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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40-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40-1994

中文名称:饲料酵母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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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饲料 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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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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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B/T 1940-19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940规定了饲料酵母产品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菌体蛋白为主的饲料酵母。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固体原料接种发酵,经干燥后获得的含酵母饲料。
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 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 4634饲料粗纤维测定方法
GB6004
试验筛用金属编织方孔网
GB 6432
饲料粗蛋白质测定方法
GB 668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8451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 1309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3术语
3.1饲料酵母;指以碳水化合物(淀粉﹐糖蜜,以及味精、造纸、酒精等高浓度有机废液)为主要原料,经液态通风培养酵母菌﹐并从其发酵醪中分离酵母菌体(不添加其他物质),酵母菌体经干燥后制得的产品。
3.2酵母菌:主要指产阮假丝酵母菌(Candida utilis),热带假丝酵母菌(Candida tropicalis),园拟酵母菌(Torula utilis),球拟酵母菌(Torulopsis utilis)和酿酒酵母菌(Saccharomyces cerevisiae)等。
3.3细胞数:指样品加水稀释后﹐在显微镜下能看见的酵母细胞数量。
3.4粗纤维:指样品经稀酸﹑稀碱处理,脱脂去灰后的有机物(纤维素及少量半纤维素,木质素)的总称。
3.5粗蛋白质:指样品经水洗除去无机氮化合物后,用凯氏定氮法测得的蛋白质含景。
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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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饲料酵母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1940---1994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酵母产品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菌体蛋白为主的饲料酵母。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固体原料接种发酵,经干燥后获得的含酵母饲料。
2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4634
饲料粗纤维测定方法
GB6004
GB6432
GB6682
GB 8451
试验筛用金属编织方孔网
饲料粗蛋白质测定方法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GB 10648
GB 13079
GB13091
3术语
饲料标签·
饲料中总碑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3.1饲料酵母:指以碳水化合物(淀粉,糖蜜,以及味精、造纸、酒精等高浓度有机废液)为主要原料,经液态通风培养酵母菌,并从其发酵酸中分离酵母菌体(不添加其他物质),酵母菌体经干燥后制得的产品。
3.2酵母菌:主要指产假丝酵母菌(Candidautilis),热带假丝酵母菌(Candida tropicalis),园拟酵母菌(Torula utilis),球拟酵母菌(Torulopsis utilis)和酿酒酵母菌(Saccharomyces cerevisiae)等。3.3细胞数:指样品加水稀释后,在显微镜下能看见的酵母细胞数量。3.4粗纤维:指样品经稀酸、稀碱处理,脱脂去灰后的有机物(纤维素及少量半纤维素、木质素)的总称。3.5粗蛋白质:指样品经水洗除去无机氮化合物后,用凯氏定氮法测得的蛋白质含量。4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见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4-23批准1994-12-01实施
