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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42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429-2013

中文名称:工业烷基磺酸钠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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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烷基 磺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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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1429-2013.Technical sodium alkane sulfonates.
6检验规则
6.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出现如下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材料、催化剂等变化或不正常,以及生产管理要素(包括人员素质)的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
c)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的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单位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中除烷基单磺酸盐含量外其他所有项目。6.2组批与抽样规则
6.2.1组批
产品按批交付及抽样验收。一次交付的同一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为一交付批。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收货方凭产品质量检验证书验收,必要时按6.2.2、6.3在1个月内抽样验收或仲裁。
6.2.2抽样
罐(车)装产品,每罐(车)均为一个样本单位:桶装产品根据产品批量大小按表2确定样本大小,从批中随机抽取样本单位。
表2桶装产品的批量和样本大小对桶装产品,取样时用洁净、干燥的玻璃管或其他取样器插入样本单位中间部位,从各样本桶中采取等量样品。
对于横截面均匀一致的罐(车),采用等量合并从罐(车)的顶液面到罐(车)的底液面的高度的上、中、下液面处所采取试样组合而成的方法,用取样器进行取样。
取样总量不少于3 kg,充分混匀后分装于3个干燥、清洁的样品瓶内,加盖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样品名称、类型、批号、生产单位、取样日期和取样人,交收双方各持-一瓶进行检验,第三份由交货方保管,备仲裁检验用,保存期为1个月。
6.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按GB/T 8170修约值比较法判定产品合格或不合格,若有1项或1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再从交付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4仲裁
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可商请仲裁检验,仲裁结果为最后依据。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的包装容器外印刷的标志(图案及文字)应清晰、不脱色,并标明:a)产品名称、商标、类型、执行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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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40
分类号:G73
备案号:42301-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429-2013
代替QB/T1429-1992
工业烷基磺酸钠
Technical sodium alkane sulfonates2013-10-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1429-2013
本标准是对QB/T1429一1992《工业烷基磺酸钠》的修订,与QB/T1429-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1类产品的分级名称,将二级品改为合格品:修改了总烷基磺酸钠含量的试验方法(乙醇溶解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山。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邹平福海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辉、毛锦生、郑建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1429-1992
工业烷基磺酸钠
QB/T1429-2013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烷基磺酸钠的分类、要术、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正构烷烃为原料,经磺氯酰化、中和制成的工业烷基磺酸钠。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GB/T6368-2008,[SO4316:1977,IDT)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ISO3696:1987,MOD)GB/T6682
GB/T8170
GB/T11987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表面活性剂工业烷烃磺酸盐总烷烃磺酸盐含量的测定(GB/T11987-1989,ISO6122:1978,EQV)
GB/T 11988
表面活性剂
工业烷烃磺酸盐烷烃单磺酸盐平均相对分了质量及含量的测定(GB/T11988-2008,ISO6845:1989,MOD)9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石油醚溶解物含量的测定(GB/T11989-2008,[SO894:1997,GB/T11989
GB/T13173-2008
3结构式和分类
3.1结构式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SO607:1980,ISO2996:1974,MOD)RSO,Na(R~C12~C20,平均约C16)3.2分类
工业烷基磺酸钠按产品应用范用分为1类和IⅡI类:一【类:通用型,分为一极品、合格品:II类:专用型,用于合成树脂乳化剂。4要求
工业烷基磺酸钠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工业烷基磺酸钠的理化指标
pH(1%水溶液,25℃)
石油醚溶解物含量(相对100%总烷基磺酸钠)/%总烷基磺酸钠含量/%
总烷基磺酸钠中烷基单磺酸盐含量/%氯化钠含量/%
合格品
棕黄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QB/T1429-2013
5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5.1外观
置于50mL试管或量筒中目测。
按GB/T6368规定进行试验。
5.3石油醚溶解物含量
按GB/T11989规定进行试验。
5.4总烷基磺酸钠含量
5.4.1丁醇-丙酮萃取法(仲裁法)按GB/T11987规定进行试验。
5.4.2乙醇溶解法
试样经5.3测定石油醚溶解物后,将萃取器下部醇水溶液和洗涤石油醚萃取液的乙醇洗涤液转移至500mL烧杯中,在沸水浴上蒸干,然后按GB/T13173一2008中7.5.1进行测定。总烷基磺酸钠含量以质量百分数(X)计,按公式(1)计算:X(%)= -0.0585×x100
式中:
乙醇溶解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氯化钠的毫摩尔相对分子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滴定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测定石油醚溶解物的试验份的质量,单位为克(g)。(1)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以大于0.3%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5.5总烷基磺酸钠中烷基单磺酸盐含量按GB/T11988规定进行试验。
5.6氯化钠含量
称取试样1g(准确至0.001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100mL水稀释,然后按GB/T13173一2008中7.5.1.2测定氯化钠的含量,以质量百分数(X2)计,按公式(2)计算:0.0585xV×c
X, (%)=
式中:
氯化钠的毫摩尔相对分子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滴定耗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测定氯化钠含量的试验份的质量,单位为克(g)。(2)
6检验规则
6.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出现如下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QB/T1429-2013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材料、催化剂等变化或不正常,以及生产管理要素(包括人员素质)b)
的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的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单位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中除烷基单磺酸盐含量外其他所有项目。6.2组批与抽样规则
6.2.1组批
产品按批交付及抽样验收。一次交付的同一类型、规格、批号的产品为一交付批。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收货方凭产品质量检验证书验收,必要时按6.2.2、6.3在1个月内抽样验收或仲裁。6.2.2抽样
罐(车)装产品,每罐(车)均为一个样本单位:桶装产品根据产品批量大小按表2确定样本大小,从批中随机抽取样本单位。
表2桶装产品的批量和样本大小
样本大小
51~150
单位为桶
对桶装产品,取样时用洁净、干燥的玻璃管或其他取样器插入样本单位中间部位,从各样本桶中采取等量样品。
对于横截面均匀一致的罐(车),采用等量合并从罐(车)的项液面到罐(车)的底液面的高度的上、中、下液面处所采取试样组合而成的方法,用取样器进行取样。取样总量不少于3kg,充分混匀后分装于3个干燥、清洁的样品瓶内,加盖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样品名称、类型、批号、生产单位、取样日期和取样人,交收双方各持一瓶进行检验,第三份由交货方保管,备仲裁检验用,保存期为1个月。6.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按GB/T8170修约值比较法判定产品合格或不合格,若有1项或1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再从交付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4仲裁
交收双方因检验结果不同,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可商请仲裁检验,仲裁结果为最后依据。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和保质期7.1标志
产品的包装容器外印刷的标志(图案及文字)应清晰、不脱色,并标明:a)产品名称、商标、类型、执行标准编号:3
QB/T1429-2013
b)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
c)净含量:
d)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e)有防雨、防水、小心轻放等文字或标记。包装
应用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受腐蚀、能保证强度的塑料桶或铁桶包装。产品装入桶后应封口严密,并根据气温变化留有空隙。或使用清洁的、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罐(车)包装。包装净含量应符合标称质量。
7.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竖放,盖口朝上,加有遮盖物,防雨、防晒,轻装、轻卸,避免包装损坏。7.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条件好的库房:室外存放应有相应的遮阳、防雨措施。产品在较低温度下(10℃以下)或长时期贮存后可能发生分层现象,使用前应加热并充分摇匀,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7.5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从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
QB/T1429-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工业烷基磺酸钠
QB/T1429-2013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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