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11-2016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911-2016.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using cyclopentane as blowing agent in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ustry.
QB/T 2911规定了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安全管理。
QB/T 2911适用于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生产线设计、制造、改造;日常生产、管理。其他戊烷类发泡剂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31工业管 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8163输送 流体用无缝钢管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 标志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城镇燃 气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84工业 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57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JT617汽车运输 危险货物规则
TSG D000压力管道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一工 业管道
TSG R7001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21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环戊烷cyclopentane
以工业石脑油、轻柴油裂解加氢经过精馏得到的化学制品,主要用作聚氨酯发泡剂,分子式: CSHIo.相对分子量: 70.134 (按199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2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on limited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时所需要的最低浓度,一般以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体积含量表示,此时的浓度被定为100% LEL.
3.3可燃气体fammable gas
标准内容
ICS97.030
分类号:Y61
备案号:56429-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11-2016
代替QB/T2911-2007
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
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using cyclopentaneas blowing agent in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dustry2016-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7-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2911-2016
本标准代替0B/T2911一2007《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与QB/T2911一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第4章,4.1.1中对0区的区域定义进行了删除;对1区的区域定义:对原a)、d)、f)和g)项进行了修改,并将相应内容移入2区的区域范围;删去了“注”中的内容:并调整了编号:对2区的区域定义:对原a)、b)和g)项的文字描述更改;原c)、d)和e)项合并为修改后的c)项,降低了半径距离要求;删去了原f项;并调整了编号:4.1.3中增加了事故通风系统室外排风口距离火源和火花溅落点的要求。对排风机备用电源的要求进行了修改:4.1.5.2中增加了储罐埋地的距离要求;4.1.7对防雷措施的文字进行了更改;4.1.8中降低了接地电阻阻值和接地点的要求。并对相关叙述进行了修改:4.1.9中删除了c)项:
4.3中加入存储罐的检查时间,并对使用寿命进行了建议:第5章,5.3.4中增加存储罐理地时遭遇水灾时的应急处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精正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康隆远东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润英聚合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风、胡峰、卢勇、马宏路、邱法彬、于清、,江峰、周立国、陈科军、陆享乾、张豫夫、王雷、万春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29112007。
HiiKAoNiKAca
HiiKAoNiKAca
QB/T2911—2016
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技术规范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安全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生产线设计、制造、改造:日常生产、管理。其他戊烷类发泡剂可参照使用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
GB50057
GB50058
GB50184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TSG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环戊烷cyclopentane
以工业石脑油、轻柴油裂解加氢经过精馏得到的化学制品,主要用作聚氨酯发泡剂,分子式:CsH1o相对分子量:70.134(按199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3.2
lowerexplosionlimited
爆炸下限
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时所需要的最低浓度,一般以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体积含量表示,此时的浓度被定为100%LEL。3.3