理化要求见表2。
水分,%
灰分,%
碘反应(以碘液检查)
细胞数,亿个/克
粗蛋白质,%
粗纤维,%
4.3卫生要求见表3。
碑(以 As 计),mg/kg
重金属(以Pb计),mg/kg
沙门氏菌
试验方法
5.1试验要求
QB/T1940—1994
优等品
淡黄色
具有醇酵母的特殊气味,无异臭味一等品
应通过sswo.400/0.250mm的试验筛无异物
优等品
优等品
一等品
不得呈蓝色
一等品
不得检出
淡黄至褐色
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本方法中所用的水,在未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GB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所用的试剂,在未注明规格时,均指分析纯(A.R)。试验方法中的“溶液”在未注明溶剂时,均为水溶液。
测定样品,必须做平行试验
5.2水分
5.2.1·原理
样品于103℃直接干燥,所失质量的百分数即为该样品的水分。5.2.2仪器
电热干燥箱:控温103℃士2℃;分析天平:感量0.1mg;
称量瓶:50mm×30mm;
d。干燥器:用变色硅胶作干燥剂。5.2.3分析步骤
QB/T 1940--1994
称取试样3g(称准至0.0002g)于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人103℃土2℃电热干燥箱内烘干5h后,取出,盖上盖子,移人干燥器中冷却。30 min后称量。5.2.4计算
X,=m/mz×100
式中:X,\——样品的水分,%;
称量瓶的质量,g;
烘干前称量瓶加试样的质量,g;烘干后称量瓶加试样的质量,g。5.2.5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0.1%。
5.3灰分
5.3.1原理
样品经550℃灼烧后所残留的物质,用百分数表示,即为该样品的灰分。5.3.2仪器
高温炉:控温550℃士20℃;
分析天平;感量0.1mg;
瓷甘:50mL;
干燥器:用变色硅胶作干燥剂。5.3.3分析步骤
(1)
称取试样2g(称准至0.0002g)于已灼烧至恒重的瓷中,在电炉上慢慢加热使试样炭化至无烟,放人高温炉中,于550℃土20℃灼烧5h后,取出,盖上盖子,在空气中冷却约1min,移人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
5.3.4计算
式中:X.~--样品的灰分,%;
瓷埚的质量,名;
灼烧前瓷埚加试样的质量,g;
灼烧后瓷娲加试样的质量,g。
5.3.5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0.1%。
5.4碘反应
m2一m
5.4.1原理
碘液与样品中的淀粉反应呈蓝色,由此可判断样品中是否含有淀粉。(2)
5.4.2试剂
碘溶液(0.1mol/L):称取1.3g碘和3.5g碘化钾,溶于50mL水,稀释至100mL,贮存于棕a.
色瓶中。
QB/T 1940--1994
b,碘指示液:吸取10mL碘溶液(0.1mol/L),用水稀释至100mL。5.4.3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50g,加人10mL水稀释摇匀,用吸管滴加0.5mL碘指示液,观察是否呈现蓝色,并作记录。
5.5细胞数
5.5.1原理
样品加水稀释后,滴人血球计数板内,通过显徽镜直接计数法,测定出计数室内的酵母细胞数,再根据计数室的体积,计算出该样品的细胞数。5.5.2仪器
血球计数板;
生物显微镜;
分析天平:感量0.1mg。
5.5.3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5~1.0g(称准至0.0002g),加水稀释至100mL,充分摇勾(摇时可加入数十粒小玻璃球以便使样品中的细胞充分分散),吸取1mL该菌液再稀释100倍(稀释倍数应以血球计数板的每小格内含有 1~2个酵母细胞为宜)。取干净的血球计数板,将盖玻片置于计数板上,用吸管吸取稀释后的菌液,加1滴于盖玻片边缘,菌液自行渗人,充满整个计数室。静置1~~2min,使细胞全部沉降至计数板表面。用生物显微镜计数(至少需数100个小格)。
5.5.4计算
A×400×10*×D_A×4XD
nXmX108
式中:X.\-样品的细胞数,亿个/克;n—所数得的小格数;
A-n个小格内酵母细胞的总数,个;D试样的稀释倍数;
m---试样的质量(以干物质计),g,400----血球计数板上总的小格数;nXmX102
10—-相当于计数室容积扩大为1mL时的换算系数。5.5.5结果的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10%。
5.6粗蛋白质
5.6.1A法
5.6.1.1样品处理
(3)
称取试样0.2g(称准至0.0002g)于250mL烧杯中,加人50mL水,煮沸。静置1h,用双层定量滤纸过滤。于50~60℃烘至略干时,将滤纸卷成细卷放入凯氏烧瓶中,测其蛋白质含量。5.6.1.2分析步骤
按GB6432执行。
5.6.2B法
5.6.2.1原理
TKAKAca
先用水洗去被测样品中的无机氮化合物,然后采用凯氏定氮法测定,样品与硫酸和催化剂一同加热硝化,使其蛋白质分解。生成的氨与硫酸结合生成硫酸铵,然后加碱蒸馏,使氨逸出,用过量硼酸吸收后,以酸滴定测出氮含量,在乘以氮与蛋白质的换算系数,即为该样品的蛋白含量。106
5.6.2.2仪器
QB/T1940-1994
凯氏定氮仪:成套或自行组装的常量蒸馏式;a.
分析天平:感量0.1mg;
滴定管:25mL。
5.6.2.3试剂和溶液
不含氮的水:取强碱性及强酸性阴阳离子交换树脂(2:1),依次装入直径3cm、长5cm的交换柱中,将水以 3~~5 mL/min的流速通过交换柱;b.
