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52页
标准价格:26.0 元
出版日期:1994-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秀彬、胡自新
起草单位: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全国工业自动化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主要是我国制造业企业建立管理信息系统MRPⅡ的指导性文件。旨在适用于尽可能广泛的软件系统的开发工作,包括不同类型的系统。本标准给出的开发过程及推荐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开发的系统特点和规模进行选择。 JB/T 6987-1993 制造资源计划MRPⅡ系统原型法软件开发规范 JB/T6987-1993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涂装前表面准备—酸洗
JB/T6978-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洗前准备、酸洗、酸洗后处理、槽液管理、酸洗后表面状况以及安全、环境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件涂装前表面酸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6807
GB7692
GB7693
JB/Z236
3 酸洗前准备
3.1 用有机溶剂、碱性脱脂剂或表面活性剂等除去待酸洗钢铁件表面附着的重油垢、润滑脂、加工液等污物,并按JB/Z236进行检验。
3.2 用手工或机械等方法除去待酸洗钢铁件表面的重锈、厚氧化皮或有机涂层,以缩短酸洗时间。
4 酸洗
4.1 酸洗液由一定浓度的酸配制而成,一般采用盐酸、硫酸、磷酸或其混合酸。为防止过腐蚀和减轻氢脆,酸洗液中需加缓蚀剂。为了防止酸雾,酸洗液中可加酸雾抑制剂,其用法、用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
4.2 酸洗液浓度、工作温度、酸洗时间由钢铁表面状况而定。酸洗液成分及其工作规范、所用缓蚀剂种类及使用量参见附录A(参考件)。
5 酸洗后处理
5.1 为减少带入冲洗槽的酸量,钢铁件从酸洗槽中取出后可在酸洗槽上方短暂停留,以滴去残存酸液。
5.2 经酸洗后的钢铁件需用洁净水在常温至80℃下充分清洗。水洗后的钢铁件应马上按涂装要求进行中和、磷化或钝化,磷化按GB6807进行。
5.3 经酸洗后处理的钢铁件要等完全干燥后方能堆放,并尽快进行涂装,以防再次污染。
6 槽液的管理
6.1 应定期检查酸洗槽液变化,其铁离子含量不得超过规定。为保证酸洗后钢铁件的清洗质量,清洗槽中酸和盐的积累总量不得超过0.2%m/m。
7 酸洗后表面状况
如供需双方无其他协定,经酸洗和后处理过的钢铁件表面应符合附录B(参考件)要求。
8 安全、环境要求
8.1 涂装前处理—酸洗工艺安全规程按GB7692第8章规定。
8.2 涂装前处理—酸洗工艺环境要求应符合GB7693第5章规定。
附录A 酸洗液成分及其工作规范(参考件)
A1 盐酸(37%m/m):浓度20%~40%m/m,温度常温~40℃,时间>10min。缓蚀剂:六次甲基四胺及其他适用于盐酸溶液的缓蚀剂,用量不超过酸用量的0.05%~0.5%m/m。
A2 硫酸(98%m/m):浓度10%~30%m/m,温度50~75℃,时间>3min。缓蚀剂:硫脲、若丁等,用量不超过酸用量的0.05%~0.5%m/m。
A3 磷酸(85%m/m):浓度10%~30%m/m,温度常温~60℃,时间5~20min。缓蚀剂:硫、六次甲基四胺等,用量不超过酸用量的0.05%~0.5%m/m。
A4 盐酸-硫酸混合酸液:盐酸5%~40%m/m,硫酸5%~20%m/m,温度常温~40℃,时间>2min。缓蚀剂参照各单一酸液的适用种类及用量。
A5 磷酸-柠檬酸混合酸液:磷酸5%~30%m/m,柠檬酸1%~10%m/m,温度常温~60℃,时间>5min。缓蚀剂参照各单一酸液的适用种类及用量。
附录B 钢铁件酸洗后的表面状态(参考件)
表面应均匀银色或浅灰色,基本无黑色挂灰现象。
本标准由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提出并归口起草,起草人黄明华、熊绍乾、公茂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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