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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299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2994-2008

中文名称: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Electrically heated blankets,pads and mattress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8-06-16

实施日期:2008-12-01

作废日期:2020-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电热毯 电热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00家用、商用和工业用加热器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3家用电热器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3898-1999;被QB/T 2994-2020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5.0

出版日期:200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向东、葛丰亮、徐艳容、李伟铭、于盟盟、欧邦兴、张静、付鹏、王峰、张伟民、刘剑平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97.030
分类号:Y63
备案号:2498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94-2008
代替QB/T3898-1999
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Electricallyheatedblankets,pads and mattresses2008-06-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12-01实施
本标准是对QB/T3898一1999《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的修订。本标准与QB/T3898一1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关于“稳定状态”的定义,删除了“调温装置”的定义:增加了6.1“试验的一般条件”和6.2“试验用仪器、仪表”;QB/T2994—2008
将第3章“型式和基本参数”修改为第4章“型号命名”,其中增加了名称代号、派生代号等;原第4章“技术要求”修改为第5章“要求”,其中原标准4.2“器具的规格、尺寸”修改为5.2“尺寸及形状误差”,并对尺寸误差做了具体的规定;修改了电源线长度的定义及长度要求;增加了关于电热毯电磁辐射的要求;提出了关于电热毯、电热垫安全使用年限的要求;一删除了关于“无线电干扰和电视干扰的抑制”的相关内容。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青岛市琴岛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遵义航天娄山电器化工有限公司、石家庄梦洁实业有限公司、石家庄望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钱江家用电器厂、上海剑剑电线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向东、葛丰亮、徐艳容、李伟铭、于盟盟、欧邦兴、张静、付鹏、王峰、张伟民、刘剑平。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国家轻工业局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3898一1999《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1范围
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QB/T2994-2008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706.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IEC62233:2005家用和类似电器关于人体暴露的电磁场的测量方法GB/T21097.1一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3术语和定义
GB4706.8所确立的及下述术语适用于本标准。3.1
均匀发热式器具uniformtemperatureappliance在整个发热面积上温度均匀分布的器具。3.2
多温区域器具non-uniformtemperatureappliance在整个发热面积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温度区域,而各区域内的温度是均匀的器具。3.3
稳定状态steadyconditions
在试验环境条件及正常工作条件下,器具柔性部件发热面的表面任意点温度波动范围不超过2℃/h,QB/T2994-2008
4型号命名
派生代号(例):
使用方法代号:
可洗x
多温区域D
下铺式|x
上盖式S
制造商改进设计代号:阿拉伯数字规格代号:长×宽(单位:mm×10)控制方式:
控制型K
其他型 T
电热毯T
名称代号:电热垫D
电热褥垫R
示例1:型号为TK200×140-2XD,其含义是:尺寸为2000mm×1400mm的控制型下铺式多温区电热毯,第2次改进设计。
注1:派生代号可省略、可增加(增加时说明书应明示其代表的含义)注2:异形器具柔性部件标注其最大长宽尺寸。注3:电热垫可以不标注使用方法代号。5要求
器具应符合GB4706.8及本标准的要求。5.1外观
器具表面应平整、清洁、柔软,针迹整齐均匀、缝合牢固。如有倒角,则四周圆弧应均匀对称。控制装置的外壳应完整、光滑、无缺陷。5.2尺寸及形状误差
器具外形尺寸的下偏差值:
一标称尺寸不小于1000mm的器具,其下偏差不大于5%;一标称尺寸小于1000mm的器具,其下偏差不大于4%;器具相邻边应互相垂直,其垂直度用对角线长度差表示。宽度不大于1200mm的器具,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50mm;宽度大于1200mm的器具,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100mm。5.3电源线及连接软线的长度
器具的电源线及连接线的长度应不小于1800mm。5.4电磁辐射
器具正常工作时,实际测量值应与在50Hz时磁感应强度的参考值BRL直接进行比较。带有局部高场强的器具应考虑IEC62233:2005中附录C给出的耦合因子ac(r),使用在fco处的BRL。由公式(1)或(2)可以计算得到加权结果:Bms
(1)
或者使用耦合因子a(ri)
式中:
单次测量的加权结果;
磁感应强度的有效值:
Wn=a.(r)xW
在fco处磁感应强度的参考值;
参考IEC62233附录C或表D.3的耦合因子:利用ac(r)计算非均匀场耦合情况下单次测量的加权结果。QB/T2994—2008
.(2)
传递函数是参考值BRL的倒数并且在Bo处规定,此处频率定义为fco,,十般规定使用交付电网频率。(例如fco=50Hz或60Hz)。
最终的加权结果W不应超过1。
5.5温升及其均匀性
5.5.1器具在规定条件下,温升不小于17K。5.5.2均匀发热式器具在规定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状态时,其发热表面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大于14℃。
5.5.3多温区域器具在规定条件下,达到稳定状态时,其发热表面最高温区的平均温度与最低温区的平均温度之差不小于5℃。在各个发热区域内发热表面的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大于14℃。5.6控制装置
5.6.1控制型器具的控制温度误差不大于±7℃,5.6.2其他型器具的控制装置应有明显的档位或升降温度标志。5.7清洗
声明可清洗的器具,在清洗后仍应符合5.1~5.6的要求,5.8安全使用年限
5.8.1制造商应明示器具的安全使用年限。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
一电热垫的安全使用年限为3年:一电热褥垫的安全使用年限正在考虑中。5.8.2安全使用年限以生产日期开始计算。6试验方法
6.1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的环境温度按GB4706.8中的“试验的一般条件”中的对应要求;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其波动范围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电源频率为额定频率,其波动范围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在GB4706.8的“定义”中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一在一个器具上按顺序经受所有试验。6.2试验用仪器、仪表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但型式检验用的电气测量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出厂检验时应不低于1.0级;