可燃气体flammablegas
凡是在空气中积累到一定的浓度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总称。注:本标准中特指环戊烷蒸气。1
HiiKAoNiKAca
QB/T2911-2016
4安全技术要求
使用环戊烷发泡剂生产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一般技术要求
4.1.1危险区域的划分
为了针对不同危险区域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将环戊烷发泡生产系统危险区域划分如下:1区可燃气体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的区域,主要包括:a)以环戊烷储罐自由排气孔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b)以槽罐车密闭式注送口和储罐平衡呼吸阀呼吸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或以非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空间:
c)发泡线夹具内部空间、环戊烷排风管内空间、固化炉内空间:d)以环戊烷取样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空间;e)预混间内,静态混合器和混合后储料罐所在围房内的区域(围房外区域为非危险区域):f)危险区域内低于地平线以下的坑和沟。2区可燃气体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时仅留存很短时间的区域,主要包括:
a)储罐区储罐罐壁3m的半球面和水平面圆边垂直延伸至地面的圆柱面所围的空间:b)储罐区液位泄漏报警装置的内部空间:c)以环戊烷(包括环戊烷混合料)输运设备密封处、阀门、连接法兰、管道接头、其它连接件接口和发泡机注料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半球面和水平面圆边垂直延伸至地面所围的空间;d)以注料口至固化炉为中心线,半径为1.5m的半圆柱面和水平面矩形边垂直延伸至地面的矩形面所包围的空间
e)发泡机组合聚醚料罐区域或其围房、围挡内的空间。对上述区域划分,可根据通风条件、报警系统设置或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对局部地区的危险区域等级进行调整:
a)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b)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c)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d)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环戊烷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相对缩小危险区域的范围。根据以上危险区域的划分,危险区域分为室内危险区域和室外危险区域。室内危险区域主要包括:环戊烷输运设备密封处和连接件、预混间、发泡区域、注料口至固化炉生产区域和以上区域内低于地平线以下的坑和沟等:室外危险区域主要包括储罐区和槽罐车密闭式注送口。4.1.2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免费标准bzxz.net
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应24h持续工作。可燃气体检测系统中的任何一只探测器检测到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应能提供相应级别的报警输出。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值设定为两级,一级报警阅值最高设置为25%LEL,二级报警阈值最高设置为50%LEL。a)一级报警时控制器面板上有一级报警指示和LEL浓度标高或数显指示,报警柜一级报警警示灯亮,长鸣低声(音量不低于75dB)报警,风机加速或转换为双风机运行,如在5min~10min内不作处理,则延时联动,关闭相关的阀门,切断相关的电源,停止生产:2
iiKAoNiKAca
QB/T2911-2016
b)二级报警时控制器面板上有二级报警指示和LEL浓度标高或数显指示,报警柜二级报警闪光警示灯亮,急促高声(音量不低手100dB)报警,风机继续保持加速或保持双风机运行,关闭相关的阀门,切断相关的电源,除报警系统和风机电源外全线停电,在储罐区、混料区、发泡生产线等环戊烷蒸气泄漏可能性较大或泄漏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可采用红外光学型和和催化型两种类型,报警误差应小于土5%LEL。所选的探测器必须带有防爆标志以及证书,确保可以满足现场对于防爆等级的要求。探测器的安装位置需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周围环境的气流方向,可能的泄漏点等因素,安装在可燃性气体易积聚,具代表性的地点。探测器检测头端面应朝下,离地距离不超过200mm,并应配置防雨(水)防风罩,隔爆片上严禁沾污,涂漆,以免堵塞气体扩散通道。探测器安装时,周围应留有40cm左右的空间,便于维修、标定。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配置检查,测试和校验。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后,应由国家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周期按照仪器的规定,在检定周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校验,当校验后仍然无法满足检测要求时,应更换探测器或相关元器件。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和排风系统应采用可靠的供电电源:如采用自发电作备用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等,并应尽量采用自动切换装置。报警柜的控制电源应配备不间断供电装置,其容量至少能单独持续供电30mine
4.1.3通风和排风系统
通风设备应符合国家防爆电气标准的有关要求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通风管道应采用防静电的阻燃织物或金属制成,并应良好接地。排风机或通风管道应有检测装置,能显示排风机是否工作正常。
通风系统运行时排风的体积流量按公式(1)计算:Omin=
式中:
Gmax×f
Kperm×LEL×p293
系统运行时排风的体积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钟(m2/min):环戊烷泄漏点源的最大流量,单位为克每分钟(g/min):品质系数,由空气环流的性质决定,取值(1~5):安全系数,一般取值0.5;
环戊烷爆炸下限,为1.4%;
