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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93048-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93048-2010

中文名称:针刺用针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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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针刺 用针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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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FZ/T 93048-2010.
1范围
FZ/T 93048规定了针刺用针(以下简称刺针)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93048适用于非织造布针刺机上使用的刺针,针刺机上使用的其他类型刺针亦可参照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受质最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周期检查计 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4340.1- -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剌针
针刺机上利用刺钩对纤网反复穿刺.缠结.加固达到或形成表面功能化转变的重要器件。
3.2公称长度
针尖到曲柄内侧的距离。
3.3工作段
刺针的工作部分。
3.3.1棱脊线
工作段的三角形截面所自然形成的三条脊线。
3.4刺钩
工作段对称于校脊线上,帶动纤维的凹陷部位。
5.5刺针的曲柄弯 曲角的公差要求为90*t中。
5.6针尖偏离针 杆轴心线≤0.45 mm.
5.7剌针应光洁无锈蚀,针尖无倒钩.无伤痕,弯柄处无裂痕。
5.8 刺针表面应进行化学防锈处理。
6试验方法
6.1 5.1采用精度不大于0. 001 mm的显微镜检测。
6.25.2 采用粗糙度比较样块测定。
6.35.3 用维氏硬度按GB/T 4340. 1- -1999规定测定。
6.4 5.4刺针的弹性试验按图3所示方法进行。首先将刺针针杆全长固定,在距离支点O1 16 mm作用点Q处加作用力P,当压力渐增作用时,刺针针尖由位置A移动至C,此时压力作用于Q点处的挠度为2.6 mm,保持3 s后卸去外加作用力P. ,刺针针尖回弹至位置B,测定外Q处的塑性变形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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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3048--2010
代替FZ/T93048—1998
针刺用针
Felting needles
2010-08-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0-12-01实施
本标准代替FZ/T93048—1998《针刺用针》。FZ/T93048—2010
本标准以三角针为主要产品,扁型刺针、星型刺针、叉型刺针和异型刺针目前国内还未形成规模生产,故未作详细规定,待以后标准修订时再行补充。本标准与FZ/T93048—1998的主要差异如下: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将原引用标准中已修订或废止的标准转化为现行标准;增加了棱脊线、倾角、开口角,同棱刺距,邻棱刺距,正三角形截面高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在产品型号表示方法中增加了品牌标识”和刺针种类代号”的内容(见4.3);修改提高了第5章部分参数的极限偏差指标;其他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锦钻针业有限公司、仙居县英达制针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椒江周易制针厂烟台万华超纤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同乐,薛淞,方剑英,周怡,兰心宝,王乐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93048—1998。
1范围
针刺用
FZ/T93048-2010
本标准规定了针刺用针(以下简称刺针)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非织造布针刺机上使用的刺针,针刺机上使用的其他类型刺针亦可参照采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4340.1一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针刺机上利用刺钩对纤网反复穿刺、缠结、加固达到或形成表面功能化转变的重要器件。3.2
公称长度
针尖到曲柄内侧的距离。
工作段
刺针的工作部分。
棱脊线
工作段的三角形截面所自然形成的三条脊线。3.4
工作段对称于棱脊线上,带动纤维的凹陷部位。3.5
FZ/T93048—2010
刺钩顶面与棱脊线垂线的夹角。3.5.2
开口角
相对于倾角的开口角度。
刺钩高于棱脊线的部分。
刺钩低于棱脊线的垂直距离。
同棱刺距
同一棱脊线上相邻两刺钩的距离。3.8.2
邻棱刺距
相邻的两条棱脊线上刺钩的距离。3.8.3
首刺距离
针尖到第1棱第1钩刺的距离。
用于定位于针杆成90°的部分。3.10
弯柄位向角
工作段横截面对称中心线与弯柄轴轴心线间的夹角。3.11
折断角
工作段部位受力弯曲折断时角度。3.12
正三角形截面高
三角刺针正三角形截面高。
针尖形式
刺针针尖端形状。
分类和参数
刺针分类及代号
刺针按其结构特点可分成以下几种类型:0
锥形刺针;
三角刺针(工作段截面为正三角形);2——扁形刺针:
3—星型刺针;
4——叉型刺针:
5--—其他异型刺针。
基本结构及代号(叉型针除外)刺针的针尖形式见图1,刺针基本结构及各部分名称见图2。0标准形针尖
1锋锐形针尖
2轻圆形针尖
3圆形针尖
4重圆形针尖
5特重圆形针尖
FZ/T93048—2010
FZ/T93048—2010
邻校刺距山
同棱刺距Ls
工作段长度La
