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10009- 2018
FZ/T 10009- 201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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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标志
包装
混纺
化纤
棉及
纯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FZ/T 10009- 2018.
1范围
FZ/T 10009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的标志和包装.
FZ/T 10009适用于以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的本色纱线为原料,机织制成的本色布。其他织物可多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456包装 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5033出口产 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946塑料编织袋通 用技术要求
QB/T 3516牛皮纸
QB/T 3811塑料打 包带
3标志
3.1标志要求
标志应明确、清楚.耐久.便于识别,并在质量.数量等方面与内裴物相符。
3.2包内标志
3.2.1每段 布应在布正面两端5 cm处,采用梢印.贴标的形式.标注长度。梢印.贴标应易于清理。
3.2.2折叠包装.套简包装有包内说明书与包内拼件单,放在第-段布折叠处中间部位:尝筒包装有包内说明书,放在袋口的一端。
3.2.3包内 说明书示例见图1.包内拼件单示例见图2。
4.6拼件成包规定
4.6.1拼件布的长度:短码 40 m~110 m,长码110 m以上。
4.6.2拼件布的长度和长短码的搭配比例,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贸易双方的协议执行。
4.6.3拼件率按 式(2)计算,计算结果按GB/T 8170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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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10009—2018
代替 FZ/T10009—2009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Marking and packing for grey fabric of cotton, man-made fibre or blend
2018-10-2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04-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FZ/T10009—2009《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与 FZ/T10009—200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
2. 包装形式由使用用途的不同,调整为包装形式的不同,取消了市销布、加工环,包装形式调整为折叠包装、套筒包装和卷筒包装;
3. 增加包内拼件单、标注长度的要求,包内标志形式新增贴标内容;
4. 包装材料中塑料薄膜调整为塑料袋,同时新增了木塞、纸管卷装材料。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品分会(SAC/TC2C9/SC1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订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立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宝庆、秦朝辉、陈慧、刘建敏、马琳。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W08002—1985、FZ/T10009—1996、FZ/T10009—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的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化纤、其他纤维纯纺或混纺的本色纱线为原料,机织制成的本色布。其他织物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456
GB/T 5033
GB/T 8170
GB/T 8946
QB/T 3516
QB/T 3811
3 标志
3.1 标志要求
标志应明确、清楚、耐久、便于识别,并在质量、数量等方面与内装物相符。
3.2 包内标志
3.2.1 每段布应在布正面两端 5cm 处,采用销印、贴标的形式标注长度。销印、贴标应易于清理。
3.2.2 折叠包装、套筒包装有包内说明书与包内拼件单,放在第一段布折叠处中间部位;卷筒包装有包内说明书,放在袋口的一端。
3.2.3 包内说明书示例见图1;包内拼件单示例见图2。
【包内说明书内容示例】
生产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产品名称
注册商标
电话
幅宽/cm
密度/(根/10cm)
标准编号
经向/纬向
质量等级
纤维含量/%
长度/m
线密度/tex
【包内拼件单内容示例】
产品名称
段数
拼件工
复验工
段数
合计段数
包号
匹长
合计长度
3.3 包外标志
3.3.1 折叠包装、套筒包装的包外标志应在包的两端刷唛;卷筒包装的包外标志应在卷装袋的袋身制唛,卷装的一端标注产品名称、长度和包号。包外标志的具体内容示例见图3。
3.3.2 包外标志内容应包括:
生产企业名称
商标
质量等级
段数/段
总长度/m
成包质量/kg
成包日期 (月/日)
4 包装
4.1 包装要求
包装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受损伤,外观整洁,并适于储存和运输。
4.2 包装形式
本色布包装形式分为:折叠包装、套筒包装、卷筒包装。
4.3.1 包装方式技术要求
- 折叠包装:每一折长为 1m (或 1yd);折叠方式为对折三折或四折;包外加包皮布,预压后扎紧,打包紧度以插不进手为准;包外覆盖完整,严密。
- 套筒包装:平幅或双折,反面在外;包外覆盖完整,严密。
- 卷筒包装:整幅在卷布机上卷绕成卷,反面在外;卷紧,中间布不得折皱,外套织物袋;外套防水的塑料袋或塑编袋,袋口扎紧或缝严密。
4.3.2 包装材料技术要求
- 包皮布:粗平布,规格 60g/m²~80g/m²,要求粗平布经纬向断裂强力一般不低于 294N。
- 牛皮纸:20号。
- 塑料编织袋:按 GB/T 8946 规定执行。
- 塑料袋:按 GB/T 4456 规定执行。
- 塑料打包带:按 QB/T 3516 规定执行。
- 捆扎绳:规格 28tex×(12~21)棉股线,断裂强力不低于 932N,按 QB/T 3811 规定执行。
- 捆扎铁皮带:可用牢度相当的替代品。
- 木塞、纸管:用于大卷装,保证在长途运输中不变形。
- 其他:包装材料的规格与选择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4.3.3 回潮率
本色布成包时,实际回潮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范围。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表3 本色布允许最高实际回潮率】
- 再生纤维素纤维纯纺布:16%
- 再生粘化纤维混纺布:16%
- 棉/粘混纺布:9.5%
- 棉/粘混纺布:9.5%
- 纯棉布:7%
- 涤棉混纺布:7%
- 涤粘混纺布:7%
4.5 假开剪规定
4.5.1 假开剪距布头或布尾不小于 10m,两处相距不小于 20m;假开剪按二联匹不允许超过两处,三联匹及以上不允许超过三处。
4.5.2 假开剪点位置应做明显标志,并附假开剪段长记录单。
4.5.3 假开剪率 K 计算公式:K = (该品种本色布假开剪包数 / 该品种本色布总包数) × 100
计算结果按 GB/T 8170 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4.6 拼件成包规定
4.6.1 拼件布的长度:短码 40m~110m;长码 110m以上。拼件布的长度和长短码的搭配比例按贸易双方协议执行。
4.6.2 拼件率 P 计算公式:P = (该品种本色布排件包数 / 该品种本色布总包数) × 100
4.7 零布成包规定
4.7.1 零布成包段长规定如下:
- 大零布:10m 以上
- 中零布:5m ~ 9.9m
- 小零布:1m ~ 4.9m
- 斑零布:0.2m ~ 0.9m
- 角布:0.2m 以下
4.7.2 大零布根据品等成包;超过 20m 不足四长且不符合拼件要求的,亦按大零布处理;中零布成包限于一等品;小零布不允许有六大疵点;疵布不受零布长度限制。
5 其他
如对标志与包装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另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10009—201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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