20℃时环戊烷蒸气在常压下的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米(g/m):通风室内最高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由于非正常泄漏点源流量的不定性,G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估算。.(1)
a)通常在环戊烷静态预混机配置了围房和托盘的情况下,用环戊烷的最大蒸发量(QS)来代替Gmax进行风量计算,其中a为常压和常温(20℃)下液态环戊烷的蒸发率,约为80g/m·min,S为托盘的底面积,单位为m。为了防止环戊烷实际泄漏量可能大于最大蒸发量而造成泄漏的环戊烷溢出托盘,在托盘底部应安装浮动式环戊烷泄漏保护装置,当泄漏的环戊烧液面达到一定的高度时能启动保护装置报警并联动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和原料的供应,切断相关电源,其功能相当于最高报警功能;b)环戊烷混合料中间料罐、发泡机料罐、计量泵的排风量可参照静态预混机排风量选择:c)通过模拟试验和测算,每个注料工位每次注模环戊烷最大蒸发量宜定为一次注料纯环戊烷含量的10%:
iiKAoNniKAca
QB/T2911—2016
d)固化炉环戊烷每分钟最大蒸发量宜定为一次注料纯环戊烷含量的5%左右再乘以每分钟注模次数。
排风系统应遵循“上进新风下排风”的原则,排风口应尽量贴近地面和可能的泄露点,排风口的下边沿距地面的高度应不超过100mm。围房和相对密闭的房间上部应设置新风入口,如入口位置在危险区工房内,入口高度应高出危险区1.5m以上。事故通风系统室外排风口应远离火源30m以上,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排风系统应装置风压开关或风流开关,当排风系统未开动时,不能启动相关设备,当运行中排风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报警并延时切断相关电源和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行。注料区和固化炉应设置可靠的排风系统,各排风系统宜相对独立,排风系统应24h处于工作状态。排风机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供电,切换箱电源分别来自厂房内不同变压器提供的电源回路或者采用备用电源给风机供电。事故排风机设置自动及手动控制,正常时处于自动工作模式。4.1.4氮气保护
环戊烷储罐、环戊烷混合料中间料罐和发泡机料罐、闭模注料的模具在注料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在正常运行时,环戊烷储罐,环戊烷混合料中间料罐和发泡机料罐应采用充氮保护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充氮保护出现故障时,应能启动报警装置和联动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行。在环戊烷易泄漏点应配备自动或手动喷氮装置。对环戊烷相关的设备维修和清洗时,应用氮气冲洗和加以保护。4.1.5防火
4.1.5.1消除着火源
严禁一切火种和火源进入危险区域,如:吸烟和穿戴能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有铁钉的鞋子,以及使用喷灯、电焊、气割、电动工具:使用铁制工具和能碰撞产生火花的物品,使用高频设备和电磁场很强的设备;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等。在危险区内要严格监控各种可能出现的机械磨擦热和化学反应热,任何部位的温度不应超过200℃,应特别注意电气短路和断路造成的火花和发热,在危险区域内禁止使用电热设备直接加热。电控柜,报警柜,照明,风扇等设施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并符合GB3863.1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设置在1区。电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控制柜、接线盒、电气接头等必须密封可靠。危险区域的电气系统设计、安装、布线必须符合GB50028和GB50058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区域内应设置可靠的避雷和消除静电的装置,还应设置防止着火时相互串通和蔓延的阻火器、回正阀,截正阀等,具体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4.1.5.2防火间距
储罐应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a)距其他工房的间距不应小于20m(储罐总储量在50m以下);b)距厂外道路间距不应小于20m;c)距厂内主干道间距不应小于15m;d)距厂内非主干道间距不应小于10m;e)距民用建筑间距不应小于25m;f)距厂外铁路中心间距不应小于35m:g)距厂内铁路中心间距不应小于25m:h)距散发明火点间距不应小于25m。i)当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时,防火间距可缩减为15m,当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防火间距可缩减为12m。当储罐为埋地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减半。如果条件所限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应经有关部门同意,采取增设防火墙等隔离措施以保证安全。4
HiiKAoNni KAca
4.1.5.3消防措施
QB/T2911—2016
环戊烷储罐和发泡生产区消火栓的配置及对消防供水的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储存区应设置消火栓,单个消火栓的供水流量不应小于15L/s,供水压力不低于0.15MPa,必要时应增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等专用消防设施。环戊烷储罐区至少每50m2应配备一个8kg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和足量的灭火砂等。预混站、发泡机、固化炉等危险区域也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和灭火砂等。预混间、发泡区域等危险区域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并应设立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发生火警时便于灭火抢险和迅速疏散人员。4.1.6防静电措施
防静电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a)环戊烷和环戊烷混合料的储运装置、发泡生产线、模具模架和输运装置、排风装置,设备构架等应尽量采用金属结构:
b)非金属的连接软管中间必须包有金属骨架,金属骨架两头要接地:c)环戊烷和环戊烷混合料的输运管道应尽量少拐弯,特别避免拐急弯:d)输料的流速不宜过快,输料速度和管径应满足公式(2)要求:D≤0.64.
