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81023-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81023-2019
中文名称:防水透湿服装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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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FZ/T 81023-2019.
1范围
FZ/T 81023规定了防水通湿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1023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具有防水透湿功能的服装。
FZ/T 81023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纺织晶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 色用灰色样卡
GH/T 1335(所有部分)服装号型
GB/T3917.2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縫)撕破强力的测定
GH/T 3921- 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 皂洗色牢度
GH/T 4744纺织品防 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静 水压法
GH/T 4745纺织品防 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沾水法
GB/T 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T 5296.4清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晶和服装
GB/T 8427- 200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 光色牢度:飯弧
GH/T 8629- 2017 纺织品试验用家 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H/T 8630坊织品洗涤 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H/T 12704.2- -2009 纺织晶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 第2 部分:蒸发法
GH/T 14272羽绒服装
GB/T 15557服装 术语
GB 18401国家纺织产 晶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1294服装 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H/T 21295- 2014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H/T 29862纺织品纤维含 量的标识
GB/T31126纺织晶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和金氟段酸的测定
GB/T 31127- -201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拼接互染 色牢度
GB31701婴幼儿及 儿童纺织产晶安全技术规范
GH/T 31907服装测量方法 .
FZ/T 800020服装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80004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标准内容
ICS6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81023—2019
防水透湿服装免费标准bzxz.net
Waterproof and water-vapour permeabile garments2019-05-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FZ/T81023—2019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无锡市骑安体育救生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纤维检验局、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慧达、周双喜、陈百顺、杨秀月、程明、谭万昌、周震东、杨瑜榕、郝晓红、郭墩、姜楠楠。
1范围
防水透湿服装
FZ/T81023—2019
本标准规定了防水透湿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具有防水透湿功能的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GB/T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1335(所有部分)服装号型GB/T3917.2
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4744
GB/T4745
纺织品
纺织品
GB/T4841.3
GB/T5296.4
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静水压法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沾水法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1、1/3、1/6、1/12、1/25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8427—2008
GB/T8629
GB/T8630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GB/T12704.2—2009
GB/T14272
GB/T15557
GB18401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纺织品
羽绒服装
服装术语
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
第2部分:蒸发法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1294
GB/T21295
GB/T29862
GB/T31126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纺织品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和全氟羧酸的测定GB/T31127—2014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拼接互染色牢度GB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907
FZ/T80002
FZ/T80004
术语和定义
服装测量方法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GB/T155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FZ/T81023—2019
防水透湿服装waterproofandwater-vapourpermeabilegarments采用具有防水透湿功能的面料制成的服装。4要求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按GB/T5296.4和GB31701规定4.2
号型规格
号型设置按GB/T1335规定。
主要部位规格按GB/个1335有关规定自行设计。4.3
原材料
4.3.1面料
采用符合本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的面料:4.3.2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的里料。4.3.3内胆、填充物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的内胆用料、活里用料。采用的填充物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其中,羽绒填充物的品质还应符合GB/T14272规定。4.3.4辅料
衬布、垫肩、装饰花边、袋布、防水胶条等采用与所用面料、里料性能相适宜的衬布、垫肩、装饰花边、袋布、防水胶条等,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2缝线、绳带、松紧带
采用与所用面、里料、辅料的性能相适宜的缝线、绳带、松紧带(装饰线、装饰带除外)。钮扣、拉链、粘扣带及其他附件4.3.4.3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拉链(装饰扣、装饰拉链除外)及其他附件,钮扣、拉链、装饰扣、装饰拉链及其他附件应表面光洁、无毛刺、无缺损、无残症、无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且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生锈。拉链啮合良好、顾滑流畅。粘扣带双面吻合密切,粘合力适宜注: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是指在正常穿着条件下,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边缘和尖端。4.4对条对格
4.4.1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1规定,特殊设计除外。部位名称
左右前身
袋、袋盖与大身
领尖、驳头
对条对格规定
条料顺直,格料对横,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3条料对条,格料对格,互差不大于0.3条料、格料对称,互差不大于0.3两袖左右顺直,条格对称,以神山为准,互差不大于1.0条料对条,格料对横,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3格料对横,袖隆10.0以下互差不大于0.1裤前后档缝·前片、后片左右条格对称裤侧缝,中档以下,条料顺直、格料对横,允斜不大于0.8注:特殊设计除外。
