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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1988-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988-2007

中文名称:计时仪器的辐射发光规定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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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计时 仪器 辐射 发光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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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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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 1988-2007.Radioluminescence for time measurement instruments- Specification.
1范围
QB 1988规定了计时仪器用辐射发光粉及其涂层的光学、机械和放射性能要求及相关试验方法。
QB 1988第3章适用于包含涂有辐射发光涂层元件(指针、盘面、前圈等)的所有计时仪器.
QB 1988第4章适用于辐射发光粉,不管它们是涂敷在计时仪器上或是涂敷在专用底板上.
2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辐射发光
由某种晶态粉末(ZnS, ZnzSiO4 等)中放射性核素的辐射所引起的发光。
2.2辐射发光涂层
粉状辐射发光物质与黏合剂混合在一起井涂到底板上。
2.3特殊计时仪器
设计的用途需要强发光度的仪器。因为这个原因,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就较大。
注1;本标准中,斜体术语的意义具有和现行国际文件相同的含义.如果不进一一步说明, 发光强度是以视见函数V()为基础定义的人眼平均视觉灵敏度。然而,有些术语必须特别定义。
3计时仪器的规定及其试验方法
3.1概述
本章对涂有辐射发光涂层的计时仪器及所用的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3.2易读性
3.2.1以下质量标准适用于使 用辐射发光物质的手表。
a)盘面上至少要有4个时符:如盘面上有一窗口,也可只有3个时符:
b) 12时符应与其他时符有所区别;
c)时针和分针应有所区别;
d)如仅采用4个时符,指针和时符的总发光强度应至少为25ncd.但在3个时符的情况下,上述允许最低极限减至22ncd;
e)如采用4个以上的时符,上述极限每增加一个时符发光强度增加3ncd;
f)两个指针在分开的情况下,各自应有10ncd或更高的发光强度。
3.2.2对不随身 携带的计时仪器,上述 发光强度的最低值增加一倍: 3.2.1 中a)。b)和c)仍然有效。以上规定适用于目前工艺水平,但不限制新工艺的发展,例如,在整个表面发光的盘面上使用非发光标记.
3.3所用放射性核素种类
3.3.1允许使用 下列放射性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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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39.040.01
分类号:Y11
备案号:22712-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1988—2007
代替QB1988-1994
计时仪器的辐射发光规定
Radioluminescence for time measurement instrumentsSpecification(ISO3157:1991,IDT)
2007-12-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06-01实施
本标准第3.4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等同采用ISO3157:1991《计时仪器的辐射发光规定》(英文版)。本标准是对QB1988一1994《计时仪器用辐射发光粉及其涂件》的修订。本标准与QB1988一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文本中采用IS04168:1979相关内容的章节:文本内容根据ISO3157:1991重新编排:删除“引用标准”一章:
QB1988-2007
删除“术语”章节中的术语“变黑度”及相关章节中变黑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指针和字符的发光强度要求:增加发光涂层的放射性检查要求:删除发光涂层的外观质量和稳定性要求:删除发光涂层的“易读性试验”:-将“比发光强度试验”和“颜色试验”更改为ISO3157:1991中规定的检验方法;参照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将“结合强度”一词更改为“附着力”删除“试验仪器、设备”章节:增加“不溶性”检验;