式中:
输料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D
管径,单位为米(m)。
:(2)
环戊烷储罐,输料泵、输运管道、储罐遮棚构架、预混机、环戊烷混合料中间料罐,混合料输料泵、混合料输运管道、生产线平台、注料枪头,注料工位构架、吊运设备,相关的电控装置和排风装置都必须牢靠接地,模具、模架和输运装置也应尽量接地。所有应接地的设备和设施上的接触电阻较大的法兰连接、压接部位都必须用防静电短接线连接。危险区域内的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宜每隔20m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道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在危险区域内,靠近可燃气体可能泄漏点的其他设备和设施也应牢靠接地。进入危险区域工作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服装,防静电鞋,鞋底不应钉铁掌。在危险区域内搬运物品时应平稳牢靠,严禁野蛮装卸。4.1.7防雷措施
环戊烷罐区不能被建筑物避雷装置保护时应设置独立避雷针。避雷针的设计和安装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部门承担,防雷设施应符合GB50057的有关二级防雷建筑物的规定。避雷针的伞形保护面应能覆盖储罐遮棚,控制室,平衡呼吸阀呼吸口等。环戊烷罐区的避雷接地极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当可燃气体的室外排风口不能被建筑物避雷针或避雷线(带)保护、排风口距避雷针或避雷线(带)的距离达不到防雷保护的要求时,必须另外设置避雷针或避雷线(带),其接地线可与建筑物避雷接地极连接。
4.1.8接地要求
4.1.8.1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装置的选择、安装、连接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GB50257中5.2的有关规定。5
iiKAoNniKAca
QB/T2911-2016
4.1.8.2防静电接地
环戊烷罐区应设置专门的防静电接地极,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回路,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环戊烷储罐应有两个以上的接地点,每根接地扁钢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0mm。主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16mm2的铜线;辅助接地线应采用6mm2的黄绿双色软铜绞线。环戊烷输运管道首尾端应牢靠接地,输运管道中间至少每20m内应增设一个辅助接地点。20m以上的风管至少应有两处与接地极相连接。风管的法兰连接处应进行跨接。预混站防静电接地极要求和环戊烷罐区防静电接地极相同,防静电接地极应有两处连接后引入预混站,每根接地引入镀锌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100mm2。环戊烷储罐和输运管道、预混机的接地应采取等电位连接,其他设备和设施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2
工房内的防静电接地主干线如采用铜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2,主干线应在不同的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连接大的设施和构架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必要时应有两个以上的接地点。
连接一般设备上的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连接电气设备外壳的接地线、设备上的附件接地线、发泡枪头接地线、小型分散的部件接地线及防静电短接线的截面积应为6mm2,并应采用黄绿双色软铜绞线。
所有防静电接地线的连接必须采用铜制或不锈钢接头和螺栓,并加装弹簧垫圈进行紧固,连接设备机组、储罐等的固定接地螺栓不应小于M10。1区的接地点较集中处应采用地线不间断的接地方式,以提高接地可靠性。预混间和环成烷罐区的人员出入口应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的选择、安装、连接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GB50257中5.2的有关规定。4.1.9预混及发泡设备围房
