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976-199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C5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3, 字数:2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预防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所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部门: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达到防治血吸虫病三个阶段目标要求的考核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有血吸虫病流行的南方十二个盛市、自治区。 GB 15976-1995 我国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GB15976-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Www.bzxZ.net
我国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Criteria for control and eliminationof schistosomiasis in China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达到防治血吸虫病三个阶段目标要求的考核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有血吸虫病流行的南方十二个省、市、自治区。2标准内容
2.1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
2.1.1居民粪检阳性率降至5%以下。2.1.2家畜粪检阳性率降至3%以下。2.1.3不出现或极少出现急性血吸虫病病例。2.2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2.2.1居民及家畜粪检阳性率均降至1%以下GB15976--1995
2.2.2不出现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无12岁以下儿童及2岁以下幼畜新感染。2.2.3钉螺面积下降98%以上(湖区皖外阳性螺密度降至0.0001只/0.11m2以下)。2.2.4已建立以乡为单位,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变化和达到传播控制标准要求的血防档案资料。2.3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2.3.1连续5年未发现新感染血吸虫的人和家畜。2.3.2居民及家畜粪检阳性率降至2%以下。3一年以上查不到钉螺(湖区境外查不到感染性钉螺)。2.3.3
2.3.4有一支健全的巩固监测专业队伍,有完整的血防档案资料和巩固监测方案和措施。2.3.5在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后5年,未发现当地新感染血吸虫的人和家畜及感染性钉螺,可宣布该地区血吸虫病已被消灭,继续巩固监测。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寄生虫病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名刚、贾义德、裘丽姝。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传染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15批准234
1996-07-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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