删除“检验规则”章节;
一删除“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章节。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删除ISO3157:1991的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明、金英淑、崔晓龙、赵卫海。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1988-1994。bzxZ.net
1范围
计时仪器的辐射发光规定
QB1988—2007
本标准规定了计时仪器用辐射发光粉及其涂层的光学、机械和放射性能要求及相关试验方法。本标准第3章适用于包含涂有辐射发光涂层元件(指针、盘面、前圈等)的所有计时仪器。本标准第4章适用于辐射发光粉,不管它们是涂敷在计时仪器上或是涂敷在专用底板上。2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辐射发光
由某种晶态粉末(ZnS,Zn2SiO4等)中放射性核素的辐射所引起的发光。2.2
辐射发光涂层
粉状辐射发光物质与黏合剂混合在一起并涂到底板上。2.3
特殊计时仪器
设计的用途需要强发光度的仪器。因为这个原因,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就较大。注1:本标准中,斜体术语的意义具有和现行国际文件相同的含义。如果不进一步说明,发光强度是以视见函数V(1)为基础定义的人眼平均规觉灵敏度。然而,有些术语必须特别定义。3计时仪器的规定及其试验方法
3.1概述
本章对涂有辐射发光涂层的计时仪器及所用的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3.2易读性
3.2.1以下质量标准适用于使用辐射发光物质的手表。a)盘面上至少要有4个时符:如盘面上有一窗口,也可只有3个时符;b)12时符应与其他时符有所区别;c)时针和分针应有所区别:
d)如仅采用4个时符,指针和时符的总发光强度应至少为25ncd。但在3个时符的情况下,上述允许最低极限减至22ncd:
e)如采用4个以上的时符,上述极限每增加个时符发光强度增加3ncd;f)两个指针在分开的情况下,各自应有10ncd或更高的发光强度。3.2.2对不随身携带的计时仪器,上述发光强度的最低值增加一倍:3.2.1中a),b)和c)仍然有效。以上规定适用于目前工艺水平,但不限制新工艺的发展,例如,在整个表面发光的盘面上使用非发光标记。
3.3所用放射性核素种类
3.3.1:允许使用下列放射性核素:QB1988-2007
rt(H)
钜(147Pm)
标记为:
标记为:
3.3.2在同计时仪器上禁使用不回同的放射性核素。注2:注意有些国家的规定可能禁止或限制使用3.3.1所列的放射性核之3.4计时仪器总放射性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系数》第23号文件规定,表1至表3给出了各类计时仪器使用各种放射性核素所允许的一批产品平均放射性活度最大值和单件产品放射性活度最大值。表1随身佩带的计时仪器
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核素
3.5放射性防护
放射性核素
一批产品中每件平均放射性活度最大值185MBg (5mCi)
3.7 MBg (0.1 mCi)
表2不随身佩带的计时仪器
一批产品中每件平均放射性活度最大值277MBq(7.5mCI)
5.5MBq(0.15mC)
表3特殊计时仪器
单件放射性活度最大值
277MBq(7.5mCi)
5.5MBq (0.15mCi)
单件放射性活度最大值
370MBq(10 mCi)
7.4MBq (0.2mCi)
单件放射性活度最大值
925MBq(25mCi)
18.5MBq (0.5mCi)
计时仪器“外壳”(壳体、玻璃、防护漆)的构成应能保护使用者不直接接触经过放射性物质处理过的元件。并能有效吸收低能β射线。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辐射发光物质涂层都必须用厚度相当丁50mg/cm2或更厚的无放射性透明物质进行防扩。
这种防护层的机械强度应足以经受正常使用情况下及可能发生事故期间的压力,并能承受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3.6放射性检查
根据3.4规定的要求,基于被认可的光度测定法,可对有正规防护层(玻璃)的计时仪器进行放射性检查。如果用韧致辐射法测定,应考到内玻璃及涂层本身造成的衰减。玻璃和涂层的厚度既可以测量,也可以根据50mg/cm2的规定来估计,这与3.5中的规定不。尚从上述检查方法得到的结果不确定以致不能保证符合3.4中规定的要求时,应使用一种破坏性的方法来测量活度。这种方法就是从发光物质中或发光涂层中分离出放射性核素,并将其转变成一·种能使测量尽可能精确的形式。
注3:例如,检验瓶化物合适的方法是通过燃烧分离发光粉,燃后收集释放出来的水分并用液体闪烁器测虽其放射t!
3.7标记
以下规定的标记仪对特殊计时仪器是强制性的,日的是给钟表商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仪器盘面上的标记应有效、易见擦不掉。标记应他括以下两个指示之:
T25川1流激发涂层:
Pm0.5用于激发涂层。