围房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a)应尽量采用防静电性能好的材料或金属制造,严禁用易碎裂的普通玻璃做窗户,围房和门都应牢靠接地:
b)框架以铝合金或型钢制成,后者应涂有防静电漆(表面电阻应低于1GQ2);c)必要时应装置门开关联锁装置,能启动相应的安全程序:d)进出围房的管道和电气线路应在穿过隔墙处进行密封:e)应没置机械通风系统,符合4.1.3的要求,f)围房内应设置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g)托盘底部应安装浮动式环戊烷泄漏保护装置,及时反馈液体积聚状况,并将紧急关闭信号发送给相关的控制系统。
危险性较大的围房应具备相当的防火性能。4.1.10标识
环戊烷发泡生产线的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生产的标识。在生产现场必须有“危险区域”的明显标志,环戊烷的储存、输运装置应按GB7231的有关规定。危险区域的重要部位必须有“防火防爆”的警示牌,环戊烷愉运管道跨越道路处必须有相关的警示牌。警示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有关规定。环戊烷槽罐车卸料、储罐大修、清洗,周围30m内进行戒严,并悬挂警示牌。与环戊烷相关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专用管道、消防通道、安全逃生通道等都应有明确的标示,夜间标示应使用不间断电源。
危险区域维修、明火作业必须有明显的界定标识。6
散发环戊烷气体废弃物品的放置处应有相应的标识。4.2卸料
4.2.1首次卸料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首次卸料(新启用环戊烷储罐)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如下:QB/T2911-2016
a)配备足够的工业级瓶装氮气或管道输送氮气,新的大罐启用注入环戊烷之前,必须用氮气对大罐和管道系统内的空气进行置换,确保罐内充满氮气:储罐安全附件、安全监测、报警系统、接地、通排风系统、安全联锁功能符合本标准要求;b)1
确认环戊烷储罐系统气密性保压试验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4.2.2日常卸料的安全要求
日常卸料除应满足首次卸料的条件外,还应保证下述安全要求:槽罐车卸料地点周围30m内建立警戒区,警戒区内进行戒严,严禁烟火:a
罐区范围清除易燃、可燃物和障碍物c)
罐区内的消防器材按标准规定配备到位,并配置专用的防爆工具:d
卸车当日无雷雨天气,雷电情况严禁卸车:卸料区应有供卸料槽车使用的防静电接地极和接地线,接地线两端有夹钳,用于卸料时槽车和e
接地极进行防静电连接:
f)卸车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g)根据戊烷卸料吨位计算卸车耗用的时间:h)槽车车头朝向和车罐体倾角能保证车辆顺利进出通道,便于意外事件发生时,车辆能迅速撤离现场。
卸料注意事项
卸料注意事项如下:
槽罐车排尾气口的阻火器完好,槽车熄火后方能进行卸料工作:槽车接地装置应与大罐接地极可靠接通,槽罐车连接导静电线后,导流静电10min以上;关闭氮气阀,确认氮气已停止充入罐内,打开地罐平衡呼吸阀的旁通阀:o)
试卸车5min,若发现泄漏点,立即停止卸车并迅速消除泄漏点,卸料管应尽量靠近罐底以减d)
少冲击:
开始卸料时流速应控制在0.7m/s~1.0m/s,逐步加速,但最高速度不宜超过4.5m/s;e)
应特别注意料位报警,高位报警时立即停止卸料,不允许料满溢出:卸车完单,液相管线要进行倒空,防止残留戊烷滞留管内:卸车完毕,氮气补加至正常密封压力值,安全报警联锁系统回到自控状态。汽车罐车发生大量泄漏或火灾时的紧急处理措施如下:罐车发生大量泄漏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禁止启动车辆,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a)
警,设立警戒区,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b)