I放大
倾角α
开口角α
Ls——第一刺钩到针尖的距离;h——正三角形截面高。
4.3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及参数
产品型号按下列顺序编写。
工作段
第一新变段
公称长度L
中间段wwW.bzxz.Net
第二新变段
第三棱脊线
第一梭背线
第二楼脊线
针杆直径代号
(见表1))
口xx口x
中间段针杆直径代号
(见表1)
工作段正三角形截面高代号
(见表1)
刺针公称长度代号
(见表2)
第1刺钩到针尖距离代号
(见表3)
刺距代号
(见表4)
脊线上的钩刺数
第1第2第3棱
产品标记示例:三角刺针15X18X40X3.5CR333J1300115 X 18 X40X3.5
针杆直径为
1.83mm的代号
中间段针杆直径为
1.20mm的代号
工作段截面正三角形高为
0.48mm的代号
刺针公称长度为88.9mm的代号
第1刺钩到针尖距离为3.18mm的代号刺距为6.3mm的代号
针杆直径
极限偏差
中间段针杆直径
FZ/T93048—2010
针尖代号
表面处理代号
(见表5)
刺突代号
(见表6)
刺钩类型代号
(见表7)
刺针种类代号
品牌标识
锋锐形
针尖代号
表面普通处理
刺突为0的代号
半模压成型刺钩代号
三角针种类代号
品牌标识
每棱脊线上均有3个刺
单位为毫米
工作段正三角形截面高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FZ/T93048-2010
注:代号以英寸的数值表示。
表1(续)
针杆直径
极限偏差
中间段针杆直径
极限偏差
公称尺寸
首刺距离
单位为毫米
工作段正三角形藏面高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5要求
表4(续)
表面处理
普通处理
镀镍处理
镀铬处理
镀钛处理
抛光处理
无刺突
有刺突
负刺突
刺钩类型
FZ/T93048—2010
单位为毫米
极限偏差
模压成形类
冲、铣成形类
半模压成形类
5.1刺针的针杆直径、中间段针杆直径、工作段截面高、公称长度、首刺距离、刺距应符合相应的表1、表2、表3、表4的规定,刺针的倾角、弯柄位向角、工作段长度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8、表9和表10的规定。表8
极限偏差
FZ/T93048—2010
工作段长度
极限偏差
刺针表面粗糙度不大于Ral.6um。表9
刺针工作段部分的硬度为600HV~690HV。刺针的弹性要求应符合表11的规定。5.4
工作段截面高代号
力作用点到以第一渐变处为支点的距离力作用点处的挠度
力作用点处的塑性变形量4
刺针的曲柄弯曲角的公差要求为90°+5.5
5.6针尖偏离针杆轴心线≤0.45mm。≤18
弯柄位向角
5.7刺针应光洁无锈蚀,针尖无倒钩、无伤痕,弯柄处无裂痕。5.8刺针表面应进行化学防锈处理。6
试验方法
6.15.1采用精度不大于0.001mm的显微镜检测。6.25.2采用粗糙度比较样块测定。6.35.3用维氏硬度按GB/T4340.1-1999规定测定。27
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6.45.4刺针的弹性试验按图3所示方法进行。首先将刺针针杆全长固定,在距离支点O116mm作用点Q处加作用力P1,当压力渐增作用时,刺针针尖由位置A移动至C,此时压力作用于Q点处的挠度为2.6mm,保持3s后卸去外加作用力Pi刺针针尖回弹至位置B,测定外Q处的塑性变形量△。单位为毫米
6.55.5用投影仪测定。
6.6其余采用目测法检测。
7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FZ/T93048—2010
7.1.1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7.1.2检验项目:5.1~5.7。
7.1.3检验方法按GB/T2828.1的规定,其合格质量水平和抽样方案按表12的规定,表12
检验项目
5.1中的杆直径$:
5.1中的工作段截面高
5.1中的公称长度LI
5.1中的工作段长度L2
5.1中的刺距L
判定规则:按7.1.3检验,若有一项不符合,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型式检验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检验项目:5.1~5.8所有项目。抽样方法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检验方法按GB/T2829规定,其不合格质量水平、检查水平及抽样方案按表13规定。表13
检验项目
5.1中的针杆直径$
5.1中的工作段截面高h
5.1中的公称长度L
5.1中的工作段长度L2
5.1中的刺距L
抽样方法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FZ/T93048-2010
检验项目
5.1中的倾角
5.1中的弯柄位向角6
表13(续)
判定规则:按7.2.3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3其他
用户按本标准验收产品时,若产品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由制造厂家负责解决。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包装储运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内包装采用具有防锈作用的纸或盒包装,包装盒外应标明下列内容:a
制造厂名、商标;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产品数量;
生产批号。
8.2包装
8.2.1产品应采用木箱或高强度纸箱等包装,其包装应牢固,有防锈、防潮措施。8.2.2每箱产品应随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8.3运输
抽样方法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一次抽样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的起吊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放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
产品出厂后,在有良好防雨、防腐蚀及通风的条件下,产品防锈有效期为一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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