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66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668-2015
中文名称: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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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钢制
资料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13668-2015.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teel book cabinets and information cabinets.
GB/T 13668规定了钢制书柜、资料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GB/T 13668适用于钢制书柜、资料柜,其他钢制柜类家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8冷轧钢板 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20漆膜附着 力测定法
GB/T 1732漆 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325- 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GB/T 6739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 测定漆膜硬度
GB/T 10357.4-2013家具力 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GB/T 10357.5- 201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3667.1钢制书架 第1 部分:单、复柱书架
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分类
产品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单节式和多节式。
4要求
4.1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般项目)
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为土2mm。
4.2形状和位置公差(一般项目)
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ICs 97.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棕准
GB/T13668--2015
代替GB/T13668—2003
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teel book cabinets and information cabinets2015-09-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6-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GB/T13668—2015
本标准代替GB/T136682003《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13668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分类(见第3章,2003年版的3.1);删除了产品型号的命名(见2003年版的3.2);删除了柜的外形和尺寸要求(见2003年版的3.3);修改了形状和位置公差要求(见4.2,2003年版的4.3.2);修改了外观要求(见4.3,2003年版的4.2);删除了产品所用黑色金属材料的性能要求,将“材料”修改为“钢板厚度”,修改了钢板厚度要求(见4.4,2003年版的4.1);
删除了工艺要求,将其内容合并到外观要求中(见2003年版的4.4);将“表面处理”修改为“表面理化性能”,珊除了磷化、光泽度要求,修改了硬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4.5,2003年版的4.5);
一删除了配件的要求,将其内容合并到外观要求巾(见2003年版的4.6.1,4.6.2和4.6.3);修改了金属电层抗盐雾要求(见1.5,2003年版的4.6.4);删除了粗糙度,铬层厚度要求(见2003年版的1.6.4);-增川厂木材含水率要求及测定方法(见4.6和5.6);一增加了其他要求,将普通锁具和号码锁的要求合并到其他要求中(见4.7,2003年版的1.6.5);修改了力学性能要求(见4.8,2003年版的4.7和4.8);修改了捡验规则(见第6章,2003年版的第6章);一一修改了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见第7章,2003年版的第7章);-增加丫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见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间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扭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肯单位:江四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卓尔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万金现代钣金有限公司、常州市文化图书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旭东,郑洪连、张建平、熊树林、赵明俭、衰建春、轰爱斌、朱春蛋、吴俊、刘朝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13/T 13668—1992,GB/T 136682003,1范围
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GB/T 13668—2015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书柜,资料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皮些存。
本标推适用于钢制书柜、资料柜.其他钢制类家具可参照热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诈偏差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紫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I3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GB/T6739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10357.4—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GB/T10357.5一201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3667.1钢制书架第1部分,单复柱架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3分类
产品按结构形式川分为:单节式和多节式,4要求
4.1外形尺寸极限偏差(一般项目)产品外形尺小极限偏差为土2m
