿色
9.1.3.3生物染色剂
9.2外包装标志
玫红色
9.2.1、外包装标志内容
品名;
质量级别;
包装单位及组装量;
毛重: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名称;
危险货物应按GB190之规定标志,粘贴、悬挂于醒目之处运输指示标志应按GB191之规定,喷(刷)印或印刷在指定位置上;标打、喷涂、刷涂生产许可证号按GB6388印刷(刷涂、喷涂)商品分类图示标志;外形尺寸。
标志和文字应采用不易褪色的颜料或墨汁标打,字迹清楚、清洁。10包装验收
10.1包装质量验收要求
10.1.1产品包装计量要有明确的公差范围。公差范围由生产和验收单位共同商订。501
10.1.2内外盖要盖严、压严、拧紧。GB1534694
10.1.3胶圈(帽)封口要套实,烫(石旁)蜡要均匀无气泡。10.1.4标签要贴正,不得有漏签、错签、倒签出现。10.1.5装箱(盒)要保证装箱(盒)的数量,箱(盒)盖要钉(封)牢固、严密。10.2包装件的检验
10.2.1取样:每天装量为一批,按1%取样。10.2.2液体产品应检验是否漏口,如有漏口现象应扩大取样数量再进行检查。10.2.3固体、液体产品均要进行计量的检查。10.3运输包装件的检验
10.3.1危险品化学试剂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按GB12463和GB/T4857.5之规定进行。10.3.2堆码试验按GB/T4857.3之规定进行。11贮存与运输
11.1贮存
11.1.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仓库中,瓦楞纸箱(盒)应距离地面高度为100mm以上码放。
11.1.2对危险品根据其性质要有专门的存放仓库,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毒、防潮、防热、防冻和避光等。
11.2运输
11.2.1汽车运输时,要加盖防雨蓬布,用绳绑牢,避免滑落。11.2.2铁路运输要用棚车,按铁路规则装运。11.2.3水运、空运、联运按国家规定装运。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化学试剂总厂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若范。
本标准自实施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部标准HG3—119~-83《化学试剂包装及标
志》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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