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95.11-200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50供电系统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EC 60364-4-442:199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21, 字数:36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11-2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向低压系统供电的变电所的高压侧一旦发生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时,向低压系统的人员和设备提供的安全措施。 GB 16895.11-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 GB16895.11-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GB16895.11—2001
本标准第442.1.2 条、第.442.1.3条、第442.2条~第 442.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是系列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一部分,在技术内容上等同采用IEC60364-4-442:1993《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和其第1次修改(1995)、第2次修改(1999)。《建筑物电气装置》国家系列标准包括如下7部分: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2部分定义bzxz.net
第3部分
一般特性评估
第4部分
安全防护
第5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
第7部分
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在IEC60364-4-442的技术内容中引用的IEC60664-1:1992,已被等同采用为相应国家标准GB/T16935.1一199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林、郭汀、朱德基、何伟恩、黄德明。GB16895.11—2001
IEC 前言
1)IEC有关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特别关心这些问题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制定,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表达国际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在各自国家的规程中采用IEC标准。IEC 标准与相应的国家规程之间,如有不一致处,尽可能在国家规程中明确指出。
本标准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起草。本报纸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六个月法则
64(CO)175
赞同这个标准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附录A仅供参考。
表决报告
64(CO)213
第1次修订的IEC前言
本修订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起草。本修订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国际标准草案
64/748/DIS
表决报告
64/795/RVD
赞同这个修订文件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第2次修订的IEC前言
本修订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起草。本修订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国际标准草案
64/1046/FDIS
表决报告
64/1061/RVD
赞同这个修订文件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90
GB 16895.11—2001
IEC引言
本标准的规定不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公用电力公司管辖的系统(参见IEC364-1中的范围)。流经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的故障电流,引起了变电所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电位,即故障电压的显著升高,它的量值取决于:故障电流的大小,和
-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的电阻。故障电流可能引起:
低压系统对地电位即应力电压的普遍升高,从而可能使低压设备的绝缘被击穿;低压系统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位的普遍升高,从而产生故障电压和接触电压的升高。注:本标准中的“高压(HV)\一词系指超过电压区段I上限的电压。“低压(LV)\一词系指不超过电压区段1上限的电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电气装量对暂时过电压和
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4: Protection for safety-Chapter 44: 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itages-Section 442-protection of low-voltage installationsagainst temporary overvoltages and faults betweenhigh-voltage systems and earth442.1通则
GB 16895.11—2001
idt IEC 60364-4-442:1993
注:本标准各条只考虑以下四种情况,它们通常是引发最严重的暂时过电压(其定义见IEV604-03-12)的原因。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相应条文的解释性说明见附录A,低压 TN和 TT系统中的中性导体断开(见 442.6条);-低压IT系统的意外接地(见442.7条);低压电气装置中的短路(见442.8条)。442.1.1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向低压系统供电的变电所的高压侧一旦发生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时,向低压系统的人员和设备提供的安全措施。442.1.2故障电压
由高压系统的接地故障引起的故障电压或接触电压,它的量值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图44A中曲线F 和 T 所给的值。
442.1.3应力电压
由高压系统接地故障引起的用户电气装置中低压设备上的工频应力电压,它的量值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表44A中规定的值。
1工频应力电压系指绝缘两端所呈现的电压。2如果低压设备的绝缘水平合适,并且符合442.3条所规定的条件,则变电所低压设备允许承受更高的应力电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21批准92
2002-11-01实施
GB 16895.11—2001
表44A
低压电气装置中允许的交流应力电压,VU。+250 V
U。+1.200 V
切断时间,s
由于特殊原因(例如系统中有一根相导体接地),低压系统对地的(最高)标称电压不足U。时,应力电压应另行规定。