测量温度用的仪表精度在0.5K以内,采用热电偶测量时,热电偶应满足GB4706.8中的相应要求;
QB/T2994—-2008
测量质量用的仪器最小读数应不大于5g。6.3外观
视检。
6.4器具尺寸
将器具在无明显拉伸的情况下平铺在台面上,用量具测量被测器具的尺寸,其读数精确到10mm。长度与宽度的测量:在与长度垂直的边上均匀测量4个宽度值,与宽度垂直的边上均匀测量3个长度值,各取算术平均值;
-对角线长度差的测量:测量两对角线长度(如倒角为圆弧应以圆弧的中心为测试点),并计算其算术差即为相邻边的垂直度。6.5电源线及连接线长度
在电源线及连接线处于无明显拉伸的情况下,用量具测量软线从自然进入器具柔性部件边缘处的那一点到进入电源插头的那一点之间的长度。6.6电磁辐射
采用IEC62233的试验方法。
6.7.温升及其均匀性
6.7.1试验条件
器具应在以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测试:器具在6.1规定的环境温度下放置24h;-对于控制型器具调整控制装置到最高温度或最大功率;其他器具使其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工作:热电偶的直径不应超过0.3mm;
温升及均匀性在器具达到稳定状态时进行;-对上盖式电热毯,在器具和下覆盖层之间进行;-对除上盖式电热毯外的器具,在器具和上覆盖层之间进行;对于电热毯或电热褥垫:热电偶应焊接在25mmx25mm×0.5mm的铜或黄铜片上(其分布见图1),铜片交替放在发热元件上和发热元件之间,并采用缝合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将其固定。测量时使铜片上没有感温元件的一面与器具的使用面(在正常使用中与使用者接近的那一面)相接触,测试点应布在器具有效发热面内,测试点的数量不少于16个,在其发热面的长度和宽度方向的测试点应均匀分布,长度上两端测点的铜片中心至发热面边沿的距离为长度方向测试点间距的一半,测试点数应满足相邻测试点的间距不大于200mm(见图1);对于电热垫:热电偶应焊接到65mm×65mm×0.5mm的铜或黄铜片上,铜片的放置位置为其一边平行于走线的方向且能覆盖住最多数量的发热元件。温度至少在6个位置上测量。柔性部件的每个外表面上有三个点。
6.7.2器具温升
在以上条件下测出的各点的温度并计算出平均值后减去室温为温升值。6.7.3器具温差
在以上条件下测出各点温度,用最高温度点的温度值减去最低温度点的温度值为温差值。6.7.4多温区域器具高、低温区温差在以上条件下测出各温区的各点温度并计算出相应的算术平均值,用最高温区温度算术平均值减去最低温区温度算术平均值的差值。4
6.8控制装置
口口口口 
中中中央
口口口口
中中中中
口口口
1一发热面积;2一铜或黄铜片;3电热毯或电热褥垫图1具
感温元件分布
QB/T2994—2008
6.8.1控制型器具达到稳定状态后,立即测量器具温度,测试方法同6.7,每隔10min测量一次,共测5次,求算术平均值。
6.8.2其他型器具的控制装置,在不通电的状态下,用手感和视检进行检查。6.9清洗
可清洗器具按照制造商所提供的清洗说明进行清洗试验。6.10安全使用年限
安全使用年限的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之中。检验规则
每个产品应经制造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出厂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7.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方法见表1。表1
标志和说明
输入功率和电流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出厂抽样检验
本标准
试验方法
出厂抽样检验项目见表2。抽样采用GB/T2828.1,检查批的批量、合格质量水平和抽样方案由制造商自行决定。
QB/T2994-2008
试验项目
尺寸、形状及误差
电源线长度
控制装置
防触电保护
输入功率和电流
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机械强度
内部布线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型式检验
本标准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试制的新产品;
设计、工艺或所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试验方法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和GB4706.8所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的抽样采用GB/T2829。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产品出售。GB4706.8
無练解服
缺陷分类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若型式检验合格,则表示周期生产的产品合格。7.4验收
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订货时,订货方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产品储存超过两年再出厂时,则须重新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抽样方法采用GB/T2828.1,检查批的批量、判别水平、质量合格水平和抽样方案由供货方和订货方共同商定。如订货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由订货方和供货方共同商定增加型式检验中部分项目或全部检验项目。如仍有争议,由法定部门进行仲裁。本次型式检验结束前,供货方质量检验部门或订货方可参考上次型式检验结果验收产品。但必须以本次型式检验结果为准。
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8.1产品标志
产品的标志除应符合GB5296.2、GB4706.8中第7章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a)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年限;
ib)型号;
c)规格。
8.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191的相关要求。QB/T2994-2008
包装应有可靠的防潮、防尘措施,保证产品的绝缘性能和保护层不受损伤,对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做好整洁工作后,连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单等进行包装。8.2.1产品包装标志
a)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b)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c)产品应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商标或标识。8.2.2
运输包装标志
a)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b)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c)产品应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商标或标识;d)产品数量;
e)包装箱毛重(kg):
f)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mm);g)注意事项标志“怕雨、堆码层数极限”等文字或符号;h)生产日期(可以加注批号)。8.3运输
8.3.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侵蚀。8.3.2搬运必须轻拿轻放,码放整齐。8.4购存
产品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其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7
QB/T2994-2008
国科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QB/T2994-2008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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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3264
印数:1-200册
定价: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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