倒顺毛绒、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特殊设计除外。色差
FZ/T81023—2019
单位为厘米
条格大小不一,以衣长三分之一的上部为主遇条格大小不一,以袋前部的中心为主阴阳条格以明显条格为主
遇格子大小不一,以上背部为主以明显条格为主
领面与前身的色差不低于4-5级,其他表面各部位色差不低于4级。套装中的上装与裤子的色差不低于4级。外观症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2规定。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1。各部位只允许一种允许存在程度内的疵点。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2相似疵点规定。表2
概点名称
线状鹿点
条状鹿点
块状鹿点
斑癌(油、锈、色斑)
破损性症点
散布性痣点
注1:轻微
1号部位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2号部位
长2.0cm及以下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0.5cm及以下
不允许
轻微,不大于0.2cm
不允许
不充许
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明显感觉到症点的存在!注2:表中线状症点和条块状症点的允许值指同一件产品上同类症点的累计尺寸。注3:特殊设计除外。
3号部位
长3.0cm及以下
长2.0cm及以下
长1.5cm及以下
长1.0em及以下
1.0cm及以下
0.5cm及以下
轻微,不大于0.2cm
不允许
不允许
FZ/T81023—2019
注:裤子3号部位为下档线至前片(后片)宽度1/4处图1
4.7缝制
4.7.1针距密度按表3规定,特殊设计除外。表3
明暗线
包缝线
针距密度
不少于12针/3cm
不少于9针/3cm
不少于9针/3cm
不少于12针/1cm
不少于9针/1cm
注:细线指20tcx及以下缝纫线;粗线指20tcx以上缝纫线,4.7.2各部位缝制平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4.7.3上下线松紧适宜,无跳线、断线,起落针处应有回针。备注
包括链式线
领面、里、衬松紧适宜,领子部位明线不允许接线、跳针。FZ/T81023—2019
各部位30cm内不允许有连续跳针或一处以上单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线。袖圆顺,吃势均匀.两袖前后基本一致。4.7.6
可装卸内胆与外件松紧适宜,扣位左右对称,装挂内胆后,可装卸内胆的底边左右高低错位不大于1.0cm。
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平服。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两头封口。开眼无绽线。钉扣与眼位相对应,整齐牢固。缠脚线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钉扣线不脱散拉链平服、顺直,不明显起拱。拉链与门里襟松紧一致,不起链。左右高低一致
四合扣(四件扣)松紧适宜,牢固。粘扣带牢固、端正、双面吻合密切,粘合力强。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成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4规定。表4
部位名称
总肩宽
连肩袖
松紧腰围产品不考核腰围部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整烫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及亮光4.9.2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使用粘合衬部位不允许有脱胶、渗胶、起皱、起泡,各部位表面不允许有沾胶理化性能
单位为厘米
成品理化性能按表5规定。其中,36个月以上至14岁儿童穿着服装的安全性能还应同时符合GB31701的规定。
纤维含量/%
一等品
分等要求
合格品
符合GB/T29862规定
FZ/T81023—2019
甲醛含量/(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异味
表5(续)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μg/m全氟辛酸(PFOA)ug/m
水洗尺寸变化率/%
耐皂洗
面料色牢度/级
里料色牢度/级
按缝性能“
耐汗渍
耐摩擦
拼接互染
耐皂洗
耐摩擦
耐汗渍
干摩擦
湿摩擦
变色(深色)
变色(浅色)
千峰擦
湿摩擦
裤后档缝接缝强力/N
缝子维裂程度/cm
一等品
分等要求
合格品
符合GB18401规定
符合GB/T21295规定
符合GB/T21295规定
功能性要求
撕破强力/N
洗涤后外观
耐磨性能/次
表面抗湿性/级
静水压/kPa
透湿率/g/(m·24h)
表5(续)
一等品
FZ/T81023—2019
分等要求
合格品
符合GB/T21295规定
样品经洗涤后应符合GB/T21295—2014表13中外观质量规定
符合GB/T21295规定
面料:50
接缝:40
面料:10
接缝:30
注:按GB/T4841.3的规定,颜色深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为深色,颜色不深于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为浅色。
只考核标称无氟整理的产品,
“水洗尺寸变化率中,腰围不考核松紧腰围。荧光色面料,前光色牢度合格品考核可降半级拼接互染只考核深色与浅色相拼接的产品。·仅考核机织部分
内外两件套产品仅考核外件。两面穿产品仅考核明示具有该功能的一面;如未明示,则两面均考核该性能5检验方法
检验工具
钢卷尺或直尺,分度值1mm。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5.1.2
规格测定
成品主要部位的测量方法按GB/T31907规定,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4规定5.3
外观测定
外观检验一般采用灯光照明,照度不低于6001x,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北空光照明。5.3.1
5.3.2评定色差程度时,被评部位应纱向一致。入射光与织物表面约成45°角,观察方向应垂直于织物表面.距离60cm自测,与GB/T250样卡对比。5.3.3外观症点允许存在程度测定时,距离60cm目测,必要时采用钢卷尺或直尺进行测量针距密度在成品缝纫线迹上任取3cm测量(厚薄部位除外)。5.3.4
理化性能测定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全氟辛酸(PF(A)按GB/T31126规定测试。7
FZ/T81023—2019
5.4.2水洗尺寸变化率按GB/T8630规定测试,采用GB/T8629—2017.用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N,洗涤一次,干燥方法采用程序A,并在批量中随机抽取3件成品测试,结果取3件的平均值。5.4.3耐皂洗色牢度按GB/T3921—2008方法A(1)规定测试。5.4.4耐光色牢度按GB/T8427一2008规定测试,其中曝晒按方法3,晒至第一阶段。5.4.5拼接互染色牢度按GB/T31127—2014方法A规定测试。5.4.6撕破强力按GB/T3917.2方法测试。5.4.7洗涤后外观测试方法,样品经5.4.2进行洗涤、干燥后,结合表5要求,按GB/T21294中的评定方式评定。
5.4.8功能性项目测试:
表面抗湿性按GB/T4745规定测试,水温(20土2)℃。b)静水压性能按GB/T4744规定测试,水压上升速度(6.0士0.3)kPa/min,水温(20±2)℃。透湿量按GB/T12704.22009方法B(倒杯法)规定测试。c)
洗涤方法采用GB/T8629—2017.用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N,连续洗涤3个循环,干燥方法采用程序F
5.4.9其他理化性能项目按GB/T21294规定测试。其中耐皂洗、耐汗渍、耐水色牢度仲裁试验选择单纤维贴衬。
6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6.1.1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时机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或合同协议规定,一股在转产、停产后复产、原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时进行6.1.2出厂检验项目按第4章规定,4.10除外。成品出厂检验规则按FZ/T80004规定。6.1.3型式检验项目按第4章规定。外观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6.2.1外观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6.2.2外观缺陷划分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即构成缺陷,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和对产品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3类:
a)严重缺陷: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b)重缺陷: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缺陷,称为重缺陷。
c)轻缺陷:不符合标准要求,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有较小影响的缺陷,称为轻缺陷。6.2.3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成品外观质量缺陷判定按表6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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