4.2形状和位置公差(---般项目)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GB/T 13668-—2015
检验项目
邻边垂直度/mm
水平偏差/%
平整度/mm
位差度/mm
分继/mm
下垂度/m
携动度/mm
面板、架
表 1形状和位置公差
门、抽屉面板,侧板、顶板
门与框架、门与门、拥屉与框架、抽屁与门、抽泄与抽屉、多节式的柜与柜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所有分缝(非设计要求时)
着地平稳性/mm」底脚与水平面的差值4.3外观
产品外观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外观要求
检验项目
焊接件:
冲压件
铆接件
喷涂层
电镀层
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对角线长
对逊长度
≥1000
项日分类
焊疤表面波纹应均匀,焊疤表面波纹高低之差应不大于1m种压件应无脱层、裂缝
铆接处应铆接穿固,无漏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涂层应无滞愤、锈蚀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挂流、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电镀层表面应无剥落、返锈、毛刺电镀层表面应无烧焦、起泡、针孔、纹、花斑(不包括镀彩锌)和划痕
检验项目
塑料件
玻璃件
其他外规
应无裂,无明显变影
表2(续)
无明显缩孔、气泡、杂质、伤痕外表用塑料件表面应光洁,无剂痕,无污溃,无明显色差外解周边应腾边处理,安装牢固玻璃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和嘛点等缺陷在接人体或收物品的部位应无毛刺、刃口,角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尤松动、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孢除外)
产品的所有饰裁面不得有脱色、掉色现象GB/T 13668—2015
项白分类
\表示该单项中有2个以上(含2个)检验目,若有一个检验项日不符合要求时,按照一个不合格计注:表中“·
数。荐某缺陷明品到足以影响产品质虽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4.4钢板厚度(基本项目)
应明示主要部件钢板的公称厚度及允许偏差,偏差应符合GB/T708的规定,钢板实际厚度应符合明示要求。
注:主要部件包括门板、侧板、面板租搁板,4.5表面理化性能(基本项目)
表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表面理化性能
检验项目
神击强度
金属喷漆
(塑)涂层
金属电
附着力
耐腐蚀
抗盐雾
冲击高度40c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不低于2级
100h内,观察在剂波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现象
100 h后,检查样板上划道两侧 3 mm 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尖光等现象18 l,1.5 mm 以下锈点≤20 点/dm,其中≥1.0 mm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棱角 2 mm 以内的不计)木材含水率(基本项目)
试验方法
GB/T6739
G3/T 1732
GB/T 1720
GB/T 13667.1
GE/T 13667.1
QB/T8826
产品中的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W应符合:8%W产品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3
GB/T 136682015
水率十1%。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本材平衡含永率见附录A。4.7其他要求(基本项目)
启闭配件、部件应启闭灵活。
普通锁具应开锁自如,号码锁应保证号码正确无误。4.7.21
4.7.3多节柜的上下相邻两节之间应有防止移动的定位装置,4.8力学性能(基本项目)
产品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力学性能
检验项目
摘板弯曲试验
搁板支承件强度试验
项、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
项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
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
跌落试验
拉门垂直加载
拉门水平加载
拉门猛关
拉门耐久性
移门和侧向启闭卷门猛关
或猛开
移门和侧向启闭卷门耐
翻门下饺强度
翻门耐久性
推拉构件强度
推拉构件猛关或猛开
推拉构计结构强度
推拉构件耐久性
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
摄板乘方加载稳定性
活动部件关闭时的空截稳
定性”
试验条件
2 kg/dm2均布加载 1 h
1kg/dm均布加载
2 kg/dm2 均布加载 1 h
加载力:1000N,加载次数:10次加载:450N
跌落高度:100tmm
载待:30kg;加载次数:10次
加载力:70N,加载次数:10次
m2:4kg:试验次数:10次
循环次数:40000次
mz:4 kg;试验次数:10 次
循环次数:20000次
加载力:250N;加载次数:10次循环欧数:10 000 次
加载力:300N;加载次数:10次载荷:30kg;速度:1.1m/s;试验次数:10次加载力:70N;加载次数:10次
循环次数:40000次
水平加载力:搁板自重的50%
垂直加载力:100N
相高≤1000mm时,在柜子颁部最易引起领翻的部位离柜外边沿 50 mm处,垂直施加 750 N 的力柜高>1000m时,在柜子预部最易引起倾翻的部位离柜外边沿50处,垂直施加350V的力和40N·m的瞬时力矩
a)所有部件或连接
件不应断裂
拯坏,
b)通过手触压证实,
用于紧固的部件
不应松动:
c)所有零部件不应
因磨损或变形
使其使用功能
d)五金连接件应无
e)活动部件的活动
应灵活:
}摘板弯曲挑度变
化值≤0.5%;
g)顶板、底板最大挑
度≤0.5%
空载搁板不应脱落
空载捆板不应倾翻
不应倾群
不应倾
序·号
检验项目
活动部件打开时的空载稳
活动部件关闭时的加载稳
活动部件打开时的加载稳
定性“
表4(续)
试验条件
所有拉门开到90°,抽屈拉三分之二,黏门或折板开到水平或接近水半
存区域
加载见表
CB/T13668--2015
不应倾髓
沿着活动部件开启方向,通过拉于,旋钮等中心位置,对锁住的门推拉构件或翻/折板向外施加100N·m瞬时力矩
贬存区域在打开的抽展前沿中心或门、翻/折板的加载见表,离外沿 50mm最易倾翻的位置,垂直向下5
依次施加活动部件总质量”的20%的力不应倾翻
不应翻
当柜高大于600扭,且重心的离地高度(用m表示)和总质量(川kg装示)相乘大于6时,做稳定性试验(搁板稳定性除外)。
,活动部作总质量=活动部件自重十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质量,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质量可内产品制造商提供,或根据表6计算,
表5贮存区域载荷
所有水平觉存区域,如掘板、折板、底板等净高≤100 n的拉髋,抽冠等推拉构件100 mm<净商(H)<250 mm的拉篮、抽屈等推拉构件净高≥250 mm的拉篮,抽等推拉构件帝杆
吊挂的文件袋
测蛋文件[!平面的垂直高度。
载荷要求
0.325 kg/dm2
0.2 kg/dms
(0.26670.0667H)kg/dm(H川分米表示)0.1 kg/dm
2 kg/dm
1.25 kg/dmm
表6活动部件支撑或贮存的载荷
活动部件