浓硫酸:98%;
氢氧化钠溶液(400g/L):称取400g氢氧化钠溶于1L不含氮的水中,静置,吸取上层清液于c.
带橡皮塞的瓶内;
硼酸溶液(20g/L):称取2g硼酸,用不含氮的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混合催化剂:将硫酸铜(CuSO,·5H2O)和无水硫酸钾按1:9的比例混合并研细;盐酸标准溶液[c(HCl)=0.1 mol/L;按 GB 601 配制与标定;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5g/L溴甲酚绿乙醇溶液和1名/L甲基红乙醇溶液按等体积混合。5.6.2.4分析步骤
样品处理
称取试样0,2g(称准至0.0002g)于250mL烧杯中,加人50mL水,煮沸。静置1h,用双层定量滤纸过滤。于50~60℃烘至略干时,将滤纸卷成细卷放人凯氏烧瓶中,测其蛋白质含量。采用戒套仪器测定样品的蛋白质含量,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自行组装的仪器按下述方法进行操作。
b、样品消化
将滤纸卷成细卷放入250mL凯氏烧瓶中,加人5g混合催化剂,缓缓沿璧加人10mL浓硫酸,摇匀,在通风橱内文火加热至泡沫停止发生后,大火使之沸腾。待溶液清亮后,再继续加热20~30min。c.蒸馏
待硝化液冷却后,缓缓加人20mL不含氮的水,摇匀,冷却。连接凯氏烧瓶与蒸馏装置,将馏出管的尖端插人盛有20g/L硼酸溶液25mL和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2~3滴的三角瓶中,馏出管尖端应在液面之下。通过加液管加人400/L氢氧化钠溶液40mL于凯氏烧瓶中,轻轻摇勾,使内容物混匀,然后加热蒸馏。待馏出液达到约100mL时.停止蒸馏。d.滴定
用0.1mol/L盐酸标准溶液滴定馏出液,颜色由蓝绿色消失转变为灰红色即为终点。记录消耗盐酸标准溶液的毫升数。
按5.6.2.4中A、B、C、D条进行空白试验。5.6.2.5计算
a,样品的总氮含量按式(4)计算:(V2--V)XcX0. 014
样品的总氮含量,%,
式中X,
Vi——空白滴定时消耗盐酸标准溶液的衰升数,mL;V—试样滴定时消耗盐酸标准溶液的毫升数,mL;盐酸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试样的质量,;
0.014-—与1.00 mL盐酸标准溶液(c(HCl)=1.000 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氮的质量。样品的蛋白质含量按式(5)计算:b.
样品的蛋白质含量,%;
式中:X,-
X,--样品的总氮量,%;
氮换算成蛋白质的系数。
5.6.2.6结果的允许差
QB/T 1940
—1994
X, - X4 X 6. 25
测定总氮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0.1%。5.7粗纤维
5.7.1A法
按GB6434执行。
5.7.2B法
5.7.2.1原理
(5)
样品经酸、碱处理后,原料中的淀粉、部分半纤维素、蛋白质等变成可溶性物质而被除去。再用乙醚、乙醇除去醚溶物,经高温灼烧扣除灰分,所余量称为该样品的粗纤维含量。5.7.2.2仪器
分析天平:感量0.1mg;
电热干燥箱:控温103℃土2℃;高温炉:控温550℃士20℃,
消煮器:带有冷凝管的锥形瓶;过滤装置:带有抽真空装置、吸滤瓶及漏斗:滤器:SSW0.075/0.05mm不锈钢网或尼龙网,或G2玻璃滤器;古氏埚:30mL。应预先加人30mL酸洗石棉悬浮液,再抽干,以石棉厚度均匀,不透光为宜;粗纤维自动分析仪。
5.7.2.3试剂和溶液
硫酸溶液(12.5g/L);
氮氧化钠溶液(12.5g/L),
盐酸:1+3溶液;
酸洗石棉:市售或自制(将中等长度酸洗石棉在盐酸溶液(1十3))中煮沸45min,过滤后于550C灼烧16h,用12.5g/L硫酸溶液浸泡且煮沸30min。过滤并用水洗净酸。用12.5g/L氢氧化钠溶液煮沸30min,过滤。再用少量硫酸溶液洗一次,用水洗净,烘干后于550℃灼烧2h,其试验结果为每克石棉含粗纤维值小于1mg);
e.乙醇:95%,化学纯;
f.乙醚化学纯;
g.正辛醇:消泡剂。
5.7.2.4分析步骤
采用粗纤维自动分析仪测定样品的粗纤维含量,按仪器说明书进行操作。非自动测定仪按下述要求进行操作。
称取试样2g(称准至0.0002g),放人消煮器中,加人已沸腾的12.5g/L硫酸溶液200mL.和1滴正丁醇,立即加热,应使其在2min内沸腾,且连续微沸30min,过滤,用沸蒸馏水洗至不含酸。放人原容器中,加人已沸腾的12.5g/L氢氧化钠溶液200mL,同样准确微沸30min。立即在铺有石棉的古氏埚上抽滤,先用25ml硫酸溶液(12.5g/L)洗涤,再用沸蒸馏水洗至滤液为中性。用15mL乙醇洗涤残渣,再用15mL乙醚洗涤残渣,将古氏增埚和残渣放人烘箱,于103℃士2℃下烘干2h,移人干燥器中冷却至30min,称量。再于550℃士20℃的高温炉中灼烧5h,取出,冷却约1min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案温,称量。
TKAKAca
5.7.2.5计算
样品的粗纤维含量,%,
式中;X.——
试样的质量,g
QB/T 1940-1994wwW.bzxz.Net
103℃烘于后埚及试样残渣的质量,g+550℃灼烧后埚及试样灰分的质量,g。5.7.2.6结果允许差
平行试验测定值之差≤0.1%。
按照GB13079执行。
5.9重金属
按照GB8451执行。
5.10 沙门氏菌