罐车因大量泄蒲面起火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正漏和灭火。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应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和加强对罐体的冷却降温。4.3存储
存放环戊烷储罐的罐区应选择在比较僻静、地势平坦、四周开阔、通风良好、当地主导风向下风侧的地带。储罐的安装应采用埋地式结构。储罐安装前,其外层应做好防腐防锈蚀处理,储罐宜设计成双层结构,其内腔与外壳之间的夹层应充装乙二醇水溶液(或充氮气)或其他相应液体,用于环戊烷储罐泄漏时报警。环戊烷储罐、环戊烷混合料罐应按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Ⅱ类压力容器标准。7
QB/T2911-2016
环戊烷储罐安装时地坑应做防水层,还应设置防地下积水的抽水并,抽水井底应低于罐体最底部30cm以上。
储罐人孔盖周边设置防止环戊烷泄漏的收集槽,有多个地罐的其收集槽宜整体设置,受地理位置限制的,可单个设置,收集槽四周应设防水堰。收集槽槽底应覆盖适当厚度的优质沙子,用于吸附。环戊烧储罐及其泄漏收集槽必须设置足够面积的遮雨棚和防风雪设施(根据南、北方的气候条件考虑)。储罐宜安装防爆型温度检测装置,储罐内温度应控制在35℃以下,地上储罐应有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
罐区应有明显警示标识:闲人禁正入内,严禁烟火,附近禁正明火作业、爆炸危险等。罐区内禁正闲人及机动车辆穿行,罐区应安排专人实行24h巡检。储罐人孔盖与管道上的法兰、阀门、螺纹连接处等活性连接部位均应有良好的密封性。新储罐交付使用时,应按TSGR0004和TSGR7001的有关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新储罐做完耐压试验后和每次清罐维护后,应使用氮气对罐内和管道内的空气进行置换。储罐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可靠。安全附件包括:平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泄压阀、泄爆孔、防火阀、维修截止阀等,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a)平衡呼吸阀安装在储罐的呼吸管上,正常情况下平衡呼吸阀密闭:当输料、卸料和温差引起的罐体压力超出平衡限值范围时使储罐与大气相通,平衡罐体压力,避免罐体长期受应力、疲劳效应作用造成损坏。平衡呼吸阀正压开启压力0.03MPa,负压力开启压力一般为0.001MPa储罐的呼吸管排空管口应距储罐体5m以上,距地面5m以上:阻火器安装在平衡呼吸阀的呼吸口处,防止管口发生火情向罐内蔓延:b)
除在储罐呼吸管上安装一个平衡呼吸阀外,还应在平衡呼吸阀靠储罐侧的呼吸管道上安装一个c
旁路的安全泄压阀。其作用是防止充氮超压和在平衡呼吸阀故障失灵时起到安全泄压的作用,其排气压力应为平衡呼吸阀正压开启压力的2~3倍:储罐人孔盖板上留泄爆孔,泄爆孔盖板强度相对薄弱,在发生燃爆事故时首先被爆破,起到泄d)
爆作用,避免储罐整体大面积爆开;防火阀安装在储罐的输出料管上和进预混站之间的输料管上,防止发生火情相互蔓延;e)
f)维修截止阀安装在储罐输出料管的合适位置,便于储罐维护保养、维修时有效地实施储罐与输出料管、预混站的安全隔离。
储罐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充氮保护装置与压力报警装置、环戊烷罐体泄漏乙二醇液位(或充氮压力)报警装置、环戊烷超高、低液位报警装置、环戊烷泄漏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储罐区通排风系统要求如下:
良好的自然通风:
在地罐人孔和卸料入口、输料出口的主要易泄漏环戊烷的位置设置抽排风装置:b)
风机风量的设计需满足排除泄漏气体的需要,确保不会向其他区域扩散或滞留:c)
可采用氮气喷头喷氮的方法来控制可燃气体达到爆炸下限。d
储罐应参照TSGR700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首次定期检查为第3年,建议使用寿命不超过15年。进罐维修时,必须保证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方可进罐:a)确保罐内环戊烷浓度为零:
b)确保通风良好,可采用风管送风进入罐内:确保罐内氧气的体积比浓度在18%~23%。c)
4.4预混
预混间内,静态混合器和混合后储料罐必须建立在围房内,围房的排风量应符合本标准4.1.3的要求。eo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