所有水平贮存区域,如搁板、折板、底板等拉篮、抽屉等推拉构件
忌帛的文件袋
测量文件袋口平面的垂,高度。
最大支撑或贮存载荷
0.65 kg/dtn*
0.2 kg/din
4 kg/dm
2.5 kg/dm
GB/T 13668—2015
5试验方法
外形尺寸偏差测定
按GB/T3325—2008中5.2的规定执行,5.2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
按GB/T3325-2008中5.3的规定执行5.3外观检验
按GB/T3325—2008中5.1的规定执行5.4钢板厚度测定
用精度0.01 mm超声波测厚仪征产品的主要部件上测量3个部位,取平均值,表示钢板实际厚度。实测值与公称值的差值即为厚度偏差。5.5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测定
5.5.试板的制备:试板一般应在样品上直接取得,也可以在与受检产品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备,试板的尺寸及数量见表7。
表7试板的尺寸及数量
检验项
击强度
耐腐蚀
附着力
试后尺寸/mm2
180X120
80×120
50×120
50×120
5.5.2产品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按表3的规定进行,结果应取3块试板中最差评定值。5.6木材含水率测定
按GB/T3325—2008中5.6的规定执行5.7其他要求测定
采用手动和目测检查。
5.8力学性能的测定
5.8.1强度和耐久性
试板数量/块
按GB/T10357.5-2011的规定执行。其中摘板支承件强度试验的冲击钢板选GB/T10357.5—2011规定的 2 号板。
5.8.2稳定性
按GB/T10357.42013的规定执行。6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两种6.2
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 4,1 ~4,4,4.6 及 4.7。6.2.2抽样和组批规则
GB/T 13668—2015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拥样检验方法依据GB/T2828.1一2012中规定,采用正常检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I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其样木量及判定数值按表8进行。6.2.3出厂检验结果的评定
6.2.3.1单件的基本项目均合格且:般项且不合格项不大于3项,则该件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批产品的评定,按表8规定进行。6.2.3.2
表8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 200
1 201~3 200
注:26件以下为仑数检验。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
样本量
型式检验应包括第1章规定的全部项目。6.3.2型式检验的时机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接收数
拒收数
单位为件
GB/T 13668—2015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6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3抽样规则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同型号同批饮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1件送检,1件封存,6.3.4型式检验结果的判定Www.bzxZ.net
按6.2.3.1规定进行评定。
6.3.5复验规则
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检验,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
7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7.1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执行标准号;
c)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
d)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
7.2使用说明
产品使用说明的编写应符合GB5296.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号、生产甘期;b)外形尺寸,主要部件钢板公称厚度及其偏差:c)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d)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7.3包装
需要时,产品应有适宜的包装,防止产品损坏或污染。7.4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的保护,防止产品损伤或日雨淋。7.5购存
产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日晒或受潮,堆放时应加衬挚物,以防挤压损坏变形。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GB/T 13668-2015
产品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术材平衡含水率应接表A.1中我国各省(区)、轮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中的各地区值为评定依据,其中表A,1中未列出的城市应按各省(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为评定依据。
我国各省(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表A.1
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北京
*黑龙江
哈尔滨
齐齐哈尔
佳木斯
牡丹江
*吉林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天津
*山西
*河北
石家庄
*山东
*河润
#安徽
平沟平衡含水萃/%
各省市段城市名称
*湖北
*潮南
乌鲁术齐
*宁夏
*陕西
*青海
*重庆
*四川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GB/T 13668—2015
各省市技城市名称
*西截
*贵州
*云南
*上海
*江苏
*福建
表A.1(续)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各省市及城市名称
*广西
*广东
*海南(海口)
*台湾(台北)
*香港
年平均平衡含水率/%
注1:我国各省(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乎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主要参照了GB/T 6491—2012中表A1和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木材工业实用大会》之一的木材干爆卷中的1.3.3我国各地木材平衡含水率的年估计他。
注2:凡有“*”表示我国各省(区)直辖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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