按照GB13091执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原料、同配方、向工艺所生产的,同一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商标,同一包装线,并具有同一质量合格证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
按表4抽取样品。
(袋)
26~150
151~500
501~3200
3201~35000
6.3不合格分类
A 类不合格
B 类不合格
6.4交收检验
抽样本数
(袋)
合格判定数
砷、重金属、沙门氏菌、碘反应、细胞数、粗蛋白质、粗纤维。感官要求、水分、灰分。
不合格判定数
6.4.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并签署质量合格证产品方可出厂。
6.4.2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包装、净重、感官要求、水分、灰分、碘反应、细胞数、粗蛋白质。6、5交收检验判定规则
6.5.1按表3抽取样本,进行包装和净重的检查。达到不合格判定数者,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2:按表3抽取样本,再从每个样本中抽取100g样品,将所抽取的样品混勾,用对角四分法分为两份,一份封存备查,另一份做感官和理化分析。按表1和表2中规定的指标进行检测。如有某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重新自两倍量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推。若仍有--项A类不合格或两项B类不合格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409
6.6型式检验
QB/T1940-1994
一般情况下,企业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更改主要原辅材料;
更改关键工艺;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或半年),重新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进行型式检验。6.6.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除交收检验项目外,还有碑、重金属、沙门氏菌、粗纤维。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按6.5进行。
6.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分析和判定。6.8出口产品按合同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销售产品内外包装的标签标志必须符合GB10648标准的有关规定。标签的基本内容,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标明粗蛋白质、粗纤维、水分、灰分、细胞数含量。7.1.2储运图示的标志必须符合GB191的有关规定。7.2包装
7.2.1包装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第五章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7.2.2大包装饲料酵母内衬单层聚乙烯塑料袋或双层牛皮纸袋,外套编织袋包装,封口严密,每袋净重为20~25kg,允许公差士0.5%。
7.2.3小包装饲料酵母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封口严密,再用纸箱包装,每袋净重为.500g,允许公差±2%。
7.2.4大包装的夹层或小包装的纸箱内,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7.3运输、贮存
7.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雨、雪、日晒、高温、受潮和人为损坏。7.3.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车翻或其它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无外来气味和污染物。7.3.3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物品混装混运混贮。7.3.4贮存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防潮湿,不得露天堆放。7.3.5仓库要定期进行检查,应防止鼠咬、虫等现象。7.4保质期
饲料酵母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山东科学院生物研究所、中国农科院饲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定昌、康永璞、王中山、李淑敏。110
TKA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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