这些指示给出了允许的最大放射性活度值,单位为毫居单(mCi)。对丁其他计时仪器,标记可以用字母T或Pm打在盘面上。3.8标记检查
标记应用日测检查。
4辐射发光涂层规定和试验方法
4.1概述
本章给出了辐射发光涂层的规定,以及应使用的试验方法。除非指出特殊的限制,可以对与涂层有关的规定进行检查。a)在成品仪器上:
b)在盘面上(见第1章和4.6),或QB1988--2007
c)在用反射率为0.2~0.3的不锈钢制成标准底板上放置的样本上。标准底板由包括一个底部表面积为1cm2的圆形杯组成的圆形烤钵构成,能盛装50mg粉末(见图1):d)在标准指针上(见第1章和4.6):e)在检查颜色的矩形底板上(见4.2.2)。单位为毫米
图1辐射发光材料的标准底板
4.2颜色
4.2.1标准颜色
标准颜色如下:
c1—白
C5—绿黄
C7—绿
C9—蓝/绿
该列表不受限制,制造商和用户之间如达成协议,可以使用其他的颜色。4.2.2颜色检验
涂层颜色应在无太阳直射的日光下,在4.1中c)定义的样本上用目测检验。3
QB1988—2007
颜色应与涂在图2中所示的反射率为0.2~0.3不锈钢底板制成的标准底板一端1cm2面积上的50mg无放射性发光粉组成的参照标准进行比较。参照标准应保存在黑暗处。注4:参照标准可以根据需要由ISO/TC114秘书处提供Bureau des de I'industrie horlogere suisse Cret-Taconnet 32,CH-2002 Neuchatel。图2颜色涂层的标准底板
4.3。比发光强度
当在反射率为0.2~0.3的底板上对50mg/cm2粉层上的涂层进行检验时,涂层质量是用每单位质量粉的发光强度来表现特性的。
4.3.1质量分等
推荐用每克粉微坎值表示的比发光强度(ucd/g)应在表4中给出的间隔值之间。表中所示最小值是限定性的,最大值仅供参考。表4比发光强度
最小值
注:1.如有必要,可按优先数R5系列延伸等级9、10。2.确定辐射发光物质颜色和质量的简短标记示例为:T-OB-C5-L74.3.2比发光强度检验
涂层应涂敷在4.1中c)规定的标准底板上。发光涂层在黑暗中至少应放置3h以后再检验发光强度。最大值
每克微坎值
发光强度用配备了表示对应视见函数(见注1)V(1)相应曲线的光电倍增管的光度计或保证相同精度的其他仪器测量。
用于该测量的参照标准和辐射发光涂层的特性应是相似的,它们应具有稳定性并应由官方组织进行定期检定
发光强度应用与涂层中粉的质量之比进行评定,应符合4.3.1中的规定。注5:ISO碳-14的参照标准应定期进行检查,也可按要求由ISO/TC114秘书处提供。4.4耐老化
4.4.1试验性质
通常认为同时暴露于热,湿和激发光的环境中即构成了有效模拟实际老化条件的加速老化试验。4
4.4.2步驿
QB1988-2007
将装有水的结晶器(平底圆柱形玻璃容器)加热至45℃~50℃。当达到这个温度时,在底板上涂上涂层,底板不可被浸没。用能透过波长大于300nm紫外线辐射的滤光器[例如:Schott(肖特)WG280滤光器“门盖上结晶器。
将涂层暴露于高压汞灯(例如:300WOSRAM紫外灯\)的辐射下,在距300W灯泡300mm处的标准暴露时段为3h(作为参考值,在300mm处的标准紫外线辐射为3mW/cm2),实际暴露时段应适合于所使用的灯所产生的辐射。在滤光器下不应观察到冷凝现象。4.4.3耐老化评估
应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对涂层的发光强度进行测量,最迟在辐照结束后5h测量的发光强度衰减应小于10%。
注6:超过3h的试验允许耐“石墨化”(涂层颜色的退化)评估。4.5附着力
4.5.1盘面和刚性元件测试步骤
盘面和刚性元件应经受传递的加速度大于20m/s2(峰值)的正弦振动,频率选择为25Hz~100Hz,测试时间以频率乘以时间等于90000来确定,单位为秒(s)。4.5.2指针测试步骤
4.5.2.1长度为15mm或更短的指针应绕着半径为12.5mm的圆柱体弯曲。4.5.2.2.长度大于15mm的指针应绕着半径与指针的长度相等的圆柱体弯曲,圆柱体半径公差为+lmm
4.5.2.3如果在特殊设计的情况下,不可能将指针绕着圆柱体弯曲,它们应经受对刚性元件规定的振动测试(见4.5.1)。
4.5.3附着力评估
在这些试验后,观察盘面和指针以及它们紧靠着的围绕物。表现出的诸如裂痕、裂缝或可观察到的碎片等变化应被认为属于拒收范围。用紫外线灯来显示脱离的辐射发光物碎片。4.6不溶性
4.6.1步骤
在18℃~25℃的温度下,将涂层浸于至少3mm深的蒸馏水中24h,然后测量水的活度。对于50mg的涂层,活度应小于:
3.7MBq(100μCi)——对于氛涂层。0.2MBg(6μCi)——对于钜涂层。4.6.2不溶性的检查
在4.1中c)定义的已按照发光粉制造商说明书准备好并经过4.5.1中规定试验的标准涂层上进行检查。
质量控制也可在已经过4.5.1和4.5.2中规定试验的发光元件(盘面和指针)上进行,然后应对涂层中粉的质量进行测量或计算。通常认为水的最大活度与涂层中粉末的质量成正比,而与粉末的活度无关。
”肖特WG280和OSRAMUltra-Vitalux钨丝灯泡是商业上可以得到的较为适宜产品的例子,这个信息是为本标准的使用者提供方便,不意味着被命名产品的ISO的认可。可以使用相当的产品,如果可表明这些产品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5
QB1988-2007
参考文献
[1]CIE出版物No.17.4:1987,国际照明术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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