2表中第 1 行数值用于较长的切断时间的系统,例如阻抗接地的高压系统;第 2 行数值用于较短切断时间的系统,例如直接接地的高压系统。上述两行数值是低压设备考虑了暂时过电压因素进行适当绝缘设计的准则(见 GB/T 16935. 11997 的 1.3. 7.1)。当低压设备接人一个其中性导体与变电所的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极相连的TN系统,且在总等电位联结影响区域外使用时,它的基本、双重和加强绝缘会出现这些交流暂时过电压。当低压设备在总等电位联结区域内使用时,该总等电位联结连接到建筑物装置电源进线端的TN系统的保护导体上,则不会出现这些过电压。
442.1.4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3870.1-1992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第一部分:常用部分(neqIEC60479-1:1984)GB14821.1—1993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egvIEC60364-4-41:1992)GB16895.1-1997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idtIEC60364-1:1992)442.2变电所的接地系统
变电所应有一个接地系统,它应与下列物体连接:接地极,
变压器箱;
高压电缆的金属护层;
低压电缆的金属护层。但中性导体已通过独立接地极接地的除外;高压系统的接地导体;
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可导电部分。
442.3变电所的接地配量
如果442.3.1或442.3.2条能分别或同时满足,则可认为已符合442.4条和442.5条所列的条件如果442.3.1条或442.3.2条均不能满足,则应满足442.4和442.5条的要求。442.3.1变电所连接到
带有已接地的合适的有金属护层的高压电缆;或带有已接地的合适的有金属护层的低压电缆;或带有已接地的合适的有金属护层的高压和低压混合电缆。而且在所有情况下:
上述电缆总长度超过1km。
442.3.2变电所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不超过1Q93
GB 16895.11—2001
442.4低压电气装置中与系统接地类型有关的接地配置442.4.1符号
本标准中使用的符号有:
Im:高压系统中流经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部分的接地故障电流;R: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电阻,U。: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点的电压;U:低压系统线电压,
Ut:低压系统中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地之间的故障电压;UI变电所低压设备中的应力电压;U2:用户系统低压设备中的应力电压。442.4.2TN系统
a)当故障电压RXIm能在图44A中给出的时间内被切断时,低压系统的中性导体可以与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相连接(见图44B中的TN-a)。注:如果建筑物内电气装置的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是用保护导体与总等电位联结相连接,则接触电压实际为ov。
b)如果条件a)得不到满足,低压系统的中性导体应通过一个电气上独立的接地极接地(见图44B的TN-b),在这种情况下应满足442.5.1条要求。442.4.3TT系统
a)当应力电压(R×I.+U。)与表44A给出的切断时间的关系适合于用户系统低压设备的绝缘水平时,低压系统的中性导体可以与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相连接(见图44C中的TT-a)。b)如果条件a)得不到满足,低压系统的中性导体应通过一个电气上独立的接地极接地(见图44c中的TT-b)。在这种情况下应满足442.5.1条要求。如果建筑物内电气装置的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是用保护导体与总等电位联结相连接,则接触电压实际为0V。
442.4.4IT系统
a)如果在故障电压(RXI)下,能按图44A中给出的时间内切断,则用户电气装蟹中的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与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相连接(见图44D、44J和44K)。如果该条件不能满足,则低压电气装置中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个电气上独立于变电所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系统的接地极相连接(见图44E~44H)。b)当用户电气装置中的低压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一个电气上独立于变电所的接地极接地时,及当应力电压(R×Im十U。)与表44A给出的切断时间的关系适合于用户电气装置的低压设备时,则低压系统的中性点阻抗(如果有的话)应与变电所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相连接(见图44E)。如果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则中性点阻抗应经过个电气上独立的接地极接地(见图44F和44H)。这种情况下应满足442.5.2条要求。442.5对变电所低压设备中的应力电压的限定442.5.1TN系统和TT系统
当TN系统和TT系统的中性导体通过一个电气上独立于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接地时(见图44B中的TN-b和图44C中的TT-b),应力电压(RXI+U。)应在与变电所低压设备的绝缘水平相对应的时间内被切断。
注:变电所低压设备的绝缴水平可高于表44A中给出的值。442.5.2IT系统
GB16895.11—2001
当IT系统的中性点阻抗(如果有的话)及用户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通过一个电气上独立于变电所的接地极接地时(见图44F、44G和44H),则应力电压(RXIm+U。)应在与变电所低压设备的绝缘水平相对应的时间内被切断。442. 6 TN 和 TT 系统中中性导体开路引起的应力电压应考虑到,当三相TN或TT系统的中性导体开路时,承受相对中性导体间的额定电压的基本、双重和加强绝缘和元件能短暂地承受线电压。这时的应力电压能达到U=√3U。。442.7IT系统意外接地引起的应力电压应考虑到,当IT系统的某个相导体意外的接地时,承受相对中性导体间的额定电压的基本、双重和加强绝缘和元件能短暂地承受线电压。这时的应力电压能达到U=3U。。442. 8相导体与中性导体间的短路引起的应力电压应考虑到,当相导体与中性导体间短路时,在5s内应力电压能达到1.45U。。95
GB 16895.112001
图44A由高压系统接地故障引起的故障电压F和接触电压T的最长持续时间
6701000
电压.v(a.c.r.m.s)
变电所
GB 16895. 11—2001
U, U。
U = R× Im+Uo
图44BTN-系统
低压电气装置
U= U,= U。
U= R× Im
Uz = Uo
Ur = 0
变电所
GB 16895. 11--2001
U,= Uo
U# R×1m+Uo
图44CTT-系统
低压电气装置
Uz == R× Iα+U。
Uz Ue
GB 16895.11-2001
U, U。
Uz = U, = Uo
U,= R×Im
1.低压系统中不存在故障
U,= Ua/3
U, = U,=UoN3
U=R×Im
2.低压系统中存在第一次故障
图44DIT-系统,例a
GB 16895.11--2001
U, = Uo
U, = R× 1m+U.
1.低压系统中不存在故障
U, = Ua/3
U2 = R× Im+ Uo/3
U+=RAXIJSUL
2.低压系统中存在第一次故障
图44EIT-系统,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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